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互聯網視聽節目內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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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互聯網視聽節目內容管理的通知
制定機關: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2009年4月2日
官方來源

  近日,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發出《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互聯網視聽節目內容管理的通知》,通知說,為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抵制互聯網視聽節目領域的低俗之風,紮實推進互聯網視聽節目建設,現就加強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以下簡稱互聯網)視聽節目內容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互聯網視聽節目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誘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公民個人隱私等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損害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二、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對有下列情節的視聽節目要及時進行剪節、刪除:

  (一)惡意曲解中華文明、中國歷史和歷史史實的;惡意曲解他國歷史,不尊重人類文明、他國文明和風俗習慣的;

  (二)蓄意貶損、惡搞革命領袖、英雄人物、重要歷史人物、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

  (三)惡意貶損人民軍隊、武裝警察、公安和司法形象的;有虐待俘虜、刑訊逼供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等情節的;

  (四)表現違法犯罪囂張氣焰,具體展示犯罪行為細節,暴露特殊偵查手段,暴露應當受到保護的舉報人、證人等形象、聲音的;

  (五)鼓吹宗教極端主義,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間,信教與不信教群眾之間的矛盾和衝突,傷害群眾感情的;

  (六)宣揚看相、算命、看風水、占卜、驅鬼治病等封建迷信活動的;

  (七)以惡搞方式描繪重大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恐怖事件、戰爭等災難場面的;

  (八)具體展現淫亂、強姦、亂倫、戀屍、賣淫、嫖娼、性變態、自慰等情節的;

  (九)表現或隱晦表現性行為、性過程、性方式及與此關聯的過多肉體接觸等細節的;

  (十)故意展現、僅用肢體掩蓋或用很小的遮蓋物掩蓋人體隱私部位的;

  (十一)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

  (十二)宣揚婚外戀、多角戀、一夜情、性虐待和換妻等不健康內容的;

  (十三)以成人電影、情色電影、三級片、偷拍、走光、露點及各種挑逗性文字或圖片作為視頻節目標題或分類的;

  (十四)有強烈刺激性的兇殺、血腥、暴力、自殺、綁架、吸毒、賭博、靈異等情節的;

  (十五)有過度驚嚇恐怖的畫面、字幕、背景音樂及聲音效果的;

  (十六)具體展示虐殺動物,捕殺、食用國家保護類動物的;

  (十七)帶有侵犯個人隱私內容的;

  (十八)以肯定、讚許的基調或引人模仿的方式表現打架鬥毆、羞辱他人、污言穢語的;

  (十九)宣揚消極、頹廢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刻意渲染、誇大民族愚昧落後或社會陰暗面的;

  (二十)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禁止傳播的影視節目以及電影、電視劇的刪減片段;

  (二十一)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的。

  三、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要完善節目內容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機制,聘請高素質業務人員審核把關,對網絡音樂視頻MV、綜藝、影視短劇、動漫等類別的節目以及「自拍」、「熱舞」、「美女」、「搞笑」、「原創」、「拍客」等題材要重點把關,確保所播節目內容不違反本通知第一、二條規定。同時,對網民的投訴和有關事宜要及時處置。

  四、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傳播的影視劇,必須符合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或《電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傳播的理論文獻影視片須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理論文獻影視片播映許可證》。未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境內外電影片、未取得《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的境內外電視劇、未取得《電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的境內外動畫片以及未取得《理論文獻影視片播映許可證》的理論文獻影視片,一律不得在互聯網上傳播。

  五、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單位要完善節目版權保護制度,嚴格遵守著作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播節目應具有相應版權。要採取版權保護措施,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各地廣電管理部門要依法行政,恪盡職守,切實加強互聯網視聽節目內容管理,督促視聽節目網站認真執行、自覺遵守上述規定,積極努力營造和諧、綠色的網絡視聽節目環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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