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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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百五十五 宋史
卷四百五十六 列傳第二百十五 孝義
卷四百五十七 

李璘甄婆兒 徐承珪 劉孝忠 呂升王翰 羅居通黃德輿 齊得一 李罕澄 邢神留沈正 許祚李琳等 胡仲堯弟:仲容 陳兢 洪文撫 易延慶 董道明 郭琮畢贊 顧忻李瓊 朱泰 成象 陳思道 方綱 龐天祐 劉斌 樊景溫榮恕旻 祁暐 何保之 李玭 侯義 王光濟李祚 周善敏 江白 裘承詢孫浦等 常眞子:晏 王洤等 杜誼 姚宗明 鄧中和 毛安輿 李訪 朱壽昌 侯可 申積中 郝戭 支漸 鄧宗古 沈宣 蘇慶文臺亨 仰忻 趙伯深 彭瑜 毛洵李籌 楊芾 楊慶 陳宗 郭義 申世寧 苟與齡 王珠 顏詡 張伯威 蔡定 鄭綺鮑宗巌

冠冕百行莫大於孝,範防百爲莫大於義。先王興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興義以教民睦,民用不爭。率天下而由孝義,非履信思順之世乎。太祖、太宗以來,子有復父仇而殺人者,壯而釋之;刲股割肝,咸見褒賞;至於數世同居,輒復其家。一百餘年,孝義所感,醴泉、甘露、芝草、異木之瑞,史不絕書,宋之教化有足觀者矣。作《孝義傳》。

李璘[編輯]

李璘,瀛州河間人。晉開運末,契丹犯邊,有陳友者乘亂殺璘父及家屬三人。乾德初,璘隸殿前散祗候,友爲軍小校,相遇於京師寶積坊北,璘手刃殺友而不遁去,自言復父仇,案鞫得實,太祖壯而釋之。

甄婆兒[編輯]

雍熙中,又有京兆鄠縣民甄婆兒,母劉與同里人董知政忿競,知政擊殺劉氏。婆兒始十歲,妹方繈褓,託鄰人張氏乳養。婆兒避仇,徙居赦村,後數年稍長大,念母爲知政所殺,又念其妹寄張氏,與兄課兒同詣張氏求見妹,張氏拒之,不得見。婆兒憤怒悲泣,謂兄曰:「我母爲人所殺,妹流寄他姓,大仇不報,何用生爲!」時方寒食,具酒餚詣母墳慟哭,歸取條桑斧置袖中,往見知政。知政方與小兒戲,婆兒出其後,以斧斫其腦殺之。有司以其事上請,太宗嘉其能復母仇,特貸焉。

徐承珪[編輯]

徐承珪,萊州掖人。幼失父母,與兄弟三人及其族三十口同甘藜藿,衣服相讓,曆四十年不改其操。所居崇善鄉緝俗里,木連理,瓜瓠異蔓同實,州以聞。乾德元年,詔改鄉名義感,累名和順。承珪嘗爲贊皇令。

劉孝忠[編輯]

劉孝忠,并州太原人。母病經三年,孝忠割股肉、斷左乳以食母;母病心痛劇,孝忠然火掌中,代母受痛。母尋愈。後數歲母死,孝忠傭爲富家奴,得錢以葬。富家知其孝行,養爲己子。後養父兩目失明,孝忠爲舐之,經七日復能視。以親故,事佛謹,嘗於像前割雙股肉,注油創中,然燈一晝夜。劉鈞聞而召見,給以衣服、錢帛、銀鞍勒馬,署宣陵副使。開寶二年,太祖親征太原,召見慰諭。

呂昇[編輯]

呂昇,萊州人。父權失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父復能視而昇不死。

王翰[編輯]

冀州南宮人王翰,母喪明,翰自抉右目睛補之,母目明如故。淳化中,並下詔賜粟帛。

羅居通[編輯]

羅居通,益州成都人。母死,廬墓三年,有甘露降墳樹,芝草生其旁。開寶四年,長吏以聞,詔以居通爲延長主簿。

黃德輿[編輯]

大中祥符初,資州人黃德輿葬父母,負土成墳,甘泉湧其側,降詔旌表。

齊得一[編輯]

齊得一,密州諸城人。幼嗜學,及長,能讀《五經》,善於教授鄉里。士大夫子弟不遠百里,皆就之肄業焉。晉末,皇甫暉爲密州防禦使,得一父爲客將。及暉叛歸淮南,屢率眾剽劫於故郡,民之牛羊犬豕悉取以犒士卒,得一之家被略殆盡。後王萬敢爲防禦使,性貪暴,執鄉民十八家,責其嘗以牛酒饋賊,盡殺之而取其資產,得一親屬死者十餘人,唯得一與兄脫身獲免。明年詣闕上訴,朝廷遣使按鞫之得實,萬敢削官,判官胡轍坐死。得一乃歸鄉里,布衣蔬食,不樂仕進。開寶中,詔郡國舉廉退孝悌之士,本郡即以得一應詔。至闕,策試中選,授章丘主簿。

李罕澄[編輯]

