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齋全書/卷七十四
經史講義十一○論語四○甲辰選。李書九,鄭東觀,韓致應,韓商新,李亨達,洪義浩,韓興裕等對。
[編輯]此雲道千乘之國。只擧千乘而不及於萬乘者何也。萬乘之國則不可以五者治之歟。朱子之訓千乘曰諸侯之國。其地可出兵車千乘者。而後儒又謂王畿百里之內爲六鄕。六鄕所出之兵車爲千乘。此章千乘。實該天子之國。此說何如。
義浩對。後儒之說。臣未及考其得失。未敢硬定。而大抵夫子處於戰國之世。欲使當時諸侯。擧以措之。故以千乘爲言。其實行此五者則勿論千乘萬乘。皆可得而治矣。
何謂敬事而信也。敬是主一無適之敬。則與臨事畏謹之敬不同。當以體言。而不當以用言。然則修己以敬。堯舜其猶病諸。程子以爲此言至淺者何也。
義浩對。集註所謂主一無適者。亦以在事而言。非以在心而言。與夫修己以敬之敬。體用大小。固自迥別。
言行不是別有事在。入孝出弟。愛衆親仁。餘力學文。卽其大綱。則謹而信一句。不幾於衍語耶。抑此言行。以孝弟親愛之外。瑣言細行言耶。
書九對。孝弟親愛。雖不外於言行。而人之日用動靜。亦不止此數者。則又必以謹而信言之者。欲其無所不包也。
無諂無驕。樂與好禮。是就兩人說歟。抑指一人說歟。語類曰有人合下能樂與好禮。不是從無諂無驕做成。此以兩人言也。集註曰不切則磋無所施。不琢則磨無所措。此以一人言也。學者將何適從。
興裕對。此章之義。恐當以集註爲正。不特切磋琢磨之解爲然。許其所已能而勉其所未至者。亦就子貢一人身上言也。〈以上學而〉
朱子之訓北辰曰北辰。北極天之樞也。而後來諸儒辨論多端。或曰北極第五星爲天樞。不可統謂之天樞。且北極與北辰。本自不同。又曰周天無星處。皆謂之辰。北辰者北方之辰也。不特衆星拱北辰。卽極星何嘗不拱北辰乎。又曰不特北極。故名北辰。大火謂之辰。五星中之水星謂之辰星。十二支謂之十二辰。日月星謂之三辰。五行之時謂之五辰。辰乃星躔之始歲紀之始。而北辰居所。爲經星之長。水星近輔乎日。爲行星之長。大火天帝之座。爲舍星之長。故長者皆稱辰焉。此其說。不皆有據乎。
書九對。朱子亦未嘗以北極通謂之北辰。故語類雲天之空無星處皆謂之辰。緣人要取此爲極。不可無箇記認。所以取其旁近一小星謂之極。則集註之以爲北極。亦就大綱說。
志學之學。卽大學之道。而從心所欲不踰矩。亦不過大學之極功。則十五所志者。已包七十所到之地位耶。且以孔子之大聖。至七十時。方自謂從欲不踰。人之不能七十者。雖生知之聖。將不得語此境界耶。
書九對。立志之初。便當以聖人自期。夫子之於十五志學時。固已要做不踰矩。而至於此章年數。恐不必截然局定看。特聖人之心。至此自信。藉使生知之聖。未及七十。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亦豈無不踰矩之意思耶。
耳能聽目能視口能言手能持足能行心能覺。皆人所以日用動靜。能知而能行者也。今皆不論。而獨以耳順爲言者何也。
書九對。人與物接之時。惟聽最不著力。凡發於聲者。自然入耳。故必以耳順。形容其不思而得也。
此雲百世可知。承周之文者漢則漢固可謂忠。繼漢而唐。亦可謂之質。繼唐而宋。亦可謂之文耶。宋以仁厚立國。則近於忠而不近於文。且其衰也。又多文勝之弊。一代之始終。而忠文似此嬗變何也。
興裕對。漢以寬大而治。固可謂忠。而唐之詞華似近於文。宋之仁厚。似近於質。則忠質文之相承。未必秩然有序。只是文極必質。質極必文。卽理勢之所不得不然也。至若一代之終始而文質不同。此因末世之失。而非其立國之本。何足與論於忠質文三者耶。〈以上爲政〉
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則學者能無暴棄之歎耶。學者之自期。正在於學聖人。聖人千言萬語。亦無非道聖功之事。而此曰不可以語上者何歟。
