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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珮
[編輯]《說文》曰:珮,大帶佩也。珮必有巾,故從巾故。
《釋名》曰:珮,倍也,言其非一物,有倍貳也。有珠、有玊、有容刀、有帨巾、有觿之屬也。
《詩》曰:青青子珮,悠悠我思。〈佩,玊也。〉
又曰:有女同車,顏如舜華。將翺將翔,佩玊瓊琚。
又曰:知子之來之,雜珮以贈之。〈雜珮者,珩璜琚瑀衡牙之類。〉知子之順之,雜珮以問之。〈問,遺也。〉知子之好之,雜珮以報之。
又曰:彼留之子,貽我珮玖。
又曰: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贈之?瓊瑰玊佩。
又曰:巧笑之瑳,珮玊之儺。
又曰:鞙鞙〈音蠲〉珮璲,不以其長。〈鞙鞙,玊貌。璲,瑞也,以瑞玊為佩,佩之鞙然。〉
《周禮》曰:玊府掌王之金玊玩好,共王之服玊佩玊。《禮》曰:主珮倚則臣珮垂,主佩垂則臣珮委。
又曰:石駘仲卒,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珮玊則兆。」五人者皆沐浴珮玊。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珮玊者乎?」不沐浴珮玊,石祁子兆。
又曰:古之君子必珮玊,右徵角,左宮羽。趨以「采齊」〈路門之外樂節也。〉,行以「肆夏」〈證堂之樂節也。〉。周旋中規,折旋中矩。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玊鏘鳴也。故君子在車則聞和鸞之聲,行則鳴珮玊,是以非辟之心無自而入也。君在不珮玊,左結珮,右設珮〈朝於君亦結左。〉,齊則綪結珮而爵韠。凡帶必有佩玊,唯喪否。珮玊有衡牙〈居中央以前後觸。〉。君子無故玊不去身,君子於玊比德焉。天子佩白玊而玄組綬,公侯佩山玄玊而朱組綬,大夫珮水蒼玊而純組綬,世子珮瑜玊而綦組綬。士珮瓀玫而縕組綬。孔子珮象環五寸而綦組綬。
《大戴禮》曰:上車以和鸞為節,下車以珮玊為度。
《左傳》曰:蔡昭侯為兩佩與裘以如楚,獻一珮一裘於昭王,服之以享,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事具《玊部》。〉
又曰: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申叔儀,吳大夫,公孫有山,魯大夫,舊相識。〉曰:「珮玊蘂兮,余無所繫之。」〈蘂然,服飾備也。無以繫佩,言吳王不卹下也。〉
魚豢《魏略》曰:有雙璜雙珩,琚、瑀、衡牙、琨、珠為珮者,乃漢明帝采古文始制也。
《晉書》曰:王祥箸遺令子孫云:「吾氣絕,不須沐浴,勿纏屍,皆澣故衣隨時所服。所賜山玄玊珮、衛氏玊玦、綬笥,皆勿以斂。」
《齊書》曰:永明元年,有司奏貴妃、淑妃並加金章紫綬,珮於寘玊。
