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階級異己分子許文波在「信陽事件」中所犯錯誤的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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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階級異己分子許文波在「信陽事件」中所犯錯誤的處分決定
制定機關:中國共產黨羅山縣委員會
1962年4月23日

許文波,男、現年三十八歲,富農出身,學生成分,河北省淶水縣人。一九四四年七月參加工作,一九四七年五月入黨,一九四八年五月南下,一九四九年四月到羅山縣。曾任小學校長、區公所教育助理員、工作員工作隊指導員、縣教育科長、團縣委書記、縣委組織部長、縣委付書記,一九五六年任縣委第一書記。在民主革命補課運動中,經省委批准於一九六一年元月十六日開除黨籍,逮捕法辦。經過一年多的查對工作,事實證明徐文波在「信陽事件」中是犯有嚴重罪行的,是殘害羅山縣人民的罪奎(應為「魁」)禍首,是階級異己分子。其所犯主要罪惡事實如下:

一、以搞五類分子評查為名,依靠五類分子反瞞產,實質上是鬥爭和黨員基層幹部,向廣大農民進行階級報復。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上旬,許批准原公安局長李汝彬(已捕)分兩批三片召開了全縣範圍的五類分子評查會議。徐文波 親自在北四鄉(六十六個大隊的五類分子參加)五類分子會議上作了動員報告。許在報告中說:「自給問題敢說,別人問題不敢說,特別是涉及到幹部身上,說了怕挨整,怕鬥爭,怕食堂不給飯吃,有的既不交待,又不檢舉別人,這樣的人是非常錯誤的。這次會議上坦白交待說實話的從寬,抗拒交待,欺騙蒙哄說假話的從嚴。 為了具體體現政府的寬大政策,只要你們能夠把你那個隊的貪污、私分現象都交待出來,一律免予鬥爭,從寬處理,回去一批,有的還可以摘掉帽子;拒不交待的,留下來繼續學習,什麼時候交代清楚了,改造好了什麼時候回去。我相信你們絕大多數是能夠回去的,留下來的是少數的,也要老實交待,不交待就過不去社會主義 關,就不能爭取早日改造成為新人」(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七日徐文波在北四鄉五類分子會上的報告記錄)。

另外,從「關於五類分子訓話會議 總結報告」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召開五類分子會議全部情況。報告中說:「縣委批准於十一月三日至二十日先後分兩批分片集中召開了五類分子訓話會,全縣共分兩批三片,到會的五類分子一千八百七十一名。其中:地主六百 五十六人,富農三百七十五人,反革命四百五十二人,右派分子四十九人,占全縣五類分子總數的百分之三十六點二。五類分子訓話會,我們認為開的非常成功,收效很大。主要成績,除表現在其它方面以外,在糧食工作上共坦白交待出糧食三百八十八萬八千八百七十四斤。其中吃掉浪費的一百三十八萬一千六百七十斤,現存 二百五十萬零七百二十斤。這些糧食,目前正在大力組織查證,從已查證的結果來看,大部分情況屬實。如莽張一個公社經過查證屬實的糧食有十萬斤。這次參加馴化的五類分子,絕大部分通過社會主義教育,政治覺悟都有很大的提高,願意改惡從善,原徹底改造。經過嚴重的思想鬥爭。坦白交待了個人問題,大膽檢舉揭發了別人,得到了從寬處理。共當場摘掉帽子的有十五名(注一、一就是敢於造謠,胡說黨員、幹部瞞產的)」。對少數不忠誠老實,頑 固不化分子,不向政府說實話,欺騙蒙哄、抗拒坦白的人(注一、一實際上是不敢胡說黨員、幹部瞞產的),積極開展了鬥爭。共批判四十八名,鬥爭五十三名。對個別情節嚴重的分子,依法管制二名。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八日許還在原地委第一書記路憲文確定在羅山召開的潢川、正陽等五縣負責同志會議上,介紹了依靠五類分 子反瞞產的經驗。正在五類分子開會的時候,還開有貧僱農代表會議,許文波叫做唱對台戲。在好多大隊根據五類分子所揭發的材料,組織了鬥爭,進行了搜查、逼糧,使許多幹部、群眾遭受迫害。據觀察、南楊店、雞龍等五十二個大隊,占全縣一百八十三個大隊的百分之二十八點四。以五類分子的假檢舉為依據,鬥爭、吊、 打幹部四十七人,拘留二人(二天),撤銷職務十八人,致死楊世政等三人。搜查社員八百餘戶,黑夜在搜查中燒掉黃世懷三間房屋和全部家財。扒草垛而爛掉稻草四十二萬餘斤。摘掉五類分子的帽子二十人,其中十六人原來表現就不夠老實守法,而根據捏造我幹部瞞產多,摘掉了帽子。在民主革命補課運動中又重新帶上地主 分子帽子的四人。如原定遠公社雞龍大隊反革命分子黃國華捏造本隊事務長黃成學同社員瞞產三千餘斤,因無糧將黃進行了鬥爭,撤除其事務長職務,並送水庫勞動改造二十天。又因不發給該隊食堂口糧,活活餓死社員十七名。顧寨大隊地主分子顧勝孔、石洪基捏造大李彎生產隊事務長顧從和等瞞產五千斤,以次為依據,把顧 鬥爭一夜,苦打成招,直至把顧打到承認糧食出賣了(是假話)才算了事。顧被逼逃到周家灣,因打受傷,加之受餓不到一月即死去。

