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關於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關於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聯財〔2021〕159號 2021年9月3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 |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
關於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聯財〔2021〕15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各證監局:
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舉措,也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內容。為構建產融合作有效支持工業綠色發展機制,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把握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建設工業綠色低碳轉型與工業賦能綠色發展相互促進、深度融合的產業體系。統籌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建立商業可持續的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路徑,引導金融資源為工業綠色發展提供精準支撐,助力製造強國和網絡強國建設,不斷提升中國工業綠色發展的影響力,為建設全球氣候治理新體系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示範引領。依託產融合作部際協調機制,加強產業政策與金融政策協同。突出地方政府作用,堅持試點先行,不斷總結經驗,發揮示範帶動效應。
——市場導向、增進效益。發揮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市場主體作用,加快標準體系建設,完善信息披露機制,構建互利共贏的產融合作生態,讓企業在綠色轉型中增效益。
——創新驅動、重點突破。推動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金融創新,支持重點綠色新技術新場景培育應用。
——相互促進、系統發展。以工業高端化、智能化支撐綠色化,以工業綠色化引領高端化、智能化,推動工業全方位、全區域、全周期綠色發展。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產融合作機制基本成熟,符合工業特色和需求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更加完善,工業企業綠色信息披露機制更加健全,產融合作平台服務進一步優化,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各類要素資源向綠色低碳領域不斷聚集,力爭金融重點支持的工業企業成為碳減排標杆,有力支撐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保障產業與金融共享綠色發展成果、人民共享工業文明與生態文明和諧共生的美好生活。
二、工業綠色發展重點方向
(一)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應用。加快綠色核心技術攻關,打造綠色製造領域製造業創新中心,加強低碳、節能、節水、環保、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共性技術研發,開展減碳、零碳和負碳技術綜合性示範。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新能源航空器、綠色船舶、綠色農機、新能源動力、高效儲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零碳工業流程再造、農林漁碳增匯、有害物質替代與減量化、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等關鍵技術突破及產業化發展。加快電子信息技術與清潔能源產業融合創新,推動新型儲能電池產業突破,引導智能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綠色低碳裝備裝置、儀器儀表和控制系統研發創新,在國土綠化、生態修復、海綿城市與美麗鄉村建設等領域提升裝備化、智能化供給水平。
(二)加快工業企業綠色化改造提升。全面推行綠色製造、共享製造、智能製造,支持企業創建綠色工廠。加快實施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輕工、紡織等行業綠色化改造。引導企業加大可再生能源使用,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動電能、氫能、生物質能替代化石燃料。推動企業利用海水、廢污水、雨水等非常規水,開展節水減污技術改造,創建一批節水標杆企業。鼓勵企業採用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和高效末端治理裝備,推動水、氣、固體污染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加快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提升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城市廢棄物水平。對企業開展全要素、全流程綠色化及智能化改造,建設綠色數據中心。支持建設能源、水資源管控中心,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支持工業園區和先進製造業集群綠色發展。依託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等優勢產業集聚區,打造一批綠色工業園區和先進製造業集群,支持共建共享公共設施、優化能源消費結構、開展能源梯級利用、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鼓勵建設智能微電網。推進園區內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建設一批工業節水標杆園區。推廣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建設一批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示範園區建設。鼓勵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企業積極參與礦山修復,加快盤活廢棄礦山、工業遺址等擱淺資產,豐富工業的文化、旅遊、教育、科普、「雙創」等功能,健全生態循環價值鏈。
(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提升產業基礎能力,提高自主創新產品的一致性、可靠性和穩定性。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汽車芯片、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產業鏈水平,推動提高產業集中度,加快充電樁、換電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加快內河與沿海老舊船舶電動化、綠色化更新改造和港區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引導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搬遷改造和退城入園,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推進科學有序兼併重組。落實《產業發展與轉移指導目錄》,支持產業向符合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環保升級、總體降耗等條件的地區轉移。
(五)構建完善綠色供應鏈。推動綠色產業鏈與綠色供應鏈協同發展,引導企業構建數據支撐、網絡共享、智能協作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及供應鏈綠色化水平。鼓勵企業實施綠色採購、打造綠色製造工藝、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在汽車、家電、機械等重點行業打造一批綠色供應鏈,開發推廣「易包裝、易運輸、易拆解、易重構、易回收」的綠色產品譜系。
(六)培育綠色製造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能源計量、監測、診斷、評估、技術改造、諮詢以及工業節水與水處理系統集成服務、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境綜合治理託管等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針對汽車、紡織、家電等產品的生產消費、周轉更新、回收處理與再利用,大力發展基於「互聯網+」「智能+」的回收利用與共享服務新模式。培育一批綠色製造服務供應商,提供產品綠色設計與製造一體化、工廠數字化綠色提升、服務其他產業綠色化等系統解決方案。
(七)促進綠色低碳產品消費升級。鼓勵企業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開展產品綠色設計,擴大高質量綠色產品有效供給。設立電商平台綠色低碳產品銷售激勵約束機制,擴大新能源汽車、光伏光熱產品、綠色消費類電器電子產品、綠色建材等消費。加快發展面向冰雪運動、海洋休閒、郊野經濟等場景的設施裝備產業。推動超高清視頻、新型顯示等技術突破,拓展數字綠色消費場景。發展具有文化傳承意義和資源盤活效益的傳統技法工藝,推廣環境影響小、資源消耗低、易循環利用的生物質取材製品,支持苗繡、桑蠶絲綢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示範。
