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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72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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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719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72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721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於查封房屋之封條上黏貼冤單其罪名之成立否應視其是否違背查封標示之效力以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