殘害農民的鐵的事實,就連許文波自己也不能不承認。徐文波一九六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交待說:「現在看,不論當時的動機、出發點如何,最後的結局是」的戶家家貧如洗。負責訓練預備黨員的徐乃江、駱大訓在姜把小隊、香爐寺兩處吊打五十四人。竹竿公社集中五十二名預備黨員在胡大塘大隊搞二十餘天,把全大隊三百一十多戶反覆搜查三次,並用鋤頭、鐵銑、棍到處挖掘,有的房屋內被挖二尺余深,造成該隊死亡人口占總人數百分之三十一的大慘案。姚集大隊預備黨員孔凡 運同志在搜查中不積極,病、餓死在大隊部里。此後將在反滿產中搜查積極的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的(定遠一個公社九十四名預備黨員,轉正的有二十五個;不願執行反動命令,反映真實情況,被扣上右派帽子,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三人;另外有八個預備黨員是應該延期的,有個預備黨員是應該取消預備期的)如雞龍大隊預 備黨員劉天澤在河東大隊搞不出糧食,加之有病跑回,後在雞龍水庫反映河東大隊群眾沒糧吃的實際情況,被鬥爭後撤銷了預備黨員資格(一九六一年在民主革命補課運動中平反糾正)。前峰大隊預備黨員殷紹全在香爐寺參加徐乃江主持吊打三十餘人的會上,殷未上前打人,認為殷在糧食戰場上不敢上前打衝鋒,是嚴重右傾, 被鬥爭一夜,撤銷了殷紹全的預備黨員資格。七湖大隊預備黨員胡良芳在河東大隊沒搞出糧食,被撤職了黨內小組長的職務。

對於預備黨員轉正問題,徐文波自己說:「這種作(應為做)法不僅害了群眾,而且害了黨員,這實際上就是讓黨員去搞違法亂紀,打罵群眾,破壞黨與群眾關係」(徐文波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三日關於去冬今春罪惡檢查)。徐文波又說:「凡是預備黨員 轉正的隊糧食購的最徹底,違法亂紀最嚴重,死人最多,因此我負主要責任」(一九六二年元月八日徐文波的罪惡檢查)。