李罕澄,冀州阜城人也,七世同居。漢乾祐三年,詔改鄉里名及旌其門閭。太平興國六年,長吏以漢所賜詔書來上,復旌表之。

邢神留[編輯]

邢神留,深州陸澤人。父超,逋官租,里胥督租,與超鬥,超歐里胥死。神留年十六,詣吏求代父死。州以聞,特詔減死,賜里胥家萬錢爲棺斂具。

沈正[編輯]

端拱初,泰州海陵人沈正,父爲屯田院衙官,凶暴無賴,使酒毆平人死,正中塗見,父恐慴,述其故,正即號呼褫衣,就毆其屍。巡警者捕送官,獄具,怡然就死,聞者悲之。

許祚[編輯]

許祚,江州德化人。八世同居,長幼七百八十一口。太平興國七年,旌其門閭。淳化二年,本州言祚家春夏常乏食,詔歲貸米千斛。

李琳 [編輯]

又有信州李琳十五世同居,貝州田祚、京兆惠從順十世同居,廬州趙廣、順安軍鄭彥圭、信州俞雋八世同居,陝州張文裕六世同居,襄州張巨源、劉芳、潭州瞿景鴻、溫州陳偘、江陵褚彥逢五世同居,徐州彭程四世同居,皆賜詔旌表門閭。巨源素習法律,太平興國五年,賜明法及第。芳,淳化四年來賀壽寧節,賜進士出身。偘,事母至孝,賜其母粟帛。彥逢兄弟五人皆年七十餘,至道元年,轉運使表其事,詔補彥逢教練使。

胡仲堯[編輯]

胡仲堯,洪州奉新人。累世聚居,至數百口。構學舍於華林山別墅,聚書萬卷,大設廚廩,以延四方遊學之士。南唐李煜時嘗授寺丞。雍熙二年,詔旌其門閭。仲堯詣闕謝恩,賜白金器二百兩。淳化中,州境旱歉,仲堯發廩減市直以振饑民,又以私財造南津橋。太宗嘉之,除本州助教,許每歲以香稻時果貢於內東門。五年,遣弟仲容來賀壽寧節。召見仲容,特授試校書郎,賜袍笏犀帶,又以御書賜之。公卿多賦詩稱美。仲堯稍遷國子監主簿,致仕,卒。

仲容[編輯]

仲容,字咸和,咸平三年,復至闕貢土物,改大理評事,屢被賜齎。仲容建本縣孔子廟,頗爲宏敞。後遷光祿丞致仕,天禧中,特賜緋魚。卒,年七十九。以弟之子用訥爲後,試校書郎。仲容弟克順,端拱二年進士,至都官員外郎、三司戶部判官。仲容子用之洎從子用莊、用舟,並進士及第。

陳兢[編輯]

陳兢,江州德安人,陳宜都王叔明之後。叔明五世孫兼,唐右補闕。兼生京,秘書少監、集賢院學士,無子,以從子褒爲嗣,褒至鹽官令。褒生灌,高安丞。灌孫伯宣,避難泉州,與馬總善注司馬遷《史記》行於世;後遊廬山,因居德安,嘗以著作佐郎召,不起,大順初卒。伯宣子崇爲江州長史,益置田園,爲家法戒子孫,擇群從掌其事,建書堂教誨之。僖宗時嘗詔旌其門,南唐又爲立義門,免其徭役。崇子袞,江州司戶。袞子昉,試奉禮郎。

昉家十三世同居,長幼七百口,不畜僕妾,上下姻睦,人無間言。每食,必群坐廣堂,未成人者別爲一席。有犬百餘,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建書樓於別墅,延四方之士,肄業者多依焉。鄉里率化,爭訟稀少。開寶初,平江南,知州張齊上請仍舊免其徭役,從之。昉弟之子鴻。太平興國七年,江南轉運使張齊賢又奏免雜科。兢即鴻之弟。淳化元年,知州康戩又上言兢家常苦食不足,詔本州每歲貸粟二千石。

後兢死,其從父弟旭每歲止受貸粟之半,雲省嗇而食,可以及秋成。屬歲儉穀貴,或勸其全受而糶之,可邀善價,旭曰:「朝廷以旭家群從千口,軫其乏食,貸以公粟,豈可見利忘義,爲罔上之事乎?」至道初,遣內侍裴愈就賜御書,還,言旭家孝友儉讓,近於淳古。太宗嘗對近臣言之,參知政事張洎對曰:「旭宗族千餘口,世守家法,孝謹不衰,閨門之內,肅於公府。」且言及旭受貸事。上以遠民義聚,復能固廉節,爲之歎息。大中祥符四年,以旭爲江州助教。旭卒,弟蘊主家事。天聖元年,又以蘊繼爲助教。蘊卒,弟泰主之。泰弟度,太子中舍致仕。從子延賞、可,並舉進士。延賞職方員外郎。

洪文撫[編輯]

