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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實錄/卷之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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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百八十九 康熙朝實錄
卷之一百九十
卷之一百九十一 

康熙三十七年。戊寅。十一月辛未朔上駐蹕寧遠州

  • 壬申。上駐蹕中後所之東
  • 喀喇沁鎮國公。善巴喇錫等、進宴。
  • 癸酉。上駐蹕王保河地方
  • 賜錦州、義州、廣甯等處官兵、銀緞有差。
  • 吏部議覆、直隸巡撫于成龍疏言、永定河、河流湍迅、多致淤淺。必需多員、因時制宜、以收成效。應照黃運兩河之例、於候選候補人員內、擇諳練河務者、赴工效力。應如所請。從之。
  • 甲戌。上駐蹕山海關城西。
  • 乙亥。上駐蹕撫寧縣東。
  • 丙子。上駐蹕永平府西
  • 丁丑。上駐蹕沙河驛。
  • 戊寅。上謁暫安奉殿、孝陵。是日、駐蹕豐潤縣任子口。
  • 升江西贛南道吳國柱、為河南按察使司按察使。
  • 免江南高郵等五州縣、本年分水災額賦有差。
  • 己卯。上駐蹕閻家屯。
  • 庚辰。上駐蹕新城
  • 辛巳上率諸王、大臣侍衛等詣暫安奉殿、孝陵行禮。奠酒舉哀。次至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奠酒舉哀。是日、駐蹕邦均。
  • 壬午。上駐蹕通州城北。
  • 癸未。上奉皇太后回宮。
  • 甲申。大學士等、以朝審情實各犯四十八人請㫖。上諭曰、奏讞之成、當豫為詳審、臨時可以無冤。若不慎之於先、而伺察於死生呼吸之間、豈有及乎。如今日各案、朕先已熟覽、知其曲折、猶欲與爾等斟酌而行。遂展閱招冊、詳審再三。凡勾者三十五人。
  • 又諭曰、朕初親政時、滿洲無有鬥毆持刀殺人之事。以後漸有犯者。及今此風日甚。可見習俗寖薄。必使還淳歸厚、斯為善耳。先時滿洲、往往輕斃其家人。朕乃立為差等之罰。今此風則少息矣。
  • 乙酉。上御太和殿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 諭大學士等、開浚下河、民生攸系。朕為閭閻疾苦、深切軫念。曾命開音布、孫在豐、于成龍、王新命等、專司開浚。伊等俱奏工程告竣、民生大蒙利益。載在冊籍、存部可考。人亦具在、可以質詢也。由今觀之、止是虛糜國帑。水勢並未消減。田畝並未涸出。所謂有益民生者、果何在耶。今桑額、又奏當行開浚。而九卿並不詳、詰從前開。浚諸人、亦不稽考冊籍、遽議准行。如果此次開浚、巨浸全消疆理盡復、民業得濟、朕於錢糧、絕無吝惜。即動發帑金、令其興工而已。至捐助事例、並不宜允行。即今山陝所捐銀米、其事尚未明晰也。若下河果如其所請、疏鑿開浚、而桑額等、能保水即消、田即出、有裨於民。以身家保奏、則即令開浚之。御史吳甫生、亦以此事條奏、所言甚是。可將其疏、併發九卿、詳詢前此督浚者、復稽考諸冊籍、然後確議以聞。
  • 又諭。曰、爾等移文奉差管理茶馬官。所易之馬、預備三千匹。可遣理藩院、戶兵二部、賢能司官各一員前往。於來年四月青草甫長之時、取道塞外、解送京師。