《隋書》曰:何稠參會古今,多所改創,從省之服,初無珮綬,稠曰:「此乃晦朔小朝之服,安有人臣謁帝而除去印綬,兼無珮玊之節乎?」乃加獸頭小綬及珮一隻。
《國語》曰:秦穆公使公子縶弔公子夷吾子於梁,退而私於縶曰:「請以黃金三十鎰、白玊之珩六雙,不敢當公子納之左右。」
又曰:王孫韋聘於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玊以相〈鳴佩玊以相禮。〉,問於王孫韋:「楚之白珩猶在乎〈珩,珮上之璜者。〉?」對曰:「然。」簡子曰:「其為寶也,幾何矣?」曰:「未嘗為寶,先王之玩也。」
《周書》曰:武王俘啇,得舊寶玊萬四千,珮玊億有八萬石。
摯虞《決疑要注》曰:漢末喪亂,絕無玊佩。魏侍中王粲識舊珮,始復作之,今玊珮受法於粲。
《三禮圖》曰:凡玊珮,上有雙衡,長五寸,博一寸。下有雙璜,徑三寸,衝牙、蠙珠以納其間。上下為衡,半璧為璜,璜中橫以衝牙,以蒼珠為瑀。
董巴《漢輿服志》曰:古者君臣珮玊,三代同之。五霸興兵,珮非戰器,去珮留其係穟以為章表。秦乃以采組連結,謂之綬。漢承秦制,用而弗改。至孝明皇帝乃為大珮、衝牙、雙渠璜皆以白玊,乘輿絡以白珠,公卿諸貴以采絲,其玊視冕旒。
蔡邕《輿服志》曰:孝明作蠙珠之珮,以郊祀天地。
《白虎通》曰:所以必有珮者,表意見所能,故脩道無窮,即珮環;能大道德,即珮琨;能決嫌疑,即珮玦。是以其所珮即知其所能,若農夫珮其耒耜,工匠珮其斧斤,婦人珮其針縷也。
《孔藂子》曰:子產死,鄭人大夫舍玦珮,婦女舍珠玊。
《說苑》曰:襄成君始封之日,衣翠衣,帶玊珮,至流水之上。大夫莊辛見而悅之。
又曰:經侯過魏太子,左服玊具劒,右帶珮環,左光照左,右光照右,太子不視。經侯曰:「魏國有寶乎?」太子曰:「主信臣忠,百姓戴上,此魏國寶也。」經侯應聲解劒而去珮。
《鹽鐵論》曰:子思銀珮。
《尚書舊傳》曰:淑妃脩媛,脩華,脩容,婕妤佩彩瓊玊,貴人珮于寘玊。
《鄴中記》曰:石虎後出行,有女鼓吹,尚書官屬皆著錦袴、珮玊。
《晉令》曰:皇太子妃珮瑜玊,諸王、郡公、太宰、太傅、太保、司空、諸長公主、諸王世子、大司馬、大將軍、太尉珮玄玊。
《晉宋舊事》曰:太后、皇后白玊佩。
《穆天子傳》曰:七萃之士,天子賜以左珮玊華。〈玊華之珮,珮之精者。〉
又曰:天子渴於沙中〈沙中無水。〉,七萃之士高奔戎刺其左驂之頰,取其清血而飲天子。天子美之,乃賜奔戎珮玊一雙。
《列仙傳》曰:江濱二女者,不知何許人。步游江濱,逢鄭交甫,挑之,不知神人也。女遂解珮與之,交甫悅,乃授珮而去數十步,空懷無珮,女亦不見。
《拾遺記》曰:燕昭王時西王母降,與昭王遊乎燧林之下,說炎皇鑽火之術。取綠桂之膏,然以照夜。忽有飛蛾銜火,狀如丹雀,來拂桂膏之上。此娥出員丘之穴,穴洞達於九天,中有細珠流沙,可穿而結,因用為珮。
又曰:漢成帝時乘輿服皆尚黑,宮中美女服皂,班姬以下皆玄綬{王翳}珮。
又曰:漢昭帝元始元年,穿林池,廣千步,中植分枝荷,一莖四葉,狀如駢蓋。日照則葉低廕根莖,若葵之衛足也,名曰低光荷。實如玄珠,可以飾珮。
《漢武內傳》曰:上元夫人帶六出火玊之珮。
《搜神記》曰:元康中,婦人之飾有五兵珮。
