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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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宗睿皇帝
[編輯]- 諱鏳,又諱暉,聖宗之長子也。在位七年,壽四十四歳而崩,葬裕陵。
- 帝天資英睿,運撫隆平,纔七年間,而天下晏然,足為守成之令主,享國不永,惜哉!
- 其母長樂聖慈皇太后阮氏,諱晅,宋山嘉苗外莊鄕贈太尉貞國公德忠之第二女也。先是聖宗未有繼嗣,光淑皇太后甞爲祈禱,命德忠禱於佛跡山徐公庵,夢至上帝前祈皇嗣,上帝曰:「許天祿爲阮氏子,乃抱坐前。」時長樂皇太后居永寧宮,卽有娠。及彌月,夢黃龍自天而下,飛入所居,少頃遂生帝。〈光順二年辛已,八月初十日生。按阮伯朋天福寺碑記云:長樂引本「頃」作「項」。〉皇太后有黃龍入左脇之祥。帝之生也,天姿日表,隆準龍顔,神釆端秀異常,聖宗深奇愛之。光順三年三月,冊立爲皇太子。洪德二十八年正月,聖宗崩,於是卽皇帝位,改元,大赦,以誔日爲天壽聖節,稱上陽洞主,後追上尊謚,廟號憲宗。
戊午,景統元年(明弘治十一年)[1498]
春,正月十六日,勅諭內外護衞等司曰:「行宮之門不嚴,則宮城之禁不固,如遇大駕拜謁山陵,護衞三司尤其號令謹密,勿恃昇平之時,而忽關防之備。書曰:『有備無患』,易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此之謂也。見特旨宣召某人,日則用宣召牙牌,亦有令旗銅牌,不得門闔營壁。夜則用兩虎金牌,亦有令旗銅牌,若無金符牙牌,並不得施行。倘有不審眞僞,不遵勅旨,則以軍憲從事。」
三月初五日,定徵納諸稅例。係天下諸稅,某年徵並至末年納足,不許今年徵而明年納。
勅旨諒山憲六所,旗軍稀少,官吏數多,本處三司官公同量留,毎所各二員,每衞敎習博士六人,餘皆省減。備將省減姓名具題送吏部,兵部調除及差擬敎習別衞所。
初八日甲戌,聖宗淳皇帝梓至藍京,越二十八日甲午,安葬於藍山永陵之左,曰昭陵。先是禮官奏請立碑刻銘,以昭先帝之業於來世。帝可其奏,命東閣大學士兼國子監祭酒申仁忠,禮部尙書兼東閣大學士覃文禮,東閣大學士劉興孝撰文。是日帝命女官女使十人,送金柩安厝而出。
放宮女數百人。
遣使往四方,追勘貧乏老弱在軍者,饒汰之,賦役工程偏重者,輕減之,放眚災,伸冤屈,錄失職,褒有功,歸逋負,寛刑罰,旌節義,賑孤貧,擢廉濴,進賢才,中外大悅。帝在東宮三十六年,德業日進,仁孝聞於天下,故初政藹有可觀。
乂安、順化部中群盜並起。鄰郡攻討不能定,帝勅所司悉去設捕兵,撫諭許出首復業。
帝覽戸曹所上錢榖簿,及詢左右,知公私儲蓄狀。於是尤加意農事,手勅承憲府縣官,巡行勸課,築堤防,濬畎儈,立田界,以備水旱,又命朝臣檢察之。每社置社村長一人,專於農桑,又率社軍農長以糾督之。外任官以事赴京,及朝使自外至者,必召問農榖豐歉百姓樂苦如何。其軍匠之上番者如前例,六月,十月,分半歸農。
十六日,詔內官及外官無子而假養子,並照職品許蔭充如所生子。
定保擧賛例。詔曰:「總兵之官,一方重寄,不可委非其人。繼今總兵有闕,許科臺等官保選各衙門官,有膽畧學識資望才幹廉勤者為之,敢有徇私,妄保昏猥儒劣者,罪舊常律。」
定納生絲稅例,從鄭値之議也。
以揚直源爲吏科都給事中,優加廉濴季俸錢。
夏,四月初五日,勅諭典吏綠事充軍得赦,應充在外衙門吏,情輕者充善地稍寛,情重者充邊遠瘴瘧。
十九日,海陽等處賛治承宣使司參政武睿等上奏:「爲陳言鄕試日期事,臣等奉査上年郷試事八月初八日,入第一場,十九日,入第二塲,二十五日,入第三塲,九月初一入第肆塲。奉此,臣等竊照今年八月當郷試期,本月初十日,恭遇天壽聖節,如本月初八日,武睿及憲司等員並已入郷試場,到初十日,再出本衙門行禮,則試事不謹,於試場中設立香案行禮,則禮文不備。伏乞今年郷試展出本月十二日,入第|場,二十日,入第二場,二十九曰,入屋場,九月契曰,入第四瘍。如此二以伸享震君上之情二以嚴朝廷設科取士之意。」上從之。
五月二十四日,定追徵女丁夏綿布稅例。
秋,七月十五日,御史臺都御史郭有嚴奏:「力勇武士典吏軍色諸人,捉得劫人幷惡逆賊黨,例有出身者,吏部照如出身例除用,若例無出身者,並授散職如令。」
逆人黃翕件伏誅。
八月二十二日,勅諭刑部廷尉司及內外勘理獄訟等官曰:「刑獄之用,民命所懸,得其道則民協於中,失其道則民受其害,故易象深懲於滯獄,書經務耍於蔽囚,訊魏理決之間,豈可容於遲緩哉。繼今以後,刑部廷尉司及內外勘理獄訟等官,凡諸訟情疑難者,並依期勘完。敢有淹滯逾期,每歳季許該及刑部提刑監察御史,淸刑憲察使司檢察糾奏,如律罪之。如徇情容縦,不能檢擧者,許本人具吿御史臺堂上官及體察舎人,得實具奏治罪。前項官員不能爲理,許被害人具實奏聞,如律罪之。新置廣南都司升華,恩義,懷仁三衞諸所號。」
冬,十月二十一日,禮部尙書武有等言,太官署廚人應務猶有逃亡。太官署廚人視エ部馴象事務畧同,而エ部馴象每至六月,十月,已得奉命回農務,而廚人末得,以爲未均爲比。伏乞海陽,山南,三江,京北四處承宣使司,類取該內富農人添補廚人,如前番仴人數,以便應務。每至六月,十月,一體分回農務,如工部馴象,以均勞逸,庶可革廚人逃亡之弊。上從之。
十一月初八日,帝遺陪臣阮觀賢,范盛,黎俊茂等如明歳貢。
二十日,勅旨海陽,山南,三江,京北四處承司,農隙時,責令府縣官督押社民丁夫越綱日搬運本縣官粟,每承司一萬二千五百石,赴京投納天會庫撿收,貯在前留空庫四連。若淸華,乂安,順化,太原,諒山,興化,宣光等處承司官粟,並宜如前收貯本處,以實邊防。
十二月初十日,勅旨,繼今內外各衙門長官,考課該內衞所府縣等職,宜詳勘實歴任事蹟,盡心撫#,軍震慕,納稅例無欠少者,方考稱職,如例陸貫。囂擾誅求,徇私生弊,雖吿發無有實跡,而奸貪衆所共知,幷管內逃亡數多,並考不稱職。
