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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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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寶部七 太平御覽
卷八百九.珍寶部八
珍寶部九 

琅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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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援神契》曰:神靈滋則琅玕景。宋均注曰:事神明得理,則琅玉有光。

《爾雅》曰:西北之美者,則昆侖之璆琳、琅玕焉。

《說文》曰:琅玕,石之似玉者。

《魏略》曰:大秦國出琅玕。

《山海經》曰:開明東有琅玕樹。槐江之火山多琅玕。

《管子》曰:昆侖墟不朝請,以璆琳、琅玕為幣。簪珥而千金,璆琳,琅玕也。然後八千里之昆侖,可令而朝也。

《淮南子》曰:昆侖增城九重,琅玕樹在其東。

《拾遺記》曰:昆侖山傍有瑤台,上有琅玕、璆琳之玉,煎可以為脂。

《本草經》曰:青琅玕,一名珠圭。

張衡《南都賦》曰:珍羞琅玕,充溢員方。注曰:飾樂用金銀及琅玕。

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曰:駢密石與琅玕,齊玉璫與璧瑛。

盧湛《朝霞賦》曰:想神芝於瀛州,若琅玕於層城。

火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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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火齊,玫瑰也。

《韻集》曰:琉璃,火齊珠也。

《漢武故事》曰:上起神屋,綴以火齊。

《吳錄》曰:南西倦縣有火齊,如雲母,重沓可開,色黃似金。

《南州異物志》曰:火齊出天竺,狀如雲母,色如紫金。離別之節如蟬翼,積之如紗縠重沓。

張衡《西京賦》曰:翡翠火齊,絡以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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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援神契》曰:神靈滋液則碧出。

《廣志》曰:碧有縹碧、綠有碧,出越嶲、雲南。

《說文》曰:碧,石之美者。

漢書》曰:宣帝時,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可醮而致之。於是遣王褒持節求焉。如淳曰:金形似馬,碧形似雞。

《紀年》曰:惠成王七年,雨碧於郢。

《漢武故事》曰:帝起神屋,基及戶悉以碧石。

《魏略》曰:大秦國出碧。

《晉太康地記》曰:雲南青蛉縣出碧。

《異苑》曰:越嶲會元縣元馬河畔有祠,河中有碧珠。若不祭祀,取之不祥。

《莊子》曰:萇弘死於蜀,藏其血,三年化為碧。司馬彪曰:萇弘忠而流,故其血不朽而化為碧也。

《矯世論》曰:碧似玉,惟猗頓別之。

張衡《羽獵賦》曰:乘瑤碧之雕軒,建輝天之華旗。

左思《吳都賦》曰:紫貝流黃,縹碧素玉。

又《蜀都賦》曰:其中則有青珠黃環,碧弩芒消。

張衡《南都賦》曰:綠碧紫英,青雘丹粟。

劉琨與兄子書曰:單于但欲得碧,汝不可不撿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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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禹貢》曰:揚州厥貢瑤、琨孔安國曰:皆美石也。

《毛詩·衛·淇澳·木瓜》曰: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

《周禮·天官下》曰:內宰,以婦職教九御。大祭祀,後裸獻則贊。瑤爵亦如之。

《左傳·昭二》曰:燕人歸燕姬,賂以瑤甕。

《說文》曰:瑤,石之美者。

《山海經》曰:章義之山,是多瑤。瑤,玉屬。

劉公幹《清慮賦》曰:憑文瑤之幾,對金精之槃。

馬融《廣成賦》曰:鎮以瑤台,純以金提。

張衡《四愁詩》曰:美人贈我金錯刀,何以報之?美瓊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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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雅》曰:瑊,石次玉也。

《山海經》曰:葛山之下多瑊石。郭璞注曰:瑊玏,似玉之名。

司馬相如《子虛賦》曰:其石則瑊玏玄厲。玏音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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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聘義》曰:子貢問於孔子曰:「敢問君子貴玉而賤珉者,何也?為玉之寡而珉之多與?」孔子曰:「非為珉之多,故賤之也;玉之寡,故貴之也。夫昔者君子比德於玉焉。」

《說文》曰:珉,石之次玉也。

司馬相如《子虛賦》曰:其玉則琳珉昆吾。

鬧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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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中記》曰:鬧搜出大秦。

《廣志》曰:鬧搜珠,其色黃,生東夷。

《南越志》曰:鬧搜,金翅鳥口結沫所成,碧色珠也。大秦土人珍之。

曹植《樂府詩》曰:珊瑚間鬧搜。

瑌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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瑌,音儒兗切

《禮記·玉藻》曰:士佩瑌玫而緼組綬。

《廣志》曰:雁門出石,白也郭璞曰:今雁門出碝石,白也。,如冰,亦有赤者也。

《山海經》曰:北渚之山,其上多碝石。

司馬相如《子虛賦》曰:碝石武夫。

璿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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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經》曰:沃民之國,爰有璿瑰瑤碧。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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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志》曰:神靈滋液百寶用,則玫瑰出。

《魏略》曰:大秦國出玫瑰。

班彪《上事》曰:吏民葬埋,有馬被毛鬣,角蹄玫瑰,宜皆以法禁之。

司馬相如《子虛賦》曰:其石則赤玉玫瑰。

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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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雅》曰:武夫,石次玉也。