  • 諭兵部、右翼前鋒統領碩鼐、衰邁、著解前鋒統領任。仍以鑲藍旗都統供職。左翼前鋒統領索柱巴圖魯、病久、著解任。鑲紅旗漢軍副都統法豹、不能管轄、著解副都統任。以護軍參領行走。
  • 以正紅旗護軍統領蘇丹、為右翼前鋒統領。原任右衛護軍統領瓦邇達、為正紅旗護軍統領。正白旗蒙古都統圖席希、兼管左翼前鋒統領事。
  • 丙戌。諭大學士等、朕君臨天下、無分內外、視同一體。夙夜勤勞政事。凡有益於民者、務求必濟至於絕域荒陬之蒙古等、無不撫育使各安其業、鹹遂其生近者巡幸所經敖漢奈曼、阿祿科爾沁、紮魯特等處見其水草甚佳、為孳生蕃息之地。而蒙古等漸至窘迫者、由其牲畜被盜、不敢夜牧故耳。朕察知其情、曾著原任郎中李學聖、往翁牛特、員外郎喇都渾、往策妄扎卜、主事奢冷、往敦多布多爾吉等處、以教育之。此三處盜賊屏息、漸得生理。以此觀之、其他處蒙古、亦應照此例、差才能之人、教養一二年、則蒙古得遂其生矣。如其不然、雖賞賜頻仍、而蒙古不善營生、有何裨益。況蒙古王等、各私其所屬、諸凡問罪、盡不得其當。必遣內地官員教導、一切事務、始得就理。爾等將朕此諭、曉示八旗宗室、覺羅、滿洲、蒙古漢軍內、或見任官、或革職之人、或平人、有願往教養蒙古者、著伊等往彼教育、消弭盜賊。若遇彼處盜案、即與該旗王等、會同審理。使伊等住一二年、即便徹回。誠能副朕諭㫖、效力勤謹。朕當加不次之恩。爾等即遵諭行。
  • 吏部議覆、湖廣道御史李登瀛疏言、直隸、山東、河南、山西、江南、浙江、江西、陝西、湖北等處、舉人會試、五科不中、方許揀選。又需次數年、始得補用。請酌減科分揀選、使得及時效力。應如所請、直隸等九省舉人、會試三科不中、准其揀選知縣。一科不中、改就教職者、以州學正、縣教諭補用。從之
  • 都察院等衙門會議、宣化總兵官白斌、於惡棍周尚庫、等爭奪煤窰率眾執械傷人一案並不發官兵擒拏。有玷職守應革職從之
  • 庚寅。冬至。祀天於圜丘。上親詣行禮。
  •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暫安奉殿、孝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
  • 停止次日朝賀。
  • 辛卯。升山西鴈平道李基和、為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
  • 刑部等衙門議奏、貴州巡撫王燕疏報、叛賊範文明、吳旦先等侵犯湖廣靖州。為官兵擊敗。範文明逃至貴州被獲。合擬斬立決其黃明等、俱匿廣西老黃山產峝西山司、及湖廣靖州等處。應令該督撫、會同廣西、湖廣督撫提鎮、將黃明等嚴拏務獲、以靖根株。得㫖、此侵犯靖州叛賊一案、著郎中剛五達、宋超、前往、將各處拏獲賊犯、提集一處、審擬具奏
  • 壬辰。議政大臣等議奏、左都御史哈雅爾圖、審理翁牛特貝勒厄爾德布鄂齊爾等、隱匿盜馬賊犯一案、所擬罪輕。應將哈雅爾圖革職、交刑部。上曰、朕將此事交哈雅爾圖時、曾面諭必正法。凡蒙古等應養者固當撫恤。應罪者、亦必重懲。哈雅爾圖、將貝勒厄爾德布鄂齊爾、僅擬罰俸一年殊屬不合。且所審之事、亦未明晰。命都統覺羅書恕、領侍衛內大臣阿席坦、將哈雅爾圖、署為章京、偕往覆審具奏。
  • 諭大學士等、盛京工部侍郎蘇赫納、矯飾容貌、倨傲自大、持論顛倒。著徹回。於學士任、試令辦事。京口左翼副都統邵鳳翔、衰邁已極。著解任。
  • 又諭曰、朕觀部院官員、自論俸補授以來、久未察劾、以致年齒衰邁、才力不及者甚多。可令各部院衙門、察其年老才劣、並行止乖亂者參奏。將所參之人引見。
  • 升盛京禮部理事官白爾克、為盛京工部侍郎。
  • 以刑部尚書張鵬翮、為江南江西總督。
  • 升參領蔡毓茂、為京口左翼副都統。
