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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輕過罰甲判〈士門使輕過罰甲。按察使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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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輕過罰甲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8

〈士門使輕過罰甲。按察使糾之。〉

制刑閱實,勿替前典,詰罪理軍,必條隱令。既輕過而悅使,同寄令而宥人。雖疆埸無虞,而蜂蠆有毒,欲觀攻取,必資甲兵。謫以分金,嘗聞管氏,入茲束矢,復起齊邦。師古可權,士門之良圖惟允;倚法以削,按察之糾謬何深!理貴平反,寧聞伐善。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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