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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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粵府〔1981〕190號
制定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1981年9月10日
本作品收錄於《廣東政報/1981年/第3期

我省是文化發展較早的省份之一,保存在地上、地下的文物古蹟和歷史資料十分豐富。我省在近代歷史上又是民主革命的重要發源地,革命鬥爭史料遍及全省各地。建國以來,我省對文物古蹟和革命史料的調查搜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十年浩劫中,我省文物調查工作被迫中斷,許多珍貴文物資料失散。為了發展社會主義文化事業,保護文物古蹟,搜集珍貴史料,根據國務院國發〔1981〕9號文件精神,決定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文物普查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這次文物普查的範圍,包括古代的、近代的、歷史的、革命的、民族的、民俗的、生產的和生活的各個方面,普查的重點應該是建國以來沒有進行過普查的縣、市。過去進行過調查的地、縣、市,要組織力量進行複查。在普查或複查的基礎上,分別編寫縣、市文物志和《廣東省文物志》,並繪製出《廣東省文物古蹟分布圖》和《廣東省革命遺址分布圖》。

二、文物普查是一項極其艱巨而又細緻的科學調查工作,必須首先做好普查人員的培訓,組織力量查閱本縣、本地有關資料,充分做好準備。要求各地區於今年內選擇一至兩個縣作為普查試點,年底前認真總結經驗,加以推廣,逐步鋪開,爭取一九八三年十月前全面完成普查工作,而後集中力量,於一九八四年上半年編寫完縣、市文物志,年底前完成省文物志的編纂工作。

三、開展文物普查和編寫文物志,是一項涉及面很廣的工作,要發動各界人士踴躍參加,深入群眾進行調查研究,特別是深入到縣、市的各個公社、大隊,充分搜集資料(文字、照片和實物等)。各地編寫出的《文物志》,一定要做到準確、可靠,經得起歷史和後人的檢驗。

四、開展文物普查和編寫文物志的工作,以各地文化局、博物館、藝術館、文化館、紀念館、圖書館為主,教育、科技、公安、檔案等部門配合,財政部門應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五、為了加強文物普查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廣東省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由杜埃(省委宣傳部)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左洪濤(省政協)、李超(省委宣傳部)、李雪光(省文化局)、楊立(省府辦公廳)、盧德耀(省軍區)同志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姚真(省計委)、陳彬(省科委)、林雲峰(省民政廳)、張朝賢(省檔案館)、蘇江楓(省公安廳)、張華明(省委黨校)、孫孺(省社會科學院)、陳迅之(省文化局)、溫焯華(省委黨史辦)、周文英(省教育廳)、王延壽(省地質局)、曾健(省財政廳)、羅源文(省委宣傳部)、任發生(省博物館)、羅屏(省中山圖書館)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下設辦公室,由陳迅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林(省文化局)、張春芳(省文化局)、黃玉質(省博物館)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省文化局。各地、縣、市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抽調適當人員,切實把本地區的文物普查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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