跳至內容
主選單
主選單
移至側邊欄
隱藏
導覽
首頁
隨機作品
隨機作者
隨機原本
所有頁面
編輯者
社群入口
寫字間
近期變更
說明
說明
關於維基文庫
聯絡我們
方針與指引
搜尋
搜尋
外觀
贊助
建立帳號
登入
個人工具
贊助
建立帳號
登入
用於已登出編輯者的頁面
了解更多
貢獻
討論
[
關閉
]
-
大理院統字第362號解釋
新增語言
新增連結
作品
討論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閱讀
編輯
檢視歷史
工具
工具
移至側邊欄
隱藏
操作
閱讀
編輯
檢視歷史
一般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上傳檔案
特殊頁面
固定連結
頁面資訊
引用此頁面
取得短網址
下載QR碼
新增跨語言連結
列印/匯出
可列印版
下載 EPUB
下載為 MOBI
下載為PDF
其它格式
其他專案
維基數據項目
外觀
移至側邊欄
隱藏
文字
小
標準
大
此頁面始終使用小字型
寬度
標準
寬
內容已盡可能延展寬度以適應您的瀏覽器視窗。
下載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
大理院統字第361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362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363號解釋
→
姊妹計劃
:
數據項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偽造生銀應依詐欺取財罪處斷
分類
:
75%
中國大理院解釋
EPUB
用於電腦、手機、平板
MOBI
用於 Kindles
PDF
用於寬螢幕與列印
尋找不同格式?
發生不明錯誤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