書九對。聖人敎人。自有次第。人之資質工夫。亦有等級。中人以下。資質旣非明睿。工夫又未眞積。而語以精微則聽之不喩於心。行之不切於身。徒啓其騖高躐等之患。故曰不可語上。然聖人之言。雖有淺深。而聖人之道。更無精粗。要在會悟之如何。且學者固以聖人自期。而拈花微笑。立地成佛。初無是理。只從目前地位。循序漸進。則久久自然上達。雖不語上。寧有暴棄之歎耶。〈雍也〉
天下事爲可愼者。不止齊戰疾而已。則門人記夫子之所愼。必擧三者爲言何也。事之大者。果無出於齊戰疾耶。
東觀對。聖人之心。不待操而常存。則天下之百千萬事。何莫非夫子之所愼乎。然其最重而尤可愼者。果無大於此三者。齊所以求神明也。戰則危事也。疾又無妄也。記之者能標此三者。爲夫子之所愼。亦可謂善觀聖人矣。〈述而〉
先儒雲。興於詩。是小底成於樂。成於樂。是大底興於詩。則詩與樂初無二致。此章旣曰興於詩。又曰成於樂。得無架疊之嫌耶。且古人之成童也。學樂誦詩。舞象舞勺。蓋樂之聲容節奏。固無不習於始學之年矣。然則成於樂者。更是何等功效歟。
致應對。詩是始條理之事。樂是終條理之事。興是初頭起發底。成是末梢成實底。此如大小學之畢竟一串事。而成始成終之次第等級。儘有不可紊者。況初學之聲容節奏。卽習其事。成效之蕩滌消融。卽涵其理。則尙何疑於言詩而又言樂乎。〈泰伯〉
罕言利之利字。當作何如看。程子曰計利則害義。若是害義之利則孔子當絶而不言。不惟不言。當嚴辭以斥之。如孟子之拔本塞源。奚止於罕言而已哉。然而程子之訓釋如此者何也。若曰非害義之利。而與易所稱利者義之和同一利字。則三百八十四爻。幾乎逐爻言利。亦非聖人之所罕言也。何以看則爲得利字之本意耶。
書九對。利有好底利。有不好底利。而其初只一好底。故易之開卷第一義曰元亨利貞是已。雖是好底。纔著計較。便成不好底。故聖人恐人營營尋討。幷好底而亦罕言。論語一部中。其或言利者。皆屬訓戒之辭。然則此章利字。當以程子所云害義之利爲主。而推及於易所稱和義之利。則儻庶不悖於聖人之本旨歟。〈子罕〉
四科之目。雖各指其所長而言。然聖人敎人。必也兼內外該本末。而今以德行也言語也政事也文學也四科。分屬十子。然則言語之賜予。不事乎德行。政事之冉季。不事乎文學耶。
商新對。孔門十哲。如顔閔之德行。固無所不備。而其餘諸子。或有長於此而短於彼者。故以此四科之目。分屬十子。則聖人評品之意。蓋就其最優者言也。故能於言語者。非全無德行之可稱也。善於政事者。非全無文學之可觀也。然則賜予冉季之才。恐不可以其列於言語政事之科。而遂疑其全不事乎德行文學上也。〈先進〉
此章一日克己復禮。與一日用其力之一日同歟。抑與一日洗其舊染之一日同歟。朱子於此章集註。以日日克之釋之。似與一日洗其舊染之一日同義。而三復白圭章之一日。朱子亦以日日讀此釋之。則朱子之意似於一日日日無甚分開。學者將何適從歟。如以一日用其力之一日爲主。則學者之於道。必銖積寸累。循序漸進。然後庶不墜於江西之一朝頓悟。故游定夫之論此章。亦恐一日之或作頓悟看。此說不悖於聖人之本旨歟。且四勿之目。因顔子之叩發而始告之。聖人所以答仁之問者。特克己復禮四字而已。仁道至博。仁體至大。視聽言動。果足以盡仁之術。而所謂克己者。欲其方寸之間。私慾淨盡。則不以方寸爲訓。而必以視聽言動爲訓何歟。程子以克己復禮爲乾道。主敬行恕爲坤道。此雖以奮發靜重之氣象分屬。而從古論聖賢之別者。皆以天道人道言之。未聞以乾道坤道言之者。程子之必取乾坤。其義亦可詳言歟。
