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海關總署關於調整進口配額許可證商品種類和發證機關的通知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海關總署 關於調整進口配額許可證商品種類 和發證機關的通知 外經貿管發〔1995〕第329號 1995年6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海關總署 |
文件 外經貿部第一批廢止部門規章目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2001年第13號)宣佈因不適用而廢止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計委、經貿委(經委)、外經貿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配額許可證事務局、各地區、各部門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各進出口商會、協會、各總公司、工貿公司、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進一步完善我國進口管理體制,保證對外貿易有序地順利進行,決定對實行進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種類和發證機關進行調整。現將調整的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關於對進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種類的調整
根據《一般商品進口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機電產品《配額產品進口管理實施細則》以及1992、1993、1995年發布的《取消部分商品進口管理的公告》,對實行進口配額、許可證商品管理進行調整。調整後,實行配額管理的一般商品由26種減少為16種;實行配額管理的機電產品由18種減少為15種;農藥、糧食、碳酸飲料、複印機調整為非配額管理的進口許可證商品;根據國發(1994)5號文件,對「可用於生產化學武器的化工原料」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對商品分類和順序按照一般商品和機電商品目錄進行了歸類,調整後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由53種減少為36種,稅目由742個減少為354個(詳見附件一)。
二、關於進口許可證發證機關發證商品的調整
對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摩托車及其發動機和車架、彩色電視機及其顯像管、錄音機及其機芯、電冰箱及其壓縮機、洗衣機、錄像設備及其關鍵件、照像機及其機身、手錶、空調器及其壓縮機、複印機、錄音錄像磁帶複製設備、汽車起重機及其底盤、電子顯微鏡、氣流紡紗機、電子分色機等15類商品,由省級發證機關發證調整為外經貿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發證。
外商投資企業進口上述機電商品,暫由所在地的省級發證機關簽發進口許可證。
食糖由特派員辦事處發證調整為外經貿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發證。
三、關於進口許可證的發證依據
外經貿部授權的各發證機關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貨物許可制度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憑國家規定的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審核簽發進口許可證。
(一)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屬於配額管理的機電商品(共15種),外經貿部各發證機關憑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簽章的《進口配額證明》簽發進口許可證。
(二)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屬於配額管理的一般商品(共16種)及易貨貿易進口的成品油、化肥,外經貿部各發證機關憑進口配額管理機關簽發並蓋有「一般商品進口配額專用章」的《一般商品進口配額證明》簽發進口許可證。
(三)對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和自用進口的實行配額管理的一般商品(不含成品油)與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自用進口的實行配額管理的機電產品,暫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五日外經貿部對外公布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申領進出口許可證的實施辦法》辦理。對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內銷產品而進口的實行配額管理的一般商品和機電產品,各發證機關憑《一般商品進口配額證明》和《進口配額證明》簽發進口許可證。
對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自用和生產內銷產品進口的成品油,發證機關憑國家計委授權的進口配額管理機關簽發的《一般商品進口配額證明》簽發進口許可證。
(四)對華僑、台港澳同胞捐贈的實行進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按《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台港澳同胞捐贈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和有關規定辦理。其中對屬配額管理的一般商品,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照接受單位隸屬關係辦理《一般商品進口配額證明》,發證機關憑《一般商品進口配額證明》簽發進口許可證。
(五)對以補償貿易和租賃貿易方式進口的屬配額、許可證管理的機電產品,均須辦理《進口配額證明》,發證機關憑《進口配額證明》簽發進口許可證。
(六)對利用國外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屬於許可證管理的商品,須憑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向外經貿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申領進口許可證,其中對屬配額管理的商品,應按項目承建單位的隸屬關係辦理《進口配額證明》和《一般商品進口配額證明》。
(七)對一般貿易方式進口和華僑、台港澳同胞捐贈、補償貿易和租賃貿易、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進口以及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內銷產品而進口的進口農藥、糧食、複印機等非配額管理的許可證商品,各發證機關憑進口登記部門簽發的《特定商品進口登記證明》或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簽發的《進口證明》簽發進口許可證。
(八)可用於生產化學武器的化工原料由外經貿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憑化工部的批准文件簽發進口許可證。
(九)碳酸飲料(包括成品和濃縮液)調整為非配額管理的進口許可證商品,各發證機關憑國家經貿委簽發的《進口證明》簽發進口許可證。