洪文撫,南康建昌人,本姓犯宣祖偏諱,改焉。曾祖諤,唐虔州司倉參軍,子孫眾多,以孝悌著稱。六世義居,室無異爨。就所居雷湖北創書舍,招來學者。至道中,本軍以聞,遣內侍裴愈齎御書百軸賜其家。文撫遣弟文舉詣闕貢土物爲謝,太宗飛白一軸曰「義居人」以賜之,命文舉爲江州助教。三年八月,又詔表其門閭。自是每歲遣子弟入貢,必厚賜答之。文撫兄子待用,登咸平二年進士第,至都官員外郎。

易延慶[編輯]

易延慶,字餘慶,筠州上高人。父贇,以勇力仕南唐至雄州刺史。延慶幼聰慧,涉獵經史,尤長聲律,以父蔭爲奉禮郎。顯德四年,周師克淮南,贇歸朝,授道州刺史;延慶亦授大名府兵曹參軍,後爲大理評事,知臨淮縣。乾德末,贇卒,葬臨淮。延慶居喪摧毀,廬於墓側,手植松柏數百本,旦出守墓,夕歸侍母。紫芝生於墓之西北,數年又生玉芝十八莖。本州將表其事,延慶懇辭。或畫其芝來京師,朝士多爲詩賦,稱其孝感。

服闋,延慶以母老稱疾不就官。母卒後,槁殯數年,延慶出爲大理寺丞。嘗司建安市征,及母葬有期,私歸營葬,掩壙而返。知軍扈繼昇言其擅去職,坐免所居官,復廬墓側數年。母平生嗜栗,延慶樹二栗樹墓側,二樹連理。蘇易簡、朱台符爲贊美之。後知端州,卒。子綸,大中祥符元年,進士及第。

董道明[編輯]

董道明,蔡州褒信人。母死出葬,道明潛匿墓中,人瘞之,經三日,家人發塚取之,道明無恙,終身廬於墓側。

郭琮[編輯]

郭琮,台州黃岩人。幼喪父,事母極恭順。娶妻有子,移居母室。凡母之所欲,必親奉之。居常不過中食,絕飲酒茹葷者三十年,以祈母壽。母年百歲,耳目不衰,飲食不減,鄉里異之。至道三年,詔書存恤孝悌,鄉老陳賛率同里四十人狀琮事於轉運使以聞,有詔旌表門閭,除其徭役。明年,母無疾而終。琮哀號幾乎滅性,鄉閭率金帛以助葬。

又有越州應天寺僧者,幼貧無以養母,剃髮乞食以給晨夕。母年一百五歲而終。

畢賛[編輯]

潭州長沙人畢賛,仕郡爲引贊吏,性至孝,父母皆年八十餘。轉運使表其事,詔賛解職終養。

顧忻[編輯]

顧忻,泰州泰興人。十歲喪父,以母病,葷辛不入口者十載。雞初鳴,具冠帶率妻子詣母之室,問其所欲,如此五十年,未嘗離母左右。母老,目不能睹物,忻日夜號泣祈天,刺血寫佛經數卷。母目忽明,燭下能縫袵,九十餘無疾而終。

李瓊[編輯]

又有杭州仁和人李瓊,以鬻繒爲業,事母孝,夜常十餘起省母。母喜食時新,瓊百方求市,得必十倍酬其直。

朱泰[編輯]

朱泰,湖州武康人。家貧,鬻薪養母,常適數十里外易甘旨以奉母。泰服食粗糲,戒妻子常候母色。一日,雞初鳴入山,及明,憩於山足,遇虎搏攫負之而去。泰已瞑眩,行百餘步,忽稍醒,厲聲曰:「虎爲暴食我,所恨母無託爾!」虎忽棄泰於地,走不顧,如人疾驅狀。泰匍匐而歸。母扶持以泣,泰亦強舉動,不踰月如故。鄉里聞其孝感,率金帛遺之,里人目爲「朱虎殘」。

成象[編輯]

成象,渠州流江人。以詩書訓授里中,事父母以孝聞。母病,割股肉食之,詔賜束帛醪酒。淳化中,李順盜據郡縣,象父母驚悸而死,燼骨寄浮圖舍,象號泣營葬。賊平,鄉里率錢三百萬贈之。象廬於墓側,以衰服襟袂篩土於墳上,日三斗。每慟,聞者戚愴。未嘗食肉衣帛,或贈之亦不受。虎豹環廬而臥,象無畏色。燕百餘集廬中,禾生墓側吐九穗。服終猶未還家,知禮者爲書以諭之,遂歸教授,遠近目爲「成孝子」。

陳思道[編輯]

陳思道,江陰人。喪父,事母兄以孝悌聞。鬻醯市側,以給晨夕,買物不酬價,如所索與之。母病,思道衣不解帶者數月,雙目瘡爛,飲食隨母多少。洎母喪,水漿不入口七日。既葬,裒鬻醯之利,得錢十萬,奉其兄。結廬墓側,日夜悲慟,其妻時攜兒女詣之,拒不與見。夏日種瓜,以待過客。晝則白兔馴狎,夜則虎豹環其廬而臥。咸平元年,知軍上其事,詔賜束帛,旌其門。

方綱[編輯]