擇首領令。詔曰:「首領之職與長官得以相抗衡,得以爭可否,不特査寫府衞之簿牒,所以糾擧將校之奸非,宜公以守法,正以率物,間有廉濴稱職,如武伏龍,范如裕,武世好輩,旣行旌賞,以勸後來。今居是職者,不能見善思齊,反事效尤,互相容隱,習以成風,甚則同流合汚,奴顔婢膝,長奸作弊,不可勝言,旌別賢否,勸懲無由。自今在內六科在外憲司,凡首領從公題別,孰爲廉濴守法者,孰爲貪冗徇貨者,悉以名聞,送該道監察御史審翦,備奏施行。敢有徇於親警,溺於財貨,擧錯失當,及容縦無言,許六科官一體糾奏。」
己未,景統二年(明弘治十二年)[1499]
春,正月二十日,定納大集差餘錢日期令。在內衙門十五箇日,海陽,山南,三江,京北二十五箇日,淸華,安邦,諒山,太原,宣光,興化一箇月,乂安,高平,順化一箇月十五箇日,廣南二箇月,並依日期投納,戸部撿收足數如例。
勅旨,諭天下內外官員軍色等:「立武之名,在於有常,修政之方,貴乎革弊,故三畧重以將統衆之柄,六韜垂信賞公罰之文,夷孜徴言,足爲明鑑。我國家利民之力,定國之規,內外府衞之兵,要弘立制,大小匠工之輩,尤重課功。懲貪墨者,訓勅孔昭,獎廉勤者,典章悉備,諄諄乎箠楚鞭笞之戒,汲汲乎苞苴關節之防,夫何當職之具僚,不顧朝廷之成憲,體國忘家者少,廢官曠職者多,捨富移貧,罔悛舊惡,貪財黷貨,尙踵前非,或瘠人肥己之是崇,或徇色酣酒之弗戢,或假上進而思行胺削,或因下嫁而肆作侵漁,或以請托蔽影爲良圖,遐遺邦禁,或以要索鞭笞爲得計,遑恤人窮,軍政蠹隳,莫斯爲甚。眹光臨寶位,思革弊風,欲寘嚴刑,以淸初政,慮夫以刑罰而懲奸惡者,輔治之具,以口舌而代斧鉞者。御下之仁特布新條,求舊習,倘能體此眹意,無從匪彝則懋賞以旌之,狃乎故態,弗聽訓言,則重罪以東之,禍福無門,各宜愼擇。」
耕籍田。
二月十七日,勅旨諭太保崇溪侯黎永,都檢點贛川侯黎能讓等:「昨得卿等上奏,深爲宗社大計,懇請建立皇儲,朕甚嘉焉。第一皇子洵好服女衣,毒藥母氏,第二皇子濬幼而不德,恐弗克堪,第三皇子㵮〈㵮音淳〉。雅嗜詩書,夙敦孝敬,朕親撫育,今已長成,斷自公心,隆以震器,殊非棄長立少,蓋爲天下擇君。然東宮正殿,朕猶居之,宜於殿側繕作新宮,幷建儲冊宣儀禮節文,其令有司,擇日行之。」
申明禁戢盤饌奢侈事。
三月初二日,行襌祭禮於聖宗,是日除服。
夏,四月,勅諭禮部尙書武有等:「人才國家之元氣,元氣壯則治道隆,科目仕宦之正途,正途開則真儒出,故古者以大比求俊髦,必嚴設棘之規,謹糊名之典,傳義有禁,易書有制,蓋所以柅繫姦萌,彙征善類,以資天下無窮之用。我祖宗取士之法,倣古而行於今,宏摹至詳且備,然法立寢久,弊隨以生,常才濫入於選中,實學或遺於度外,翻騰物議,未引愜士心。朕光御洪圖,丕昭公道,敦崇茂實,欲回淳樸之風,屛黜浮華,思革澆漓之習。濟濟玆登於賢哲,明明盍致於關防,申行各條,具列於後,凡二十條。其一,試塲務要廣濶,中分四區,各以疎籬限之,及作場內四隅各一棧。至入場日,用內臣,校尉各員,在淺上瞭望。」
會試天下擧人,時應擧者五千餘人。上曰:「法禁不嚴,則無以杜僥習,沙汰不精,則無以得實才。」仍許儀曹定其試法,適臣申其試題,刊降房次區分,巡綽亦以日更,考官許以親避,合格者,得五十五名。
五月十九日,詔:「繼今豐年大熟,禾穀倍收,各處承宣使司行下該內府縣州官,責令農長村長,宜用心訓飭本社人,各宜蓋積以致豊富,不得奢侈妄用以糜費。」
大旱,禱雨於太廟,暑盛。二十九日勅旨傳刑部:「今日太廟猶禱雨,且緩決杖罪囚,幷錄今月杖罪囚情來,急急奉行。」
是月,以楊直源爲奉天府尹。
六月十九日,沙汰各吏。勅吏部尙書陳瑾等:「倚法侵漁,吏之弊習也,以時沙汰,國之常經也曩者吏選不公,吏途太冗,或燒悻一藝,卽得塡充。或屬托多端,希求津要,通納賄賂,躐等出身,間有不能草藁奏章,唯出錢以僱人者,亦不能謄錄簿籍,唯羅網以執爨者。膏肓之病,歳月旣滋,欲治敎回淳,而群小路塞,不可得也。爾當移文天下各處內外各衙門,三月以裏,該官具奏某人廉正公淸,某人姦冗迷訥,及老疾劣弱,一體徴還,如令汰出。又選良家子弟,社長端供死罪,方許入試者塡充。」
二十六日,勅旨:「繼今廣南地方,軍民捕得公象,許投吿三司,公同勘實。象一隻卽三十五人以上,許二十爲首捕,二十爲從捕,各具本論賞有差。」
秋,七月初五日,勅論官員百姓等:「世道隆汚,係乎風俗,恩俗微惡,係乎氣數。易曰:『君子以居賢德善俗』。書曰:『弘敷五敎,式和民則』。詩曰:『其儀不忒,正是四國』禮曰:『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聖經垂訓,炳炳足徵,古昔帝王,御曆膺圖,撫己酬物,莫不迪玆先務也。我太祖高皇帝,輯寧家邦,肇修人紀;太宗文皇帝,懋昭天憲,篤敘民彝;聖宗淳皇帝,敷賁前功,和淪大化。神傳聖繼,矩襲規重。仁心仁聞,洋溢乎華夏;善政善敎,漸被於際蟠。兆民孚嘉靖之休,億載衍登宏之盛。朕尊臨寶位,祗紹光猷,躬孝敬以端建極之原,首綱常而闡敷言之訓。上行下效,旣式底於咸寧;長治久安,欲永躋於丕績。特申條約,用列左方。故諭。」
初九日,殿試策問以人才王政,命北軍都督府左都督華林侯鄭遜,吏部尙書陳瑾提調,刑部尙書丁逋剛監試,東閣學士阮保,翰林院侍講參掌翰林院事黎彥俊讀卷賜第一甲杜履謙,梁得朋,阮克儉三名進士及第,第二甲黃徵,阮恆等二十四名進士出身第三甲陳白良,黎緖等二十八名同進士出身,凡五十五名。十六日,上御敬天殿,鴻臚傳唱名禮部引黃榜,揭於東華門外。
十二日,天壽聖節,停差列校畋獵。
二十五日,御史臺都御史郭有嚴奏:「賞罰予奪,帝王厲世之權,賞當其功,則人人皆勸,響其罪,則人人皆懲,是故賞罰之間,當盡至公之道。今陛下淸明初政總攬化權,進賢退奸,天下之人,莫不景仰休風,欣觀盛治。然臣竊見前年征山夷,占城,琉球,老過之寺,淸選效力各衞軍旗有膂力者,先登得馘,除用未盡及被選汰,退充五府軍與無得馘同,無有分別。伏乞效力四衞得馘軍旗汰退被充府軍者,兵部類奏,置爲效力四另隊,如神武另隊例,以震士有功之勸。又力勇武士吏典軍色之人,捕得劫人幷惡議蠢人,有例應得出身者有仴不得出身者,若一槩議賞,則重輕之間,無有旣別。伏乞今捕得劫幷逆惡人例有出身者,吏部照如出身例除用,例無出身,並授散職如令。如此則爵賞輕重,處置適宜,而人人知勸矣。臣等又實擧人犯盜劫奸凶等事,刑部壽讓,不再發去,狃習玩法,無所忌憚或恣行奸惡,報復舊譬,良善之人多受其害。繼今舉人初犯流罪,或墨徒兵南軍者再還肇人如令。若不能懲創,故意再犯,則應送流州所者二切發去,庶使奸惡之人,知所畏懼,而不敢肆其凶暴矣。」從之。
