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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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官部二十三 太平御覽
卷二百二十六.職官部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五 

御史中丞下[編輯]

《晉書》曰︰熊遠字孝文。遷御史中丞,中宗每嘆其公忠,謂遠曰︰「卿在朝政正色,不茹柔吐剛,忠亮至勁,可謂王臣。」

又曰︰庾峻字山甫,爲御史中丞,優而不克。

又曰︰周處字子隱,爲御史中丞,奏征虜將軍石崇、大將軍梁王彤等,正繩直筆,權豪震肅。

又曰︰劉暾他昆切。字長升,兼中丞,奏免尚書僕射等十餘人,朝廷嘉之,遂以即真。

謝靈運《晉書》曰︰漢官,尚書爲中台,御史爲憲台,謁者爲外台,是爲三台。自漢罷御史大夫而憲台猶置,以丞爲台主,中丞是也。

《晉中興書》曰︰王恬字元愉,音俞。爲御史中丞,值海西公廢,太宗即位,未解嚴,大司馬桓溫屯中堂,夜吹警角。恬奏劾溫大不敬,請理罪。明日,溫見奏事嘆曰︰「此兒乃敢彈我,真可畏也。」

又曰︰熊遠遷御史中丞,尚書郎盧綝入直,逢尚書刀協於大司馬門外。協醉,使綝避之。綝以當直不肯回,協令人牽綝墮馬,至協乘馬而後釋。遠奏請免協官。詔令白衣領職。

又曰︰劉瑀音雨。遷御史中丞。瑀氣尚人,爲憲司,甚得志。彈蕭惠開雲︰「非才,非望,非勛,非地。」彈王僧遠雲︰「蔭藉高華,人品冗末。」朝士莫不畏其筆端。

又曰︰蕭惠開拜御史中丞。世祖與劉季之詔曰︰「今以蕭惠開爲憲司,冀當稱職。但往一服。額已自殊。有所震及。」在任百寮畏憚之。八年入爲侍中,詔曰︰「惠開前任憲,奉法繩,不阿權戚,朕甚嘉之,可更授御史中丞。」

又曰︰鄭鮮之遷御史中丞,明憲直繩,甚得直司之體。外甥毅權重當時,朝廷莫不歸附。鮮之盡心,高祖獨不屈意,毅甚恨焉。」

又曰︰「荀伯子爲御史中丞,蒞職勤恪,有匪躬之稱。立朝正色,內外憚之。凡所奏劾,莫不深相呵毀,或延及祖宗,其言切直。又頗雜嘲戲,故世人以此非之。

《齊書》曰︰王僧處遷御史中丞,甲族由來多不居憲職,王氏分枝居烏衣者位宦微減。僧處爲此官,乃曰︰「此是烏衣諸郎坐處,我亦可試爲耳!」

又曰︰江淹爲御史中丞,明帝作相謂淹曰︰「君昔在尚書中,非公事不妄行,在官寬猛能折衷,今爲南司,足以震肅百寮也。」曰︰「今日之事,可謂當官而行,更恐不足仰稱明旨耳!」於是彈中書令謝朏、音斐。司徒左長史王糸青、音茜。護軍長史庾弘遠,幷以託疾不預山陵公事。又奏收前益州刺史劉悛、梁州刺史陰智伯幷贓貨巨萬,輒收付廷尉。臨海太守沈昭略、永嘉太守庾曇又諸郡二千石,幷大縣官長多被劾,內外肅然。明帝謂曰︰「自宋已來不復有嚴明中丞,君今日可謂近世獨步。」