三、徐文波在堅持執行路憲文殘害人民的幹部過「三關」(即叫喊關食堂停伙、人口外流關)的基礎上,發展為幹部過「五關」(即加不搞生產關、造謠關),促使一些幹部違法亂紀,甚至犯下了嚴重的罪行。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七 日正當群眾大批死亡的時候,許還在縣委擴大會上說:「糧食問題不是實際問題,而是思想問題,死人是不可抗拒的疾病,不是餓死的,陰曆年以前不會餓死人,如餓死人,由我負責」。徐文波又於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在凡店現場會議上總結說:「糧食問題,要經過「五關」即(1)呼喊關,(2)停伙關,(3)不搞 生產關,(4)外流關,(5)造謠關,病死說是餓死。能經過這「五關」的,是很好的幹部;過不了這些關的,是很然危險的」。凡店現場會後,全縣又欣起了新的所謂反瞞產高潮,違法亂紀更為嚴重,死人更多,廣大農民更處於饑寒交迫的境地。許文波自己說:「前三關地委應該負責任,後兩關是自己的發揮,進一步促進了反瞞產鬥爭和幹部違法亂紀, 群眾成批死亡,因此,自己應負主要責任。」(一九六二年元月八日許文波罪惡交代)。

四、借收容流竄犯之名,建站設卡,大量的拘留外逃求生的農民,造成了外逃農民的大量死亡。許文波對於原地委第一書記路憲文所布置的所謂抓竄犯的反動亂令,不僅不抵抗,反而積極的貫徹執行。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三 十日和十二月三日許文波兩次在公社黨委書記電話會上說:「外流人口是富裕中農向我們的猖狂進攻,製造社會秩序混亂。指使各公社採取措施,並要求外流人口不准入境。流入動員不走者,一律送水庫勞動,管他們稀飯吃。」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許在縣委擴大會議上說:「丟小孩是富裕中農搗鬼,是敵人破壞,是兩條 道路鬥爭更加尖銳的表現,有意給政府弄難看。」並指使李汝彬追查丟小孩的大人。從此,不論大眾或小孩一律收容,許多孤兒被收容後,因無人撫養而死亡,據調查死亡九十餘人。結果全縣建立收容所六個,關卡四十八處,據不完全統計,收容外流人口七千五百零一人,被收容的災民已餓的奄奄一息,每人每天只吃到幾兩 糧,還強迫他們在嚴寒的冬天勞動。致死災民六百五十九人。僅城關一個收容所即死四百五十餘人。

五、抵抗和歪曲省委指示,剋扣群眾口糧,擴大了農民的非正常死亡。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下旬,省委指示:「立即停止徵購,全面安排社員生活,保證社員每天吃到十二兩糧食。」許文波不但不執行這一指示, 反而歪曲和進行抵抗。借糧食統管(即大隊統一管理口糧、種、飼料、儲備糧)之名,奪取了群眾的渡命糧。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許文波在各公社第一書記電話會議上指示說:「最近幾天,在公餘糧入庫和糧食管理上取得的成績很大,但也有問題,就是公餘糧進度很慢,應該統管的糧食,還沒有統管起來,根據這個情況, 在公餘糧方面,地委分配的任務一定要完成,不能動搖,今天明天放衛星,如放不出來,就用統管糧抵,抵上後再作工作。但是,不要運入國庫,可派糧管所幹部就地接管,付款付給公社,不付給大隊,由公社存起來,將來搞出糧食,再入國庫,兌回統管糧,搞不出糧食,將來公社拿這錢給大隊買種子。」各公社在許這一錯誤 指示下,把未完成徵購任務大隊的統管糧五百餘萬斤(實際上絕大部分是種子糧,由糧食所接管了)上報抵交了徵購任務。以後原地委第一書記路憲文追查其動用國庫糧時,許又未指示,私把上級撥給羅山二百零五十萬斤統銷糧(實際上是緊要關頭救命糧)扣壓了六百萬斤,抵交了徵購任務,沒有發給群眾。這一嚴重錯誤決定 時,雖縣委和各公社黨委第一書記在場,但是,仍應當由許文波負主要責任。

