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准入工作的通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准入工作的通告
工信部電管函[2012]552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2年11月30日
工信部網站原文
       为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規範範圍及重點內容
  本次規範範圍是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重點內容為明確IDC、ISP兩項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和審查流程,同時進一步明確IDC、ISP申請企業資金、人員、場地、設施等方面的要求(具體內容見《實施方案》)。
二、工作安排
  (一)自2012年12月1日起,擬經營IDC和ISP業務的電信企業,可按照《實施方案》及相關法規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業務經營許可。電信主管部門受理申請並對申請企業是否滿足申請條件進行審查,依法做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決定。
  (二)電信主管部門在按照《實施方案》要求開展IDC、ISP業務許可申請受理工作後,將視實際情況開展規範、清理IDC、ISP市場工作。
三、其他相關事宜
  (一)電信主管部門將研究建立IDC和ISP企業信譽評價和機房星級評定管理機制,並將此評價和評定結果作為電信市場監管的重要依據。定期發布IDC和ISP企業信譽積分排名,將信譽積分評估與IDC和ISP企業年檢相結合。從機房環境安全、網絡質量等方面對IDC機房進行星級評定,定期向社會公示評定情況。
  具體評價和評定標準和條件另行發布。
  (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相關申請材料可在電信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s://tsm.miit.gov.cn)查閱和下載。
  許可證申請諮詢電話:010-62304694。
附件:[1] 關於進一步規範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准入工作的實施方案.doc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