八月初九日,詔繼今上自親王,下及百姓,並不得娶占婦人爲妻,以厚風浴,從戸科都給事中武祿之奏也。
十二日,勅旨,良民進粟受官,許范泰奉勅勘是良善人,一如前例。若惡逆,盜刼,教唆,豪橫,倡優及彼子孫,並不許受官。
十四日,工部尙書陳保上奏,聖旨各衙門及百姓遞本,並於南薰門外,跪進妾授如前。
二十日,工部尙書陳保奏,再議革軍所吏作弊事。
二十二日,兵部尙書阮逢時等奏,議宣光別所罪囚事。
重修佛跡山天福寺幷立碑,聽皇太后父貞國公阮德忠之囑也。
九月初六日,置乂安,順化守禦所。
初九日,詔,繼今捉得逃囚之人,罪未至死,倣如前捕盜例議貰,罪至死,倣如前捕刼例議賞。
錦衣衞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掌衞事兼知豐祜堂丁覩等,再奉議定力勇武士考較武藝,中不中賞罰例。
十九日,勅旨,禮部出榜接明使,聽百官並,鞋韈。冬十月以後,係隆冬,百官著羅紵絲衣,以順時候,停著紗衣。
二十九日,禮部奏,爲常朝服事,嘗謂乾坤衣裳之制,取象甚明,夏冬葛裘之宜氧時爲順。公侯伯駙馬文武護衞等,繼今常朝衣服,自十月以後,著紵絲羅衣,二月以後方著紗衣,如遇風雨日,著紗棉布衣,以順時候。
三十日,兵部尙書阮逢時奏:「繼今力勇武士重疾,回本貫療治十個日,疾愈,投吿兵響,具本送中官科霉官,再公同驗實,身才壯健,蠢本衞司力勇武士,不然充殿前軍。」上從之。
冬十月初七日,召進士杜履謙等入應制,命作五王帳記,梁得朋優等。阮貴雅落韻出爲附翼縣知縣。
申明常朝衣服。詔公侯伯駙馬等貴官高品及護衞官,十月十五日,各官職品,期毎月初一日常朝衣並著紵絲羅衣,如遇風雨日幷直日在本衙,並許著紗布麻布紗衣不拘又詔繼今係國忌日,許著紗布,不得著羅綺綵衣,補子用暗織成,不得用五綵。
詔:「自今公侯伯駙馬文武三品以上,公服幞頭用黑紗,趣稍長大於文武官不得用揚棠樣飾合趨,若百官仍舊樣。」
二十一日,定考課。勅諭吏部尙書陳瑾,吏科都給事中黎嵩等:「爵賞乃厲世之柄,考課實計吏之方,勵渉幽明,虞舜所以凝庶績,綜核名實,漢宣所以致中興。蓋在上旣神鼓舞之機,則爲下必厲進修之志,不公好悪,曷以勸懲。我國家稽古建官,任人共政。選擧之權公而明考課之條詳又備雲胡百執,視作虛文,長官罔辨賢愚,例分善最,該司寧喩可否,槩以廉能,鈴曹例執於權衡,吏科間罕於駁正,勤勞盡癢,積年方得陞除,填康命奸,指日亦蒙進秩,官途冗濫,職此之由,玆當蒞祚之初,尤切更絃之治,宜如事例,諭爾知之。繼今內外文武官員,任滿九年,無賍犯應得考課者,該考翦官遵如前例,詳加審實。某員有材幹能應務,果非碌碌庸常,旅進退者,方許考爲稱職,陞賞如例。若某員雖任滿九年,無賍犯,而其人無有材能,因人成事,不得考課陞賞。及怠慢惰愚,如珍美局局副阮牢之類,輕貶重降,考顳官敢有徇情妄考,吏部考顚不明,吏科審駁不當,一體送刑部如律治罪。」
二十七日,勅淸華承司送勘各處開墾,挈民家良善許居住。
御史臺都御史郭有嚴奏,御史衙門體察吏不敷,乞添充以便體察,從之。
十一月十六日,詔,自今廣南不得竊掠蠻民,買賣私奴婢,違者許憲司糾察治罪。
勅旨,另置廷尉司。先是洪德年間例,廷尉司屬錦衣衞,天子詔,凡犯重情疑獄,奉鞠勘問,至是不令屬錦衣衞。仍置指揮使司,指揮同知,指揮僉事各員,並用儒臣,於是另置擇文臣重職的當爲之。
令馴象各衞象陳於講武庭,幷制馴象差撥旗軍構作瓦廄,以中城軍人守看,以省逐番構作草舎之費。
作宮墻內粟庫凡二十連。
勅旨各衞軍司所軍匠,凡有營造湊作各務,如有內府武庫祠宇寺觀之類,其該衞司所官及督押負人敢塞背雲欝曼放作弊,六科御史憲司衣舎察檢擧治罪。
十二月初六日辛卯,帝遣太保棠溪伯黎永,中軍都督府左都督殿前都檢點司都檢點榕湖伯黎瀾賫金冊寶章,立皇子㵮〈音淳〉爲皇太子。
十五日庚子,明遣行人司行人徐鈺來諭祭聖宗皇帝。十七日壬寅,明遣正使司經局洗馬兼翰林院侍講梁儲,副使兵科都給事中王縝來貴冊封帝爲安南國王。先是本月初九日,帝命兵部尙書贛川伯黎能讓,少保鄭公旦,刑部左侍郞阮克恭,錦衣衞都指揮僉事知廷尉司使范勉鄰,東閣校書范智謙,大理少卿劉肅,淸華道監察御史武達道,通事武仁脩,阮欽,范瑾往界首,醫都尉陳掛,刑部右侍郞裴原道,工部右侍郞黎(艹冚),刑科都給事中阮寶珪往壽昌驛,北軍都督府左都督華林伯鄭季述,工部右侍郞阮僴,吏科都給事中黎嵩,海陽承宣參議阮漢廷往市霖,南軍都督府左都督酣馬都尉臨淮伯黎達昭,戸部右侍郞陳崇穎,御史臺僉都御史黃沆,安邦道監察御史鄭葵往呂瑰驛應接梁儲,徐鈺等,循故事也。二十三日,梁儲,王縝,徐鈺等並至市橋驟。是日帝命東閣大學士覃文禮,學士阮仁狹,裴甄等就市橋 驛與梁儲等議禮。二十四日,徐鈺發自市橋驛就呂瑰驛,帝御小光舟詣驛迎接。帝還宮,儲出驛門外望送,雲習:「今日仰見國王,年長眞聖人相,眞長壽相,實天南生靈之福,何其博學應事捷敏之速。」稱嘆不已。二十五日,徐鈺發自呂瑰驛,至盛烈津下船,帝詣瓊雲殿接見。上先還宮,徐鈺就勤政殿致祭聖宗皇帝,禮畢,帝與徐鈺行相見禮,仍命百官送出使館。二十七日,梁儲等至敬天殿,行開讀詔書禮,其略云:「奉天承運,皇上若曰,我皇明君臨萬國,統御群方,聲敎誕敷,普率漸曁。爾安南為國,界在南陲,作我藩屏,咸稱秉禮,蔚有華風。故國王灝,恪勤貢職,保民安社,垂四十年,今屬告終,國統宜嗣。世子鏳德惟出類,衆所歸心,貢表請封,意專辭懇,特遣儲等持節封爲安南國王。於戲!崇德象賢,義無間於遠近;繼志述事,心勿替於始終。尙祈國中耆舊臣僚,同寅協恭,以稱朕懷疼之德。故下詔示,使之知悉。」舊禮儀註,無上香,無舞蹈山呼,至是儲,縝等送儀註有之,帝不從各報,儲等遵如舊例。禮畢,帝詣勤政殿,行相見禮,仍命百官送諸等出使館。二十九日,梁儲病,帝親詣館視儲疾,儲出見。是日帝宴儲等於勤政殿,幷賜金銀絲絹各有差,儲等並不受,固辭歸國,帝作詩以餞之。
立景統二年己末科進士題名碑於太學門。
庚申,景統三年(明弘治十三年)[1500]
春,正月二十五日,帝遺使如明。刑部左侍郎阮維貞,禮科都給事中黎蘭馨,尙寶少卿阮儒宗等謝致祭,東閣學士劉興孝,翰林院侍書兼秀林局司訓杜網,通事司丞裴端敎謝冊封,幷求冠服。
以郭有嚴爲太常寺卿。
