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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關於對舉報「三非」外國人及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線索的群眾進行獎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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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
關於對舉報「三非」外國人及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
案件線索的群眾進行獎勵的公告

2021年6月11日

  當前,境外疫情形勢極其嚴峻,為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案件線索,有效打擊「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阻斷境外疫情傳播途徑,確保人民身體健康、生活有序。特發布本公告。

  一、「三非」外國人案件線索包括:

  1、涉嫌非法入境的;

  2、涉嫌非法居留的;

  3、涉嫌非法就業的;

  4、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國人的;

  5、涉嫌非法聘用外國人的;

  6、涉嫌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

  7、其他涉嫌「三非」線索的。

  二、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線索包括:

  1、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

  2、涉嫌騙取出入境證件的;

  3、涉嫌提供偽造、變造出入境證件的;

  4、涉嫌出售出入境證件的;

  5、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

  6、涉嫌偷越國(邊)境的。

  三、獎勵標準:

  舉報線索屬於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經查證屬實的,對首位舉報人按以下標準予以獎勵:

  1、提供「三非」案件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後,每查處辦結一起「三非」案件,獎勵人民幣1000元;

  2、提供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後立案偵查的,每一起獎勵人民幣5000元。

  四、獎勵領取方式

  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公安機關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的,視為放棄。

  五、舉報方式

  群眾可通過電話、現場來訪等方式向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舉報。鼓勵實名舉報,對無法核實舉報人身份的,不列入獎勵範圍。

  公安機關對舉報人和舉報情況嚴格保密,對於謊報警情,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的舉報人,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非」案件及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線索舉報電話:0316-2333118(工作時間),0316-2113132(非工作時間)。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廊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

廊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

2021年6月1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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