(八)推進綠色低碳國際合作。以碳中和為導向,制定重點行業碳達峰目標任務及路線圖,支持智能光伏、新能源汽車等產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中外合作綠色工業園區,推動綠色技術創新成果在國內轉化落地。共建綠色「一帶一路」,加強煤電行業聯控,促進產業產能優化升級。建設綠色綜合服務平台和共性技術平台,推動中國新型綠色技術裝備「走出去」和標準國際化。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碳核算和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構建工業碳核算方法、算法和數據庫體系,推動碳核算信息在金融系統應用,強化碳核算產融合作。鼓勵運用數字技術開展碳核算,率先對綠色化改造重點行業、綠色工業園區、先進製造業集群等進行核算。規範統一綠色金融標準,完善綠色債券等評估認證標準,健全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推動國內外綠色金融標準相互融合、市場互聯互通,加強國際成熟經驗的國內運用和國內有益經驗的國際推廣,吸引境外資金參與我國工業綠色發展。
(二)完善工業綠色發展信息共享機制。組織遴選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的產品、工藝技術裝備、解決方案、企業、項目、園區等,建立工業綠色發展指導目錄和項目庫。探索建立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平台,鼓勵企業參照成熟經驗主動披露相關信息。推進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和相關上市公司強制披露環境信息,支持信用評級機構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納入企業信用評級。完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中涉及工業綠色發展的分類,為工業企業信息服務平台和項目庫建設提供支撐。
(三)加強產融合作平台建設。將國家產融合作平台作為金融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重要載體,增設「工業綠色發展」專區。推動建立跨部門、多維度、高價值綠色數據對接機制,整合企業排放信息等「非財務」數據,對接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保障融資交易安全。探索構建系統直連、算法自建、模型優選、智能對接、資金直達的平台生態,推動金融資源精準對接企業融資需求,提高平台服務質效。
(四)加大綠色融資支持力度。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擴大綠色信貸投放,合理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信貸管理政策,優化信貸審批流程,通過調整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等方式引導信貸資源配置,積極發展綠色信貸、能效信貸,推動「兩高」項目綠色化改造,對工業綠色發展項目給予重點支持。研究有序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中長期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降低融資費用。依託科創屬性評價,研究建立綠色科創企業培育引導機制,支持「硬科技」企業在科創板上市。鼓勵推廣《「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GIP),進一步發展跨境綠色投融資,支持開展「一帶一路」低碳投資。
(五)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在綠色低碳園區審慎穩妥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基礎設施REITs)試點。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針對鋼鐵石化等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綠色建材與新能源汽車生產應用、老舊船舶電動化改造、綠色產品推廣等方面的金融產品;綜合利用併購貸款、資產管理等一攬子金融工具,支持產能有序轉移、危化品生產企業搬遷、先進製造業集群建設等。積極探索發展專業化的政府性綠色融資擔保業務,促進投資、信貸、擔保等業務協同。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氣候友好型金融產品,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建設碳期貨市場,規範發展碳金融服務。
(六)提高綠色保險服務水平。鼓勵保險機構結合企業綠色發展水平和環境風險變化情況,科學厘定保險費率,提高保險理賠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企業投保環保技術裝備保險、綠色科技保險、綠色低碳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等產品。發揮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材料和首版次軟件保險補償機製作用,加快新產品市場化應用。鼓勵將保險資金投向綠色企業和項目。
(七)加快發展綠色基金。做強做優現有綠色產業發展基金,鼓勵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國家製造業轉型升級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國家級基金加大對工業綠色發展重點領域的投資力度。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工業綠色發展基金,推動綠色產業合理布局。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向綠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領域。
(八)發揮金融科技對綠色金融推動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科技應用,對工業企業、項目進行綠色數字畫像和自動化評估,提升個性化服務能力。根據產業鏈數字圖譜和重點行業碳達峰路線圖,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以綠色低碳效益明顯的產業鏈領航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為核心,加強對上下游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不斷探索新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新場景、新應用,開展碳核算、碳足跡認證業務,提供基於行為數據的保險(UBI)等金融解決方案。
(九)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推動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產融合作試點城市探索綠色金融發展和改革創新路徑,率先開展碳核算和綠色金融標準先行先試工作。適時擴大試驗試點範圍,將工業綠色發展較好地區優先打造成綠色金融示範區。支持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立工業綠色發展項目庫,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工業綠色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實現項目庫互聯互通。鼓勵產融合作試點城市積極申報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共同推動完善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各地要完善工作機制和政策保障體系,研究提出本地區的實施方案,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統籌,總結推廣創新做法,對取得明顯實效的地方、金融機構和企業給予表揚激勵。
(二)加強能力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健全信息共享機制,為金融機構獲取工業綠色發展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提供便利,幫助金融機構準確把握工業綠色發展重點方向,提升服務能力。鼓勵各地發展工業綠色低碳研究評價第三方機構,實施工業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支撐金融機構更好地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推進相關專業學科與產業學院建設,加強跨領域複合型人才培養,強化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人才保障。
(三)凝聚發展共識。堅持「算大賬、算長遠賬、算整體賬、算綜合賬」的觀念,在全社會倡導可持續發展理念,提高地方、企業和公眾對工業綠色發展的認可度。推行低碳主義、節儉主義,塑造和引導綠色消費新風尚。開展綠色工業、綠色產品、綠色金融科普宣傳,營造綠色金融發展良好氛圍,不斷開拓金融支持工業綠色發展的新局面。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1年9月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