方綱,池州青陽人。八世同爨,家屬七百口,居室六百區,每旦鳴鼓會食。嘗出稻五千𥮬振貸貧民。景德二年,轉運使馮亮以聞,詔旌其門。天禧中,侍御史韓億安撫江南,使還,言綱家稅籍錢四百餘千,米二千五百斛,同居四百年,而本縣科率一無寬假,望蠲其戶雜科,詔從之。

龐天祐[編輯]

龐天祐,江陵人。以經籍教授里中。父疾,天祐割股肉食之。疾愈,又復病目喪明,天祐號泣祈天舐之。父年八十餘,大中祥符四年卒,天祐負土封墳,結廬其側,晝夜號不絕聲。知府陳堯咨親往致奠,上其事,詔旌表門閭。天祐家無儋石儲,居委巷中,堯咨爲徙里門之右,築闕表之。

劉斌[編輯]

劉斌,定州人。父加友,端拱中爲從弟志元所殺。斌兄弟皆幼,隨母改適人,母嘗戒之曰:「爾等長,必復父仇。」景德中,斌兄弟挾刀伺志元於道,刺之不殊,即詣吏自陳。州具獄上請,詔志元黥面配隸汝州,釋斌等罪。

樊景溫 榮恕旻[編輯]

樊景溫,陝州芮城人;榮恕旻,雄州歸信人。兄弟異居積年。大中祥符中,景溫樗樹五枝並爲一,恕旻家榆樹兩本自合,兩家感其異,復義聚,鄉人稱雍睦。

祁暐[編輯]

祁暐,字坦之,萊州膠水人。淳化三年進士,歷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天禧中,出知濰州,母卒。葬於州城之南。暐既解官,就墳側構小室,號泣守護,蔬食,經六冬,墮足二指。有白烏白兔馴擾墳側,州人異之,以狀聞。有詔旌美,賜帛三十匹、粟三十石,令長吏每月存問。

何保之[編輯]

何保之,梓州通泉人。業進士,有至行。母卒,負土成墳,廬於其側。日有群烏飛集墳上,哀鳴不去,又嘗有兔馴於坐隅,人稱異焉。大中祥符降詔旌恤。

李玭[編輯]

李玭,大名宗城人。性篤孝,力耕以事母。母卒,讓田與其弟堅,遂廬於葬所,晝夜號泣,負土築墳高丈餘。又以二代及諸族父母槁葬者盡禮築之,凡三年成六墳,皆丈餘。不食肉衣帛,不預人事,遑遑然唯恐築之不及,墳成,復留守墳三年。常令兄之子賣藥以自給。年六十餘,足未嘗入縣門。鄉人目爲「李孝子」。天禧中,知府張知白以狀聞,詔賜粟帛,令府縣安存之。里中有母在而析產者聞玭被旌,兄弟慚懼,復相率同居。

侯義[編輯]

侯義,應天府楚丘人。貧無產,傭田以事母。里人有葬其親而遽返者,義母過其塚,泣謂義曰:「我死,其若是乎!」義乃感激自誓而不欲言,但慰其母曰:「勿悲,義必不爾。」咸平中,母卒,義力自辦葬,不掩墳壙,晝則負土築墳,夜則慟哭柩側。妻子困匱不給,田主曹氏哀憐之,資以餱糧。逾年,墳間瓜異蒂、木連理,又有巨蛇繞其側不暴物,野鴿飛而不去。嘗遇盜劫其衣服,既而知是義物,悉還之。

王光濟[編輯]

王光濟,廬州人。喪母,因刻像日夕奉事如平生,孝道純篤。咸平二年,本州以孝聞,有詔旌之。

李祚 周善敏[編輯]

時又有徐州豐人李祚,親喪,廬墓側凡二十七年,家人百計勉諭,不聽。益州雙流人周善敏,喪父,廬於墓側。母病,又割股肉以啖之,遂愈。大中祥符九年,特詔旌表祚,賜善敏粟帛存慰之。

江白[編輯]

江白,建昌人。景德二年進士。父禹錫,有節義,高年不仕,躬自教授,大中祥符初,獻《東封詩》十五篇,有詔嘉美,賜以粟帛,歲時遣使存問。五年,卒。白自鄞尉罷還,負土營葬,廬於墓側,藜羹芒屩,晝夜號泣,將終制猶然。轉運使以其狀聞,詔賜帛二十匹,粟麥二十石,醪酒十缸。

裘承詢[編輯]

裘承詢,越州會稽人。居雲門山前,十九世無異爨。子弟習弦誦,鄉里稱其敦睦。州以聞,詔旌其門閭。

孫浦 [編輯]

咸平後,又有保定軍孫浦、襄州常元紹、蔡州王美、解州董孝章並十世同居;莫州高珪、永定軍朱仁貴、潞州邢濬、相州趙祚八世同居;麟州楊榮、隰州趙友、開封李居正、潁州張可象、衛州張珪、滄州崔諒七世同居;邢州王覺、趙州曹遵六世同居;兗州童升、陳州樊可行、京兆元守全、平定軍段德五世同居;開封張仁遇、亳州王子上、建昌軍瞿肅四世同居。肅家百五十口,長幼孝悌,鄉人化之。又河陰王世及、大名李宗祐、陳州劉閏、宣州汪政、潭州李耕,或聚居至七百口,累數十百年。並所在請加旌表,詔從之,仍蠲其課調。