書九對。白圭章一日與日三省之日字同。南容每一日必三復此詩之義。故朱子以日日讀此釋之。一日滌舊染之一日與一日用其力之一日。俱是前雖不能如此。斷自一日奮發之義。故朱子皆以一朝釋之。此章一日與白圭章一日固不同。而與用力章日新章一日。亦似同而實異。先儒所云彼指其用工之日言。此指其成功之日言者是也。江西頓悟。奚啻燕越。論語言仁體者至鮮。皆是爲仁之方。而克復最切。則不使下功於方寸之間。只以視聽言動爲目者。誠若可疑。然制於外。所以養其內。故九容亦爲持敬之要。能視聽言動。固屬耳目口體。而所以能視聽言動而又辨其禮與非禮者。豈非心耶。克己之目。舍此何先。從上論聖賢。每以天道人道爲言者。惟在自然不自然之別。顔子仲弓之學。雖有淺深。其未到自然地位一也。而就此人道中。克復有向前廓淸底意。敬恕有持重自守底意。則此又所以但取乾坤之氣象相近者言。而不以天道人道言也。〈顔淵〉
爲治之道。富然後庶。是以古之聖王。制民之產。必使之仰事俯育。樂歲有終身之飽。凶年無仳離之患。此所以富然後庶也。然則冉有之問不及於何以則庶矣。而直以爲又何加焉者。似失先後之序。夫子亦只答以富之而不言其本。有若庶然後富者何也。
亨達對。夫子所以先言庶矣。次言富之。而不以富然後庶爲訓者。非論其爲治之本也。適當過衛之時。見其民生之旣庶而不富。故言之如此。冉有之不問庶之本。夫子之只以富爲答者。皆因所見而泛然問答也。〈子路〉
孔子之入而告其君。出而告三子。可見其嚴於討賊。而程子則以爲必告之天子。胡氏則以爲先發後聞可也。程子之論則可謂深得孔子之意。而胡氏之說則不但不同於程子之論也。果可以先發後聞則孔子豈不爲之乎。朱子雖以時義二字答或人之問。而孔子之時恐不可先發後聞。雲峰胡氏雖以經權二字。明二說之所以不同。而末端所云謂魯非謂孔子者。亦恐非胡說本意。故後儒或以爲胡氏此說。不必附集註。此論果何如。
書九對。胡氏此論。以義理言則固可。以形勢言則不可。謂魯國當然則固可。謂孔子當然則不可。夫以隣國之大夫。不告天子方伯。直興問罪之師。竊恐行之不得。且是時夫子年老致仕。雖欲如此。誰可從者。大抵聖人力不足以討賊。故不得已借空言以代鈇鉞。誠如胡說。何必作春秋以見其志而已乎。若魯之君臣則齊是我與國也。亂賊之謂何。豈忍恬然坐視。雖直興問罪之師。有誰禁之耶。雖然義理每患不明。懲討惟恐不嚴。而胡氏家學。自文定春秋。類多激切之論。朱子之取此說。亦出寧過無不及之義。雲峰之宛轉爲說。固是曲護。慈谿之必欲刪去。亦恐未允。〈憲問〉
一以貫之註曰說見第四篇。然彼以行言。此以知言也。此章果全屬知邊耶。以行邊言則曰忠恕。以知邊言則當云何也。朱子又曰視自然明聽自然聰色自然溫貌自然恭。如此則又是行邊說也。當以何說爲主耶。
書九對。兩章一貫。朱子雖以知行分屬。然旣雲一貫則初無二致。聖人特就曾子子貢學力所到處。各加點化而已。若因此而抹倒子貢行一邊。又非本旨。然前章一貫旣雲忠恕。則此章一貫。似當雲格致。格致之極。便是一貫。而但聖人格致初不著力。則與學者格致不同。至於視聽色貌。雖近行邊。九思之思字亦屬知邊。此所云自然二字。豈非不思而得耶。〈衛靈公〉
此曰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鬭。在色之戒。尤在於血氣方剛之時。而只言血氣未定之時何也。然則及壯之後。雖耽縱沉湎。不至於大悖義理歟。
義浩對。常人之血氣。有時衰旺。私慾之闖發。隨處牽制。則袵席宴安之不可懷。好勇鬭狠之所當禁。若無少壯之別。而少艾之慕。易偏於知慮未長之日。袵革之習。輒發於膂力方強之時。自非克己復禮。去聖一間之地位。持志無暴。養吾浩然之工夫。則安得無慾動情勝。罔念鴆毒之戒。惟怒難制。自犯暴虎之譏乎。然則夫子此戒。蓋欲就氣質偏梏處。猛念早治之意也。〈季氏〉
尙書言天降恆性。易繫言繼善成性。中庸言天命之性。孟子言人性皆善。禮記言人生而靜天之性。凡言性者。皆就理一邊不雜乎氣者言。而其論氣質則必在於已發境界。故曰若夫爲不善。非才之罪也。從上聖賢傳授旨訣。奚啻明白。而此章所訓。獨以氣質言性。然則告子之生之謂性。佛氏之作用是性。陽明之能視聽言動底便是性。有何悖於聖門之言性歟。夫性者。學者窮格之開卷第一義。天命氣質之地頭。吾儒異端之差醜。須悉條陳之。