二十七日,戶部尙書鄭季遵奏議大集軍期差餘,本月以裏納足。淸華,乂安等處及四承宣各衙門,一箇月十日,順化處各衙門,一月十五箇日,廣南處各衙門,二月以裏足,並依期投狀,戸部度支同錦衣戶科檢收。
二十八日,以陶舜爲戶部尙書兼知崇文館秀林局二月初六日,定追賍罰錢日期令。
十一日,承制鄧俊傳奉詔,舎生會試中三塲,幷逓年累中塲,如訓導有缺者,國子監官端保有德行儀表堪爲人師者,送吏部詮除。
夏,四月初七日,定檢看稅物濫匿還他令。勅旨,繼今木條船庫廠塲門外公同檢驗,合例者曳入僉收,公同置簿,不合例者將入公同檢收置簿,其濫匿一切還他。
以楊直源陞爲都廷尉,初直源爲府尹,彈壓豪強,權貴爲之斂手,黎廣度保有政術剛毅,可陞廷尉,故有是命。
貶東閣校書吳煥充本府軍,坐以朝事與外人言也。後辛酉科郷試中參塲不與入肆塲。
勅旨,繼今凡有構作修理各務,當先時預定工程財物等件,一一備足,量其輕重緩,漸次營爲,不可一日同作,以舒人力。
戶部左侍郞阮德廣上言:「太祖高皇帝起義之初,將臣士伍,同心戮力,將臣有大勳勞,並已有封謚追贈,有子孫苗裔同得承蔭敘用,士伍亦預勲勞,雖賜勅命美文,已受各衞將軍,而子孫猶多屈在軍伍,未得承蔭,臣恐勸功之典,未盡舉也。今陛下光登寶位,德廣乾坤,係從軍得馘許除用,雖引選不取,猶授正官,況開國士伍,間關百戰,凡十筆,已有功勞,忍使不追贈,子孫不承蔭,何以爲人臣之勸。今臣伏乞順天年已有功勞,祗受勅命美文,許子孫投告該官,勘實明白,備將姓名具奏,送吏部加一級,有子孫苗裔不識字者,考充錦衣衞俊士,能讀書識字,考充崇文館學生,如功臣例,上以伸聖神山河帶礪之盟,下以篤功臣與國威休之慶也。」上從之,仍勅旨:「順天年開國,有美文勅命,自三品以上,見獲子孫已充軍伍各色許本人投吿兵部勘實,軍伍者充錦衣衞俊士,能讀書者充崇文館儒生,三品以下充羽林神臂等衞。」
秋,八月十五日,御製觀稼亭中秋玩月詩十五韻,命東閣大學士阮仁浹,黎彥俊,黎茂賞,阮沖慤,翰林院侍書阮孫蔑,東閣校書鄧從矩,鄧鳴謙,梁得朋,翰林院校理阮垣,武珠,校討阮敏等奉賡。
詔,繼今匠人有缺,至選壯時,取黃丁請嘵各藝社莊之人塡充,停差人往各處分擇諳嘵各藝充匠。
冬十月二十五日,阮端奏言,社長勤於訓飭,善俗輿行,堪雜流官,本縣州官勘實,呈承憲二司,勾取本社及附近各社社長勘實,具奏旌賞。
砌東邊墻。
定冠帽制,令禮部備榜,諸王公侯伯駙馬內外文武百官儒吏軍色民人等照所用冠服制樣遵行。
構作庫廊及親王公主府。
辛酉,景統四年(明弘治十四年)[1501]
春,正月,朔,幸西京,禁扈從官不得使旗軍裝載妻子女妓隨行,縦情肆欲。
詔管軍匠官督押公務,或有怠惰欠缺,應發落吿所犯如法懲治,不得以大杖手足,磚塊木椎,親自痛打,違者如律治罪。
以楊直源爲工部右侍郞。
初二日,校定扈從留守事例凡七條。
夏,四月,朔,詔擧人女丁,前頒賜掖庭丼公主等,止許本人正身,若生得子孫並送官。
五月二十四日,詔,繼今每年至選壯時,某社有貧乏人,不限公田私田,社長預先保結端供,府縣官覆勘,開在貧乏項,准饒。
秋,七月二十九日,詔:「繼今各處承憲二司官,詳訪府縣等官所行功過,每至歳終,定爲上中下考。某人愛恤下民,廉勤政績者爲上考,愛恤下民,徴科不擾,公事無缺者爲中考,某人碌碌旅進旅退者爲下考。承憲府縣州等吏,某人有廉能勤敏者爲中等,某人鄙狼不勤者爲下等,並類取姓名,詳註事跡,具本送吏部收照。官員通倂前滿考九年,如課例黜陟施行,吏典滿年限中等多者,許照例陞充。官吏果有汚冗奸怠,賍賄實跡者,送吏部勘實,如例治罪。承憲官果有恩怨賄賂,類奏不公,以致善惡混淆,功過失實,科臺等官體實劾奏送問。其御史臺官亦詳訪各處承憲功過,每至年終,定爲上中下考類奏,並如承憲官類奏府縣州等官例施行。」
詔各府縣等官:「有田土猶荒,前已給通告人耕種納稅如例。若貧乏之人,前已挈家占射開墾別府縣荒閑田土,例得傳子若孫耕種者,許吿勘官移吿本縣社,擇得妻妾正身,呈勘官備類囚人及妻妾姓名,交付某人妻妾送囚官領去。」是日,又命定儒吏除用令。詔:「華文學生,儒生,按吏,監生,各衙門都吏已經選取,吏部査實,遞年會試,中塲多者先除,少者後除,若無中會試塲,年深者先除,淺者後除,不得如前閱選身材行次,一槩混除,違者抵罪。」
九月,朔,大雨,漲溢城中。
選壯充軍。
定人丁差賦令,諸不具人丁,不能生理,並饒差賦,能生理,徴身稅半分。
冬,十一月十六,帝遺吏部左侍郞阮郁,東閣校書丁動,翰林院侍書兼秀林局司訓鄧鳴謙如明歳貢。
二十六日,兵部尙書阮弘碩奏,肇人捕得盜劫應陞賞。次者,並如各衙門應差捕得盜刼例,陞充宣達局局人,再能捕得盜刼者,倣如衙門都吏捕得盜刼者,少賞資不得陞充該捕壯士,旣不得陞充,則賞資准在衙門吏不減。從之。
十二月二十五日,勅旨定郷試事務施行。一、繼今郷試時,各處社長端保本社土人,除秀林生徒外,某軍色民人,果是良家子弟,有行檢學問,能屬文,備肆塲者,亦許端架。若興化,安邦,宣光,諒山四處士人,備參塲亦許入試,大社二十人,中社十五人,小社十人,某社習學少者,不拘此例。社長類取姓名,本府縣州逐|覆實,寫士人|塲中者,承憲二司如例考試。若某社長端供不實,府縣州考齅不明,致士人入試時,猶雜冗不成文理,幷爲親戚子弟囑托者,該科臺差人體訪得實,一體送問治罪。一、繼今士人入試時,提調監試等官責令檢擧監官公同捜檢,塲中或有藏詩書事實等跡,一切察覔,至士人入試塲時,自於門外詳加檢察。若某抄爲事實等文義懷挾幷代試者,卽捉正身送問,前項犯人充本府軍三年,終不得入場,彌封監不明以貶降罪之,承憲二司一體公同檢察,方許入塲考試。若某人標試奸跡者,拘留正身擧奏送問,承憲官敢違,容奸作弊,該科臺及差人體訪得實,一體送問治罪。一、繼今官員見任別處承司幷儒生典吏,遇上番或留京城應務等項,情願應試者,本人投吿翦實,己能行文備肆塲者,方許給回本貫應試,不得如前給所保承司井奉天應試,違者送問治罪。一、繼今吏典郷試中式者,充國子監留學。一、繼今郷試入塲,監生生徒守制在家,並就本府報名點目,缺者該官具奏,充本府軍。擅入試塲外門及代試,以徒,罪罪之,終身不得入試塲敘用。若社長認面時,見奸同情容縱,致代試入塲中有吿捉者,充本府軍三項等。」
是歳奉天火災。
令京人逃漂出首過,回藩鎮役。
壬戌,景統五年(明弘治十五年)[1502]
