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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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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意見
國市監法〔2020〕27號
2020年2月6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意見

國市監法〔2020〕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建設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廳、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始終將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現就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提出如下意見:

一、助力防控。在疫情防控期間,要集中力量,用好用足法律規定,嚴厲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護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護用品及製作原材料和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價格等影響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從重處罰。對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考慮其特殊危害性,從重處罰。對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護用品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頂格處罰。對哄抬防護用品及製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價格等違法行為,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適用較重、較多的處罰種類或者較高的處罰幅度進行處罰,其中罰款的數額應當在從最低限到最高限這一幅度中較高的30%部分。涉嫌犯罪的,必須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從快辦理。在行政執法工作中,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違法案件要優先加快辦理。要增強政治責任感,加快工作節奏,盡力縮短案件辦理時間,切實提高辦案效率。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需要,簡化執法和聽證程序,壓縮辦案時限,提高應當進行聽證案件的罰款數額下限,積極運用電子送達、在線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等簡便迅捷的方式,具體舉措由各地自行決定。

四、注重協作。市場監管部門內部負責辦案、審核、聽證的機構應當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辦理案件的合力。市場監管部門應當積極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與合作,充分運用刑事手段嚴厲打擊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違法行為,更好地依法辦理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違法案件。

五、加強指導。上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查處涉及疫情防控案件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辦案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及時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對違法分子的有力震懾。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2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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