大中祥符初,東封泰山,判兗州王欽若言曲阜東野宜、乾封竇益合居五六世,有節行。四年,祀汾陰,考制度使馬起言陝州張化基、閻用和、楊忠義聚族累世,孝悌可稱。並即行在所降詔褒美,各優賜粟帛。

常真[編輯]

常真,陳州項城人。父母死,廬墓終喪,負土成墳,不茹葷血。周廣順中,詔旌其門閭。開寶七年,本州以聞,詔再加旌表。真妻病,子晏割股肉以養母,及死,次子守規徒跣,日一食,廬墓三年。太平興國八年,詔旌表之。

又有齊州王洤、河南李繼成、滄州胡元興,並母死負土成墳,晝夜哭不絕聲。州郡繼以聞,皆降詔旌其門閭,賜以粟帛。

杜誼[編輯]

杜誼,字漢臣,台州黃岩人。事父母至孝。父剛嚴,誼獨失愛,惴惴不自容,伺顏色而後進。繼喪父母,號慟晝夜不絕,勺水不入口者累日。卜葬,徒跣負土爲墳,往來十餘里,日渡塘澗,泥水沒骭,雖大雨雪未嘗少止。手足皸裂血流,以漆塗之。每覆一畚,必三繞墳號而後去。既葬,遂茇舍墓旁,負土終喪,人往視之,輒遣去。日一飯,不葷。雖虎狼交於墓側,誼泰然無所畏。明年,吳越大水,山皆發洚,推巨石走十數里。台州山最高而水又夜至,旁山之民,居廬、墓田、畜牧漂壞者甚眾,而獨不及誼。邑人狀其事以聞,詔書嘉獎。

事族父衍甚謹,衍愛之均諸子。以祖垂象蔭入官,至贊善大夫。嘗知永城縣,歲捐奉錢三十萬,以收瘞汴渠之溺死者凡四十餘。又出奉錢率其下新文宣王廟,兩旁爲學舍數十區,旦夕講學於其堂。永城父老稱誼之政爲不可及。

誼生平敦厚,尚信義,有大志,家貧,不恤有無,常推以濟親友。後通判梓州,卒。子揆才十六歲,哭誼墓旁卒。

姚宗明[編輯]

姚宗明,河中永樂人也。其十世祖棲雲。當唐貞元中,調卒戍邊,棲雲之父語其兄曰:「兄嗣未立,可無往。某幸有子,請代兄行。」 遂戰沒塞上。時棲雲方三歲,其母再嫁,棲雲養於伯母。既長,事伯母如其母,伯母亡,棲雲葬之。又招魂葬其父,痛其父死於邊,乃廬於墓次,終身哀慕不衰。縣令蘇轍以俸錢買地,開阡刻石表之。河中尹渾瑊上其事,詔加優賜,表其門,名其鄉曰孝悌,社曰節義,裏曰敬愛。

棲雲生嶽,嶽生君儒,君儒生師正。自嶽至師正,四世廬墓。五世孫曰厚,六世曰雅,七世曰文,八世曰敬真,九世曰直,十世曰宗明。當慶曆初,有司以姚氏十世同居聞於朝,仁宗詔復其家。十一世孫用和,十二世孫士明,十三世孫德。自宗明至德又三世,自慶曆以後又五十餘年,而其家孝睦不替。

姚氏世爲農,無爲學者。家不甚富,有田數十頃,聚族百餘人。子孫躬事農桑,僅給衣食,曆三百餘年無異辭者。經唐末、五代,兵戈亂離,而子孫保守墳墓,骨肉不相離散,求之天下,未或有焉。

鄧中和[編輯]

鄧中和,字祖德,開封長垣人。舉《三禮》。景祐、慶曆間喪親,廬墓終其喪,定省往來如事生者二十年,負土累墳高三丈。

毛安輿[編輯]

毛安輿,嘉州洪雅人。年九歲父死,負土爲墳,廬於其側三年。知益州張方平聞之,遺以酒餼,狀其事以聞。

李訪[編輯]

李訪,韶州人,業進士。廬父母墓,有虎暴傷旁人而不近訪,又有白烏集墓上。

朱壽昌[編輯]

朱壽昌,字康叔,揚州天長人。以父巽蔭守將作監主簿,累調州縣,通判陝州、荊南,權知岳州。州濱重湖,多水盜。壽昌籍民船,刻著名氏,使相伺察,出入必以告。盜發,驗船所向窮討之,盜爲少弭,旁郡取以爲法。

富弼、韓琦爲相,遣使四出寬恤民力,擇壽昌使湖南。或言邵州可置冶採金者,有詔興作。壽昌言州近蠻,金冶若大發,蠻必爭,自此邊境恐多事,且廢良田數百頃,非敦本抑末之道也。詔亟罷之。