  • 癸巳。宗人府奏盛京將軍公綽克托、不行訓練軍旅。應革去輔國公不准承襲並收其所屬佐領得㫖綽克托任盛京將軍、不訓練行伍以致軍旅廢壞情屬可惡著革公爵幽禁。但照議不准承襲則英王一支絕矣此公爵著其子普照、襲封。
  • 吏部議覆、雲南道御史馬希爵疏言、州縣交代遲延、逾限者甚多。皆由知府司道等官之處分、不過罰俸是以任意遲延。及申報上司詳文、又不明言因何遲延之故。請嗣後州縣交代遲延、由知府司道申報者、務必詳明遲延之故。或虧庫銀、或缺倉糧、不得隱匿。如有徇庇者、從重處分。該督撫一併議處。應如所請、州縣官員交代、於兩月定限之外、如再遲延、該督撫務將因何遲延之故、逐一詳察明確、據實題參。如止以遲延題參、不查明遲延之故。將申詳之司道府等官、俱照徇庇例、各降三級調用。督撫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留任。從之。
  • 甲午。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奏曰、臣等年老、凡請㫖事件、每有遺忘。伏祈皇上別簡大學士、共理政務。上曰、大學士最為重任。必平坦雍和、辦事敬慎者、方為稱職。至於記事、學士可分任之。爾二人、著照舊供職。
  • 諭大學士等、鑲藍旗漢軍副都統高登科、人甚劣。著革職。
  • 轉禮部、右侍郎楊舒、為左侍郎。調刑部右侍郎戴都裏、為禮部右侍郎。升內閣學士辛寶、為刑部右侍郎。
  • 升山東膠州副將王應虎、為浙江平陽總兵官。
  • 乙未。諭大學士等、福建巡撫宮夢仁、安徽巡撫陳汝器、居官俱劣。著解任。
  • 諭戶部、淮安、揚州、鳳陽等處、比年水患頻仍、浸漫堤岸、田多淹沒、耕獲無從、百姓艱於粒食。朕時加軫恤、屢賑屢蠲。被災地方、賴以安堵。但念久歉之餘、恐致資生匱乏。朕廑憫殷切、未嘗稍釋於懷。前此雖頻敷庥澤、至再至三用裨群黎生計。猶恐開春東作、農事艱難若不大沛恩施、安能令、小民各得其所著將海州、山陽安東鹽城、高郵泰州、江都興化、寶應、壽州、泗州、亳州、鳳陽、臨淮、懷遠、五河虹縣、蒙城、盱眙、靈璧等州縣、並被災各衛所、康熙三十八年一切地丁銀米等項、及漕糧、盡行蠲免。務使民間均沾實惠、以副朕體恤元元生息愛養至意。爾部即遵諭行
  • 升直隸三屯營副將尚宣、為宣化總兵官。
  • 丙申。調工部尚書李振裕、為刑部尚書。升工部右侍郎熊一瀟、為工部尚書。
  • 理藩院題、張嘉胡土克圖、納木扎爾格隆等、違㫖叩見第巴。俱應擬絞。得㫖、張嘉胡土克圖、著從寬免絞。革其胡土克圖之號。納木扎爾格隆、亦從寬免絞、充發盛京。
  • 丁酉。諭大學士等、今時際隆冬、正當水涸。而董安國乃奏水長。朕觀其所奏諸事、皆於河道水性、罔協其宜殊不稱職。著革任。于成龍、原任河道總督。今河上工程、皆其未完之事。其下效力之人亦眾。此缺。著將于成龍補授。速召來京升見。詳議河務、令其馳。驛赴任。董安國、未完各項錢糧、及修築工程、皆逐一交明于成龍。可傳諭九卿知之、又諭曰、修治下河必將上流會赴下流宣洩、遍加詳悉勘明、始可酌定如果應行修治、來年仲春舉行。亦未遲誤。照修永定河、多派京師官員分委、同時興工庶可速竣。
  • 又諭曰、前諭西寧茶馬五千匹、自邊外送三千至京此地需馬不甚緊要。送二千足矣聞南省駐防軍士、馬匹甚艱。其餘三千、送至荊州江寧、杭州三處各一千、給散軍士。此馬由內地行、值稼穡時必踐踏民田著及時遣部院賢能官、赴彼領取起行。沿途牧養、盡心護送。各至所派之處、交該將軍。
