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華州屯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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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華州屯田制
作者:常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0

敕:間者戎旅未息,徵求煩重,四郊之賦,乃至五稅其一。居人蕩析,邦廩空虛,遂命宰臣,大修農政,天下郡國,散諸屯田,轉漕入關,以資均濟。兼詔中尉左右內史,表屬州縣閑田,分署農官,俾其耕鑿。南至於華,瀕渭而東,林麓州渚之間,榛莽窊邪之處,非吾人所占者,悉舉籍勸分。載芟載柞,稼多農碩,畝獲數鍾,歲既少殷。軍儲差贍,郡縣之稅,於是十而減七,數從其舊,殆復厥常。今宿麥頗登,秋苗益茂,私田加辟,公用漸充。華州人戶,土地非廣,其屯田並宜給以貧下百姓。自頃關中乏牛力,封圻千里,半是邱荒,置屯田已來,皆變良沃。惠散其利,以及困窮,藏之於人,孰與不足?宣示郡縣,宜悉朕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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