春,正月初三日,勅旨,一,繼今各處縣州官行下各社長,凡本社軍人匠局各色等役,將至大集軍期,上番先行督責令戒,或彼盡去期番,或做工未滿期日而先逃回,卽窮究詰問,責令端供明白,審是頑怠及期番做者,許吿縣州官擧奏,送該部治罪。一,繼今各衞司所有逃亡復業及老疾民人,每至上番,如前令銷差輕務,若壯健者,如有得病,應務不得,許本伍亦可納錢,不得奸詐託病。
以刑部右侍郞楊直源爲兵部左侍郞,阮觀賢爲刑部右侍鄒。
二月,會試天下擧人,應試者五千人,取陳翼等六十一人,吏部以其名聞。上親策問以帝王理天下,命南軍都督府左都督駙馬都尉臨准伯黎達昭,戶部尙書武有提調,兵部左侍郞楊直源,御史臺僉都御史裴昌澤監試,禮部尙書左春坊右諭德兼東閣大學士覃文禮,禮部尙書兼翰林院侍讀掌翰林院事阮保,禮部左侍郞兼東閣學士黎彥俊,國子監祭酒何公程,司業黃培,太常寺鄕嚴琳進讀試卷。上覽,賜第一甲黎益,水棠縣淸朗人,前爲道士。及中第,帝命宣匍詞,先捧香火爐,烈爛其手不之覺。黎崧,阮文泰等三人進士及第,第二甲阮景演,黎仁濟等二十西人進士出身,第三甲范謙柄,阮茂等三十四人同進士出身。上御敬天殿,鴻驢傳唱第,遞年黃榜掲於東華門外,至是命禮部捧出,鼓樂前導,掛張太學門,黃榜張太學門自此始。
三月,雲丁,韶各坊社冊,有丁男自景統四年藉十一歳,今年遞至十二歳,及漏籍黃丁,身材壯健長大四尺以上,社長類名送本處三司及奉天府,至農隙時閱選。
夏,四月十八日,刑部左侍郞阮觀賢上言:「臣欽奉勅旨,繼今軍匠色例得放回農務者,五,六月,十月,十一月番,並得分半歸農,不得間分秋夏。奉此,阮觀賢竊照上年六月,十月番,五刑司獄卒並停勾訟,今五月,十|月番,軍匠色人已分歸農,而五刑司獄所獄卒暫勾訟,未奉該及,臣謹具奏聞,伏望聖訓。」從之。
二十日,勅旨,六部尙書,侍郞,御史臺,東閣,翰林,六寺,六科,承宣使,憲察使等職有缺,吏部具奏,取旨施行。
六月十二日,杜絪奉北使回,以爲東閣校書兼秀林局司訓。
秋,八月十九日,以杜絪爲禮部右侍郞
冬,十一月,以楊直源爲禮部左侍郞。
十二月初五日,擬選府衞司所官以上五府都督檢點還督指揮使都總兵使,如有缺員,吏部具奏,取旨施行。一,衞所總知缺一員,例取管領二員,管領缺一員,例取武尉三員選取。一,吏部類取姓名職色無過犯具奏,內任內府引選,外任指揮,翰林公同都承憲三司選取,備奏銓除。
十八日,遺太常寺郭有嚴,監察御史阮秉和,給事中陳茂材如明謝賜冠服時明國皇后見我國使至,差官收取凾箱,領入內殿,討取異香。郭有嚴原有所買龍袞禁物貯在箱內,恐明國檢得責之,乃作戒本部榜文,收取異香上進。其文曰:「匹夫懷璧,麟經貽黷貨之譏,胡覃藏珠,馬史示輕生之戒,故叩闔呈琅者,嘉忠純之可尙,而進拜獻曝者,雖微小而可稱,歴歷薰蕕,昭昭龜鑑。照得本部使等,率自下方之遠,來觀上國之光,萬里梯航,跋渉寧辭於海島,九霄日月,膽依快覩於天顔,趨淸明文物於虞朝,覩禮樂衣冠之周制,尊親在念,報答無階,凡其身貨財,豈宜糊心愛惜。某有奇南異香一合,呈付差官,揀裁進入。」明主見其文,謂三代人才,命太監陳寛傳出閣老李東陽等看,奏雲是他一片忠誠,宜加優賞,以示激勸。因問左右,他在國何官,左右以都御史對。明主乃賜宴殿上,賜大紅獬豸織金胷背檸絲等物。有嚴因上表稱謝云:「臣竊惟天地發育萬物,雖萌芽根茨,猶感生生化化之仁,帝王撫綏兆邦,雖絶徼氓,猶仰蕩蕩平平之道。今臣忝因夏貢,近望堯雲,仰天日於長安膽依正切廁衣冠於王會,欣幸良多,豈圖微遠之餘,疊荷寵光之賜,章身有耀,品釆孔揚,命服匪頒,豸文生色,顧惟草木孤根之陋,尤感乾坤大造之恩,臣不勝仰戴銘佩之至。敬祝皇帝萬萬歳,壽與天齊年,率土臣民,均樂雍熙之治,庶邦大小永孚漸被之休,是臣之所深願望也。」
丙午,建王鑌薨,輟朝三日,賜諡貞靖。
詔,繼今乂安,建安,馴象等衛所,作商船二艘,以便載粟。
阮榮等奉勅旨,光順,洪德年間內臣出外,擅到人家者斬。
停常川舎人,選取高大充錦衣衛舎人,卑小充外直舎人。
癸亥,景統六年(明弘治十六年)[1503]
春,正月,旱。初八日,勅諭淸華賛治承宣使司參議楊靜等:「吾於農務,尤且留意,爾牧兵民,固當盡力,省循無怠,畜洩以時,玆惟善政,永保圖功。書曰:『有備無患。』此之謂也。除已具奏外,某方嘆潦,須先預備隄防種稼事,彼縣州官視秦楚肥瘠恝然,予每差內臣往省南畝,或田畝卑塌,或阡陌荒蕪,或土堆有缺,或翻鵝害苗,纔至數朝,斷不可久,暑未數日,殆甚吿乾,皆由分憂之任,不得有才,,扞制之方,靡良其策。嗚呼,汝等以衣冠之美,俸祿之富,爲潤屋之貲耶,抑蒞天之功耶。吾一身恐懼之勤,而爲爾優游之悅,況今年値運下元,遭逢末劫,玄樞經云:『冬至得壬,地赤千里。』地母經云:『癸亥之年,雨水太多。』修築之術,將不勤乎,汝宜作急部內江關水車小溪大路,期二箇月以裡,爾親來撿閱,完好者置爲考上課,築漏者編爲不稱職,詳題以聞,定行黜陟,爾等無情不督貴,至霖雨田禾淹濕,詰得其實,一體送問。」
初九日,郭有嚴等使明將還,陛辭,明帝遣西夷都督大通事錦衣衛都指揮使楊琮等宣傳聖旨:「賜郭有嚴大紅骨朶雲織金獬客紵四疋,熟絲三疋,幷兵部尙書曾鎰等奉抄送聖旨,另給郭有嚴馬船一艘,欽此。」郭有嚴謝恩詩云:「曾因國事貢珍封,藻宴叨陪玉陛中,豸彩已章三品服,鶬舟再駕入荒風,詩辭笑乏寛如海,酒力那堪飮似虹,福壽擬同周雅祝,升恆日月照臨公。」
二月十七日,禮部尙書武有奏言,每至大集軍期,投納差餘並老疾等錢,卽備來開所納前項員人姓名及實錢數人數,送戶部照收。
大旱。
夏,四月,彗星出東方。
禮部左侍郞楊直源蠢蘇瀝江邊,上自札橋社,下至贛川社,防水旱以利農,並開安福渠,下至上福渠處,以灌民田。
五月初五日,頒題扇詩,御製警之云:「星火昏中夜,蓬芒出壁東,荊方當大水,衛地恐輿戎,循省尤臨理,推占謾異同。」
秋,八月,御史臺官奏,翰林官肆業怠慢,宜論罰之。
九月初十日,大火,東市焼盡庸舎。
冬,十二月初八日,以禮部左侍郞楊直源兼翰林院事。
是歳,前大旱後大水,傘圓,三島山崩。
甲子,景統七年〈六月以後,肅宗泰貞元年〉(明弘治十七年)[1504]
春,正月,詔,繼今宮墻內加修理各務,定構作廊廟幷廨宇舎。
二月,幸西京。
夏,四月,帝由往幸藍山,車駕還宮,不豫。五月二十三日,帝以女謁盛,嬰重疾,大漸,乃遺命皇太子嗣位。二十四日,帝崩於圖治殿。
