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大理院統字第734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大理院統字第733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734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735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前清初級審廳民事判詞式堂諭雖未依章辦理如確係終結判斷並非當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