  • 戶部議覆、刑部尚書傅拉塔、張鵬翮等疏言、臣等遵㫖、查陝西長安等三縣、倉米虧空一案。原任長安縣知縣謝嵩齡、永壽縣知縣萬廷詔、經收米麥。其見存者、與該撫所題之數相符。除折米銀十萬六千九百兩、存貯布政司庫。其各州縣寄貯鄉村寺廟等處米麥、應交該督撫嚴催、限三個月內運入省城永豐等倉。華陰縣知縣董盛祚、經收已完米麥亦限三個月內、運入省城永豐等倉。其未完米石、已越七年。應交該督撫、委道員督催、限本年十二月終照數全完。如違此限、該督撫即將董盛祚、革職拏問嚴審治罪。應如所奏。從之。
  • 戊戌。以一等精奇尼哈番唐之汾、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升參領耿公忠、為鑲藍旗漢軍副都統。
  • 庚子。升江蘇布政使張志棟、為福建巡撫。以原任山東巡撫李鈵為安徽巡撫
  • 原任廣西提督今調陝西提督李林盛來京陛見。賜孔雀翎。加授右都督

十二月。辛丑朔。河道總督于成龍、陛辭。上諭之曰、聞淮揚河水泛漲、清江浦百姓所居之地、皆已被水。夫洪澤湖、實黃河之障。洪水強盛、力可敵黃、則黃水不得灌入運河。今淮水勢弱、不能制黃全注運河黃水又復灌入。且兩河相距甚近、清江浦地處其中。其一帶地方、受泛溢之水、勢所必然。惟淮水三分入運、七分歸黃、運道始安。復顧大學士等諭曰、朕昔年巡視河工曾至大墩堤、步行十五里、詳加閱看今寰宇昇平、海內寧謐。惟河工關係運道民生。朕數十年來、夙夜縈懷、留心研究、故河道情形、熟悉已久。總之上流既理、則下流自治矣。桑額所奏、開浚下河一事朕不即允行、正是有益於彼。桑額固居心平和、為人誠實。然遇事不免遲鈍、易被人欺。如此紛繁事務、何以責其成功。于成龍屢委以事、尚克勉效。河工事情緊急、與于成龍敕書內、須入各部不得掣肘之語、使得相機料理。庶不誤事。河務浩繁、于成龍年已漸老、且一身難以兼顧。奉天府府尹徐廷璽、曾任河工。尚諳練。著即令前往、協理河務。又諭曰、河務緊要、董安國修築工程繁多、恐致與于成龍等、彼此推諉。可遣部院堂官、並率賢能司官前往、會同漕運總督桑額、將已完未完之工、並所用錢糧數目、逐一詳明察丈、細造清冊齎來。尋命戶部尚書馬齊、督捕侍郎喻成龍、工部侍郎常綬、前往。

  • 以工部左侍郎提督順天學政李光地、為直隸巡撫
  • 壬寅。以原任工部右侍郎李楠、補原官。
  • 癸卯。以原任奉天府府尹王國安、補原官。
  • 議政大臣等議奏、盛京烏喇等處官兵、不知法度不諳軍令、皆由協領等員、不能約束之故。嗣後烏喇等處、自協領以下驍騎校以上、官員缺出、俱於在京八旗內、揀選才能者補授。從之。
  • 甲辰。雲南貴州總督王繼文、來京陛見。上諭大學士等曰、督撫乃封疆大臣陛見之時、應將有司賢否、小民疾苦、詳明陳奏、以裨治理。夫民之苦樂、皆系於官之賢否。官賢則民安。否則民之困苦、無所底止矣。是以考察官吏、以獎勵廉潔為要。今雲南貴州總督王繼文入覲、並不陳奏及此。如廣西提督李林盛、居官甚優。前者陛見、所奏絕無隱諱。問及廣西武弁賢否皆從公敷陳。其言朕皆書而志之矣。
  • 乙巳。上御太和殿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 丙午。命裁詹事府滿洲少詹事一員、諭德一員、中允二員、贊善二員、正字二員錄事二員。
  • 戶部議覆、山西巡撫倭倫疏言大同府屬地丁糧米、原徵折色。自康熙三十三年、因駐防右衛官兵應支一半本色將糧米改徵本色。查蔚州、靈邱、廣靈、廣昌四州縣、距右衛四、五百餘里俱在萬山之中、嶺高路狹、運糧甚難請將蔚州等四州縣糧米仍改徵折色。應如所請從之。
