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平台建設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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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平台建設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聯原〔2018〕78號
2018年4月23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新材料產業資源

共享平台建設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聯原〔2018〕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加快新材料產業重點平台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聯合制定了《國家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平台建設方案》,並經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2018年4月23日

國家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平台建設方案

為全面提升我國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服務水平,按照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總體部署和國務院同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關於開展新材料產業重點平台建設工作的報告》,特制訂本方案。

一、必要性和緊迫性

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正在興起,以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加速與其他產業、其他領域全方位深層次融合,具有大規模交互特性的資源共享平台在各產業、各領域應用日趨活躍。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和「中國製造2025」重點發展領域之一,新材料具有品種門類眾多、生產和用戶企業數量大、地區分布廣泛、產業上下游供需關係複雜等特點。經過多年快速發展,新材料產業已積累沉澱了海量資源,但各類資源分布於不同主體,信息封閉不對稱,資源閒置浪費,交易流通困難,價值難以被有效挖掘利用,資源共享不暢問題亟待解決。建設國家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平台(以下簡稱資源共享平台),有助於加快產業資源交流互通,適應政府部門信息化管理需要,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為新材料產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國家戰略和新材料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建立和完善新材料領域資源開放共享機制,聯合龍頭企業、用戶單位、科研院所、互聯網機構等各方面力量,整合政府、行業、企業和社會資源,同時緊密結合政務信息系統平台建設工作,充分利用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體系和現有基礎設施資源,加強與各部門現有政務信息服務平台及商業化平台的對接和協同,結合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技術建立垂直化、專業化資源共享平台,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政務信息、產業信息、科技成果、技術裝備、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採購銷售、測試評價、質量認證、學術、標準、知識產權、金融、法律、人才等方面資源的共享服務。

(二)基本原則

需求導向、服務引領。面向製造強國戰略重大需求和新材料產業發展需要,強化產業鏈薄弱環節,補齊資源開放共享短板。不斷拓展共享內容、提升服務質量,促進資源高效匯聚、深度挖掘整合利用,實現資源的增值服務。

協同共建、開放共享。形成政產學研用統籌推進機制,政府、企業、行業和社會共同參與、共享共治。以滿足產業鏈各環節資源共享需求為目標,破除體制障礙,消除利益藩籬,打破信息壁壘,實現資源開放最大化、共享最大化。

統籌布局、有序發展。強化頂層設計,針對問題和瓶頸,突出重點和急需,系統謀劃平台布局。科學規劃,有序建設,按照先做實、再做大、後做強的步驟,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進度計劃,急用先行,成熟先上,以點帶面,分步推進。

支撐有力、安全可控。強化對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信息技術及基礎軟件、硬件設施的集成開發與應用,提升資源共享平台的技術支撐能力。完善信息資源安全和隱私保護等管理機制,構建強有力的平台安全保障體系。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圍繞先進基礎材料、關鍵戰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重點領域和新材料產業鏈各關鍵環節,基本形成多方共建、公益為主、高效集成的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服務生態體系。初步建成具有較高的資源開放共享程度、安全可控水平和運營服務能力的垂直化、專業化網絡平台,以及與之配套的保障有力、服務協同、運行高效的線下基礎設施和能力條件。建立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的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門戶網絡體系。

到2025年,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服務生態體系更加完善。平台集聚資源總量和覆蓋領域、共享開放程度、業務範圍和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平台網絡體系和線下基礎設施條件更加完備。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能力整體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三、建設和運行

(一)系統資源建設

1.政務信息服務系統模塊。圍繞新材料領域政策發布和諮詢解讀、項目申報和管理、行業統計監測和運行形勢分析,以及其他行業管理和服務方面的信息資源,結合國家「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建立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的各級政務信息網絡平台、窗口或終端。對各類信息資源的分級發布、報送、互動等進行網絡化管理,提高信息流通和服務效率,促進國家新材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對各地區、各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進一步加強新材料產業發展工作的協同配合。