初帝作上陽,鑑治,圖治,長生之殿,燕寢之處,讀書齋生之殿,乃在九重之內,作流盃殿。引水至堂前,曰流盃臺。稱上陽洞主,生皇子六,長子安王洵,第二威穆帝濬,第三嗣皇㵮,第四通王溶,第五明王治,第六思王養。
六月初六日,中軍都督府左都督屛山侯黎廣度,南軍都督府左都督駙馬都尉臨淮伯黎達昭曁駙馬,五府,六部,東閣,翰林院,六寺,科臺等官詣皇極殿,奉皇太子潦卽位,大赦,改元,以是年爲泰貞元年。
賛曰:憲宗好文守成,節用愼罰,修政任賢,敬天勤民,亦賢主也。享國不久,惜哉。
武瓊賛曰:帝天資日表,隆準龍顔,神釆異常,聖宗奇愛之。尤聰明睿智,高出物表,而仁慈溫和,不為嚴毅,常朝退引士大夫詢訪得失,假以辭色,導之使言,達下情,決壅蔽。臣下過失,薄示戒責,不忍輟加笞辱,有所措置。從容閒暇,末嘗大聲以色,而天下亶亶從化,每言聖祖肇造區夏,皇父內修外攘,規已定,吾無事乎更張,惟遵守成憲,充擴而光大之,以宣昭我祖考之德而己。
肅宗欽皇帝
[編輯]- 諱㵮,又諱(氵辜),憲宗之第三子也。在位未期年,壽十七歲而崩,葬敬陵。
- 帝篤志好學,親賢樂善,足爲承平之良主,不幸早歿,惜哉。
- 其母,莊順皇太后阮氏,諱環,天施平陵人也。以洪德十九年,八月初一日而生帝,景統二年三月,立爲皇太子,及憲宗崩,遂卽皇帝位,改元泰貞,以生日爲天明聖節,稱嗣皇,後追上尊諡,廟號肅宗。
帝旣卽位稱皇,吿天地宗廟,尊祖母長樂皇太后爲太皇太后。
秋,七月,郭有嚴等奉使還自明。
八月初一,以生日爲天明聖節。
是月,有長星見西北。
九月初八日,奉寳冊,上大行皇帝尊諡曰體天凝道懋德至仁昭文紹武宣哲欽聖彰孝睿皇帝,廟號憲宗,母貴妃爲莊順明懿皇太后。
逆人段世儂等伏誅。時世儂反於高平,捕獲之,及其黨五百餘人皆伏誅。
冬,十月十八日甲辰,憲宗皇帝梓宮發引回西京。
十一月初八日,遷葬祐陵,禮官按故事奏請立碑,帝可其奏,乃命文臣阮仁浹,范盛,程志森等撰碑文。
遣使如明。吏部左侍郞鄧讃,檢討屈瓊玖,戶科都給事中劉光輔等歳貢;兵部右侍郞阮鄰,監察御史阮敬嚴等吿哀;禮部右侍郞阮寶珪,東閣校書陳曰良,校理武珠等求封。
是目月初八日,帝弗豫。初帝卽位,出囚人,放宮女,停不急之務,減偏重之役,抑貢獻,省力役,任勲舊,攬威權,抑戒外戚,友篤親藩,凡經綸大經,建立大本,無所不用其極。天下臣民,皆拭目以觀初政,以爲成康文景復見於今日。
十二月初六日壬戌,帝勑諭朝臣屛山侯黎廣度,贛川伯黎能讓及文武臣僚等:「朕疾未疫慮付託重寄,恐有未堪。先皇帝第二子濬,賢明仁孝,可嗣正統,以承祖宗,以撫臣民,大臣百官,盡其忠貞,以輔成大業,某親王僭於天位,天下共誅之。」
初七日癸亥,帝疾大漸,八日甲子,崩於皇極殿,遺詔,百官喪服一循古遭。
十八日甲戌,中軍都督府左都督屛山侯黎廣度,宗人令恩使黎能讓曁公,侯,伯,駙馬,都五府,六部,御史臺,東閣,翰林,六寺,六科,提刑,十三導官賣明殿,奉迎憲宗第二子濬卽皇帝位,大赦,改元,以明年爲端慶元年。
時阮寶珪如明未過關,再改封表文,送與寶珪奉行。
是時,攽大赦條於天下,其一,中進士科,未有除用而病故者,許子孫蔭如官員例,幷入流試官,許饒一男,選丁壯一男。
二十五日,定五城門外作直店例。勒旨五城門外,效力,神武,殿前作瓦屋二連,毎連七間,毎日該把門用一人出直店譏察,幷錦衣肅賃人亦在,夜間內臣卽在臺門內,若一連神武,殿前,效力用二員,軍二十人,盾五十面,手箭五枝,宿直如法。
二十六日,勅旨五府軍店外作木櫃例,係外店毎店相隔,並著木櫃柱要大,毎店用鈎五柄,有尖頭,頭亦有鈎,置在店兩頭,守把官員軍人並在直店,不得湊作以別資。
威穆帝
[編輯]- 諱濬,又諱諠,憲宗第二子,肅宗之庶兄也。在位五年,壽二十二歳,爲簡條公濴所逐,尋遇害,葬安陵。
- 帝嗜酒好殺,荒色立威,屠戮宗室,幽殺祖母,外戚縱橫,百讓怒,時稱鬼王,亂徴見矣。
- 其母,昭仁皇太后阮氏,諱瑾,東岸扶騐人也。少孤貧,自賣與奉天人,其家有罪,渺入官婢,以故得入侍管寧皇后。憲宗爲太子時,見有美姿悅之,納以爲妃。以洪德十九年,五月五日子時而生帝パ泰貞元年,肅宗崩,無嗣,庶母敬妃阮氏於禁中定謀立之,遂卽皇帝位,大赦,改元,以誕日爲天慶聖節,稱瓊都洞主。
乙丑,端慶元年(明弘治十八年)[1505]
春,正月,湖,日食。
二十一,詔各處承宣官員百姓等,大事用大方紙,小事用小方紙,囑書文契用大紙,不得猶狃用方紙如前,聽一箇月悉如明令。若官員百姓囑書文契猶用方紙,許本族人族長投告,驗實以虛論,賣者失其己分,買者失其原錢,囑書文契並不用。
二月十六日甲戌,上大行皇帝尊諡曰昭義顯仁溫恭淵黙惇孝允恭欽皇帝,廟號肅宗。
十八日丙子,追尊生母阮氏爲昭仁弘懿皇太后。
會試天下擧人,取黎鼎唐安慕澤人。等五十五人,廷試賜第一甲黎鼎,裴允文,陳棐彰德芝泥人,茱之子。三名進士及第,第二甲阮肖象,陳磊等十六名進士出身,第三甲范敦硝,阮胥等三十六名同進士出身。
三月,肅宗皇帝梓宮發引回西京,癸卯葬於敬陵,禮官奏請立碑,帝可其奏,命覃文禮,阮仁浹,范盛,程志森等撰碑文。
二十二日,皇太后阮氏暴崩於長樂殿正寢,年六十五。初肅宗崩,無嗣,內臣阮故爲欲立帝,查太后以帝婢妾之子,不可以承大統,固要立呂瑰王。於是汝證太后,使出迎呂瑰王,汝爲等乃閉諸城門立帝,太后見帝已立,不悅,後帝遂使左右密弒之,輟朝七日。
二十七日,升祔母昭仁弘懿皇太后於東京太廟明德宮。
是月,化外州透入爭那巖關田,帝命丹溪伯鄭侑經理明光地方,立關隘而還。
夏四月二十七日,追尊祖母諡曰徽嘉靜穆溫恭柔順太皇太后,帝建眞元殿,作寶瑞堂於東岸扶駿鄕,作宣譽堂於水棠華陵鄕,又作光美殿於廣德隸園坊,以恭奉太皇太后先祖。
五月初七日,明孝宗崩,諡曰敬皇帝。
十三日,命鄭侑往宣光公幹。
二十五日,以誕日爲天慶聖節。
二十八日,明皇太子厚𤋜卽皇帝位,改元正德。是爲武宗。
以楊直源爲戶部左侍郞兼昭文館。
六月初五日貶禮部尙書覃文禮,御史臺都御史阮光弼等於廣南,尋殺之。初憲宗寢疾,帝母昭仁皇后以婢壽寵,生帝覃疲,庶母敬妃無子,震己子,一意欲立之,恐大臣不從,以金賂文禮,不受。及憲宗大漸,文禮與光弼受遺詔,輔皇太子嗣位。時諸王爭立,文禮恐變起倉卒,乃入寢殿取傳國寶歸家,再與文武諸大臣共立肅宗卽帝位。帝深憾之,至是以姜種阮汝爲謀,貶二人行廣南承宣使,至眞福縣大江,帝使人道追,逼令自盡,二人當投水中,吟國語詩而沒。後廷臣心知二人死非其罪,爭之,帝歸咎於汝爲,遂殺之。
