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皇太子承乾為庶人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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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皇太子承乾為庶人詔
作者:李世民 
(唐太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07

肇有皇王,司牧黎庶,咸立上嗣,以守宗祧,固本忘其私愛,繼世存乎公道。故立季曆而樹姬發,隆周享七百之期;黜臨江而罪戾園,炎漢定兩京之業。是知儲副之寄,社稷係以安危;廢立之規,鼎命由其輕重。詳觀曆代,安可非其人哉!

皇太子承乾,地惟長嫡,位居明兩,訓以《詩》、《書》,教以《禮》、《樂》。庶宏日新之德,以永無疆之祚。而邪僻是蹈,仁義蔑聞,疏遠正人。親昵群小,善無微而不背,惡無大而不及,酒色極於沈荒,土木備於奢侈。倡優之技,晝夜不息;狗馬之娛,盤遊無度。金帛散於奸慝,捶楚遍於仆妾,前後愆過,日月滋甚。朕永鑒前載,無忘正嫡,恕其瑕釁,倍加訓誘。選名德以為師保,擇端士以任宮僚。猶冀中人之性,可以上下;蟠木之質,可以為容。愚心不悛,凶德彌著。自以久嬰沈痼,心憂廢黜,納邪說而違朕命,懷異端而疑諸弟。恩寵雖厚,猜懼愈深,引奸回以為腹心,聚台隸而同遊宴。鄭聲淫樂,好之不離左右;兵凶戰危,習之以為戲樂。既懷殘忍,遂行殺害。然其所愛小人,往者已從顯戮,謂能因茲改悔,翻乃更有悲傷。行哭承華,制服博望。立遺形於高殿,日有祭祀;營窀穸於禁苑,將議加崇。贈官以表愚情,勒碑以紀凶跡,既傷敗於典禮,亦驚駭於視聽。桀蹠不足比其惡行,竹帛不能載其罪名。豈可守器纂統,承七廟之重;入監出撫,當四海之寄。承乾宜廢為庶人。朕受命上帝,為人父母,凡在蒼生,皆存撫育,況乎塚嗣,寧不鍾心。一旦至此,深增慚歎。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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