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管函〔2020〕255號
2020年11月3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管函〔2020〕2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部屬有關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指導意見》,按照《工業互聯網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推動工業互聯網加快發展的通知》(工信廳信管〔2020〕8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範內容

圍繞網絡化改造集成創新應用、標識解析集成創新應用、「5G+工業互聯網」內網改造、平台集成創新應用、安全集成創新應用等5個方向,遴選一批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通過試點先行、示範引領,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新模式和新業態,推進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

二、項目推薦條件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製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

(二)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原則。優先推薦以下項目:一是具備向2個以上企業複製示範效果的項目;二是在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中的項目;三是符合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方向、建設成效顯著、轉型升級效益突出、帶動效應明顯的項目;四是提前完成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驗收的項目。

(三)申報項目應符合《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要素條件》(見附件1)要求。

(四)已列入前期試點示範的項目不可重複申報,在建項目(包括已列入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的項目未驗收完成前)不可申報。

(五)安全集成創新應用方向項目通過2020年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範工作進行申報遴選。

三、推薦工作要求

(一)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範方向不超過1個。申報主體對企業資質、項目申報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必須提供項目相關視頻證明材料。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均不超過10個,各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個。中央企業和部屬單位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各單位推薦項目應按優先級排序。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試點示範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範,試點示範期為2年。

(四)請各推薦單位於2020年11月20日前將項目推薦匯總表(一式兩份,見附件3)、項目申報書(一式五份)和電子版光盤(同步發至郵箱:jinyuehan@cntcitc.com.cn)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四、聯繫方式

方向1-3:袁斯洋 劉東坡 010-68206121/66022790

方向4: 吳文昊 010-6820827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62號中關村資本大廈6層612B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100081

郵寄聯繫人:金月含 010-62108016

附件:

1.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要素條件

2-1.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書(網絡方向)

2-2.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書(標識方向)

2-3.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書(5G 工業互聯網方向)

2-4.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書(平台方向)

3.2020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推薦項目匯總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0年11月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