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實施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實施意見 皖政辦〔2020〕22號 2020年12月31日 |
省政府辦公廳文件 |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國辦發〔2020〕27號)精神,全面強化穩就業舉措,落實保居民就業任務,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積極拓寬靈活就業發展渠道
(一)鼓勵引導個體經營。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諮詢、註冊服務。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簡易登記和「智能審批」,實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清單管理」登記,有效釋放場所登記資源。引導勞動者以市場為導向,依法自主選擇經營範圍。鼓勵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支持發展各類特色小店,完善基礎設施,增加商業資源供給。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退捕漁民、包括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內的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創業補貼等政策支持。對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免除反擔保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其他創業擔保貸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擔保要求。(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有效增加非全日制就業崗位。落實財政、金融等針對性扶持政策,推動非全日制勞動者較為集中的保潔綠化、批發零售、建築裝修、家政服務等行業提質擴容,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增加就業崗位。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善養老、托育等服務設施,補齊社區服務短板,促進靈活就業。圍繞社區人群、社會救助群體、貧困人口、農村留守人員等重點人群,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組織實施全省「江淮社工行動」、「三社聯動」試點等省級品牌項目。完善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培育發展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鼓勵養老機構開發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和社工崗位,增強養老、托幼、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等社區服務業的吸納就業能力。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支持新就業形態發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支持數字經濟、平台經濟健康發展,加快培育線上新零售、移動出行、互聯網醫療、在線教育、在線娛樂等新業態新模式,鼓勵建設智慧醫療、智慧旅遊、智慧零售等應用場景及數字社區、數字市場等載體,積極培育本地電商直播人才,為勞動者居家就業、遠程辦公、兼職就業創造條件。推廣應用製造業「雙創」平台,培育一批基於互聯網的製造業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夜間」經濟,推動夜遊、夜娛、夜食、夜購、夜宿系列產品開發;發展「鄉間」旅遊,積極開發旅遊民宿、休閒農莊、鄉村酒店等產品。打造一批特色旅遊名鎮、名村和休閒旅遊示範點,培育一批「鄉村旅遊後備箱」工程示範基地。加大數字化、沉浸式、互動性文化旅遊項目設計,推動線上旅遊產品宣傳營銷和VR旅遊產品開發推介。合理設定互聯網平台經濟及其他新業態新模式監管規則,鼓勵互聯網平台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降低服務費、加盟管理費等費用,創造更多靈活就業崗位,吸納更多勞動者就業。調整優化支持網約車發展的相關政策,做好網約出租車線上服務能力認證服務工作。強化網絡市場監管執法,為培育壯大新興消費增長點營造良好市場環境。(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不斷優化自主創業環境
(四)切實加強審批管理服務。加強智慧政務建設,積極提供在線審批服務,推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開通行業准入辦理綠色通道,對需要辦理相關行業准入許可的,實行多部門聯合辦公、一站式審批。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等靈活就業,無須辦理營業執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導勞動者規範有序經營。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省市場監管局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落實有關停徵免收政策。取消涉及靈活就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經批准占道經營的免徵城市道路占用費。突出重要領域和重點環節監管,加大涉企違規收費行為查處力度。進一步推進涉企收費事項公開透明,嚴厲查處不落實停徵免收有關收費項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費標準等行為。暢通公開投訴舉報渠道,依法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鼓勵將國有房屋直接租賃給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承租國有房屋用於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鼓勵出租人考慮承租人實際困難,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減免或延期收取租金。對入駐返鄉入鄉創業示範基地、創新創業園區(基地)、創業孵化基地等場所或租用各類園區標準化廠房生產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由市、縣級政府給予一定額度的租金減免或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閒置空間、非必要辦公空間改造為免費經營場地,優先向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退捕漁民、包括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內的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積極發展社會服務業。(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積極做好靈活就業保障工作
(七)加大新職業推廣和應用力度。及時宣傳推廣國家動態發布的新職業以及新的職業分類,推動直播銷售、網約配送、社群健康等更多新就業形態發展,更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互聯網技術應用和職業活動新變化。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新職業標準,及時將頒布名稱和標準的新職業納入培訓目錄範圍。完善統計監測制度,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統計監測指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家統計局安徽調查總隊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八)紮實開展針對性培訓。將有意願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創業培訓範圍,組織開展開辦店鋪、市場分析、經營策略等方面的創業培訓,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馬蘭花」項目、網絡創業培訓及模擬實訓等創業培訓項目,促進提升創業能力和創業成功率。充分利用創業服務雲平台、省級「築夢」創業導師團等平台及資源,創新服務模式,提供在線培訓和創業指導幫扶。支持各類院校、培訓機構、互聯網平台企業,更多組織開展養老、托幼、家政、餐飲、維修、美容美髮等技能培訓和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新職業技能培訓,鼓勵職業院校聯合行業組織、大型企業組建職工培訓集團,與行業企業共建「一站式」就業創業實習實訓基地。線上線下結合,靈活安排培訓時間和培訓方式,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和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九)不斷優化人力資源服務。依託安徽公共招聘網,開設靈活就業專區專欄,免費發布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強化線下就業服務,按需組織專場招聘,送崗位進基層進社區,提供職業指導等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發靈活就業小程序、信息系統,可根據收集發布的就業崗位數量、幫助重點群體就業人數等,由就業補助資金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支持。推廣「共享用工」模式,指導幫助有用工需求的企業精準、高效匹配人力資源。有條件的城市可選擇交通便利、人員求職集中的地點設立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組織勞務對接洽談,加強疫情防控、秩序維護和安全管理。鼓勵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運營管理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對運營管理規範、成效突出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20—30萬元一次性補助。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規範有序的求職招聘、技能培訓、人力資源外包等專業化服務,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發揮人力資源服務協會職能作用,依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知名專家、企業家、創投人士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創業培訓等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十)切實維護靈活就業人員勞動保障權益。加快研究制定平台就業勞動保障政策,保障職工權益,穩定勞動關係。貫徹落實《集體協商「穩就業促進發展和諧」行動計劃》,深入開展集體協商質效評估工作,提升鞏固集體合同建制率,提高協商質量和效果。積極探索新業態領域行業集體協商模式。深入推進勞動關係協商協調工作,依法糾正拖欠勞動報酬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引導互聯網平台企業切實擔負起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監管責任,對關聯企業勞動用工行為提出具體要求;關聯企業應與靈活就業人員協商一致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合理確定服務時間、基本報酬、休息休假、職業安全保障等事項。持續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有針對性地做好工傷預防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廳、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深入開展困難靈活就業人員幫扶。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規定自願暫緩繳費。將符合條件的困難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失業保險和臨時救助政策覆蓋範圍。加強困難靈活就業人員的摸底排查和就業幫扶,對有就業意願的實行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對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及家庭,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範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十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穩就業、保居民就業主體責任,把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作為就業工作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部門協調和工作推進機制,結合實際創新工作舉措,加強規範引導,完善監督管理,促進靈活就業健康發展。要統籌運用就業補助資金和其他穩就業、保就業資金,保障靈活就業扶持政策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問題導向,完善政策措施,共同破解工作難題,全力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工作調度和激勵督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工作調度,強化督促指導和政策實施情況評估,將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有關工作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和測評內容,納入市、縣級政府就業創業工作績效評價內容。對靈活就業政策落實好、發展環境優、工作成效顯著的城市,優先納入創業型城市創建範圍。(省文明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積極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和媒介,大力宣傳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政策措施,及時總結推廣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典型做法,廣泛宣傳自主就業創業和靈活就業的典型事跡,引導廣大勞動者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價值觀。建立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加強靈活就業狀況的動態監測,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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