《楚辭》曰:扈江離與薜荔〈扈,被也。〉,紉秋蘭以為珮。〈紉蘭索香草也。〉
又曰:雲衣兮披披〈披披,長皃。〉,玊珮兮陸離〈陸離,光彩皃。〉。
又曰:連蕙若以為珮兮,過鮑肆而失香。
又曰:盍吾遊此春宮〈春宮,東方青帝宮。〉,折瓊枝以繼珮。
潘岳《西征賦》曰:飛翠緌拖鳴玊,出入禁門者眾矣,想珮聲之遺響,若鏗鎗之在耳。
劉梁《七舉》曰:珮則結綠,懸黎寶之妙微;荷彩昭爛,流景楊暉。
曹植《與陳琳書》曰:帶蜿虹以為紳,連日月以為珮。
殷仲堪《與相王牋》曰:所致玊珮,光潤清越。
傅玄《大言賦》曰:腰珮六氣,首戴天文。
環
[編輯]《說文》曰: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
《禮》曰:孔子佩象環五寸而綦組綬。〈謙不比德,亦不事也。象,有文環者也,取其脩無窮。〉
《左傳》曰:穆叔之子仲壬與公御萊書觀於公宮,公予之環,使才人入示之,不示出,命佩之。
又曰:宣子有玊環,其一在鄭啇,〈玊環同工共朴,自共為雙。〉宣子謁諸鄭伯,〈謁,請也。〉子產弗與。〈事具《玊部》。〉
《宋書》曰:江夏王義恭,孝武即位,以其藩所服玊環大綬賜之。
《梁書》曰:柳惔,武帝之鎮襄陽,惔祖道,帝解玊環贈之。天監二年元會,帝謂曰:「卿珮玊環,是新亭所贈耶?」對曰:「既瑞感神衷,臣謹服之無斁。」
《白虎通》曰:修道無窮,即珮環也。
《瑞應圖》曰:黃帝時,西王母乘白鹿來獻白環,舜時復來獻白環。
王子年《拾遺錄》曰:顓頊時,濱海之北有勒題國,皆衣毛,無翼而飛。帝乃更衣以文豹為飾,獻黑玊之環,色如淳漆。
《荀卿子》曰:大夫待放於境,君賜以環即返,以玦即去。
《西京雜記》曰:趙飛鷰為後,女弟昭儀上五色玊環。
《春秋後語》曰:秦始皇聞齊王后賢,嘗使遺之連環,曰:「齊人多智,能解此乎?」後以示群臣,莫能解,乃引椎破之,謝秦使曰:「謹以解矣,以報。」始皇壯其志,益不敢謀齊。
劉向《列女傳》曰:齊桓公行霸,諸侯朝之,衛獨不至。公謀伐衛,衛姬脫簪珥,解環,再拜,請徵之罪。
《莊子·內篇》云: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得其環中,以應於無窮。〈夫是非反覆相尋無窮,故謂之環中空矣。今以是非為環,而得其中者也。無是非者也。無是非,故能夫是非無窮,故應亦無窮。〉
玦
[編輯]《說文》曰:玦。玊珮。〈珮如環而有玦,故云玦。〉
《詩》曰:芃蘭之葉,童子珮{韋葉}。〈{韋葉},玦也。〉
《左傳》曰:狄人伐衛,將戰,衛懿公與石祁子玦,與寗莊子矢使守〈莊子,寗遠也。玦,玊玦。〉。曰:「以此賛國,擇利而為之。」〈賛助也。玦,示以當決斷。矢,示以禦難。〉
又曰:晉侯使申生伐東山臯落氏,珮之金玦。狐突曰:「金寒玦離,胡可恃也?」罕夷曰:「金玦不復,雖復何為?君有心矣。」
《國語》曰:獻公使申生伐東山,衣偏裻〈音篤〉之衣,珮之金玦。太子見里克曰:「君賜我以偏衣金玦,何也?」克曰:「孺子懼乎?衣金之偏而握金不偷矣。」太子遂行,狐突御戎,先友為右,告先友曰:「君與我此衣,何也?」先友曰:「中分而金玦之權在此行也。」狐突嘆曰:「以厖衣純〈厖,雜色,純,德,謂太子。〉而玦之,以金銑者,寒甚矣,胡可恃也?」