知閬州,大姓雍子良屢殺人,挾財與勢得不死。至是,又殺人而賂其里民出就吏。獄具,壽昌覺其姦,引囚詰之曰:「吾聞子良與汝錢十萬,許納汝女爲婦,且婿汝子,故汝代其命,有之乎?」囚色動,則又擿之曰:「汝且死,書券抑汝女爲婢,指錢爲顧直,又不婿汝子,將奈何?」囚悟,泣涕覆面,曰:「囚幾誤死。」以實對。立取子良正諸法。郡稱爲神,蜀人至今傳之。

知廣德軍。壽昌母劉氏,巽妾也。巽守京兆,劉氏方娠而出。壽昌生數歲始歸父家,母子不相聞五十年。行四方求之不置,飲食罕御酒肉,言輒流涕。用浮屠法灼背燒頂,刺血書佛經,力所可致,無不爲者。熙寧初,與家人辭訣,棄官入秦,曰:「不見母,吾不反矣。」遂得之於同州。劉時年七十餘矣,嫁党氏有數子,悉迎以歸。京兆錢明逸以其事聞,詔還就官,由是以孝聞天下。自王安石、蘇頌、蘇軾以下,士大夫爭爲詩美之。壽昌以養母故,求通判河中府。數歲母卒,壽昌居喪幾喪明。既葬,有白烏集墓上。拊同母弟妹益篤。

又知鄂州,提舉崇禧觀,累官司農少卿,易朝議大夫,遷中散大夫,卒,年七十。壽昌勇於義,周人之急無所愛,嫁兄弟兩孤女,葬其不能葬者十餘喪,天性如此。

侯可[編輯]

侯可,字無可,華州華陰人。少倜儻不羈,以氣節自許。既壯,盡易前好,篤誌爲學。隨計入京,里中醵金贐行。比還,悉散其餘與同舉者,曰:「 此金,鄉里所以資應詔者也,不可以爲他利。」且行,聞鄉人病,念曰:「吾歸,則彼死矣!」遂留不去。病者愈,輟己馬載之,徒步而歸。

孫沔征儂徭,請參軍事,奏功得官,知巴州化城縣。巴俗尚鬼而廢醫,唯巫言是用。娶婦必責財,貧人女至老不得嫁。可爲約束,立制度,違者有罪,幾變其習。再調華原主簿。富人有不占田籍而質人田券至萬畝,歲責其租。可晨馳至富家,發櫝出券歸其主。郡吏趙至誠貪狡凶橫,持守以下短長,前後莫能去。可暴其罪,荷校置獄,言於大府誅之,聞者快服。

簽書儀州判官。西夏寇邊,使者使可按視,即以數十騎涉夏境,猝與之遇,亟分其騎爲三四,令之曰:「建爾旗幟,旋山徐行。」夏人循環間見,疑以爲誘騎不敢擊。韓琦鎮長安,薦知涇陽縣。說渭源羌酋輸地八千頃,因城熟羊以撫之。琦上其功。又議復鄭白渠,得召對,旋以微罪罷。官至殿中丞,卒於家,年七十二。

可輕財樂義,急人之急,憂人之憂。與田顏爲友。顏病重,千里求醫,未歸而顏死,目不瞑。人曰:「其待侯君乎?」且斂而可至,拊之乃瞑。顏無子,不克葬,可辛勤百營,鬻衣相役,卒葬之。方天寒,單衣以居,有饋白金者,顧顏之妹處室,舉以佐其奩具。一日自遠歸,家以窶告,適友人郭行扣門曰:「吾父病,醫邀錢百千,賣吾廬而不售。」可惻然,計橐中裝略當其數,盡與之。關中稱其賢。

申積中[編輯]

申積中,成都人。繈褓中,楊繪從其父起求之爲子。及長,知非楊氏而絕口不言。年十九,登進士第。事所養父母,盡孝終身。有二弟一妹,爲畢婚娶,始歸本族,復爲申氏,蜀人以純孝歸之。政和六年,以奉議郎通判德順軍。翰林學士許光凝嘗守成都,得其事薦諸朝,召赴京師,擢提舉永興軍學事,道卒。光凝復與宣和殿學士薛嗣昌、中書舍人宇文黃中表其操行,詔予一子官。

初,光凝所同薦者三人:其一河陽故大理丞陳芳,一門十四世,同居三百年;一鄧州王襄,經術登科,年未六十,請老,事孀嫂如母,養孤甥如子,教誨後進,周恤鄉里貧民,以學行稱。乞加獎異。詔表芳門閭,賜襄號「處士」。

郝戭[編輯]

郝戭,字伯牙,石州定胡人。家貧,竭力營養。或憐傷之,貸以錢數百萬,使取息自贍,戭重謝,留錢五六年不用,復返之。舉進士,調宛丘尉、舞陽主簿、通山令。時年未五十,以父樵老不第,上書請致仕,爲父求官。執政諭使赴官而後請,曰:「如是,則可升朝籍,遇恩及親矣。」於是留妻子於家,獨奉父行,逾歲竟謝事。上官以其治縣有績,惜其去,固留之;耆老拜庭遮道,皆不能止。得太子中允以歸,未至鄉里而樵卒。自畚土造塚,人有助之者,使置土塚上,去則隨撤之。服除,州以狀聞,詔賜粟帛。

