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臨宮判 (闕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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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臨宮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0

〈景登高臨宮,法司斷徒一年。景訴雲令所。〉

宮室九重,深居而理;山河四顧,設險為雄,或有登臨,當其近密。始疑楚客,極目春江;終類子牟,遊心魏闕。事必無故,情其難舍,抵玉律以懲違,論赬衣而何失?既有詞於令所,須閱實於司存,縣議科條,恐貽深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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