《典略》曰:項羽與沛公飲,范增數目羽,舉所珮玊以示之者三,羽默然。
《後漢書》曰:更始謀煞升伯,〈伯升,光武兄。〉乃會諸將,以成其計。繡衣御史申徒建隨獻玊玦,更始竟不能殺。
《東觀漢記》曰:明帝詔曰:「馮魴以忠孝出入八年,數進忠言正諫,賜以玊玦。」
《續漢書》曰:桓帝永興二年,光祿勳吏舍壁下夜有青氣,視之得玊鈎玦各一。
《魏氏春秋》曰:明帝張掖郡金山玄川溢,涌寶石負圖,有玊匣,開蓋於前,上有玊玦二,璜一。
《魏略》曰:太祖征漢中,太子在孟津,聞鍾繇有玊玦,使臨淄侯〈曹子建也。〉因人說之,繇遂送焉。太子與繇書曰:「南陽宗惠叔稱君侯昔有美玦,聞之驚喜笑,與抃會當自白書,恐傳言未審,以是令舍弟子建,因荀仲茂時從容喻鄙指。鄴騎既到,寶玦初至,捧押跪發,五內震駭,繩窮柙開,爛然滿目。偎以蒙鄙之姿,得覩希世之寶。不煩一介之使,不捐連成之價,既有秦昭章臺之觀,而無藺生詭奪之誑。嘉貺益腆,敢不欽承。謹奉賦一篇。」
王隱《晉書》曰:禮能使決疑者珮玦,故遣其臣亦授之以玦。今靈命有二塊,其一當魏曆數既終,當禪大晉,故與之玦。凡授命將即天子之位,皆眾人之所疑,以武皇帝能斷決,應天順民,受曹氏禪而無疑,得應珮玦,故以賜焉。是以有二玦。
蕭子顯《齊書》曰:太祖在淮陰治城,得錫玦大數尺,下有篆字,人莫識。紀僧真曰:「何須辯文!此自久遠之物,即九錫之徵也。」太祖曰:「卿勿妄言!」
《北齊書》曰:樂陵王百年,傳慱陵人賈德冑教。百年嘗作數勑字,德冑封以奏帝,帝怒,召百年。百年知不免,割帶玦留與妃斛律氏。及百年被誅,妃把玦哀號,不食而死,玦猶在手,拳不可開。其父自擘之乃開。
《白虎通》曰:能決嫌疑則珮玦。
《瑞應圖》曰:舜時西王母獻白環玦。
《隨巢子》曰:召人以環,絕人以玦。
《莊子》曰:儒者綬珮玦者,事至而斷。
《西京雜記》曰:趙飛鷰為皇后,女弟昭儀上珊瑚玦。
孟達《與諸葛亮書》曰:今送綸帽、玊玦各一,以徵意焉。
笏
[編輯]《釋名》曰:笏,忽也。君有教命及所啟白,則書其上,備忽忘也。或曰薄,可以薄疏物。
《禮》曰:笏,天子以球玊,諸侯以象,大夫以魚須〈與鬚同。〉文竹,士竹本象可也。見於天子與射無說〈音脫〉笏,入太廟說笏,非古也。小功不說笏,當事免則說之。〈免悲哀哭踴之時。〉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造受命於君必書於笏。笏,畢用也。因飾焉。〈畢畫也。〉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三寸,其殺六分而去一。〈殺猶抒也。天子抒上終葵首,諸侯不終葵首。〉
又曰:將適公所,書思對命。〈思,所思念將以告君,書之於笏,為失忘也。〉
又曰: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運笏澤劒首,還履,問日之蚤〈音早〉暮,請退,可也。〈運、澤,猶玩弄也。〉