治平末,以翰林學士呂公著薦,起爲奉寧軍推官,涇原經略使亦奏辟幕府。戭曰:「向所以未老致仕,欲官及親也。既不能及,尚庶幾以恩得贈,今則無及矣!」姻族語其妻聶氏,使勸戭仕,曰:「吾不德,無以助君子,矧敢強其所不欲以累其高哉。」聶事舅姑亦以孝義著。戭忠信自將,篤行苦節,不仕而卒。司馬光爲銘其墓。

支漸[編輯]

支漸,資州資陽人。年七十,持母喪,既葬,廬墓側,負土成墳,蓬首垢麵,三時號泣,哀毀瘠甚。白蛇狸兔擾其旁,白雀白烏日集於壟木,五色雀至萬餘,迴翔悲鳴若助哀者。鄉人句文鼎自娶婦即與父母離居,睹漸至行,深自悔責,號慟而歸,孝養盡誌。鄉閭觀感而化者甚眾。

鄧宗古[編輯]

鄧宗古,簡州陽安人。父死,自培土爲墳,廬其側,晨夕號慟,甘露降於墓木。里中號爲鄧孝子。

沈宣[編輯]

沈宣,汝州梁人。母亡,既葬,不塞墓門三十有六月,晝負土,夜拊棺而臥,爲墳廣百尺。妻高氏亦有孝行。漸以下三人,元豐中,皆褒賜粟帛。

蘇慶文 台亨[編輯]

蘇慶文、台亨,皆夏縣人。慶文事父母以孝聞。母少寡,慶文懼其妻不能敬事,每戒之曰:「汝事吾母,少不謹必逐汝。」妻奉教,母得安其室終身。

亨工畫,元豐中,朝廷修景靈宮,調天下畫工詣京師,選試其優者待詔翰林,畀以官祿,亨名第一。以父老固辭歸養,閭里賢之。

仰忻[編輯]

仰忻,字天貺,溫州永嘉人。力學,以篤行稱。年五十餘,執母喪盡孝禮。躬自負土,廬於墓側,有慈烏白竹之瑞。紹聖中,郡守楊蟠表其裏「孝廉坊」。大觀二年,以行取士,郡以忻應詔。未幾卒,特贈將仕郎。

趙伯深[編輯]

趙伯深,字逢原。父子佪,宣和間爲棣州兵官屬。會兵動燕雲,子佪被檄往塞上。伯深時尚幼,與其母張留居棣州。既而金人渡河,伯深母子相失。子佪亦隔絕,建炎二年,始得南歸。子佪卒,伯深訪尋其母二十餘年。一旦聞在滬南,伯深徒步入蜀,間關累年。紹興二十一年,乃得其母,相持號泣,哀感行路。曾慥在夔州,賦詩以美其孝。

彭瑜[編輯]

彭瑜,字君玉,吉之安福人。熙寧間失其母,瑜朝夕焚香祈天,願知母所在,如是十餘年。俄有人言母爲泰和倪氏婦,瑜竟迎以歸。

毛洵[編輯]

毛洵,字子仁,吉州吉水人。天聖二年進士,又中拔萃科。性至孝,凡守四官,再以親疾解任,執藥調膳,嘗而後進,三月不之寢室。父應佺通判太平州,卒官,母高繼卒於池陽舟次。持鍤荷土以爲墳,手胝麵黔,親友不能識,廬於墓凡二十一月,朝夕哭踴,食裁脫粟。諸生請問經義,對之流涕,未嘗言文。抱疾歸,數日而卒。郡以孝聞,賜其家帛五十匹、米五十斛。兄溥,字文祖,亦以哀毀卒於舟中。

李籌[編輯]

李籌者,洵同縣人,字彥良。與弟衡字平國生同乳,二歲喪母,十歲喪父,兄弟每以不逮事親爲恨。政和中,改葬其母於楊山,負土成墳,廬於墓左。未幾,廬所產木一本兩幹,高丈許復合於一,至其末乃分兩幹五枝,鄉人以爲瑞。

楊芾[編輯]

有楊芾者,亦同縣人,字文卿,性至孝,歸必市酒肉以奉二親,未嘗及妻子。紹興五年大饑,爲親負米百里外,遇盜奪之不與,盜欲兵之,芾慟哭曰:「吾爲親負米,不食三日矣。幸哀我。」盜義而釋之。

楊慶[編輯]

楊慶,鄞人。父病,貧不能召醫,乃刲股肉啖之,良已。其後母病不能食,慶取右乳焚之,以灰和藥進焉,入口遂差,久之乳復生。宣和三年,守樓異名其坊曰「崇孝」。紹興七年,守仇悆爲之請。十二年,詔表其門,復之。悆曰:「韓退之作《鄠人對》,以毀傷支體爲害義。而匹夫單人,身膏草莽,軌訓之理未宏,汲引之徒多闕,而乃行成於內,情發自天。使稍知詩書禮義之說,推其所存,出身事主,臨難伏節死義,豈減介之推、安金藏哉!」

