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舉辦「永遠跟黨走」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2021廣西藝術作品展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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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舉辦「永遠
跟黨走」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2021廣西藝術作品展覽的通知

桂政辦電〔2021〕40號
2021年3月9日
發布機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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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為大力營造共慶百年華誕、共創歷史偉業的濃厚氛圍,唱響中國共產黨好的主旋律,以藝術的形式生動反映黨的百年輝煌歷程,謳歌黨領導人民的偉大創造,激勵全區廣大幹部群眾勠力同心譜寫建設壯美廣西、共圓復興夢想新篇章,經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同意,決定舉辦「永遠跟黨走」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2021廣西藝術作品展覽。為做好展覽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自治區黨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聚焦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這一重要節點,緊緊圍繞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主題,按照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相統一的標準,推選展出一批用心用情用功抒寫偉大時代、謳歌中國共產黨百年成就、描繪壯鄉改革發展的優秀作品,用藝術的形式展示黨團結帶領各族人民戰勝各種艱難險阻、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偉大曆程,彰顯壯鄉兒女永遠跟黨走的堅定信念和堅強決心,為開局「十四五」、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加油鼓勁,為奮力建設壯美廣西、共圓復興夢想凝心聚力。

二、展覽時間

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

三、展覽地點

廣西美術館。

四、展覽構成

展覽由4個部分組成,分別是第九屆廣西美術作品展覽、第九屆廣西書法(篆刻)作品展覽、第十屆廣西工藝美術作品展覽、第四屆廣西攝影作品展覽。

五、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

自治區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

自治區文聯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

自治區二輕聯社

(三)組委會

1. 成立2021廣西藝術作品展覽組委會,負責展覽組織籌備和展出各項工作。組委會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負責組委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下設4個工作部,分別負責美術作品、書法(篆刻)作品、工藝美術作品、攝影作品展覽具體工作的實施,做好展覽的收件、評選、展出及出版作品集等各項工作。

2. 展覽按4個類別分設評委組和監審組。評委組負責開展藝術作品的評選評優工作。監審組負責對各類藝術作品評選評優工作進行監督審查,確保評選評優公平公正。評委組、監審組由各領域專家、組委會成員等組成。

3. 各市相應設立本市藝術作品展覽組委會,負責本市作品徵集、初評、報送等各項工作。

六、作品評選及相關要求

(一)本次參展作品須在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間創作,並以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為主題,其中,以黨史重大事件、重要歷史人物為題材的作品須符合《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和中央有關精神,與主題和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參評。

(二)本次展覽入選作品數量上限為:美術作品200件;書法(篆刻)作品200件(書法150件,篆刻50件);工藝美術作品200件;攝影作品200件。在入選展覽作品中,按最高不超過10%的比例,評選出優秀美術作品、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優秀工藝美術作品、優秀攝影作品。

(三)參展作者應為年滿18周歲的廣西籍公民,或在廣西工作、生活滿5年(含5年)以上的非廣西籍公民。每位作者在一個門類展中最多可展出一件作品。送展作品按統一格式填寫標籤和作品清單(一式3份),美術、書法(篆刻)、攝影類作品標籤和作品清單從自治區文聯官網http://www.gxwenlian.com下載,工藝美術類作品標籤和作品清單從自治區二輕聯社官網http://eqls.gxzf.gov.cn下載。

各市作者的美術、書法(篆刻)、攝影作品送各市文聯評選推薦,工藝美術類作品送當地二輕聯社評選推薦。區直單位專業作者(含藝術院校美術、書法專業師生)的美術、書法(篆刻)、攝影作品送自治區文聯評選推薦,非專業作者的此類作品送自治區黨委區直機關工委評選推薦;區直單位作者的工藝美術類作品送自治區二輕聯社評選推薦。公安系統和駐邕部隊作者的作品送自治區公安廳文聯評選推薦,南寧以外的部隊作者的作品送所在市文聯評選推薦。

(四)各市、區直有關單位按照分配的送展作品指標評選出本市、本單位的選送作品,按類別分別報送廣西藝術作品展覽組委會辦公室各工作部,選送作品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以郵戳日期為準。選送作品的指標數量、規格尺寸及作品的申報、審核、評選要求等詳見自治區文聯官網和自治區二輕聯社官網刊登的徵稿補充通知。

(五)展覽組委會於2021年9月前評選出參展入選作品及優秀作品,並向社會公示。

(六)各市初評評委的作品不參加當地組織的評選,可選1件自創作品直接送展覽組委會辦公室相應工作部參評。自治區終評評委的作品不參加評選,可選1件自創作品直接參展,但不參加評優。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展覽不收取作品參展參評費。各級展覽組織機構和參展作者,應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參展作品的安全。

(二)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的權利,主辦單位對優秀作品有優先收藏權。

(三)凡抄襲、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參評和展出資格,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抄襲模仿者承擔。

未盡事宜,由廣西藝術作品展覽組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說明。  

聯繫人及電話:組委會辦公室,0771—5885576;自治區文聯,0771—5624374(美術類)、5624176(書法類)、5666123(攝影類);自治區二輕聯社,0771—5642546;自治區黨委區直機關工委文聯,0771—5712052。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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