《大戴禮》曰:天子御珽〈珽言挺然方正於天下。〉,諸侯御荼〈荼前詘後直,下天子也。荼音舒。〉,大夫服笏〈前詘後詘,無所不護也。〉。
又曰:《五經要義》曰:「天子之笏謂之珽,珽然無所屈也。」
《周書》曰:武王不𨳲外門,以示無懼,去釰搢笏,以示無仇。
《後漢書》曰:陳蕃為光祿勳,范滂為主事,以公儀詣蕃,執板入閣,至坐不奪,滂投板振衣而去。郭泰責蕃曰:「以階級言,滂宜有敬,以類數推之,至閣宜省。」〈所暴切。〉
《吳志》曰:朱治領吳郡,舉孫權為孝廉。後權為吳王,治每見權,常執板交拜。〈板即笏也。〉
《晉書》曰:王敦表溫嶠為丹陽尹,因餞會錢鳳,自起行酒。至鳳未飲,嶠偽醉,以手板擊鳳幘墜,作色曰:「錢鳳何人?溫太貞行酒!」敦不悅,兩釋之。
又曰:桓溫秉政,謝安、王坦之往候之。坦之倒持手板。
《宋書》曰:建平王宏,文帝子也。元兇劭弒立,孝武入討劭,錄宏殿內,自拔莫由。孝武先甞以一手板於宏,遣左右親信周法道齎手板詣孝武事,以為尚書左僕射。
又曰:庾道愍尤精相板。宋明帝時,山陽王休祐屢以言語忤顏。見道愍,托以己板為他物,令道愍占之。道愍曰:「此乃甚貴,然使人多愆忤。」祐以禇彥同祥,密求換其板。他日彥回侍明帝,自稱下官,帝多忌,甚不悅。休祐具以狀言。帝乃意解。
又曰:綦母珍之在西州時,有一手板。相者云:「當貴」,每以此言動帝。又圖黃門郎,帝甞問之曰:「西州時手板何在?」珍之曰:「此是黃門手板,官何須問?」帝大笑。
《齊書》曰:豫章王嶷薨,見形於第〈居第也。〉後園,乘腰輿,指麾處分,呼直兵。直兵無手板,左右授一玊手板與之,謂曰:「橘樹一株,死可覔補之。」因出後園閣,直兵倒地,仍失手板。
《宋書》曰:明帝起事,諸方並舉兵。帝謂蔡興宗曰:「頃日人情言何?事當濟不?」興宗曰:「今米甚豊賤而人情更安,以此論之,清蕩可必。但臣之所憂,更在事後,猶羊公言既平之後,方當勞聖慮耳。」尚書禇彥回以手板築興宗不己。上曰:「如卿言!」
《北齊書》曰:尓朱榮既誅,得其手板,上有數牒啟,皆左右去留人名,非其腹心在出限。帝曰:「竪子若過今日,便不可制。」
又曰:文襄疑文宣佯愚,慮其有後變,將陰圖之,以問崔暹。暹曰:「嘗與二郎俱在行位,試以手板拍其背而不瞋,乃將犀手板換暹竹者,自揩拭而翫視之。以是知其實痴,不足慮也。」帝既鏁暹,責其徃昔打背。暹自陳所對文襄之言己功以贖死。帝悟曰:「我免禍,乃暹之力。」釋而勞之。
《唐書》曰:高宗欲立武昭儀。褚遂良諫,不從,置笏殿街,曰:「還陛下此笏!」乃解巾叩頭流血。
又曰:崔滌,玄宗時嘗朝夕宮掖出入無間,慮有所漏洩,乃於滌笏上親札「慎密」二字以誡之。
又曰:玄宗以張九齡體弱,簪笏不勝,命置笏囊。
又曰:李絳面論吐突承瓘用兵無功,合從顯責。又論承瓘於軍中立聖政碑,事不可許。上初怒,色變。絳語不己,詞旨懇切,因泣下。上察其意,乃大開忤,拜絳為中書舍人,即命曳去所立碑,曰:「微降言,吾不知為損。」又面賜絳紫,親為絳擇笏以賜之,因謂之曰:「爾他時勿易此心!」
又曰:朱泚盜據宮闕,乃遣將韓旻領兵疾趨奉天,召段秀實與之謀議。秀實從,欲圖之,陰說大將劉海賓、何明禮等,同謀殺泚。明日,泚召秀實議事,秀實勃然而起,奪源休笏以擊泚,傷額流血。海賓等不至,秀實遂被害。