2.行業知識服務系統模塊。對新材料產品、企業、集聚區、資金項目、成果獎勵、學術文獻、標準、專利、專家等海量數據資源進行匯聚加工,建設新材料專業知識服務系統模塊。通過專業數據融合與深度知識挖掘,為科研人員、創客、設計師、投資人等專業用戶提供新材料領域知識的深度搜索、可視化交互和持續增量智能獲取服務,促進產品設計、研發生產和運營管理的智能決策和深度優化。

3.儀器設施共享系統模塊。加強與國家新材料測試評價平台和生產應用示範平台,以及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台等已有系統(平台)的對接,整合集成新材料領域科研院所、企業的測試儀器、檢測儀表和生產設備等資源,打破行業和區域資源壁壘,建設覆蓋大中小企業的儀器設施資源共享系統模塊。通過採用委託檢測、委託加工或儀器設施租賃等方式,提高儀器、儀表、設備的使用效率,減少和避免重複購置,促進閒置資源「共益化」再利用,實現關鍵儀器設施的在線互聯與服務共享。

4.科技成果轉化系統模塊。結合新材料領域各類資金項目,尤其是重點新材料研發及應用重大項目實施,整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全過程各環節的資源,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系統模塊。通過提供研發服務、創業孵化服務,以及科技成果、知識產權及核心技術轉讓等多元化創業創新服務,推動成果產業化和推廣應用。培育新材料小微企業和「隱形冠軍」,促進協同創新,打造新材料產業市場化、網絡化的創新生態和以技術交易市場為核心的技術轉移和產業化服務體系。

5.供需對接服務系統模塊。探索「撮合」「自營」「開放平台」等多種經營模式,形成自動匹配、智能推薦的一站式供需對接服務解決方案,建設新材料電子商務系統模塊。通過將製造業對新材料的需求匯總,新材料企業產品和研發、生產、服務能力的在線發布,優化新材料資源配置。通過採用中介服務和在線交易相結合的形式,為新材料生產企業與設計、應用單位供需對接服務,降低交易成本,縮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效率,實現新材料產業上下游供應鏈優化。

6.其他資源服務系統模塊。建設包括新材料領域知識產權服務、標準服務、認證服務、金融服務、法律服務、會展服務、培訓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等資源共享系統模塊。

(二)網絡體系建設

基於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開發多元異構數據管理工具和數據資源分類、敘詞表、知識圖譜等知識組織工具,構建豐富權威的新材料產業資源元數據海。按照統一的標準規範,通過自建、聯盟、採購、網絡抓取等方式,匯聚不同來源、不同類型、不同領域資源。開發更具針對性、準確性、時效性的垂直搜索工具,強化專業、精準、深度資源共享服務。結合系統資源建設規劃布局,基於先進的雲計算架構和高性能的雲計算基礎設施,搭建細分資源類型和服務領域的系統模塊,構建物理分散、邏輯集中的總分一體化資源共享平台網絡體系。建設統一的門戶網,綜合集成由各系統模塊匯交的基礎資源,以及政務信息系統和各系統模塊特色資源的鏈接。除政務信息系統外,其他系統模塊網絡平台域名與門戶網域名統一規劃。協同建設平台門戶及系統模塊網絡平台手機客戶端等,提供移動互聯資源共享服務。

(三)管理和運行

資源共享平台將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設立專家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及總師團隊等,加強重大決策的諮詢和監管,制定資源建設和管理規劃,確定資源的開放共享程度,並對基礎資源、特色資源和免費服務、收費服務進行界定。組建新材料產業資源共享發展戰略合作聯盟,推動各方面資源的整合利用。鼓勵優勢機構參與平台建設,積極引入具備專業服務能力的社會化機構,建立資源富集、創新活躍、高效協同的服務生態系統。參建單位可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由牽頭單位發起組建的聯合體等形式。

資源共享平台由優勢機構發起並出資組建,建成後可通過信息服務、撮合交易等方式實現自我良性運營。積極探索靈活多樣的運營模式及特色資源、增值服務收費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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