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通知 國市監注〔2018〕153號 2018年8月24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
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017年3月1日,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行。一年多來,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落實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任務,為企業退出市場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各地試點進一步優化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程序
在全國推開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基礎上,各地要堅持「便捷高效、公開透明、控制風險」的基本原則,依託自貿試驗區、國家級經濟功能區和有條件的地區,繼續探索試點拓展改革適用範圍、壓縮公告時間等改革舉措,進一步優化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程序,支持未開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快速退出市場,形成可複製推廣的市場退出制度創新成果。各省(區、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及時總結成熟經驗,指導試點地區所在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儘快研究制定試點實施方案,並於2018年10月1日前將試點實施方案報送總局。試點實施方案經總局批准後實施。
二、鼓勵各地探索構建企業註銷登記服務平台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依託現有政務服務平台,探索建立全流程一體化企業註銷登記服務平台,打通工商、稅務、商務、海關、人民銀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各有關部門辦理企業市場退出業務流程,實現辦事流程清晰透明、企業信息互通共享,為企業提供各部門辦理結果反饋、全流程進度跟蹤等功能的電子政務服務。
三、紮實推進各項改革舉措的貫徹落實
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繼續全面貫徹落實《工商總局關於全面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工商企注字〔2016〕253號)和《工商總局 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號)部署的工作任務,紮實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及時總結先進經驗,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加強部門協同,有效防範逃避納稅和債務等風險;注重輿論宣傳引導,確保已經出台的各項改革舉措真正落實到位,有效釋放改革紅利。
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在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過程中,要注意收集匯總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上報總局登記註冊局。
市場監管總局
2018年8月24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