  • 丁未。諭大學士等曰運河一帶、惟黃水清水交匯之處、甚屬緊要此處得宜、則他處易治。前日于成龍、亦謂大墩地方緊要、此處修築堅固、始可無慮此言極是。夫河務深微、不訪土著之人不可、而全聽其言亦不可。如向日天妃閘、以板阻水。啟板行船、須五六百人撁挽、方得過閘今已平緩、船隻不需撁挽、坦然而行。以此觀之乃時候之不同也。
  • 轉工部右侍郎李楠、為左侍郎。升內閣學士顧藻、為工部右侍郎。
  • 升陝西西寧道劉殿衡、為江蘇布政使司布政使。
  • 免浙江歸安等四縣、本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 戊申。以左春坊左諭德楊大鶴、提督順天學政。
  • 添設保定府理事通判一員。從升任直隸巡撫于成龍請也。
  • 以故湖廣椒山安撫使劉元敏子劉躍龍、襲職。
  • 己酉。鑲藍旗滿洲副都統科爾代、以老病乞休。允之。
  • 庚戌。諭宗人府、近日朕傳集諸王、及閒散宗室、於景山校射者、將以勸懲賢否也。及試以射、善射者頗多。朕心甚悅其有品秩之宗室、俱為王府護衛官職。有遷轉之階。惟閒散宗室雖有幹濟之才、亦無路上進。兆姓中、凡有材者、尚選擇錄用。而朕宗室中之有才幹者、不獲登用。良可惜也爾衙門、將宗室中材幹壯健、長於騎射者、詳查奏聞。朕將授為闕廷侍衛職官、視其效力。若材力果優、勤於供職。即授以副都統、參領職任。安於庸劣者、方罷斥之家貧無力者、一併查奏朕將籌其生計。
  • 諭大學士等、緣事婦人、拘喚至部院衙門、對簿鞫問。於理未協。朕因此故、曾屢次頒發諭㫖。今見因事牽連之婦人、仍有拘至公庭質訊者、嗣後除親身犯罪外無論官員民人之妻、有事屬牽連、應行質訊之處、可遣司官、筆帖式往其家問取口詞其拘至公庭、永行停止。
  • 辛亥。理藩院奏蒙古賓客供給、應行裁減。上諭大學士等曰、滿丕意見庸劣、所議殊屬不合。凡扎薩克、皆有額設都統、副都統等官。其諸王、則有長史護衛、典儀及各項雜職。非謂按其品秩、賜以食物、為妄費也。伊等供給、豈可概議裁汰。所宜核查者、實授職官之外、又妄開寨桑頭目、及部下數百人、指名冒取供給。議裁蓋謂此耳。觀其所議、必理藩院官員、通同蒙古、捏造虛名、瓜分肥己。是以不願朕之研究。此等情事、朕洞知之。伊等不即改前非、竟議裁減。俟蒙古叩閽之時、仍復欲准行耳。至喀爾喀、前者未附我朝、故私設有寨桑頭目之名。今俱來降、已設扎薩克授以護衛職官、又安得有寨桑之稱乎。若按其見授秩銜、賜之食物彼亦知中國官爵之尊願效力而服官矣。滿丕為人、朕素知之其材力雖有可取、品行則甚不端也爾等其召而責之
  • 理藩院又奏、四十九旗哨兵、安置各旗汛地善巴王等、請將伊等移居瀚海之外。上諭大學士等曰、喀爾喀遊牧之地、自色冷額以內為佳。察罕腦兒者、止一線之地。朕意欲東自戶輪貝爾、鄂嫩巴爾濟、北至色冷額河。自色冷額、至西陲南界伊克敖拉、翁金、枯倫百爾齊爾古爾班泰咪爾、自齊老圖之北至色冷額、應指定疆界。今雖無兵戎之事、而安設斥堠於喀爾喀所居之地、甚屬緊要。必須措置妥貼。可傳諭議政大臣。
  • 命添設光祿寺大官署等四署、滿署丞各一員。
  • 吏部等衙門議覆、四川巡撫於養志等疏言、東川土府、應改為東川軍民府。設知府一員、經歷一員。屬永寧道。設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屬永寧協。其駐防兵丁一千、於雲南、貴州、四川、三省、就近東川地方兵內抽調。應如所請。從之。
  • 以土默特故固山貝子拉斯扎卜子頒弟、襲爵。
  • 癸丑。升大理寺少卿胡會恩、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 免湖廣鐘祥等七州縣、本年分旱巡額賦有差。
