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還生口判
外觀
對還生口判 唐 作者:闕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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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甲為平盧小將軍,軍中有擒得生口者,盡還之節度使欲加以罪。云:「古之名將,亦有如此者。」〉
獲則必取,兵家舊法;舍之從權,伐國新意。惟甲早從師旅,久戍邊庭,將立大勳,以圖貴位,爰從是役,得展其謀。於萬人之中,力能獲鬼;用七縱之術,誌在平戎。是則舍此一家,將來九族;果取其國,何止於鄉?類孔明之用師,威懷蠻長;同叔子之居鎮,德服吳人。皆呈輔相之林,明於制敵,誰謂偏裨之任,暗合前規。節使屬當戎行,未知軍要,此宜論賞,翻欲加刑。由是觀之,罪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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