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2021〕292號 2021年11月1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2021〕29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播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相關互聯網企業,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為推動信息通信行業進一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自即日起到2022年3月底,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簡稱「524」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聚焦影響用戶感知的信息通信服務環節,推動實現服務舉措「五優化」,建立個人信息保護「雙清單」,實現服務能力「四提升」。到2022年3月底,信息通信行業綜合服務明顯改善,用戶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服務舉措「五優化」。
1.優化資費套餐設置展示方式。基礎電信企業應在自有營業廳、掌廳、網廳、資費專區、代理渠道提供面向公眾市場在售的資費套餐,以及面向老年人、殘疾人的優惠資費套餐查詢入口。全面梳理在售套餐名稱,避免引發理解歧義。及時提醒用戶套餐內流量使用情況,合理設置套餐外流量單價。(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優化雙千兆服務宣傳方式。基礎電信企業應進一步落實5G服務「四個提醒機制」和「四條營銷紅線」要求。應在寬帶服務合同中明確接入上行、下行理論速率,按照承諾提供服務,確保用戶接入速率達標,並採用適當方式向用戶告知硬件設備、環境因素等對寬帶網速的影響。(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優化隱私政策和權限調用展示方式。互聯網企業(首批實施的企業名單見附件)應以簡潔、清晰、易懂的方式,向用戶提供APP產品隱私政策摘要;涉及調用用戶終端中相冊、通訊錄、位置等敏感權限的,還應當以適當方式告知用戶調用該權限的目的,充分保障用戶知情權。(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優化APP開屏彈窗信息展示方式。互聯網企業應在其APP開屏信息和彈窗信息窗口設置明顯、有效的關閉按鈕,按鈕大小、位置、顏色應易於操作辨認,讓用戶「找得到,關得了」。APP開屏信息窗口不得使用整屏圖片、視頻等作為跳轉鏈接,誘導用戶點擊或易造成用戶誤點擊,給用戶帶來不便。(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優化網盤類服務提供方式。相關企業應優化產品服務資費介紹,清晰明示存儲空間、傳輸速率、功能權益及資費水平等內容,不得進行誤導宣傳。在同一網絡條件下,向免費用戶提供的上傳和下載的最低速率應確保滿足基本的下載需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個人信息保護「雙清單」。
各相關企業應建立已收集個人信息清單和與第三方共享個人信息清單(首批設立「雙清單」的企業名單見附件),並在APP二級菜單中展示,方便用戶查詢。(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已收集個人信息清單應簡潔、清晰列出APP(包括內嵌第三方軟件工具開發包SDK)已經收集到的用戶個人信息基本情況,包括信息種類、使用目的、使用場景等。
與第三方共享個人信息清單應簡潔、清晰列出APP與第三方共享的用戶個人信息基本情況,包括與第三方共享的個人信息種類、使用目的、使用場景和共享方式等。
(三)服務能力「四提升」。
1.提升跨區域通辦能力。基礎電信企業新增「親情網」和「固移融合」服務跨區域通辦。在同一基礎電信企業網內,歸屬地不同的手機號碼組成親情網,實現跨省辦理。實現省內跨本地網固定寬帶和手機號碼融合,鼓勵具備能力的基礎電信企業積極推動實現跨省辦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提升攜號轉網服務能力。基礎電信企業在履行前期對外承諾開放渠道基礎上,在全國範圍內新開放可辦理攜出服務營業廳10000家,並將可辦理攜出服務營業廳情況及時向社會公示,營業廳應合理布局,讓用戶少跑路。實現攜入服務的網上辦理和攜出用戶異地營業廳話費餘額退還服務,鼓勵具備能力的基礎電信企業實現異地營業廳辦理攜入服務。(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提升客服熱線響應能力。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企業應建立客服熱線電話,並在網站、APP等顯著位置公示客服熱線電話號碼。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提供充足的人工客服坐席(首批實施的企業名單見附件),並向老年人提供人工直連熱線服務,客服熱線力爭達到月均響應時限最長為30秒,人工服務的應答率超過85%。(2022年3月底前完成)
4.提升APP關鍵責任鏈個人信息保護能力。鼓勵應用商店為本平台APP提供檢測服務,及時向APP開發者反饋相關問題並督促改正,防止違規APP上架。內嵌SDK在非服務所必須或無合理應用場景下,不得自啟動或關聯啟動;APP開發者、內嵌SDK應提供相應功能,由用戶自主選擇是否開啟關聯啟動。(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落實。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信息通信服務質量提升工作,把維護用戶合法權益放在首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管理制度,明確任務分工,夯實主體責任,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監督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跟蹤、約談、排名、社會公示機制,及時交流、推廣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強監督指導,督促屬地企業按時保質完成任務。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要跟蹤監測各項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為監管工作提供有效支撐。
(三)推動協同共治。推進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企業自律、用戶參與的協同共治,形成服務提質與感知提升良性互動。各相關企業要以此次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為契機,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創新服務模式及方法,為用戶提供更周全、更貼心、更便捷的服務。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長效機制,鞏固深化各項工作成效,努力滿足用戶需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各地通信管理局適時開展「回頭看」,確保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附件:首批設立「雙清單」、提升客服熱線響應能力、優化隱私政策和權限調用展示方式的互聯網企業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