  • 甲寅。戶部尚書馬齊等、往查河工。請訓㫖。上諭之曰、河防之事、甚屬緊要。關係民生之休戚、田廬之存沒。當不時巡視、稍有可慮、即行修補、乃不致大壞、淹沒田廬也。董安國親勘之日甚少、以致河道潰壞。爾等前往核視河工、已修者幾處、未修者幾處但從公勘明、則于成龍、董安國、交代甚易矣。
  • 吏部議覆、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王紳疏言、廣西省南寧等四府、道員以下、教授以上官員、該督撫例將熟悉風土廉員、保題補調。自巡撫王起元、到任以後、從未將一人題升、一人題參。應行令該撫查明具題再議。得㫖、此事情、著王起元明白回奏。
  • 雲南貴州總督王繼文、以老病乞休。允之。
  • 乙卯。以內閣學士布泰、充經筵講官。
  • 丙辰。湖廣道御史朱廷鋐條奏、服滿候補人員內、有特簡者有卓異者、應不論班次、即行錄用。上諭大學士等曰、覽朱廷鋐所奏未必無故。但所言之事、有當於理。夫治國家者、以人才為要。朕親簡之官、如丁憂服滿起補、與降級及一概丁憂者、校年補授、何時得錄用乎。凡條奏合宜、即為准行。其間有私與否、朕不問也。
  • 京口將軍董元卿、以病乞休。允之。
  • 丁巳。原任內閣學士黃茂等、前往教養蒙古。請訓㫖。上諭之曰、蒙古之性懶惰、田土播種後、即各處遊牧。穀雖熟、不事刈獲。時至霜隕穗落、亦不收斂。反謂嵗歉。又因盜賊眾多將馬畜皆置之近側、夜則圈之宿處、以致馬畜瘦斃、生計窘乏。且蒙古王、貝勒、貝子、公等俱各承襲父爵。年在童穉、率皆不能教養所屬、安輯民人。兼之族類性貪、見所屬有馬牛刀帶諸物、亦必索取。遂至困苦難存、四散糊口。不能禁止、亦不能收集。是以人皆窮乏。爾等至彼、查明實無生計者、賑給之。至於勸善懲惡、尤為要務。應會同蒙古王扎薩克等、嚴禁盜賊如拏獲系兩旗下者、爾等即會同取供。情實、立刻正法示懲。又必加意鞫訊、勿得枉殺無辜。蒙古地方、多旱少雨。宜教之引河水灌田。朕巡幸所至、見張家口、保安、古北口、及寧夏等地方、皆鑿溝洫、引水入田、水旱無虞。朕於寧夏等地方、取能引水者數人、遣至爾所朕適北巡、見敖漢、奈曼等處、田地甚佳百穀可種。如種穀多獲、則興安等處、不能耕之人、就近貿易販糴均有裨益。不須入邊買內地糧米、而米價不致騰貴也。且蒙古地方既已耕種、不可牧馬。非數十年、草不復茂。爾等酌量耕種。其草佳者、應多留之。蒙古牲口、惟賴牧地而已。且敖漢、奈曼等處地方。多魚。伊等捕魚為食、兼以貨賣、盡足度日。此故宜知之。凡有利益、朕不時指示。爾等當盡心勉勵、以副朕意。其王、貝勒等、爾等宜與和好、凡事相商而行。有訓誨之處、須服其心、馴致協睦。蒙古性情、怠玩愚蠢者固多。然亦樸直。但董理教導得宜、此輩亦易從也。
  • 戊午。諭大學士等興起教化、鼓舞品行、必以孝道為先。節婦應加旌表、孝子尤宜褒獎。八旗豈無孝子。其居官殷實者、行孝乃分內事耳。貧人克盡孝道、誠為非易。如有身處貧寒、能盡孝於父母者、察明奏聞。
  • 升光祿寺卿高裔、為太常寺卿。
  • 己未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吳涵疏言、編修檢討等員、升轉壅滯。請酌復變通編修檢討照李濤、汪楫之例、外補一二人少詹事侍讀學士、侍講學士等官、照王士正、徐潮、顧藻、王九齡等之例、以京堂各衙門。調補一二人。上諭大學士等曰、覽吳涵奏翰林官壅滯所奏極是翰林官員、系進士內選拔者教習三年、又行考試擇其善者、始留衙門不但伊等應升缺少、以致壅滯。即滿洲、漢軍翰林官亦皆壅滯。其應升缺出、俱與筆帖式、較俸升補是以伊等升轉甚遲。近見滿洲、漢軍翰林、所學皆好、亦不減漢人。此奏朕已知之。不必令部議也。