六、弄虛作假,欺上壓下,封鎖消息,隱瞞罪惡。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周黨公社民辦教師徐光友匿名寫信向許文波反映食堂停伙,群眾死亡情況。許接到這一封信後,不但不傾聽徐的正確意見,反而以仇視的態度,叫公安局偵查破案,認為是敵人破壞,結果徐光友被查出來,鬥爭後被開除。

一九六零年元月三日省委書記宋致和通知來落山檢查工作的前兩天,許一方面是根據原地委第一書記路憲文的反動亂令;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計地封鎖掩蓋。首先,指示原公安局長李汝彬說:「地委通知,省委宋書記要來落山檢查工作,你派任前往莽張、彭新公路沿線檢查,不准有外流人口和屍體出現。」李根據許文波封鎖、欺 騙上級的指示精神,及時派民警隊警士到公路檢查,又派閔德華等二同志作好宋書記的吃飯化驗工作和保衛工作,同時李又指示各公社進行檢查,不准有病人和穿破衣服的人在公路上行走。許又親自打電話指示原莽張公社第一書記楊剛同志、彭新公社第一書記胡德仁說:「喬張至石山口的公路,倒座至銅礦的公路,要連夜修 好,能通汽車。」宋致和同志到羅山後,這時已死亡一萬三千餘人,許向宋書記匯報欺騙說:「全縣因疫情死亡一千多人,社員每天吃十二兩糧食,生活安排得很好,幹勁很大。」一九六零年元月,中央派人來檢查羅山周黨公社九龍大隊的死人情況,這時全縣已死兩萬多人,許匯報死兩千七百多人。並親自打電話給田林同志 (縣委委員,當時負責周黨公社工作)說:「中央派人來檢查你公社九龍大隊的死人情況,你要很好準備一下,全縣的情況我已匯報了,你也可把全公社的情況向中央同志談一下。」中央同志到周黨公社後,田林、劉家詩已準備匯報全社死亡二千四百多人(實際這時已死三千餘人),隨中央同志一塊前去的縣福利辦公室付主任 楊文亮同志說:許匯報全縣死二千七百多,你一個公社就匯報死二千四百多人呀?後田、劉又研究將小孩、老人、正常死亡的人除掉,向中央同志匯報全社死亡七百多人。雖說周黨這次少報死人數字,許沒有責任,但是,許向中央檢查組同志匯報全縣死二千七百多人,是一種封鎖、隱瞞行為。更嚴重的是,周黨等公社如實的向縣匯報死人的真實情況。遭到許的批評、指 責,質問死人的原因,逼着下面壓縮死亡人口數字。全縣實際死亡三萬五千餘人,許文波於一九六零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報只死亡三千二百二十四人。許在一九六二年元月八日罪惡交代中說:「一九五九年十月分已經開始死人(當時只承認浮腫病死人,不承認是餓死的),而且死了幾百人,給地委只匯報幾十人;十一月分已經死 到幾千人,只給地委匯報死幾百人;十二月分已經死到一萬餘人,只給地委匯報死一千餘人;一九六零年元月已經死到兩萬餘人,只給地委匯報死兩千餘人;一九六零年二月已經死到三萬餘人,只給地委匯報四千餘人。」這樣就使羅山死人一直持續五個月之久,造成了歷史上空前未有的大慘案。