《梁書》曰︰樂藹遷御史中丞。初,藹發江陵,無故於舡得八車輻,如中丞健步避道者。至是果遷焉。

又曰︰王僧孺兼御史中丞。僧儒幼貧,其母鬻紗布以自業,攜僧儒至市,道遇中丞鹵簿驅迫墜溝中。及是拜日引騶清道,悲感不自勝,頃之即真。

《後魏書》曰︰李彪爲中尉,號爲嚴酷。以奸款難得,乃爲木手擊其脅腋,氣絕而後屬者時有。汾州叛胡,得其凶渠,皆鞭而殺之。及彪之病也,體上瘡潰,痛毒備極。

又曰︰李彪遷御史中尉。彪爲高祖所寵,性又剛直,遂多所彈糾,遠近畏之,豪右屏氣。高祖嘗呼爲李生,又從容謂群臣曰︰「吾之有李生,猶漢之有汲黯。」

《北齊書》曰︰齊王高澄用崔暹爲御史中尉,宋游道爲尚書左丞,謂之曰︰「卿一人處南台,一人處北省,當使天下肅然。」

又曰︰琅邪王儼,字仁威,武成第三子,累爲御史中丞。魏氏舊制,中丞出,清道,與皇太子分路行,王公皆徑住車去牛,頓車於地,以待中丞過,其或違遲,則赤棒棒之。自都鄴後,此儀寢絕。武成欲雄寵儼,乃使一依舊制。初,從北宮出,將上宮丞,凡京畿步騎,領軍之官屬,中丞之威儀,司徒之鹵簿,莫不畢備。時儼總領四職,帝與胡後在華林園東門外張幕,隔青紗步障觀之。遣中使驟馬趣仗,不得入,自言奉敕,赤棒應聲碎其鞍,馬驚人墜。帝大笑,以爲善。更敕令駐車,傳語良久,觀者傾京邑。

《陳書》曰︰徐陵除散騎常侍、御史中丞。時安成王爲司空,以帝弟之尊,勢傾朝野。直兵鮑僧叡假王威權,抑塞辭訟,大臣莫敢言者。陵聞之,乃爲奏彈,導從南台官屬,引奏案而入。世祖見陵服章嚴肅,若不可犯,爲斂容正色坐。陵進讀奉狀時,安成王殿上侍立,仰視世祖,流汗失色。陵遣殿中御史引王下殿,遂劾免侍中、中書監。自此朝廷肅然。

《隋書》曰︰後魏延昌中,王顯有寵於宣武,御史中丞請革選御史,此後踵其事,每一殿中更置御史。自開皇后,始自吏部選用,依舊直入禁中。

《唐書官品志》曰︰中丞一人,掌督司百僚。皇太子已下,其在營門行,行馬內違法者,皆糾彈之。雖在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之。專道而行,逢尚書丞、郎,亦得停駐。

又曰︰張易之縱恣益橫,嘗私引相工李引泰占吉凶,言涉不順。御史丞宋璟音冏。請窮究其狀,武太后曰︰「易之等已上聞。」璟曰︰「謀反大逆,無容首免。易之等分外承恩,臣知言出禍從,然義激於心,雖死不恨。」太后不悅。內史姚璹音軌。恐忤旨,遽宣敕令出。璟曰︰「天顔咫尺,親奉德音,不煩宰相擅宣王命。」太后意解,及收易之等就獄,尋詔原之,命就宅謝罪。璟拒而不見,曰︰「公事當公言之,若私見,法無私也。」

又曰︰御史中丞姚庭筠奏稱︰「律令格式,懸之象魏,奉而行之,事無不理。比見諸司寮寀,不能遵守章程,事無大小,皆悉聞奏。臣聞爲君者任臣,爲臣者奉法,故云汝爲君目,將司明也。則知萬機務綜,不可遍覽也。所以設官分職者,委任責成,百工惟時,以成垂拱之化。比者,或修一水窗,或伐一枯木,幷皆上聞。旒扆取斷宸衷,豈代天理物,至公之道也。自今已後,若緣軍國大事及牒式無文者,任奏取進旨。自餘據章程合行者,各令准法處分。其故生疑滯致有稽失者,請令御史隨事糾彈。」上從之。

又曰︰盧奕,懷慎之少子也。與兄奐音喚。齊名,天寶十一年爲御史中丞。始懷慎及奐幷爲此官,父子三人爲中丞,清節不易,時人美之。

又曰︰齊映爲御史中丞,從德宗幸梁州,每遇險,映嘗執轡,會上馬驚,跳奔益甚。上懼傷映,令舍轡,映堅執,久之乃止。問其故,對曰︰「馬奔踶,音弟。不過傷臣;如舍之,或犯清塵。雖臣萬死,何以塞責?」上嘉嘆無己。

又曰︰御史中丞武元衡奏︰「貞元二年御史中丞竇參所奏,凡諸使兼憲官者,除元帥、都統、節度、觀察、都團練、防禦等使,餘幷在本官之位。其後蘇弁、音卞。於䪹音顧。以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鄧求以易州刺史兼御史大夫,皆奉進旨,令在同類之上。伏以前後異同,遵守不一,臣謹議伏請,自今常參官兼御史大夫中丞者,惟檢校省官,立在本品同類之上。」從之。

又曰︰元和中御史中丞王播奏︰「監察御史,舊例在任二十五月轉准具員,不加,今請仍舊。殿中侍御史,舊例在任十三月轉准具員,加至十八月,今請減至十五月。侍御史,舊例在任六月轉准具員,加十三月,今請減至十月。」從之。

