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的通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的通告
工信部企業函〔2019〕303號
2019年10月9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布2019年度

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的通告

工信部企業函〔2019〕303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稅務總局《關於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企業〔2016〕394號),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經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評審和公示,確定了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騰訊眾創智能硬件創業創新基地、鑫恩華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百川創業創新中心等107家基地「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稱號(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示範基地要不斷優化創業創新設施和環境,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服務和運營模式,增強服務能力;集聚內外部優質資源,暢通信息渠道,不斷滿足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需求,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服務;建立健全服務制度,完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效率;主動開展公益性服務,積極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各項任務;加強與其他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交流學習,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三、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定期對轄區內示範基地的服務質量以及服務滿意度等運營情況進行檢查,做好年度總結和檢查情況報告;梳理總結和推廣示範基地經驗,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做好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培育和認定工作。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委託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示範基地進行年度測評,對測評不合格的撤銷示範基地稱號。

五、示範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2016年認定且未在此通告名單內的示範基地,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2019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9年10月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