書九對。性卽理也。而所寓者氣也。若從理一邊推將下來。則理無不善。故性亦善。非徒性也。才與情亦無不善。故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爲善。又曰若夫爲不善。非才之罪也。若從氣一邊推將上去。則氣有淸濁。故才有好不好。情有中不中。非徒才與情也。性亦不無善惡。故程子曰惡亦不可不謂之性。又曰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由此極論天命氣質之地頭。則亦有二層。人生以前。只可謂之理。人生以後。此理已墮在形氣中。不全是性之本體。此一層也。雖墮形氣。若其本體。又未嘗外此。就此一性中。單指理而言曰天命之性。兼指氣而言曰氣質之性。此又一層也。此章性字。雖說氣質一邊。易繫之繼善成性。又說天命一邊。則謂夫子言氣質而不言天命。固不可。況相近雲者。又豈非氣質雖或不齊。天命元無彼此之謂乎。若告子佛氏陽明之說。雖各有所主。而其見氣遺理。認心爲性則一也。大本一差。與吾儒天命氣質之論。奚啻薰蕕冰炭之不相似也。〈陽貨〉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知道之不行而猶且仕焉。則危邦不入亂邦不居何也。遇危亂而不仕者。皆爲潔身亂倫之歸歟。孔門弟子不仕者惟顔閔而夫子與之。至於荷蓧則斥之甚嚴何也。
亨達對。仕者所以行其義也。義行而道行則固善矣。道雖不行。義苟可仕則仕。義苟可去則去。皆所以不廢義也。危亂之不入不居。尙何疑之有焉。至於顔淵之不仕。以聖人在而亦欲其行藏之合乎義而已。豈可與荷蓧之潔身亂倫者。比而論之乎。〈微子〉
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篤志二字。帶得力行之意。故程子曰志不篤則不能力行。而集註則以爲未及乎力行而爲仁。二說似不同何也。程子又曰了此便是徹上徹下之道。而後儒以四者屬徹下。以仁屬徹上。此果得程子本旨歟。上達地位。著不得四者之工歟。
義浩對。程子之訓。要人立志於確實地頭。以明不如是則不得行也。朱子之註。總言學問思辨之事。而勉在分曉得上面爲仁工夫也。此蓋單言合言之殊。而至於徹上徹下之義。雲峰所云似或大煞分開。若謂已到上達地位。而卻於學問思辨中一有所未了。則不幾近於鵝湖餘姚擺卻道問學之說耶。〈子張〉
經史講義十一○論語四○館學儒生元允孫,安光宇,李東運,李日煒,宋文晦,鄭遂龜,辛耆寧,閔種吉,朴孝成,南涑等對。
[編輯]此章聖人之訓。專以生稟爲主。而程子之說。又以自暴自棄當之。則此指工夫而言也。故先儒亦將不知學不肯學二端。分析孔程之同異。然皆牽強傅會。不敢致疑於同異之故。惟蔡虛齋之論。頗能直截道破。而程子之必如此立說。竟無所發明。豈程子不識聖人之本旨歟。抑後儒不識程子之本旨歟。
光宇對。經文則只指不可移之人。而程子則謂無不可移之人。此其爲說。固與夫子之旨不甚相合。諸家必欲牽合。多歸穿鑿。惟蔡虛齋之論。謂分明與孔子不合。而主於垂訓則可。故朱子置圈外。儘一刀兩段。說得直截矣。雖然程子之說。亦以氣質言。而不但以習言也。若道專就習上言則與夫子之旨。相去燕越。恐非程子本意。蓋下愚有二種。有至昏至愚而不可移者。有自暴自棄而不肯移者。自暴自棄。雖曰人事。而本由於氣質之稟得強戾。則是亦可以氣質言也。然則程子之只擧不肯移。而闕卻不可移者。政以不可移則夫子已明白言之。故特推廣乎夫子所未及之餘意也歟。
此章君子小人。或指受敎者說。或指主敎者說。蓋一邑之中。必有君子焉。有小人焉。皆不可不學道。此爲受敎者言也。君子學道則當以所學之道使人。小人學道則當以所學之道使於人。此對牛刀之說而爲主敎者言也。兩說皆通。而集註所訓。別無從違之的據。故諸家紛紜。迄無定論。不知當從何解。方得妥帖。