又曰︰文宗開成初,中丞狄兼謨謝官,上曰︰「御史中丞,朝廷紀綱,一台理則朝廷理,朝廷理則天下理。無曠厥職。」兼謩奏曰︰「凡天下有礙法不得中道事,臣盡得以彈奏。」上曰︰「大抵以顧望畏忌爲心者,自失職業。卿梁公之後,將嗣家聲,不可不留意。」

又曰︰文宗謂宰臣曰︰「丁居晦作中丞何如?」因悉數大臣而品第之,嘆曰︰「宋申錫堪任此官,惜哉!」

又曰︰牛僧孺可爲大夫,宰臣鄭覃曰︰「頃爲中丞,未嘗搏擊,恐無風望。」上曰︰「不然,鸞鳳與鷹隼事異。」

又曰︰居晦作此官,朕曾以時諺謂杜甫、李白輩爲四絕問。居晦曰︰「此非君上要知之事。」常以此記得居晦,今所以擢爲中丞。

又曰︰會昌元年,中書門下奏︰「御史中丞爲大夫之貳,緣大夫秩崇,官不常置,中丞常爲憲台之長。今寺監、少卿、少監、司業、少尹幷爲寺置之貳,皆爲四品。中丞,官名至重,見秩未崇,望升爲從四品。」從之。

又曰︰薛存誠爲給事中。瓊林庫使奏召工徒太廣,存誠以爲此者奸人竄名以避征徭,不可許。咸陽尉袁儋都甘切。與軍鎮相競,軍人無理,遂肆侵誣,儋反受罰。二敕繼至,存誠皆執之。上聞甚悅,命中使嘉勞。由是選拜御史中丞。

又曰︰孔緯爲御史中丞。緯器志方雅,嫉惡如仇。既總憲綱,中外不繩而自肅。

又曰︰盧坦爲御史中丞,裴均爲僕射,左班逾位請退之,均不受。坦曰︰「姚南仲爲僕射,例如此。」均曰︰「南仲何人?」坦曰︰「南仲是守正而不交權幸者。」尋罷爲右庶子,時人歸咎於均。

《三國典略》曰︰梁張綰,字孝卿,雍州刺吏績之弟也。梁主策其百事,綰對闕其六,乃號爲百六公。常爲御史中丞,兄績爲僕射。元日朝會,及百司就列,兄弟幷導騶兩途,前世未有,時人榮之。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錄》曰︰段凱驍勇善射,好讀書,爲御史中丞,明筆直繩,無所阿避,號曰老虎。

《傅咸集》︰奏曰︰司隸中丞得糾太子而不得糾尚書。臣所未譬,朝廷無亦易之。梅陶自敘曰︰「余居丞,曾以法鞭皇太子傅,親友莫不致諫。余笑而應之。堂高由陛下,太子所以崇於上,由吾奉王者法,吾豈枉道曲媚?後皇太子特見延清,賜以請宴禮之,如師。」袁淑《謝中丞章》曰︰「竊惟此職,昭贊實預損益,必須廉明威正。刺骨窮文,使權家勛族不敢藉強而侮物;戚門右姓不得稱雄以掩衆。昔傅咸臥治,僚辟戢懼;孫寶移疾,卿尹皆怠。」

持書侍御史[編輯]