陳宗[編輯]

陳宗,永嘉人。年十六,母蔡病篤,刲股爲餌,病癒。已而復病不救,宗一慟而絕。郡守陸德輿云:「陳宗自毀其體,哀慟傷生,雖非孝道之正,而能爲人所難爲之事,亦天性之至。」官爲合葬,榜曰「陳孝子墓」。

郭義[編輯]

郭義,興化軍人。早遊太學,以操尚稱。年四十餘,客錢塘,聞母喪,徒跣奔喪,每一慟輒嘔血。家貧甚,故人有所饋,不受。聚土爲墳,手蒔鬆竹,而廬於其旁。甘露降於墓上,烏鵲馴集。郡上其事,詔旌表其閭,於所居前安綽楔,左右建土台,高一丈二尺,方正,下廣上狹,飾白,間以赤,仍植所宜木。

申世寧[編輯]

申世寧,信州鉛山人。紹興六年,潘達兵襲鉛山,父愈年七十,未及出戶遇賊,賊意其有藏金,欲殺之。世寧年未冠,亟引頸願代父死,賊感其孝,兩全之。

苟與齡[編輯]

苟與齡,字壽隆,滁州來安人。誌尚高潔,事其親,生養死葬,力竭而禮盡,鄉黨稱之。母歿,廬墓側,有芝十九莖生於墓亭。郡縣以事聞,旌其門。

王珠[編輯]

王珠,字仲淵,吉州龍泉人,以孝謹聞。建炎間,居父憂,芝數本生墓側,倒植竹以爲杙,復生柯葉。紹興間,再罹母喪,復有雙竹靈芝之祥。

顏詡[編輯]

顏詡,唐太師真卿之後。真卿嘗謫廬陵,故詡爲吉州永新人。詡少孤,兄弟數人,事繼母以孝聞。一門千指,家法嚴肅,男女異序,少長輯睦,匜架無主,廚饌不異。義居數十年,終日怡愉,家人不見其喜慍。年七十餘卒。

張伯威[編輯]

張伯威,大安軍人。武翼大夫、御前前軍正將祥之子。紹熙元年,武舉進士。調神泉尉。大母黃,年九十八,不忍之官。黃得血痢疾瀕殆,伯威剔左臂肉食之,遂愈。繼母楊因姑病篤,驚而成疾,伯威復剔臂肉作粥以進,其疾亦愈。伯威妹嫁崔均,其姑王疾,妹亦剔左臂肉作粥以進,達旦即愈。知大安軍羅植即伯威所居立純孝坊,崔均所居立孝婦坊。事聞,詔伯威與升擢,倍賜其妹束帛。

蔡定[編輯]

蔡定,字元應,越州會稽人。家世微且貧。父革,依郡獄吏傭書以生,資定使學,遊鄉校,稍稍有稱。郡獄吏一日坐舞文法被係,革以詿誤,年七十餘矣,法當免係。鞫胥任澤削其籍年而入之,罪且與獄吏等。案具,府奏上之。方待命於朝,故俱久囚,而革不得獨決。定切痛念父當耆年,以非辜墮圄狴,誓將身贖。數詣府號訴,請代坐獄,弗許;請效命於戎行,弗許;請隸五符爲兵,又弗許。定知父終不可贖也,仰而呼曰:「天乎!將使定坐視父纏徽纆乎!父老耄,不應連係;傭書,罪不應與獄吏等。理明矣,而無所雲訴。父老而刑,定之生其何益乎?定圖死矣,庶有司哀憐而釋父,則雖死無憾矣!」於是預爲誌銘其墓,又爲狀若詣府者結置袂間,皆敘陳致死之由,冀其父之必免也。以建炎元年十二月甲申,自赴河死。府帥聞之,驚曰「真孝」,立命出革,厚爲定具棺斂事,而撫周其家。

鄭綺[編輯]

鄭綺,婺州浦江人。善讀書,通《春秋穀梁》學。以肅睦治家,九世不異爨。四世孫德珪、德璋,孝友天至,晝則聯几案,夜則同衾寢。德璋素剛直,與物多迕,宋亡,仇家遂陷以死罪,當會逮揚州。德珪哀弟之見誣,乃陽謂曰:「彼欲害吾也,何預爾事?我往則奸狀白,爾去得不死乎!」即治行。德璋追至諸暨道中,兄弟相持頓足哭,爭欲就死。德珪默計沮其行,遂紿以無往,夜將半,從間道逸去。德璋復追至廣陵,德珪已斃於獄。德璋聞之,慟絕者數四,負骨歸葬。廬墓再期,每一悲號,烏鳥皆翔集不食。德珪之子文嗣,幼病僂,德璋鞫之如己子。

鮑宗岩[編輯]

有鮑宗岩者,字傅叔,徽州歙人。子壽孫字子壽。宋末,盜起里中。宗岩避地山谷間,爲賊所得,縛宗岩樹上,將殺之。壽孫拜前願代父死,宗岩曰:「吾老矣,僅一子奉先祀,豈可殺之?吾願自死。」盜兩釋之。

本元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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