又曰:魏謩,文宗時為起居舍人,上謂之曰:「卿家有何舊書?」詔對曰:「比多失墜,唯簪笏獨存。」輙令進之。鄭覃曰:「在人不在笏。」上曰:「覃不解我意,乃此《甘棠》之義,非在笏而己。」
《三禮圖》曰:士竹笏,飾以象骨,大夫飾以魚須。
《輿服雜事》曰:古者貴賤皆執笏,主書君上之政令,有事則搢之於要帶中。近代以來,唯八座尚書執笏者,白筆綴手板頭,以紫囊裹之。其餘王公卿士但執手板,主於敬,不執笏,亦非記事官也。
周遷《車服雜事》曰:應仲遠云:「昔荊軻逐秦王,其後謁者持匕首以備不虞,從此侍官執刀劒。漢高祖偃武脩文,始制以手板代焉。
《江表傳》曰:孫權既即尊位,請會百官,歸功周瑜。初,張昭勸迎曹公,權不從,而周瑜敗之。及是昭舉笏,欲褒賛功德。未及言,權曰:「如張公之計,今己乞食矣。」昭大慙,伏地流汗。
又曰:獻帝嘗見郗慮及少府孔融。問融曰:「鴻豫〈慮字鴻豫。〉何所優長?」融曰:「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慮舉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民流,其權安在?」遂與融互相長短。
《穆天子傳》曰:天子大服,冕褘𢁱帶,搢笏夾佩。〈郭璞注云:沃,蹕也;夾,佩左右兩佩也。奉璧南面,立於塞下,授何也。〉
郭子橫《洞冥記》曰:孟歧,清河之逸人也,年可七百歲,語及周初時事如目前。歧時侍周公,升壇上政,以手摩成王之足,周公以玊笏與之。
《郡國志》》曰:晉明為太子時,嘗戲殿前,以玊手板弄銅蟠螭口,手傾,溜入螭服腹中,不能出。人後見一白鼠出入螭口。
《世說》曰:王子猷作桓車騎騎兵參軍。桓曰:「卿在府久,此當相料理。」初不荅,高視,以手板柱頰云:「西山朝來,致有爽氣。」
《相手板經》曰:相手板法出蕭何,或曰四皓,初出殆不行世。東方朔見而善之,曰:「此非庸人所解。」至魏司空陳長史見此書,歎伏,以示許士宗、韋仲將、管輅,見而推歎。郭景純以夜兼晝,方得其妙理。相手板將以閑太之時,取五行,尋四時,定八節,明二十四氣,百不失一。板長一尺五寸,廣一寸五分。上狹而薄,下廣而厚,八角十二芒,並欲端平,板形皆完淨。板凶少吉多者可用,吉少凶多者不可用服也。舊用白直檀、刺榆、桑、柘四材也。番當令理通直,從上至下,直如絃,不得出邊,絕理板頭。是君坐板頭缺,與君共事必不得終。分板作四分,上一分為二親,左為父,右為母,第二分都為婦,第三分左為男,右為女,第四分左為奴,右為婢,婢之不辟方,留為田宅、財物、牛馬、豬羊鷄犬之屬,以五行十二時分。若其處崩毀傷蹈,破裂弔節,蠍穿兆隨,所屬物必損失死亡。板兩邊,左為城,右為社,寬博,文彩班班,光澤清淨,必得封邑。
《仲長子》曰:笏以書君教令,記善刺過。今之板以象焉。
劉義恭《啟事》曰:聖恩優重,猥賜華纓玊笏。珍冠飾首,琛板耀握,非臣朽薄所宜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