漢書》曰︰宣皇帝元鳳中,路溫舒上書宜尚德緩刑,帝深采覽之。季秋後讞,讞,魚列反,又音巘。時帝幸宣室齊宮而決事,命侍御史二人持書,遂置持書御史。

《通典》曰︰御史中丞,舊持書御史也。國諱改焉,後歷代皆同。

《風俗通》曰︰頃者,廷尉多墻面而苟充茲位,持書侍御史不復平議讞,當糾紛,豈一事哉!里語曰︰「縣官漫漫,冤死者半。」

《後漢書》曰︰蔡邕以侍御史轉持書御史,遷尚書,三日之間,周遷三台。

《續後漢書·百官志》曰︰持書御史,秩百石,掌選明法律者爲之。天子疑獄,以法律讞是非,糾六品已下。桓帝以後不治獄,充位而已。

《魏志》曰︰王觀字偉台,東郡亶丘人也。明帝幸許昌,召觀爲治音持,下同。書侍御史,典行台獄。時多倉卒喜怒,而觀不阿音順旨。

《晉書》曰︰杜預爲鎮南,入辭,口啓陳壽才史通博,宜補黃散也。黃,黃門待郎。散,散騎常待。上曰︰「壽可作治書否?」預對曰︰「惟在聖詔。」即手詔用之。

又曰︰太始四年置黃沙獄、持書御史一人,秩與中丞同,掌詔獄及廷尉不當,皆理之。

《梁書》曰︰謝幾卿,天監初除征虜,鄱陽王記室,尚書三公侍郎,尋爲治書侍御史。舊郎官轉爲此職者,世謂爲南奔。幾卿頗失志,多陳疾,台事略不復理。徙爲散騎侍郎。

《後魏書》曰︰高道悅拜治書御史,正己當官,亡憚強禦,奏舉任城王王澄等免官。高祖詔褒美之。

《隋書》曰︰柳彧遷治書侍御史。於時刺史多任武將,類不稱職。彧上表曰︰「方今天下太平,四海清謐,共治百姓,須任其才。昔漢光武一代明哲,超自布衣,備知情僞,與二十八將,披荊棘,定天下,及功成之後,無所職任。伏見詔書以上柱國和幹子爲杞州刺史,其人年垂八十,鐘鳴漏盡。前任趙州,暗於職務,政由群小,賄賂公行,百姓籲嗟,歌謠滿道。乃雲︰老禾不早殺,餘種穢良田。古人乃雲︰耕當問奴,織當問婢。此言各有所能也。幹子弓馬武用,是其所長,治民蒞職,非其所解。至尊思治,無忘興寢,如謂優老尚年,自可厚賜金帛,若令刺舉,所損殊大。臣死而後已,敢不竭誠!」上善之,幹子竟免。

又曰︰梁毗爲持書御史。時京師饑,上令禁酒,劉昉使妾任任,縱也。屋當爐酤酒,毗劾奏昉曰︰「臣聞處貴則戒之以奢,持滿則守之以約。昉既位列郡公,秩高庶尹,縻爵稍久,厚祿已淹,正當戒滿歸盈,監斯止足。何乃規曲櫱之潤,競錐刀之末,身昵酒徒,家爲逋藪?若不糾繩,何以肅厲!」有詔不治,昉鬱鬱不得志。

又曰︰柳彧爲治書御史,右僕射楊素當塗顯貴,百寮懾憚,無敢忤者。嘗以少譴,敕送南台。素恃貴,坐彧床。彧從外來,見素如此,於階下端笏整容,謂素曰︰「奉敕治公之罪。」素遽下,彧據案而坐,立素於廷,辨詰事狀。素由是銜之。

《唐書》曰︰孫伏伽初以三事上諫,高祖大悅,擢拜治書侍御史,兼賜帛三百匹。時軍國多事,賦斂繁重,伏伽屢奏請改革舊政,高祖幷納之,因謂裴寂曰︰「隋末無道,上下相蒙,主則驕矜,臣惟諂佞,上不聞過,下不盡忠,使社稷傾危,身死匹夫之手。朕撥亂反正,志在安人,平亂任武臣,官方委文吏,庶得各展器能,以匡不逮。此每虛心接待,冀聞讜言。然惟李綱差盡忠款,孫伏伽可謂誠直,餘人猶踵弊風,俯首而已,豈朕所望哉?」

江總《贈孔中丞詩》曰︰我行五嶺表,辭鄉二十年,聞鸚欲動詠,披霧即依然。疇昔同寮き,今隨年代改。借問藏書處,惟君故人在。故人名宦高,清簡肅權豪。誰知懷九嘆,徒然泣二毛。

傅咸《御史中丞箴敘》曰︰百官之箴,以箴王闕。餘承先君之蹤,竊位憲台,懼有忝累垂翼之責,且造斯箴以自勖勵。不雲自箴,而雲御史中丞箴者,凡爲御史中丞,欲通以箴之也。詞曰︰「煌煌天文,衆星是環。爰立執法,其輝有煥。執憲之綱,秉國之憲。鷹揚虎視,肅清違慢。騫騫匪躬,是曰王臣。既直其道,奚顧其身?身之不顧,孰有弗震?邦國若否,惟仲山甫是明。焉用彼相,莫扶其傾。淮南構逆,實憚汲生。赫赫有國,可無忠貞!憂責有在,繩亦必直。良農耘穢,勿使能植。無禮是逐,安惜翅翼?喏爾庶寮,各敬乃職。無爲罰先,無怙厥力。怨及朋友,無慚於色。得之天子,內省有恧。音匿,慚也。是用作箴,惟以自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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