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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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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女孝經表
作者:鄭氏 
唐鄭氏撰。鄭氏,朝散郎侯莫陳邈之妻。侯莫陳,三字複姓也。前載進書表,稱侄女策為永王妃,因作此以戒。《唐書•藝文志》不載,《宋史•藝文志》始載之。宣和《書譜》載,孟昶時有石恪畫《女孝經》像八,則五代時乃盛行於世也。其書仿《孝經》分十八章,章首皆假班大家以立言。進表所謂不敢自專,因以班大家為主,其文甚明。陳振孫《書錄解題》直以為班昭所撰,誤之甚矣。

妾聞天地之性,貴剛柔焉;夫婦之道,重禮義焉。仁義禮智信者,是謂五常。五常之敬,其來遠矣。總而為主,實在孝乎!夫孝者,感鬼神,動天地,精神至貫,無所不達。蓋以夫婦之道,人倫之始,考其得失,非細務也。

《易》著乾坤,則陰陽之制有別;《禮》標羔雁,則伉儷之事實陳。妾每覽先聖垂言,觀前賢行事,未嘗不撫躬三復,嘆息久之,欲緬想余芳,遺蹤可躅。妾侄女特蒙天恩,策為永王妃,以少長閨闈,未嫻詩禮,至於經誥,觸事面牆,夙夜憂惶,戰懼交集,今戒以為婦之道,申以執巾之禮,並述經史正義,無復載於浮詞,總一十八章,各為篇目,名曰《女孝經》。上自皇后,下及庶人,不行孝而成名者,未之聞也。妾不敢自專,因以曹大家為主,雖不足藏諸岩石,亦可以稍補閨庭。輒不揆量,敢茲聞達。輕觸屏,伏待罪戾。妾鄭氏誠惶誠恐,死罪死罪,謹言。


女孝經

開宗明義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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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家閒居,諸女侍坐。大家曰:「昔者聖帝二女有孝道,降於媯,卑讓恭儉,思盡婦道,賢明多智,免人之難,汝聞之乎?」諸女退位而辭曰:「女子愚昧,未嘗接大人餘論,曷得以聞之?」大家曰:「夫學以聚之,問以辯之,多聞闕疑,可以為人之宗矣!汝能聽其言,行其事,吾為汝陳之。夫孝者,廣天地,厚人倫,動鬼神,感禽獸,恭近於禮,三思後行,無施其勞,不伐其善,和柔貞順,仁明孝茲,德行有成,可以無咎。《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此之謂也。」

后妃章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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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關雎麟趾,后妃之德,憂在進賢,不淫其色,朝夕思念,至於憂勤。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后妃之孝也。《詩》云:『鼓鍾於宮,聲聞於外。』」

夫人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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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尊能約,守位無私,審其勤勞,明其視聽,詩書之府可以習之,禮樂之道可以行之,故無賢而名昌,是謂積殃;德小而位大,是謂嬰害。豈不誡歟!靜專動直,不失其儀,然後能和。其子孫保其宗廟,蓋夫人之孝也。《易》曰:「閑邪!存其誠,德博而化。」

幫君章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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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教之法服,不敢服;非詩書之法言,不敢道;非信義之德行,不敢行。欲人不聞,勿若勿言;欲人不知,勿若勿為;欲人勿傳,勿若勿行。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祭祀,蓋幫君之孝也。《詩》云:「於以采蘩,於沼於汕。於以用之,公侯之事。」

庶人章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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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婦之道,分義之利,先人後己,以事舅姑,紡績衣裳,社賦蒸獻,此庶人妻之孝也。《詩》云:「婦無公事,休其蠶織。」

事舅姑章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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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之事姑舅也,敬與父同,愛與母同。守之者義也,執之者禮也。雞初鳴,咸盥漱衣服以朝焉。冬溫夏清,昏定晨省,敬以直內,義以方外,禮信立而後行。《詩》云:「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

三才章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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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女曰:「甚哉!夫之大也。」大家曰:「夫者天也,可不務乎!古者女子出嫁曰歸,移天事夫,其義遠矣。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天地之性而人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防閒執禮,可以成家。然後先之以泛愛,君子不忘其孝慈;陳之以德義,君子興行;先之以敬讓,君子不爭;道之以禮樂,君子和睦;示之以好惡,君子知禁。《詩》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孝治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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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古者淑女之以孝治九族也,不敢遺卑幼之妾,而況於娣侄乎!故得六親之歡心以事其舅姑。治家者不敢侮於雞犬,而況於小人乎!故得上下之歡心以事其夫。理閨者,不敢失於左右,而況於君子乎!故得人之歡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九族和平,萋菲不生,禍亂不作。故淑女之以孝治上下也如此。《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賢明章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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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女曰:「敢問婦人之德,無以加於智乎?」大家曰:「人肖天地,負陰抱陽,有聰明賢哲之性,習之無不利,而況於用心乎!昔楚莊王晏朝,樊女進曰:『何罷朝之晚也,得無倦乎?』王曰:『今與賢者言樂,不覺日之晚也。』樊女曰:『敢問賢者誰歟?』曰:『虞丘子。』樊女掩口而笑。王怪問之。對曰:『虞丘子賢則賢矣,然未忠也。妾幸得充後宮,尚湯沐,執巾櫛,備掃除,十有一年矣。妾乃進九女,今賢於妾者二人,與妾同列者七人。妾知妨妾之愛,奪妾之寵,然不敢以私蔽公,欲王多見博聞也。今虞丘子居相十年,所薦者非其子孫,則宗族昆弟,未嘗聞進賢而退不肖,可謂賢哉?』王以告之,虞丘子不知所為,乃避舍露寢,使人迎孫叔敖而進之,遂立為相。夫以一言之智,諸侯不敢窺兵,終霸其國,樊女之力也。《詩》云:『得人者昌,失人者亡。』又曰:『辭之輯矣,人之洽矣。』」