階級異已分子許文波在「信陽事件」中以五類分子評查為名,依靠五類分子向羅山人民進行殘酷的階級報復,不是偶然的。他出身於富農家庭,參加革命後,雖然經過黨的長期教育,但其階級本質並未徹底改變,如革命直接損害到自己的剝削家庭時,就對革命發生懷疑和動搖,就犯了喪失立場的錯誤,危害了黨和人民的利益。早在一九四六年土改時,其家庭劃為富農,在思想上並沒有完全解決問題。正如他在一九四八年整風時說:「我認為家庭不夠富農成分,有意見也不敢 提,否則,群眾說我破壞土改。好多地主在歷史上以及在革命當中,都是很好的,也被吊、打,甚至被槍決;這並不是群眾意見,我對此始終是懷疑的。」許還說:「土改開始,為了使家庭逃避鬥爭,在農會的寫信,組織上的批准,讓自己回家打一炮,所謂開明富農,獻房、獻地、獻洋錢,回家後,首先動員家庭將田地、 房屋、耕畜,全部交到了農會,並且動員父親將祖母去世時埋在地下的七百元銀洋全部拿出來,這樣,就使家庭逃脫了土改鬥爭,這實際上是包庇了自己的剝削家庭 」(許文波一九六一年元月二十五日歷史罪惡交代)。一九四九年來羅山後,凡是組織上讓填幹部表的時候,並沒有再填富農家庭出身,而竟私填為富裕中農家庭出身。據許自己交代說:「是家庭一九五零年來信改的,」實際上是一九五三年普選時摘掉了其家庭的富農帽子(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和一九六一年十二月李春元、席修禮二同志到其家鄉查證許文綠等七人證明)。這顯然是一種錯誤行為。並私改黨齡(一九四七年入黨,改為一九四五年入黨),冒充抗日時期老黨員,騙取了黨的信任,爬上了縣委第一書記的職位。一九四九年到羅山不久,即與城關鎮反屬李雨蒼(其父大惡霸,一九五零年被我鎮壓) 的女兒結了婚。一九五七年其岳父李雨蒼被劃為右派後,許無論在政治上或在經濟上都沒有和李分了家。一九五八年公社化時,其岳父給他和他愛人李承澤金?五個(逮捕五個(逮捕法辦時,搜查出來的,過去沒有作過交代)。關於他的本質問題,許文波說:「過去認為在立場上是比較堅定的,可是現在檢查起來,事與其反, 不僅沒有站穩無產階級立場,而且直接充當了階級敵人在黨內的代理人。如岳父李雨蒼一九五七年以前由於他的偽裝積極,騙取了黨和政府的信任,充當了縣人民代表,直到縣人民委員會的委員,自己對他就更加信任,因此,在政治上根本不把他視為階級敵人,而看成自己最親近的人。在經濟上則彼此不分,互相體貼,互相支持......。從這些事實即說明了我始終沒有在思想上和李雨蒼分家,這當然不是什麼親戚問題,而是立場問題,何況我家庭出身是剝削階級--富農,而一九五九年在糧食問題上,又勾結全縣的五類分子大搞反瞞產鬥爭呢?把這一系列的事實聯繫起來,就不難看出我的立場--完全站在反動資產階級立場上,來對抗黨的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因此,一九五九年冬一九六零年春的反黨、反人民是不奇怪的"(許文波一九六二年元月八日罪惡交代)。

許文波參加革命後,在黨的領導下,十幾年來,也作了不少工作,但是對黨、對人民並不是完全忠誠老實的。在堅決地聽黨的話的時候,在工作中就取得了成績;在和黨離心離德的時候,有意無意地站在其反動的富農立場上,辦了違犯黨、違犯人民利益的壞事。到一九五九年冬、一九六零年春「信陽事件」中,則不顧黨和不顧人民的利益,站在反動階級立場上,成了羅山縣人民的罪奎(應為「魁」-編者注)禍首,完全墮落到與人民為敵的地步,確是 一個階級異己分子。本應從嚴處理,但念其在過去為黨、為人民作了不少工作,並願意檢查自己的錯誤,願意低頭認罪,根據從寬處理的精神,經縣委常委於一九六二年元月二十日研究決定,原開除黨籍處分不變,並建議政府依法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中共羅山縣委
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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