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 認監委關於進一步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改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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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 認監委關於進一步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改革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18年第29號 2018年12月3日 發布機關:市場監管總局 認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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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 認監委關於進一步落實
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改革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有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現將進一步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改革措施公布如下: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12種產品(見附件1)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認監委註銷相關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所涉及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業務範圍,對應指定認證機構應註銷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對4種產品(見附件2)轉為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相關企業可選擇由指定認證機構按既有方式進行認證,也可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實施規則》採用自我聲明方式證明產品能夠持續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並完成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
附件:1.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產品清單
2.轉為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的產品清單
市場監管總局
認監委
2018年12月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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