以黎嵩爲淸華承宣使。
起吳煥爲清華憲察使,煥前被充軍,再試中生徒,至是起用。
丙寅,端慶二年(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
春,初仁睦門陳管領陳姓,缺其名,管領官名也。本陳朝之外孫,生二女長曰松,次曰竹,帝聞松有美色,選入後宮,生皇子而早沒,後竹亦入侍。
二月選黃丁。
黜范謙柄爲海陽憲察使,時謙柄坐與黎崧,石誌爲朝中所劾,故黜之。
召附翼鯀知縣阮貴饔提刑監察御史。先是貴雅應制落韻被馳,至是召還用之。
夏,四月十三日,起復杜絪仍禮部右侍郞翰林院侍讀參掌翰林院事,以絪丁母憂,始服闋故也。闋音缺,服終日関。
冬,十二月十二日,遣兵部尙書阮光美,吏科都給事中阮旌,提刑監察御史阮仲逵爲提調,監試,監考,考試軍色民人書算於講武殿庭,應考者三萬餘人,取中者阮子棊等一千五百十九人。
改定軍號勇士副軍以下。
丁卯,端慶三年(明正德二年)[1507]
春,正月初九日,明遺正使翰林院編修曾鐸,副使吏科右給事中張弘志來告卽位,幷賜彩幣。
以阮敲爲海陽承宣使。初敲奉北使,有北枕甚好,不以上進,爲舎人所奏,黜還家。至是始用之,後敲卒於任所。
閏正月,明遺行人司行人何露來致祭於憲宗睿皇帝。明又遣正使翰林院編修沈燾,副使工科左給事中許天錫賫詔動封帝爲安南國王,並賜皮辨冠服一副,常服一套,天錫見帝相,題詩曰:「安南四百運尤長,天意如何降鬼王。」
覆考書算一百四十四人,中者阮子棊二十五人,充華文學生。
新置強力司。
知府阮贄被外戚姜種親人打死復甦。先是贄仕憲宗時,爲中書監正字,會試中塲,以帝外鄕東岸人,除奉天府少尹,後任富平府知府。爲人不屈,姜種親人阮仲拿於廷尉獄,打死,拋於城外,子孫以席包之,乃歸而葬,忽然復甦,匿於弟子家,日則居,夜泊哿上,妻子以他人骸骨葬之,行齋如居喪禮,已經一二年,鄕村不知。至洪順己巳年,義師起,詣闕陳辭,許入秘書舎人,賜號還生。僞莫時官至義與,高平等府知府。
三月,帝拜醫京。二十四曰戊戌,還皇京,駐營於春杜行殿,親幸真元殿,顧貼福地。
以阮時雍爲淸華承宣使。
冬,十一月,遣使如明,戶部左侍郞楊直源,東閣校書宗文,翰林院檢討丁順等賀武宗—位梁侃謝賜練幣鴻臚寺少鄕阮銓進香,ェ部右侍郞阮瓖,翰林院檢討尹茂魁戶科給事中黎挺之等謝致祭,淸華承宣使黎嵩,翰林院檢討丁貞,監察御史黎孝忠等謝冊封,乂安參議黎淵,翰林院校理吳綏,監察御史黃岳等歳貢。
戊辰,端慶四年(明正德三年)[1508]
春,二月,會試天下擧人,取杜鍫音容,鎣舒池人,廷試賜第同進士出身。等五十四人,及廷試,賜第一甲阮簡淸,許三省,阮有嚴三名進士及第,第二甲陳驚等十五名進士出身,第三甲阮義壽等三十六名同進士出身。
以阮伯俊爲淸華總兵僉事,阮戇爲淸華憲察使。
三月初四日,詔內外各衙門都提吏丼更番吏有缺數,吏部照洪德年間例,類取應得塡充姓名,具本送吏科,抄送吏部,轉送各衙門遵行。
以莫登庸爲天武衛都指障使司都指揮使。登庸平河高堆人也。卽至靈縣龍洞社。其先祖莫挺之陳朝狀元,官至左僕射。挺之生高,高生邃,邃生嵩,移居淸河蘭溪社,生萍,萍又渉於宜陽古社而居焉。萍生檄,檄娶本社鄧椿長女,生三男,長曰登庸,次曰篤信,季曰(言厥)。登庸有勇力,以武舉入宿衛,至是乃拜是職。
夏,六月,以杜絪爲御史臺副都御史。
戶部左侍郞楊直源還自明,帝以象笏銀帶賜之。
冬,十月初四日,下御史臺副都御史社絪於廷尉獄,絪以言事忤旨繫獄,尋放之。
黒羅羅國人侵入村田關,帝乃以北軍都督府陳叔邁爲右游擊營副將,范一鸛爲記錄先行,命美郡公黎燜爲征蠻將軍,掛征蠻將軍印,丹溪伯鄭侑爲副提領,將神武,效力,殿前,中,東,西,南,北府各衛軍,分爲六營,毎營一萬人,以三千人運糧,往征黑羅羅,到朱村田,分立界碣,尋命炯等經理順興化處水尾朱關地方,以修理關隘。
己巳,端慶五年〈十二月以後,襄翼帝洪順元年〉(明正德四年)[1509]
春,二月,耕籍田,耒折。
敬天殿乾元洪鐘,蒲牢斷,鐘自落。
以阮承業兼掌宗人府,宗人令子模總領各宿衛。
三月,勅征蠻將軍黎炯,鄭侑等班師還。
帝性好勇,因謁郊還宮,乗援雲象頭入東華門,令各司及五府公象,將入御前引選,幷類各鎭公象回於京師,選入御象,充補各衛。
是時,新置內臣有飛武司力士內使,以阮鑀爲飛武司都飛武力士內使,直端康宮,如都力士直金光殿,著銀帽金鳳趨有紅毛尾。以阮公論爲飛武司飛武力士內使,着水銀帽有紅毛。
設宮門承制監,如司禮監御象,御馬二司。
設御象監,御馬監,御象帶カ,內使著水銀帽|金葵花。御馬著水銀帽紅葵花。御馬,御象二監鬪力持杖相撃,自淸陽門至太廟門外,帝以爲樂,以錢帛賞之。
帝自卽位之後,毎夜與宮人酣酒無量,醉卽殺之。時權歸外戚,東則華陵,養父郷。西則仁睦,帝妃郷。北則扶較,帝母郷。皆擅怙權勢,沉溺臣僚,有以私意而屠戮生民,有以密體而誅求錢貨,凡民間六畜生花等物,一切掠取,及民家有奇財奇貨,標字取之,萬民嗟怨,而帝弗悛。又心懷猜忌,凡前日臣下之不立己者,往往誅之。又密使內人阮廷科往體察諸叔父兄弟凡二十六王,而荊王以叔父逃遁,不知所之,獨簡脩公以叔伯之子,繫獄得脫,由是人人自危,益思作亂。
命都督保祿伯黎子雲,武耿等往經理廣南地方。先是洪德元年,聖宗親征占城,得茶遂妻子歸於本國,置居寶慶門外,幾三十年。至景統年間,子茶福盜其父茶遂骸骨,逃歸其國,留一親姊,於兵燹先上聲,野火也。時始亡,至是諸勢家功臣占奴居田莊,亦逃回國。武耿驛奏言作亂者占人,帝令殺占人殆盡,不知作亂者占人制謾等後得漂海,占人麻末等監在承制,再供謂前年茶福已回彼國,使男罵羅往明國求援,又作船糧數多,故命耿等往經理。
以楊直源爲御史臺都御史。
秋,八月,詔捕占人,拘執者盡殺之。