  • 理藩院奏紮魯特輔國公根都西希布病故。應將其子多內、襲爵。上諭大學士等曰、根都西希布系布林尼叛時、從眾來降、並非首倡。又未嘗軍前效力。優賜公爵、本身食俸邀榮一生足矣。伊子著停其襲封。朕此番巡幸塞外、見科爾沁貝子吳勒木濟公格勒爾、為人庸劣、不能禦下。其屬饑饉流離、亦不能收養。俱著革退。
  • 升陝西巡撫巴錫、為雲南貴州總督。以戶部右侍郎貝和諾、為陝西巡撫。
  • 以禮部郎中於漢翔、為山西按察使司僉事、提調學政。
  • 升京口右翼副都統馬自德、為京口將軍。
  • 戶部議覆、升任直隸巡撫于成龍疏言截留漕米七千石、支給滄州駐防官兵。查此兵米、向系給銀採買應將該撫所題截留漕米之處、毋庸議。得㫖、這滄州截留漕米著照于成龍所奏行。
  • 調鑲紅旗蒙古副都統車納輔、為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升護軍參領車克楚、為鑲紅旗蒙古副都統。
  • 庚申。以鑲黃旗滿洲副都統魯伯赫、為戶部右侍郎、仍管副都統事。
  • 升右通政江蘩、為光祿寺卿。
  • 革通政使司通政使達爾漢職以前任淮安關。監督虧空稅銀故也。
  • 移江南鳳陽關、駐臨淮縣。從監督包住請也。
  • 旌表山東烈婦、喬加儼妻王氏、拒奸被戮給銀建坊如例。
  • 辛酉。上幸南苑行圍。
  • 乙丑。孝莊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暫安奉殿。
  • 丙寅。上自南苑回宮。
  • 刑部尚書傅臘塔、刑部尚書授江南江西總督張鵬翮、自陝西回京、以所審籽粒事覆奏。下戶部議。
  • 己巳。嵗暮。祫祭太廟。上親詣行禮。
  •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暫安奉殿孝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
  • 遣官祭太嵗之神。
  • 庚午。賜朝王正外藩烏朱穆秦、巴林鄂爾多斯、阿霸哈納、蒿齊忒、阿霸垓、毛明安、蘇尼特、喀喇沁、吳喇忒、厄魯特、喀爾喀、郭爾羅斯、紮魯特、土默特、克西克騰、科爾沁、奈曼、敖漢、翁牛特、四子部落、阿祿科爾沁、歸化城、哈密、諸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及內大臣、大學士、上三旗都統副都統、侍衛等宴。
  • 旌表八旗節婦、滿洲、穆塞妻馬加氏等六十六人、蒙古、沙齊妻麻氏等十一人、漢軍、方堅妻王氏等三人、直隸各省節婦、姜王德妻楊氏等二十三人、貞女、羅學德聘妻蘇氏等二人、各給銀建坊如例。
  • 嵗、人丁戶口、二千四十一萬六百九十三。田、地、山、蕩、畦地、五百九十八萬六千七百七十五頃三十四畝有奇。徵銀、二千七百三十九萬八千五百三十八兩有奇。米、豆、麥、六百九十六萬八千四百七十二石有奇。草、二百八萬一千六百五十三束。茶、十五萬七千四百五十三引。行鹽、四百三十一萬九千三百八十引。徵課銀、二百六十九萬五百八十二兩有奇。鑄錢、二萬三千八百六萬五千四百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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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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