(十)對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因故需內銷的進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由進口使用單位按(一)、(二)條一般貿易方式規定辦理。
(十一)對國際組織政府間無償援助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其中機電產品,發證機關憑《進口配額證明》發證。
四、各進口配額管理單位應嚴格按照《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1993年1號令),和《一般商品進口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計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1994年1號令)以及相配套的實施細則的規定簽發《進口配額證明》和《一般商品進口配額證明》。
各進口許可證發證機關應按外經貿部授權、並嚴格核對有關《進口配額證明》及其所附訂貨卡片無誤後,方可簽發進口許可證。嚴禁越權發證、無批件發證以及超配額發證。
五、對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附件一),各海關要嚴格憑授權的發證機關(附件二)簽發的許可證驗放,其中對需辦理機電產品《進口配額證明》的許可證管理產品,各海關憑授權的發證機關簽發的進口許可證驗收,同時加驗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簽發的《進口配額證明》第一聯(交海關作驗貨憑證),如一次進口未使用完的,海關留存複印件。
六、對於違反進口許可證發證、更改和申領規定的發證機關和企業,外經貿部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海關拒絕驗放。
本通知自1995年7月1日起實施,原國經貿(1993)563號文附件一《配額產品目錄》和計經貿(1994)421號文附件三《實行進口配額管理的一般商品(稅號)目錄》和進口許可證簽發機關停止執行。過去有關規定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一、實行進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目錄
二、進口許可證商品分級管理髮證範圍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計劃委員會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海關總署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
實行進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目錄
1995年7月1日
附件一: 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一般商品 ┏━━━━━━━┯━━━━━━━━━━━━━━━━━━━━━━━━━━┓ ┃ 进口许可证 │ 协调制度目录 ┃ ┠──┬────┼────┬──────────────────┬──┨ ┃编号│商品名称│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单位┃ ┠──┼────┼────┼──────────────────┼──┨ ┃1 │成品油 │27100011│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 │公斤┃ ┃ │ │27100012│汽油型喷气燃料 │公斤┃ ┃ │ │27100013│石脑油 │公斤┃ ┃ │ │27100021│煤油 │公斤┃ ┃ │ │27100031│轻柴油 │公斤┃ ┃ │ │27100032│重柴油 │公斤┃ ┃ │ │27100040│其他燃料油 │公斤┃ ┃2 │羊毛 │51011100│未梳含脂剪羊毛 │公斤┃ ┃ │ │51011900│其他未梳含脂羊毛 │公斤┃ ┃ │ │51012100│未梳脱脂剪羊毛,未碳化 │公斤┃ ┃ │ │51012900│其他未梳脱脂羊毛,未碳化 │公斤┃ ┃ │ │51013000│未梳碳化羊毛 │公斤┃ ┃ │ │51031010│羊毛落毛 │公斤┃ ┃ │ │51051000│粗梳羊毛 │公斤┃ ┃ │ │51052100│精梳羊毛片毛 │公斤┃ ┃ │ │51052900│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 │公斤┃ ┃3 │涤纶纤维│54022000│聚酯高强力纱 │公斤┃ ┃ │ │54023310│聚酯弹力丝 │公斤┃ ┃ │ │54023390│其他聚酯变形纱线 │公斤┃ ┃ │ │54024200│部分定向聚酯纱线,未加捻或捻度每米不│公斤┃ ┃ │ │ │超过50转 │ ┃ ┃ │ │54024300│其他聚酯纱线,未加捻或捻度每米不超过│公斤┃ ┃ │ │ │50转 │ ┃ ┃ │ │54025200│聚酯纱线,捻度每米超过50转 │公斤┃ ┃ │ │54026200│聚酯多股纱线或缆线 │公斤┃ ┃ │ │54041000│截面尺寸不超过1毫米,细度在67分特│公斤┃ ┃ │ │ │及以上的合成纤维单丝 │ ┃ ┃ │ │55012000│聚酯长丝丝束 │公斤┃ ┃ │ │55032000│聚酯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 │公斤┃ ┃ │ │55062000│聚酯短纤,已梳或经其他纺前加工 │公斤┃ ┃ │ │55092100│含聚酯短纤85%及以上的单纱 │公斤┃ ┃ │ │55092200│含聚酯短纤85%及以上的多股纱线或缆│公斤┃ ┃ │ │ │线 │ ┃ ┃ │ │55095100│含聚酯短纤85%以下主要或仅与人造纤│公斤┃ ┃ │ │ │维短纤混纺的纱线 │ ┃ ┃ │ │55095200│含聚酯短纤85%以下主要或仅与羊毛或│公斤┃ ┃ │ │ │动物细毛混纺的纱线 │ ┃ ┃ │ │55095300│含聚酯短纤85%以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公斤┃ ┃ │ │ │的纱线 │ ┃ ┃ │ │55095900│含聚酯短纤85%以下与其他纤维混纺的│公斤┃ ┃ │ │ │纱线 │ ┃ ┃4 │腈纶纤维│54023900│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变形纱线 │公斤┃ ┃ │ │54024900│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单纱,未加捻或捻度每│公斤┃ ┃ │ │ │米不超过50转 │ ┃ ┃ │ │54025900│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单纱,捻度每米超过 │公斤┃ ┃ │ │ │50转 │ ┃ ┃ │ │54026900│未列名合成纤维长丝多股纱线或缆线 │公斤┃ ┃ │ │5501300 │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长丝丝束 │公斤┃ ┃ │ │55033000│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未梳或未│公斤┃ ┃ │ │ │经其他纺前加工 │ ┃ ┃ │ │55063000│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已梳或经│公斤┃ ┃ │ │ │其他纺前加工 │ ┃ ┃ │ │55093100│含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85%及│公斤┃ ┃ │ │ │以上的单纱 │ ┃ ┃ │ │55093200│含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85%及│公斤┃ ┃ │ │ │以上的多股纱线或缆线 │ ┃ ┃ │ │55096100│含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85%以│公斤┃ ┃ │ │ │下主要或仅与羊毛、动物细毛混纺的纱线│ ┃ ┃ │ │55096200│含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85%以│公斤┃ ┃ │ │ │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的纱线 │ ┃ ┃ │ │55096900│含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85%以│公斤┃ ┃ │ │ │下,与其他纤维混纺的纱线 │ ┃ ┃5 │聚酯切片│39076010│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切片 │公斤┃ ┃6 │橡胶 │40011000│天然橡胶乳,不论是否予硫化 │公斤┃ ┃ │ │40012100│烟胶片 │公斤┃ ┃ │ │40012200│技术分类天然橡胶(TSNR) │公斤┃ ┃ │ │40012900│其他形状的天然橡胶 │公斤┃ ┃7 │汽车轮胎│40111000│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条 ┃ ┃ │ │40112000│客运机动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辆用新的充气│条 ┃ ┃ │ │ │橡胶轮胎 │ ┃ ┃ │ │40119100│其他新的人字形胎面或类似胎面的充气橡│条 ┃ ┃ │ │ │胶轮胎 │ ┃ ┃ │ │40121010│汽车用翻新的橡胶轮胎 │条 ┃ ┃ │ │40122010│汽车用旧的充气轮胎 │条 ┃ ┃ │ │40129020│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橡胶轮胎、可互换的│条 ┃ ┃ │ │ │橡胶胎面及橡胶轮胎衬带 │ ┃ ┃ │ │40131000│机动小客车、客运机动车辆或货运机动车│条 ┃ ┃ │ │ │辆用橡胶内胎 │ ┃ ┃8 │氰化钠 │28371110│氰化钠 │公斤┃ ┃9 │食糖 │17011100│甘蔗原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 │公斤┃ ┃ │ │17011200│甜菜原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 │公斤┃ ┃ │ │17019910│砂糖 │公斤┃ ┃ │ │17019920│绵白糖 │公斤┃ ┃10 │化肥 │31021000│尿素,不论是否水溶液 │公斤┃ ┃ │ │31022100│硫酸铵 │公斤┃ ┃ │ │31022900│硫酸铵和硝酸的复盐及混合物 │公斤┃ ┃ │ │31023000│硝酸铵,不论是否水溶液 │公斤┃ ┃ │ │31024000│硝酸铵与碳酸钙或其他无肥效无机物的混│公斤┃ ┃ │ │ │合物 │ ┃ ┃ │ │31025000│硝酸钠 │公斤┃ ┃ │ │31026000│硝酸钙和硝酸铵的复盐及混合物 │公斤┃ ┃ │ │31027000│氰氨化钙 │公斤┃ ┃ │ │31028000│尿素及硝酸铵混合物的水溶液或氨水溶液│公斤┃ ┃ │ │31029000│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包括上述编号│公斤┃ ┃ │ │ │未列名的混合物 │ ┃ ┃ │ │31031000│过磷酸钙 │公斤┃ ┃ │ │31032000│碱性熔渣 │公斤┃ ┃ │ │31039000│其他矿物磷肥及化学磷肥 │公斤┃ ┃ │ │31041000│光卤石、钾盐及其他天然粗钾盐 │公斤┃ ┃ │ │31042000│氯化钾 │公斤┃ ┃ │ │31043000│硫酸钾 │公斤┃ ┃ │ │31049000│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 │公斤┃ ┃ │ │31051000│制成片及类似形状或每包毛重不超过10│公斤┃ ┃ │ │ │公斤的本章各项货品 │ ┃ ┃ │ │31052000│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公斤┃ ┃ │ │ │化学肥料 │ ┃ ┃ │ │31053000│磷酸氢二铵 │公斤┃ ┃ │ │31054000│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公斤┃ ┃ │ │ │混合物 │ ┃ ┃ │ │31055100│含有硝酸盐及磷酸盐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公斤┃ ┃ │ │ │料 │ ┃ ┃ │ │31055900│其他含氮、磷两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公斤┃ ┃ │ │ │化学肥料 │ ┃ ┃ │ │31056000│含磷、钾两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公斤┃ ┃ │ │ │肥料 │ ┃ ┃ │ │31059000│其他肥料 │公斤┃ ┃11 │烟草及 │24011010│未去梗的烤烟 │公斤┃ ┃ │制品 │24011090│其他未去梗的烟草 │公斤┃ ┃ │ │24012010│部分或全部去梗的烤烟 │公斤┃ ┃ │ │24012090│其他部分或全部去梗的烟草 │公斤┃ ┃ │ │24013000│烟草废料 │公斤┃ ┃ │ │24029000│烟草代用品制成的雪茄烟及卷烟 │千支┃ ┃ │ │24039100│“均化”或“再造”烟草 │公斤┃ ┃12 │二醋酸纤│54033310│二醋酸纤维丝束 │公斤┃ ┃ │维丝束 │ │ │ ┃ ┃13 │棉花 │52010000│未梳的棉花 │公斤┃ ┃ │ │52030000│已梳的棉花 │公斤┃ ┃14 │植物油 │15071000│初榨的豆油 │公斤┃ ┃ │ │15081000│初榨的花生油 │公斤┃ ┃ │ │15089000│其他花生油及其分离品 │公斤┃ ┃ │ │15111000│初榨的棕榈油 │公斤┃ ┃ │ │15119000│其他棕榈油及其分离品 │公斤┃ ┃ │ │15121100│初榨的葵花油或红花油 │公斤┃ ┃ │ │15122100│初榨的棉子油,不论是否去除棉子酚 │公斤┃ ┃ │ │15122900│其他棉子油及其分离品 │公斤┃ ┃ │ │15141000│初榨的菜子油或芥子油 │公斤┃ ┃ │ │15149000│其他菜子油或芥子油及其分离品 │公斤┃ ┃ │ │15152100│初榨的玉米油 │公斤┃ ┃ │ │15155000│芝麻油及其分离品 │公斤┃ ┃15 │酒 │22051000│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味美思酒及其他加│升 ┃ ┃ │ │ │植物或香料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 │ ┃ ┃ │ │22059000│装入2升以上容器的味美思酒及其他加植│升 ┃ ┃ │ │ │物或香料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 │ ┃ ┃ │ │22071000│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升 ┃ ┃ │ │ │及以上 │ ┃ ┃ │ │22081000│制造饮料用的复合酒精制品 │升 ┃ ┃ │ │22082000│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升 ┃ ┃ │ │22083000│威士忌酒 │升 ┃ ┃ │ │22084000│朗姆酒及其他甘蔗蒸馏酒 │升 ┃ ┃ │ │22085000│杜松子酒 │升 ┃ ┃ │ │22089000│未改性乙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80%│升 ┃ ┃ │ │ │以下;未列名蒸馏酒、利口酒及其他酒精│ ┃ ┃ │ │ │饮料 │ ┃ ┃16 │彩色感光│37013090│其他未曝光的硬片及软片,任何一边超过│- ┃ ┃ │材料 │ │255毫米 │ ┃ ┃ │ │37019190│非科研专用未曝光的彩色摄影用硬片及软│- ┃ ┃ │ │ │片 │ ┃ ┃ │ │37023190│非科研专用未曝光的彩色摄影用无齿孔胶│米 ┃ ┃ │ │ │卷,宽度不超过105毫米 │ ┃ ┃ │ │37024190│非科研专用未曝光的彩色摄影用无齿孔胶│米 ┃ ┃ │ │ │卷,宽度超过610毫米,长度超过 │ ┃ ┃ │ │ │200米 │ ┃ ┃ │ │37024390│未列名未曝光的无齿孔胶卷,宽度超过 │米 ┃ ┃ │ │ │610毫米,长度不超过200米 │ ┃ ┃ │ │37024490│未列名未曝光的无齿孔胶卷,宽度超过 │米 ┃ ┃ │ │ │105毫米,但不超过610毫米 │ ┃ ┃ │ │37025190│其他未曝光的彩色摄影用胶卷,宽度不超│米 ┃ ┃ │ │ │过16毫米,长度不超过14米 │ ┃ ┃ │ │37025290│其他未曝光的彩色摄影用胶卷,宽度不超│米 ┃ ┃ │ │ │过16毫米,长度超过14米 │ ┃ ┃ │ │37025490│其他未曝光的非幻灯片用彩色摄影胶卷,│米 ┃ ┃ │ │ │宽度超过16毫米,但不超过35毫米,│ ┃ ┃ │ │ │长度不超过30米 │ ┃ ┃ │ │37025591│未曝光的彩色电影胶卷,宽度超过16毫│米 ┃ ┃ │ │ │米,但不超过35毫米,长度超过30米│ ┃ ┃ │ │37025599│其他未曝光的彩色摄影用的胶卷,宽度超│米 ┃ ┃ │ │ │过16毫米,但不超过35毫米,长度超│ ┃ ┃ │ │ │过30米 │ ┃ ┃ │ │37025691│未曝光的彩色电影胶卷,宽度超过35毫│米 ┃ ┃ │ │ │米 │ ┃ ┃ │ │37029190│其他未曝光的其他胶卷,宽度不超过16│米 ┃ ┃ │ │ │毫米,长度不超过14米 │ ┃ ┃ │ │37031010│未曝光成卷的摄影感光纸及纸板,宽度超│- ┃ ┃ │ │ │过61毫米 │ ┃ ┃ │ │37032010│其他未曝光的彩色摄影用感光纸及纸板 │- ┃ ┗━━┷━━━━┷━━━━┷━━━━━━━━━━━━━━━━━━┷━━┛ 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机电商品目录 ┏━━━━━━┯━━━━━━━━━━━━━━━━━━━━━━━━━━━┓ ┃ 进口许可证│ 协调制度目录 ┃ ┠─┬────┼─────┬─────────────────┬───┨ ┃编│商品名称│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单位 ┃ ┃号│ │ │ │ ┃ ┠─┼────┼─────┼─────────────────┼───┨ ┃17│汽车及其│87012000 │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 │辆 ┃ ┃ │底盘、发│87021010 │30座及以上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辆 ┃ ┃ │动机、驱│ │车 │ ┃ ┃ │动桥、车│87021090 │10座及以上30座以下装有柴油发动│辆 ┃ ┃ │壳(或驾│ │机的机动客车 │ ┃ ┃ │驶室) │87029010 │其他30座及以上的机动客车 │辆 ┃ ┃ │ │87029090 │其他10座及以上30座以下的机动客│辆 ┃ ┃ │ │ │车 │ ┃ ┃ │ │87031000 │雪地行车专用机动车;高尔夫球机动车│辆 ┃ ┃ │ │ │及类似机动车辆 │ ┃ ┃ │ │87321100 │排气量不超过1000毫升,装有点燃│辆 ┃ ┃ │ │ │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机动小客车 │ ┃ ┃ │ │87032121 │排气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小轿车整│辆 ┃ ┃ │ │ │套散件 │ ┃ ┃ │ │87032129 │排气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其他机动│辆 ┃ ┃ │ │ │小客车整套散件 │ ┃ ┃ │ │87032211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1500毫升的小轿车 │ ┃ ┃ │ │87032212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1500毫升的越野车(4轮驱动) │ ┃ ┃ │ │87032213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1500毫升的旅行小客车(9座及以│ ┃ ┃ │ │ │下 │ ┃ ┃ │ │87032219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1500毫升的其它机动小客车 │ ┃ ┃ │ │87032221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1500毫升的小轿车整套散件 │ ┃ ┃ │ │87032229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1500毫升的其他机动小客车整套散│ ┃ ┃ │ │ │件 │ ┃ ┃ │ │87032311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2500毫升的小轿车 │ ┃ ┃ │ │87032312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2500毫升的越野车(4轮驱动) │ ┃ ┃ │ │87032313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2500毫升的旅行小客车(9座及以│ ┃ ┃ │ │ │下) │ ┃ ┃ │ │87032319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2500毫升的其他机动小客车 │ ┃ ┃ │ │87032321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2500毫升的小轿车整套散件 │ ┃ ┃ │ │87032329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2500毫升的其他机动小客车整套散│ ┃ ┃ │ │ │件 │ ┃ ┃ │ │87032331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3000毫升的小轿车 │ ┃ ┃ │ │87032332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3000毫升的越野车(4辆驱动) │ ┃ ┃ │ │87032333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3000毫升的旅行小客车(9座及以│ ┃ ┃ │ │ │下) │ ┃ ┃ │ │87032339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3000毫升的其他机动小客车 │ ┃ ┃ │ │87032341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3000毫升的小轿车整套散件 │ ┃ ┃ │ │87032349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 │辆 ┃ ┃ │ │ │3000毫升的其他机动小客车整套散│ ┃ ┃ │ │ │件 │ ┃ ┃ │ │87032411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小轿车 │辆 ┃ ┃ │ │87032412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越野车(4│辆 ┃ ┃ │ │ │轮驱动) │ ┃ ┃ │ │87032413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旅行小客车│辆 ┃ ┃ │ │ │(9座及以下) │ ┃ ┃ │ │87032419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其他机动小│辆 ┃ ┃ │ │ │客车 │ ┃ ┃ │ │87032421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小轿车整套│辆 ┃ ┃ │ │ │散件 │ ┃ ┃ │ │87032429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其他机动小│辆 ┃ ┃ │ │ │客车整套散件 │ ┃ ┃ │ │87033111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小轿车,排气量不超│辆 ┃ ┃ │ │ │过1500毫升 │ ┃ ┃ │ │87033112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越野车(4轮驱动)│辆 ┃ ┃ │ │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 │ ┃ ┃ │ │87033113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旅行小客车(9座及│辆 ┃ ┃ │ │ │以下),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 │ ┃ ┃ │ │87033119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其他机动小客车,排│辆 ┃ ┃ │ │ │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 │ ┃ ┃ │ │87033121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小轿车整套散件,排│辆 ┃ ┃ │ │ │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 │ ┃ ┃ │ │87033129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其他机动小客车整套│辆 ┃ ┃ │ │ │散件,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 │ ┃ ┃ │ │87033211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小轿车,排气量超过│辆 ┃ ┃ │ │ │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 ┃ ┃ │ │87033212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越野车(4轮驱动)│辆 ┃ ┃ │ │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 ┃ │ │ │2500毫升 │ ┃ ┃ │ │87033213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旅行小客车(9座及│辆 ┃ ┃ │ │ │以下),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 ┃ ┃ │ │ │不超过2500毫升 │ ┃ ┃ │ │87033219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其他机动小客车,排│辆 ┃ ┃ │ │ │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 ┃ ┃ │ │ │2500毫升 │ ┃ ┃ │ │87033221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小轿车整套散件,排│辆 ┃ ┃ │ │ │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 │ ┃ ┃ │ │ │2500毫升 │ ┃ ┃ │ │87033229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其他机动小客车整套│辆 ┃ ┃ │ │ │散件,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 ┃ ┃ │ │ │超过2500毫升 │ ┃ ┃ │ │87033311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小轿车,排气量超过│辆 ┃ ┃ │ │ │2500毫升 │ ┃ ┃ │ │87033312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越野车(4轮驱动)│辆 ┃ ┃ │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 │ ┃ ┃ │ │87033313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旅行小客车(9座及│辆 ┃ ┃ │ │ │以下),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 │ ┃ ┃ │ │87033319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其他机动小客车,排│辆 ┃ ┃ │ │ │气量超过2500毫升 │ ┃ ┃ │ │87033321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小轿车的整套散件,│辆 ┃ ┃ │ │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 │ ┃ ┃ │ │87033329 │装有柴油发动机的其他机动小客车的整│辆 ┃ ┃ │ │ │套散件,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 │ ┃ ┃ │ │87039000 │未列名机动小客车 │辆 ┃ ┃ │ │87042110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不超过5│辆 ┃ ┃ │ │ │吨的其他货车 │ ┃ ┃ │ │87042120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不超过5│辆 ┃ ┃ │ │ │吨的其他货车整套散件 │ ┃ ┃ │ │87042211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在5吨,│辆 ┃ ┃ │ │ │但小于14吨的其他货车 │ ┃ ┃ │ │87042212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在14吨│辆 ┃ ┃ │ │ │及以上,但不超过20吨的其他货车 │ ┃ ┃ │ │87042221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5吨│辆 ┃ ┃ │ │ │,但小于14吨的其他货车整套散件 │ ┃ ┃ │ │87042222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在14吨│辆 ┃ ┃ │ │ │及以上,但不超过20吨的其他货车整│ ┃ ┃ │ │ │套散件 │ ┃ ┃ │ │87042310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20│辆 ┃ ┃ │ │ │吨的其他货车 │ ┃ ┃ │ │87042320 │装有柴油发动机,车辆总重量超过20│辆 ┃ ┃ │ │ │吨的其他货车整套散件 │ ┃ ┃ │ │87043110 │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辆 ┃ ┃ │ │ │量不超过5吨的其他货车 │ ┃ ┃ │ │87043120 │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辆 ┃ ┃ │ │ │量不超过5吨的其他货车的整套散件 │ ┃ ┃ │ │87043210 │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辆 ┃ ┃ │ │ │量超过5吨的其他货车 │ ┃ ┃ │ │87043220 │装有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车辆总重│辆 ┃ ┃ │ │ │量超过5吨的其他货运的整套散件 │ ┃ ┃ │ │87049000 │未列名货运机动车辆 │辆 ┃ ┃ │ │87052000 │机动钻探车 │辆 ┃ ┃ │ │87053000 │机动救火车 │辆 ┃ ┃ │ │87054000 │机动混凝土搅拌车 │辆 ┃ ┃ │ │87059010 │机动无线电通讯车 │辆 ┃ ┃ │ │87059020 │机动放射线检查车 │辆 ┃ ┃ │ │87059030 │机动环境监测车 │辆 ┃ ┃ │ │87059040 │机动医疗车 │辆 ┃ ┃ │ │87059050 │机动电源车 │辆 ┃ ┃ │ │87059090 │未列名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 │辆 ┃ ┃ │ │87060021 │车辆总重量在14吨及以上的货车底盘│台 ┃ ┃ │ │ │,装有发动机 │ ┃ ┃ │ │87060022 │车辆总重量在14吨以下的货车底盘,│台 ┃ ┃ │ │ │装有发动机 │ ┃ ┃ │ │87060030 │30座及以上的机动客车底盘,装有发│台 ┃ ┃ │ │ │动机 │ ┃ ┃ │ │87060090 │编号8701至8705所列其他车辆│台 ┃ ┃ │ │ │装有发动机的底盘 │ ┃ ┃ │ │84079000 │未列名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台千瓦┃ ┃ │ │84082010 │输出功率在132.39千瓦(180│台千瓦┃ ┃ │ │ │马力)及以上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 ┃ ┃ │ │ │动机 │ ┃ ┃ │ │84082090 │其他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台千瓦┃ ┃ │ │87071000 │机动小客车的车身(包括驾驶室) │台 ┃ ┃ │ │84143090 │非电动机趋动的压缩机(汽车空调器用│ ┃ ┃ │ │ │) │ ┃ ┃ │ │*87079000 │编号8701、8702、8704、│台 ┃ ┃ │ │ │8705所列车辆的车身(包括驾驶室│ ┃ ┃ │ │ │) │ ┃ ┃ │ │*87085010 │牵引车、拖拉机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个 ┃ ┃ │ │*87085020 │30座及以上机动客车用装有差速器的│个 ┃ ┃ │ │ │驱动桥 │ ┃ ┃ │ │*87085040 │编号87042110及87042211 │个 ┃ ┃ │ │ │所列车辆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 ┃ ┃ │ │*87085050 │编号87042212及87042310所列车辆用装│个 ┃ ┃ │ │ │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 ┃ ┃ │ │*87085090 │未列名机动车辆用装有差整器的驱动桥│个 ┃ ┃18│摩托车及│87111000 │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排气量不│辆 ┃ ┃ │其发动机│ │超过50毫升的摩托车及装有辅助发动│ ┃ ┃ │、车架 │ │机的脚踏车 │ ┃ ┃ │ │87112000 │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排气量超│辆 ┃ ┃ │ │ │过50毫升,但不超过250毫升的摩│ ┃ ┃ │ │ │托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 │ ┃ ┃ │ │87113000 │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排气量超│辆 ┃ ┃ │ │ │过250毫升,但不超过500毫升的│ ┃ ┃ │ │ │摩托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 │ ┃ ┃ │ │87114000 │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排气量超│辆 ┃ ┃ │ │ │过500毫升,但不超过800毫升的│ ┃ ┃ │ │ │摩托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 │ ┃ ┃ │ │87115000 │装有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排气量超│辆 ┃ ┃ │ │ │过800毫升的摩托车及装有辅助发动│ ┃ ┃ │ │ │机的脚踏车 │ ┃ ┃ │ │87141900 │其他摩托车零件、附件(车架) │- ┃ ┃ │ │84073100 │排气量不超过50毫升的车辆用往复式│台千瓦┃ ┃ │ │ │活塞发动机 │ ┃ ┃ │ │84073200 │排气量超过50毫升,但不超过250│台千瓦┃ ┃ │ │ │毫升的车辆用往复式活塞发动机 │ ┃ ┃ │ │84073300 │排气量超过250毫升,但不超过10│台千瓦┃ ┃ │ │ │00毫升的车辆用往复式活塞发动机 │ ┃ ┃19│彩色电视│85281010 │彩色视频监视器 │台 ┃ ┃ │机及其显│58281020 │彩色视频投影机 │台 ┃ ┃ │像管 │85281030 │家用型卫星电视接收机 │台 ┃ ┃ │ │85281081 │显像管屏幕尺寸不超过42厘米的彩色│台 ┃ ┃ │ │ │电视接收机 │ ┃ ┃ │ │85281082 │显像管屏幕尺寸超过42厘米,但不超│台 ┃ ┃ │ │ │过52厘米的彩色电视接收机 │ ┃ ┃ │ │85281083 │显像管屏幕尺寸超过52厘米的彩色电│台 ┃ ┃ │ │ │视接收机 │ ┃ ┃ │ │85281090 │彩色电视接收机的整套散件 │套 ┃ ┃ │ │85401100 │彩色阴极射线电视显像管(含显示管)│只 ┃ ┃20│收、录音│85199910 │激光唱机 │台 ┃ ┃ │机及其机│85203100 │装有声音重放装置的盒式磁带录音机 │台 ┃ ┃ │芯 │85203900 │其他装有声音重放装置的磁带录音机 │台 ┃ ┃ │ │85271110 │不需外接电源的收录(放)音组合机 │台 ┃ ┃ │ │85271120 │不需外接电源的收录(放)音组合机的│台 ┃ ┃ │ │ │整套散件 │ ┃ ┃ │ │85272100 │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放)音组 │台 ┃ ┃ │ │ │合机 │ ┃ ┃ │ │85273110 │其他无线电收录(放)音组合机 │台 ┃ ┃ │ │85273120 │其他无线电收录(放)音组合机的整套│套 ┃ ┃ │ │ │散件 │ ┃ ┃ │ │85271900 │其他不需外接电源的无线电收音机 │台 ┃ ┃ │ │85272900 │其他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无线电收音机│台 ┃ ┃ │ │85273200 │带时钟的收音机 │台 ┃ ┃ │ │85273900 │未列名无线电收音机 │台 ┃ ┃ │ │85299060 │无线电收音机及其组合机用零件(机芯)│- ┃ ┃21│电冰箱及│84181010 │容积超过500升的冷藏-冷冻组合机│台 ┃ ┃ │其压缩机│ │,各自装有单独外门 │ ┃ ┃ │ │84181090 │容积不超过500升的冷藏-冷冻组合│台 ┃ ┃ │ │ │机,各自装有单独外门 │ ┃ ┃ │ │84182100 │压缩式家用型冷藏箱 │台 ┃ ┃ │ │84182200 │电气吸收式家用型冷藏箱 │台 ┃ ┃ │ │84183010 │制冷温度在-40℃及以下的柜式冷冻│台 ┃ ┃ │ │ │箱,容积不超过800升 │ ┃ ┃ │ │84183021 │制冷温度在-40℃以上的柜式冷冻箱│台 ┃ ┃ │ │ │,容积超过500升,但不超过800│ ┃ ┃ │ │ │升 │ ┃ ┃ │ │84183029 │制冷温度在-40℃以上的柜式冷冻箱│台 ┃ ┃ │ │ │,容积不超过500升 │ ┃ ┃ │ │84184010 │制冷温度在-40℃及以下的立式冷冻│台 ┃ ┃ │ │ │箱,容积不超过900升 │ ┃ ┃ │ │84184021 │制冷温度在-40℃以上的立式冷冻箱│台 ┃ ┃ │ │ │,容积超过500升,但不超过900│ ┃ ┃ │ │ │升 │ ┃ ┃ │ │84184029 │制冷温度在-40℃以上的立式冷冻箱│台 ┃ ┃ │ │ │,容积不超过500升 │ ┃ ┃ │ │84185000 │其他冷藏或冷冻柜、箱、展示台、陈列│台 ┃ ┃ │ │ │箱及类似的冷藏或冷冻设备 │ ┃ ┃ │ │84143011 │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0.4千瓦的冷│台 ┃ ┃ │ │ │藏箱或冷冻箱用压缩机 │ ┃ ┃ │ │84143012 │电动机额定功率超过0.4千瓦,但不│台 ┃ ┃ │ │ │超过5千瓦的冷藏箱或冷冻箱用压缩机│ ┃ ┃ │ │84143019 │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0.4千瓦的其│台 ┃ ┃ │ │ │他制冷设备用压缩机 │ ┃ ┃22│洗衣机 │84501200 │干衣量不超过10公斤的非全自动洗衣│台 ┃ ┃ │ │ │机,装有离心甩干机 │ ┃ ┃ │ │84501900 │其他干衣量不超过10公斤的非全自动│台 ┃ ┃ │ │ │洗衣机 │ ┃ ┃23│录像设备│85211011 │磁带型录像机 │台 ┃ ┃ │及其关键│85211012 │磁带型录像机的整套散件 │台 ┃ ┃ │件 │85211021 │磁带型放像机 │台 ┃ ┃ │ │85211022 │磁带型放像机的整套散件 │台 ┃ ┃ │ │85219000.1│其它视频信号录制或重放设备(激光视│台 ┃ ┃ │ │ │盘放送机) │ ┃ ┃ │ │85229030 │视频信号录制或重放设备的零件、附件│- ┃ ┃ │ │ │(机芯磁头、磁鼓) │ ┃ ┃ │ │85253010 │特种用途的电视摄像机 │台 ┃ ┃ │ │85253020 │家用型摄录一体机 │台 ┃ ┃ │ │85253090 │其他电视摄像机 │台 ┃ ┃24│照像机及│9065110 │通过镜头取景(单镜头反光式(SLR│架 ┃ ┃ │其机身 │ │)),使用胶片宽度不超过35毫米的│ ┃ ┃ │ │ │照相机 │ ┃ ┃ │ │90065120 │通过镜头取景(单镜头反光式(SLR│架 ┃ ┃ │ │ │)),使用胶片宽度不超过35毫米的│ ┃ ┃ │ │ │照像机整套散件 │ ┃ ┃ │ │90065200 │其他使用胶片宽度小于35毫米的照相│架 ┃ ┃ │ │ │机 │ ┃ ┃ │ │90065310 │其他使用胶片宽度为35毫米的照相机│架 ┃ ┃ │ │90065320 │其他使用胶片宽度为35毫米的照像机│架 ┃ ┃ │ │ │整套散件 │ ┃ ┃ │ │90065900 │未列名照相机 │架 ┃ ┃25│手表 │91011100 │原电池或蓄电池驱动仅有机械指示器的│只 ┃ ┃ │ │ │手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 │ ┃ ┃ │ │91012100 │自动上弦的手表,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只 ┃ ┃ │ │ │金属制成 │ ┃ ┃ │ │91012900 │表壳用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成的其他手│只 ┃ ┃ │ │ │表 │ ┃ ┃ │ │91021100 │其他原电池或蓄电池驱动仅有机械指示│只 ┃ ┃ │ │ │器的手表 │ ┃ ┃ │ │91022100 │其他自动上弦的手表 │只 ┃ ┃ │ │91022900 │未列名手表 │只 ┃ ┃26│空调器及│84151000 │独立窗式或壁式空气调节器 │台 ┃ ┃ │其压缩机│84158110 │制冷量不超过4000大卡/时,装有│台 ┃ ┃ │ │ │制冷装置及一个冷热循环换向阀的空气│ ┃ ┃ │ │ │调节器 │ ┃ ┃ │ │84158210 │其他制冷量不超过4000大卡/时,│台 ┃ ┃ │ │ │装有制冷装置的空气调节器 │ ┃ ┃ │ │*84158300 │未装有制冷装置的空气调节器 │台 ┃ ┃ │ │84143013 │电动机额定功率超过0.4千瓦,但不超过│台 ┃ ┃ │ │ │5千瓦的空气调节器用压缩机 │ ┃ ┃27│录音录像│85209000 │未列名磁带录音机及其他声音录制设备│台 ┃ ┃ │磁带复制│85219000.2│未列名视频信号录制或重放设备 │台 ┃ ┃ │设备 │ │ │ ┃ ┃28│汽车起重│87051010 │最大起重重量在100吨及以上的起重车 │辆 ┃ ┃ │机及其底│87051090 │其他起重车 │辆 ┃ ┃ │盘 │ │ │ ┃ ┃29│电子显微│90121000 │显微镜(光学显微镜除外);衍射设备 │台 ┃ ┃ │镜 │ │ │ ┃ ┃30│气流纺纱│84452020 │气流纺纱机 │台 ┃ ┃ │机 │ │ │ ┃ ┃31│电子分色│90061010 │电子分色机 │台 ┃ ┃ │机 │ │ │ ┃ ┗━┷━━━━┷━━━━━┷━━━━━━━━━━━━━━━━━┷━━━┛ 注:代*号的编号为非配额管理商品 实行非配额管理的进口许可证商品目录 ┏━━━━━━━┯━━━━━━━━━━━━━━━━━━━━━━━━━━━┓ ┃ 进口许可证 │ 协调制度目录 ┃ ┠──┬────┼─────┬──────────────────┬──┨ ┃编号│商品名称│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单位┃ ┠──┼────┼─────┼──────────────────┼──┨ ┃32 │农药 │38081090 │非零售包装的杀虫剂 │公斤┃ ┃ │ │38082010 │零售包装杀菌剂 │公斤┃ ┃ │ │38082090 │非零售包装的杀菌剂 │公斤┃ ┃ │ │38083011 │零售包装除草剂 │公斤┃ ┃ │ │38083019 │非零售包装除草剂 │公斤┃ ┃ │ │38083099 │非零售包装抗萌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 │公斤┃ ┃ │ │38084000 │消毒剂 │公斤┃ ┃33 │粮食 │10011000 │硬粒小麦 │公斤┃ ┃ │ │10019000 │小麦及混合麦,硬粒小麦除外 │公斤┃ ┃ │ │10059000 │玉米,种用除外 │公斤┃ ┃ │ │10061000 │稻谷 │公斤┃ ┃ │ │10062000 │糙米 │公斤┃ ┃ │ │10063000 │精米,不论是否磨光或上光 │公斤┃ ┃ │ │10064000 │碎米 │公斤┃ ┃34 │碳酸饮料│21069010 │制碳酸饮料的浓缩物 │公斤┃ ┃ │ │22011020 │未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汽水 │升 ┃ ┃ │ │22021000 │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升 ┃ ┃ │ │ │水及汽水 │ ┃ ┃35 │复印机 │90091100 │将原件直接复印的(直接法)静电感光复│台 ┃ ┃ │ │ │印设备 │ ┃ ┃ │ │90091200 │将原件通过中间体转印的(间接法)静电│台 ┃ ┃ │ │ │感光复印设备 │ ┃ ┃ │ │90092100 │其他带有光学系统的感光复印设备 │台 ┃ ┃ │ │90092200 │接触式感光复印设备 │台 ┃ ┃ │ │90093000 │热敏复印设备 │台 ┃ ┃36 │可用于生│ │ │ ┃ ┃ │产化学武│ │ │ ┃ ┃ │器的化学│ │ │ ┃ ┃ │品 │ │ │ ┃ ┃ │1.