紀德行章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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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女子之事夫也,緬笄而朝,則有君臣之嚴;沃盥饋食,則有父子之敬;報反而行,則有兄弟之道;受朝必誠,則有朋友之信;言行無玷,則有理家之度。五者備矣,然後能事夫。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不爭。居上而驕則殆,為下而亂則辱,在丑而爭則乖。三者不除,雖和如琴瑟,猶為不婦也。」

五刑章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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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妒忌,故七出之狀標其首焉。貞順正直,和柔無妒,理於幽閨,不通於外,目不徇色,耳不留聲,耳目之欲,不越其事,蓋聖人之教也,汝其行之。《詩》云:「令儀令聲,小心翼翼。占訓是式,威儀是力。」

廣要道章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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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女子之事舅姑也,竭力而盡禮,奉娣姒也,傾心而罄義。撫諸孤以仁,佐君子以智,與娣姒之言信,對賓侶之容敬,臨財廉取與讓,不為苟得。動必有方,貞順勤勞,勉其荒怠。然後慎言語,省嗜欲。出門必掩蔽其面,夜行以燭,無燭則止。送兄弟不逾於閾。此婦人之要道,汝其念之。」

廣守信章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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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陰陽剛柔,天地之始;男女夫婦,人倫之始。故乾坤交泰,誰能間之。婦地夫天,廢一不可。然則丈夫百行,婦人一志。男有重婚之義,女無再醮之文,是以苤苡興歌,蔡人作誡。匪石為嘆,衛主知慚。昔楚昭王出遊,留姜氏於漸臺,江水暴至,王約迎夫人必以符合,使者倉促,遂不請行。姜氏曰:「妾聞貞女義不犯約,勇士不畏其死,妾知不去必死,然無符,不敢犯約;雖行之必生,無信而生,不如守義而死。」會使者還取符,則水高台沒矣!其守信也如此,汝其勉之。《易》曰:「鶴鳴在陰,其子和之。」

廣揚名章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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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女子之事父母也孝,故忠可移於舅姑;事姊妹也義,故順可移於娣姒;居家理,故理可聞於六親。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諫諍章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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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女曰:「若夫廉貞孝義,事姑敬夫,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婦從夫之令,可謂賢乎?」大家曰:「是何言歟?昔者周宣王晚朝,姜後脫簪珥待罪於永巷,宣王為之夙興。漢成帝命班婕妤同輦,婕妤辭曰:『妾聞三代明王,皆有賢臣在側,不聞與嬖女同乘。』成帝為之改容。楚莊王耽於游畋,樊女乃不食野味,莊王感焉,為之罷獵。由是觀之,天子有淨臣,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諍臣,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淨臣,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諍友,則不離於令名;父有諍子,則不陷於不義;夫有諍妻,則不入於非道。是以衛女矯齊桓公不聽淫樂,齊姜遣晉文公而成霸業。故夫非道則諫之,從夫之令,又焉得為賢乎!《詩》云:『猷之未遠,是用大諫。』」

胎教章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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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習也,感善則善,感惡則惡,雖在胎養,豈無教乎!古者婦人妊子也,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跛;不食邪味,不履左道,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惡色,耳不聽靡聲,口不出傲言,手不執邪器;夜則誦經書,朝則講禮樂。其生子也,形容端正,才德過人,其胎教如此。」

母儀章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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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夫為人母者,明其禮也。和之以恩愛,示之以嚴毅,動而合禮,言必有經。男子六歲教之數與方名,七歲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歲習之以小學,十歲以從師焉。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不有私財,立必正方;耳不傾聽,使男女有別;遠嫌避疑,不同巾櫛。女子七歲教之以四德,其母儀之道如此。皇甫士安叔母有言曰:孟母三徙,以教成人,買肉以教存信,居不卜鄰,令汝魯鈍之甚。《詩》云:『教誨爾子,式似之。』」

舉惡章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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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女曰:「婦道之善,敬聞命矣!小子不敏,願終身以行之。敢問古者亦有不令之婦乎?」大家曰:「夏之興也以塗山,其滅也以妹喜;殷之興也以有莘氏,其滅也以妲己;周之興也以太任,其滅也以褒姒。此三代之王,皆以婦人失天下,身死國亡,而況於諸侯乎!況於卿大夫乎!況於庶人乎!故申生之亡,禍由驪女,愍懷之廢,戮起南風。由是觀之,婦人起家者有之,禍於家者亦有之。至於陳御叔之妻夏氏,殺三夫,戮一子,弒一君,走兩卿,喪一國,蓋惡之極也。夫以一女子之身,破六家之產,吁可畏哉!若行善道,則不及於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