《戰國策》曰:西門豹為鄴令。魏文侯曰:「夫物多相類而非,白骨疑象,武夫類玉。」

漢書》曰:董仲舒曰:「五伯其北三王,猶武夫之與美玉也。」

《山海經》曰:會稽之山,其上多砆石。郭璞注曰:今武夫石也,似玉,長沙臨湘縣出之,赤地白文,色蔥蘢不分也。

《廣志》曰:武夫有白、黑,以為枋棋。

杜萬年《相風賦》曰:太僕傅侯命余賦之。誠知武夫非荊寶之倫,長庚、啟明非曜靈之匹。

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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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金,五色金也。黃金為之長,久埋不生衣,百淘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也,生於土。從土,左右注,象金在土中形。

《釋名》曰:金,禁也,氣剛毅能禁制物也。

《尚書·舜典》曰:金作贖刑。孔安國曰:金,黃金。誤而入刑,出金以贖刑也。

又《禹貢》曰:淮、海惟揚州,厥貢惟金三品。孔安國曰:金、銀、銅也。

又《洪範》曰:五行,四曰金,從革作辛。孔安國曰:金可以改更。

《周禮·考工記》曰:攻金之工,築氏執下齊,冶氏執上齊,鳧氏為聲,栗氏為量,段氏為鑄器,桃氏為刃。鄭玄注曰:多錫為下齊,少錫為上齊。金有六齊,六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鍾鼎之齊;五分其釜而錫居一,謂之斧斤之齊;四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戈戟之齊;三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大刃之齊;五分其金而錫居二,謂之制殺之齊;金錫半,謂之鑒燧之齊。鄭玄曰:鑒,鏡也。金多錫則刃白且明。

《毛詩·魯頌·泮水》曰:憬彼淮夷,來獻其琛,元龜象齒,大賂南金。

《周易·噬嗑卦》曰:六五,噬乾肉,得黃金。

又《鼎卦》曰: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又《上系》曰:二人衕心,其利斷金。

又《說卦》曰:乾為金。

《爾雅》曰: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Α。鉼金謂之鈑。絕澤謂之銑。美金,最有光澤。西南之美者,有華山之金石焉。

《史記·秦本紀》曰:獻公十八年,雨金櫟陽。公自以得金瑞,故作畦畤於櫟陽,祀白帝。

又曰:秦始皇葬驪山,以黃金為鳧雁。

又曰:衛鞅入秦,孝公以鞅為左庶子長,卒定變法令。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又曰: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號《呂氏春秋》。布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

又曰:項羽以陳平為信武君,擊殷而還,拜平為都尉,賜金三十鎰。居無何,漢攻下殷,項王怒,將誅定殷者。平懼,乃封其金與印,使歸,間行杖劍亡,渡河。

又曰:漢王與陳平金四萬斤,以間疏楚君臣,不問其出入也。

又曰:吳、楚反,孝景以竇嬰為大將軍,賜金千斤。嬰陳之廊廡下,軍吏過,輒令財取為用。金無入家者。

漢書》曰:文帝初立,以陳平為丞相,位第二。賜平金千鎰,封三千戶。

又曰:梁孝王未死時,金以巨萬計,不可勝數。及死,藏府餘黃金尚三十餘萬斤。

又曰:季布為任俠有名,楚人諺曰:「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

又曰:董偃見寵館陶長公主。安陵袁叔謂偃曰:「顧成廟遠,無宿宮。何不白主,獻長門園於上?」董君入白主,主獻之。上大悅,更名為長門宮。公主大喜,使董君以黃金百斤,為袁叔壽。

又曰:武帝即位,欒大曰:「臣之師曰:黃金可成,而河決可塞。」

又曰:衛青北伐,將十餘萬眾擊胡。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三十餘萬斤。

又曰:劉向,字子政,本名更生。宣帝時,更生言黃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鑄作事,費甚多,方不驗。

又曰:且直不疑為郎,其衕舍郎有告歸,誤持衕舍郎金去。主意不疑,不疑買金償之。而告歸者來,歸金,亡者大慚。

又曰:韋賢少子玄成,復以明經歷任至丞相,故鄒魯諺曰:「遺子黃金滿籝,不如一經。」如淳曰:籝,竹器,受三升,今陳留俗有此器。蔡謨以為滿籝言甚多耳,非器名,謂陳留之俗,則吾陳留人也,不聞有此器。

又曰:尹翁歸卒,家無餘財。天子賢之,賜翁歸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祠。

又曰:疏廣徙為太傅,兄子受為少傅,父子並為師傅。俱乞骸骨,皆許之,加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賜以五十斤。

又曰:秦幣:黃金方寸而重一斤,以溢為名。孟康曰:二十兩為溢。臣瓚曰:秦以一溢為一斤,漢以一斤為一金。金為貨,夏、殷無聞。周:黃金方寸而重一斤,故貨寶於金。武帝時,衛青擊匈奴,斬捕首虜,賜黃金二十餘萬斤。

又曰:王莽敗,省中黃金萬斤者一匱,尚六十匱。

《續漢書》曰: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吝。梁冀認奮母為其守藏婢,雲盜紫金千斤。

又曰:楊震為東萊太守,道經昌邑。初,震為茂才,王密時為昌邑令。謁見,至夜懷金十斤以遺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震曰:「天知,神知,子知,我知,何謂不知?」密愧而出。

又曰:張奐遷安定屬國都尉,羌豪帥感奐恩德,上馬二十匹,先零酋長遺金渠八枚。奐受之,而召主簿於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馬如羊,不以入廄;使金如粟,不以入懷!」悉以金、馬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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