九月,吏科都給事中楊德簡奏言:「臣等奉査洪德七年間勅旨,國子監生三舎生,年三十以上,本官方得保選除用。八年間勅旨,崇文館秀林局儒生,本官保結考試,年深才幹,幷會試中塲,並得除用。臣竊見監生,儒生年未至三十,充未滿十五年,但以會試中塲,往往俛倖求進,有所攪擾不便,伏乞繼今監生,儒生年已至三十以上,充已滿十五年以上,本官方得保選除用如例。敢有徇私保擧年少年淺者,一該科御史臺擧奏治罪,以懲人臣徇私妄保,及僥倖攪擾之弊。」寧郡公黎廣度等奏云:「臣等竊見楊德簡所言誠有理,然中間猶有未備,今臣等再奉議各條。一條,奉議國子監監生龠試累遭中塲,十五年以上,年深塲多者,方得充上舎生,引選銓除牧民首領,伴讀長史,訓導等職。若累中塲已滿十五年,未得充舎生,及一遭中塲,已滿十八年以上者,亦許保選,除闇門序班,伴讀長史,講諭等職。一條,奉議官員子孫充崇文館秀林局儒生,會試中塲,年深塲多,滿十五年以上者,幷單和一塲,滿十八年以上者,方得保選,除牧民首領等職。若年深才幹,無中塲,滿二十五年以上者,亦許保結考試,除州縣貳職。其已經引選而未滿年限者,待滿年限方得除用。若皇后親屬苗裔幷開國功臣子孫充崇文館儒生,遵如前例。」
冬,十月初一日,有彗星,白色見於西方,十日始滅。
十一月,有白氣如歛,出於東南,長丈餘。
帝斥逐皇宗功臣回淸華地方,幷殺女史,內臣,占人。時外戚姜種,阮伯勝等擅作威福,權傾中外,民間不得擧手動足,禁法門之呪咀,道士奉道剪髪,不得長髪,以故庸舎市肆奉先師者皆蔵之。後承敎承業,行路官員,百姓見於|里,皆竄走入庸舎市肆家,去後始出。阮廷科密使人往天下各處承憲府縣,至於民間,脅娶處女,茶毒蒼生,天下失望。
是時長樂皇太后之親阮文郞亦在逐中,回本貫。大臣宗室宜郡公黎能謹不得志,有詩寄與阮文郞,使擧兵誅惡黨。文郞通韜略,淸兵法,善觀天時,力能捕虎。於是文郞率占奴制謾,武伯,武接幷淸華三府人擧義師於西都城,以軍鎭神符海口。
時帝戕害宗室,簡脩公濴猶被繫獄,乃以財物賂守者得脫,未及吿母幷兄弟與妃,乃挺身逃入酉都,至神符海口見文郞,奉迎立爲盟主。因與文郞造長鎗,及大臣阮演,吳禊,阮伯高,黎湛與淸華總兵僉事阮伯俊,承宣使黎嵩,參政時雍等同起兵,使梁得朋爲檄諭大臣百官,其略云:「暴主黎濬,猥以庶孽,濫玷洪圔,因循殆至五年,盈串已成萬狀,傷殘骨肉,沉溺臣僚,寵戚畹而狗尾縱橫,遠骨鯁而魚頭竄伏,爵已盡而濫賞不盡,民已窮而濫取無窮。征賦若錙銖,用財若泥沙,暴虐殆同於秦政,待臣如犬馬,視民如草芥,慢侮有甚於魏整。況又大其宮室,廣其苑囿,驅民種樹,宋花綱之,覆撤相尋,塡海築宮,秦阿房之昏風復踵,土木築而改,改而築,疲勞海陽京北之民,華宗驕而橫,橫而驕,騷擾藩鎭四宣之境,居民疾首,率土痛心。」又檄云:「端慶御圖,外家擅政,子模以市井昏愚之輩,紊亂朝綱,勝,種以閭閻乳臭之童,妄行威福,甚至鴆殺祖母,魚肉親王,以私意而屠戮生民,罔知紀極,以密體而誅求錢貨,益肆貪淫,四海困窮,萬民愁怨。」
簡脩公濴詐稱爲錦江王,竪錦江王招安旗。
是月初八日,簡脩公濴自西都發水歩諸營並進,水軍到天健山,帝以河淸,海淸二輕船馳到天健山葆寺,獲其水營將一人井得兵卒二十馘,將回華門外。帝命副將東巖伯黎璃,賛理御史臺都御史楊直源,記錄右侍郞范盛,陳能等提領禁軍幷神武,效力,殿前諸衞官軍藥之,弗克。二十三日,濴兄錦江王漴,幷弟靖亮公濴及涓與壽梅尉馬阮敬皆遇害。濴軍猶以錦江王招安旗,撫諭使瑀以錦江王頭示之曰:「此錦江王之頭也,何以詐為?」瑀騎象麾兵進戰同樂處,陣陷,不屈而死,楊直源,范盛,陳能等亦歿於朱橋,官軍敗還。二十六,軍諸營並進,至寶陀,仁睦,紅梅,焼身等處。帝出靑陽門,慰勞金光殿力士及錦衣春將士,以斯賜程志森,黎廣度等,發金銀欝,賜五刑見監囚人每人三鍵,使以擊賊,受畢,各歸其家。又倉卒徵兵,帝命中使華文學生,每司各二員人,實捧勅符往諒山,太原,宣光,安邦各都司,詳勅合符,調取各鎮土兵,每鎭五千人,以防擊賊,其人受勅符去,帝許御前朱漆短雅每人一柄以魑身。未馨提,春耕等虡,濴軍己入邁城,衆皆遁去。皇后陳氏松逃出,至紅梅社,匿於民家,自溢於寺廟。黎廣度與簡脩公內外相應,傳砲爲信掲竿爲旗,斬木作兵,自相產,以駭肇,因劫帝北幸。簡脩公至東京城,聞父靈與兄錦江王,弟靖亮公,季弟涓等遇害,命官治喪事與行葬禮。二十八日,帝走至日昭坊前,衛士追獲之,納與簡脩公,繫麗景門,公以衞士不義,遂殺之。十二月初一日。帝飮鴆自盡,簡脩公以帝前日殺父母兄弟之慘,憤猶未解,使人以大砲置屍火處,砲發,散盡骸骨,止以餘燼回葬母鄕扶齡安陵,降爲愍厲公。〈一說,義師逼近,帝出幸安朗縣東皐社及悔村,被本社市肆人迎回,納於阮文郞,將回北使館,弒之,其外戚亦皆盡殺。〉
按洪順治平寶範曰:端慶年間,內朝干政,外戚專權,法令煩苛,紀綱紊亂,農桑失業,風俗日偸,甚可潤也。況又傷殘骨肉,沈溺臣僚,所爲若是,欲不亡得乎?
按阮煜洪順中輿記曰:愍厲失德,種,勝專權,承業以牧牛之豎,兼掌宗人,子摸以賣魚之兒,總領宿衞,登進豺狼之輩,競開賄賂之門,修第宅,則太原,宣光等處山無木以塞欲源索鹹鹽,則乂安,安邦地方海無鱗以塡餓緣。太阿倒置,神器展榣,災異屢見,下民怨嗟,其亡宜矣。
論曰:愍厲信任外戚,暴虐無道,誅戳宗室,殘酷百姓,自取滅亡,不亦宜乎。
是月初四日,簡脩公卽皇帝位,大赦,改元,以是年爲洪順元年。
以杜細爲東閣學士陸朝列大夫,以姻曾春北使,故授此職。
帝旣卽位,命頭目黎廣度,黎調,阮文郞,黎嵩,劉興孝,程志森,鄭緩,梁得朋,杜履謙,丁勖,鄧鳴謙,杜絪,黎鼐,譚愼簡等上表陳情於明,其辭云:「端慶黎濬,襲封王爵,經四年間,寵任母黨姜種,阮伯勝等,恣行兇暴,濁亂朝綱,屠戮宗親,鴆殺祖母,荼毒國人,民不堪命。種,勝等權傾中外,惡黨日滋,圖竊國柄。」
十七日,追尊母鄭氏爲徽慈莊惠建皇太后,命殿前都檢點瑞陽侯鄭侑爲山陵使,戶部尙書鄭維岱副之,延郡公駙馬都尉黎茂昭爲總護使,淸華總兵僉事阮伯佺,卽阮伯俊也。譚愼徽等副之,以本月十九日,遷葬於御天之美舎鄕。二十九日乙丑,立徽慈莊惠建皇太后碑,命禮部左侍郞翰林院侍讀掌翰林院事梁得朋撰記。
追謚顯祖,宣祖,太祖皇帝,皇太后以下尊號。尊父建王曰,配天裕聖溫良光明文哲寛弘彰信綏休睦孝建皇帝。母建皇太后鄭氏曰徽慈莊惠嘉亮柔聖和穆信謙明正懿淳福慶皇太后,贈同母兄錦江王漴爲莊定大王。次弟靖亮公濴爲穆懿王,季弟涓爲翼恭王。〈漴音崇,濴音雍。〉
以吳煥爲淸華賛治承宣使司承宣使,尋授吏部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