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 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政辦〔2021〕1號 2021年3月8日 |
省政府辦公廳文件 |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2月20日
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精神,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傾向,有效穩定糧食生產,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耕地保護、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堅決扛穩糧食安全政治責任,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持嚴格管控、激勵引導、分類施策、科學利用,正確處理好發展糧食生產和發揮比較效益的關係,把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於糧食生產,着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堅實支撐,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出安徽貢獻。
(二)工作目標。科學規劃,合理利用耕地資源,抓好以高標準農田為主體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建立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常態化監管機制,確保耕地質量提升、糧食麵積穩定、糧食產能增加,充分發揮好糧食主產區優勢。「十四五」時期,全省糧食播種面積每年穩定在1億畝以上,綜合生產能力穩定在800億斤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加強耕地保護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保障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穀物的種植面積。一般耕地應主要用於糧食、油料、蔬菜等食用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按照「糧食生產優先」的原則,在確保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基礎上,允許耕地適度用於非食用農產品生產。在結構調整中,對市場明顯過剩的非食用農產品,要加以引導,防止無序發展。(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二)強化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將耕地保護目標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分解落實到縣(市、區)、鄉鎮,落實到地塊。嚴格規範永久基本農田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以及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的行為,禁止閒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利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稻漁、稻蝦、稻蟹等綜合立體種養,應當以不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為前提,必須符合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範通則標準後方可實施。落實國家有關耕地保護法律法規,規範農林生產行為。(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各市、縣(市、區)要組織對「兩區」劃定開展「回頭看」,以縣(市、區)為單位,在確保劃定任務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對耕地性質發生改變、不符合劃定標準以及優質耕地未劃入「兩區」的,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作相應調整。要加強對糧食生產功能區的監管,引導糧食生產功能區經營主體確保至少有一季生產糧食。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範圍,不得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四)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制定我省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引導土地優先向種糧主體流轉。各地要加強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的規範管理,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分級備案等制度,強化租賃農地監測管理。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用於糧食生產的應優先給予支持;對違反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的「非糧化」行為,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糾正,並立即停止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五)加強糧食產能建設。建立耕地用養結合制度,穩步提升耕地基礎地力。進一步完善高標準農田管護和利用機制。全面提升灌溉能力建設,打通農田水利「最後一公里」,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支持發展優質專用糧食,加快生產基地建設,提升「按圖索糧」水平,推動皖糧產業升級。繼續推動國家優質糧食基地建設。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加強糧食新品種新技術研發與推廣。加快糧食生產綜合技術攻關,大力推進糧食綠色高質高效示範創建,推廣秸稈還田、種植綠肥和有機肥施用等技術,穩步提升地力,突出關鍵技術集成推廣。加快農機農藝融合發展,開展糧食生產機械化技術綜合示範,着力解決水稻機插、玉米籽粒機收等瓶頸問題,加快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建立健全各類災情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科學主動避災。(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糧食和儲備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六)大力培育種糧主體。引導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種糧主體有序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積極創新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託管等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新模式,提高種糧規模效益。引導各類糧食加工、經營企業和產銷服務組織與農戶建立穩固的糧食產銷關係,發展訂單生產。在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產品加工企業示範創建上,對種糧主體給予傾斜。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支持建設糧食產後烘乾、加工設施,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糧食經營效益。(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糧食和儲備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七)強化種糧支持政策。用好產糧大縣獎勵政策,保護和調動各地重農抓糧、農民務農種糧積極性。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於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等。加大糧食生產功能區政策支持力度,相關農業項目資金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傾斜,優先支持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加快把糧食生產功能區建成「一季千斤、兩季一噸」的高標準糧田。統籌資金用於優質專用糧食生產。落實農業補貼政策,執行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加大糧食作物保險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國家部署,穩步推進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儲備局、安徽銀保監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各市、縣(市、區)要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及時將糧食生產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到鄉鎮。要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對存量問題摸清情況,從實際出發,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實化政策措施,於2021年3月底前向省政府報告貫徹落實情況,同時抄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監管指導服務工作。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方案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財政廳、安徽銀保監局)
(二)強化日常監測。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安排部署,建立監測體系,綜合運用衛星遙感技術,每半年開展一次耕地種糧情況監測。建立耕地「非糧化」情況通報機制,各市、縣(市、區)要對本區域耕地種糧情況進行動態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定期對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及時更新電子地圖和數據庫,實現信息化、精細化管理。(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強化考核激勵。在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中,進一步強化對防止耕地「非糧化」、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及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重點內容的考核,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增強考核評價的導向性和針對性。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對成績突出的市、縣(市、區)進行表揚,對落實不力的市、縣(市、區)進行通報約談,並與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相銜接。(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儲備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四)強化宣傳引導。切實做好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宣傳,進一步營造保護耕地、發展糧食生產的良好氛圍。加強典型宣傳推介,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引導種糧主體和農戶積極發展糧食生產。(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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