化学武│29309090.1│(1).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 │公斤┃ ┃ │ 器的关│ │ 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 ┃ │ 键前体│29033000.1│(2).PFIB:1,1,3,3,3,-五氟-2-三氟甲基-│公斤┃ ┃ │ │ │1-丙烯 │ ┃ ┃ │ │29339000.1│(3).BZ:二苯乙醇酸-3-奎宁环酯 │公斤┃ ┃ │ │29310000.1│(4).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 │公斤┃ ┃ │ │ │基或(正或异)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结│ ┃ ┃ │ │ │合的化学品,不包括含有更多碳原子的情│ ┃ ┃ │ │ │形例外:地虫磷:二硫代乙基磷酸-S-│ ┃ ┃ │ │ │苯基乙酯 │ ┃ ┃ │ │29310000.2│(5).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酰│公斤┃ ┃ │ │ │ 二卤 │ ┃ ┃ │ │29310000.3│(6).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膦酰│公斤┃ ┃ │ │ │ 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酯 │ ┃ ┃ │ │29129000 │(7).三氯化砷 │公斤┃ ┃ │ │29181900.1│(8). 2,2-二苯基-2-羟基乙酸 │公斤┃ ┃ │ │29339000.2│(9).奎宁环-3-醇 │公斤┃ ┃ │ │29211990.1│(10).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 │公斤┃ ┃ │ │ │ 乙基-2-氯及相应质子化盐 │ ┃ ┃ │ │29221990.1│(11).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 │公斤┃ ┃ │ │ │ 乙-2-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 ┃ ┃ │ │ │ 例外:二甲氨基乙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 ┃ │ │ │ 二乙氨基乙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 ┃ │ │29309090.2│(12).烷基(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 │公斤┃ ┃ │ │ │ 乙-2-硫醇及相应质子化盐 │ ┃ ┃ │ │29309090.3│(13).硫二甘醇:二(2-羟乙基)硫醚 │公斤┃ ┃ │ │29051900.1│(14).频哪基醇:3,3-二甲基丁-2 │公斤┃ ┃ │ │ │ -醇 │ ┃ ┃ │2.化学武│28121000.1│(1).光气:碳酰二氯 │公斤┃ ┃ │ 器的原│28510090.1│(2).氯化氰 │公斤┃ ┃ │ 料 │28111900.1│(3).氰化氢 │公斤┃ ┃ │ │29049090.1│(4).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 │公斤┃ ┃ │ │28121000.2│(5).磷酰氯 │公斤┃ ┃ │ │28121000.3│(6).三氯化磷 │公斤┃ ┃ │ │28121000.7│(7).五氯化磷 │公斤┃ ┃ │ │29190000.1│(8).亚磷酸三甲酯 │公斤┃ ┃ │ │29190000.2│(9).亚磷酸三乙酯 │公斤┃ ┃ │ │29190000.3│(10).亚磷酸二甲酯 │公斤┃ ┃ │ │29190000.4│(11).亚磷酸二乙酯 │公斤┃ ┃ │ │28121000.4│(12).一氯化硫 │公斤┃ ┃ │ │28121000.5│(13).二氯化硫 │公斤┃ ┃ │ │28121000.6│(14).亚硫酰氯 │公斤┃ ┃ │ │29221900.1│(15).乙基二乙醇胺 │公斤┃ ┃ │ │29221900.2│(16).甲基二乙醇胺 │公斤┃ ┃ │ │29221300 │(17).三乙醇胺 │公斤┃ ┗━━┷━━━━┷━━━━━┷━━━━━━━━━━━━━━━━━━┷━━┛
附件二
進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分級發證範圍
一、外經貿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發證商品目錄
1.成品油
2.羊毛
3.滌綸
4.腈綸
5.天然橡膠(含天然乳膠)
6.氰化鈉
7.食糖
8.化肥
9.煙草及製品
10.二醋酸纖維絲束(煙用)
11.植物油
12.酒
13.棉花
14.汽車及其底盤、發動機、驅動橋、車殼(或駕駛室)
(各經濟特區、廣東省、海南省一般貿易進口、其它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和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向特辦領證,雲南、廣西、新疆按外經貿部授權辦理)
15.糧食
16.可用於生產化學武器的化工品
在京中央各部門進口實行其他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向外經貿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申領許可證
二、各省級發證機關發證商品目錄
1.聚脂切片
2.汽車輪胎(含舊輪胎)
3.農藥
4.碳酸飲料
簽發本省內外商投資企業下列商品進口許可證
5.摩托車及其發動機、車架
6.彩色電視機及其顯像管
7.錄音機及其機芯
8.電冰箱及其壓縮機
9.洗衣機
10.錄像設備及其關鍵件
11.照像機及其機身
12.手錶
13.空調器及其壓縮機
14.複印機
15.錄音錄像磁帶複製設備
16.汽車起重機及其底盤
17.電子顯微鏡
18.氣流紡紗機
19.電子分色機
三、各特派員辦事處發證商品目錄
(一)、代表經貿部簽發聯繫地區內地方進口配額進口下列商品
1.成品油(僅限外商投資企業進口)
2.棉花(僅指天津、上海特辦)
3.羊毛
4.滌綸
5.腈綸
6.天然橡膠
7.二醋酸纖維絲束(煙用)
8.植物油(一般貿易進口除外)
9.彩色感光材料
10.汽車及其底盤、發動機、驅動橋、車殼(或駕駛室)
(經濟特區、廣東省、海南省一般貿易進口及華僑及港澳台同胞捐贈部分,外商投資企業進口部分。)
11.摩托車及其發動機、車架
12.彩色電視機及其顯像管
13.錄音機及其機芯
14.電冰箱及其壓縮機
15.洗衣機
16.錄像設備及其關鍵件
17.照像機及其機身
18.手錶
19.空調器及其壓縮機
20.複印機
21.錄音錄像磁帶複製設備
22.汽車起重機及其底盤
23.電子顯微鏡
24.氣流紡紗機
25.電子分色機
(二)、經貿部臨時授權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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