遂龜對。君子小人。固有以位言者。而此章之旨。似是專指受敎者言也。蓋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此二句。在夫子本是大槪泛說。在子游引之。正見無人不當學道。武城雖小。亦當以禮樂治之。集註之別無從違。豈以兩說爲皆可通也歟。
此章集註曰。弗擾與陽貨共執桓子。據邑以叛。然考左傳。則陽虎執桓子。在定五年。而但曰陽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未聞有公山弗擾共其事也。若據邑以叛。則在定十二年墮費之時。經雲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費宰公山弗擾。據費以畔。而是時夫子已爲司寇。親命魯大夫申句須,樂頎伐弗擾。仲由則又身在師中。安得有召孔子與子路不悅之事。此必有可據之實蹟然後。可以證明其疑案。博雅者其各無隱。
東運對。朱子節取史記爲孔子世家。弁之論語篇首。而據此則定公九年公山弗擾以費叛。季氏召孔子欲往。十二年使仲由爲宰。墮三都雲。而又按左傳陽虎之囚桓子。實在於定公五年。是時未聞有弗擾之共其事。至定公八年弗擾因陽虎欲去三桓。則弗擾陽虎俱是悖逆之臣而常同其謀。從可知矣。豈五年之亂。弗擾亦嘗與其謀。而史或闕之耶。抑集註所記。正指八年之事而言耶。參互考證則弗擾之召孔子。在定九年無疑矣。夫子之欲往。亦以弗擾雖季氏之叛臣。而季氏又魯僭臣。則弗擾之叛。實季氏有以啓之。其後弗擾據費自立。而不復臣於季氏。至十二年。夫子爲魯司寇。欲墮三都。則季氏之肯先墮費。亦以費爲弗擾之所據。而非其有故也。弗擾之率費襲魯。亦以此也。然則前後年紀。似無相左。而小註只載十二年墮都之事。遺卻九年叛季氏之事。恐欠精密。
此章集註曰。匏瓜繫乎一處而不能飮食。此本於何晏集解。而何說則匏瓜得繫一處者不食故也。我是食物。不得如不食之物繫滯一處。夫所謂不食者。言不可食。非不能食也。所謂食物者。言我是可食之物。非能食之物也。而集註以爲不能飮食則似與何說稍異。植物而能飮能食。亦有其說歟。
種吉對。此章最難曉處。在不食二字。故釋之者有不可食不能食之說。夫不可食者。謂匏瓜之苦者。不可以食也。不能食者。謂匏本無口。不能飮食也。二說果不無稍異者。而但辨釋此章者。必以匏字對吾字說去。然後其說方通。若如何說以匏爲不可食之物。則便以我爲可食之物也。其說之不通可以立辨。此集註所以必以不能食當之者也。至若植物之能飮食。不但元無是理。旣雲不能食。則又何必置疑於能食耶。
程子以序和言禮樂之本。范尹以敬和爲禮樂之本。而朱子之於或問。以程說爲當。及著集註。以敬和自爲之訓釋。而程說則以備一義。豈其初晩之不同而然歟。抑序和敬和不同之中。有實同者存歟。
孝成對。就事上言之則序和爲禮樂之本。就心上言之則敬和爲禮樂之本。或問之以程說爲當者。就事上言之也。集註之取范尹諸說者。就心上言之也。前後之見。雖若不同。統而論之則由心而有事。由敬而有序。體用一原。本末該貫。初無彼此之殊。則不同之中。自有所同者。誠如聖敎矣。
色厲而內荏。與溫而厲。有何分別。而一則爲聖人之德。一則爲穿窬之盜歟。鄕願與十室忠信。有何異同。而一則聖人竊比之。一則聖人深惡之歟。
涑對。色厲而內荏則外似威嚴而內實柔弱也。是猶大學所云閒居爲不善。見君子而厭然揜者也。溫而厲則溫恭之中。兼有莊嚴之象也。是猶書所云寬而栗。大雅所云柔惠且直者也。其間不啻天淵矣。鄕願謂似是而非者也。忠信謂生質之美者也。聖人之一則深惡。一則自比者。蓋以此也。
朱子於語類。以上章德之賊。此章德之棄。對擧而互言之。則德爲主而人爲客。集註以不爲己有。自棄其德爲訓。則人爲主而德爲客。以文理推之。語類較似平穩。豈集註猶有未定之論耶。
日煒對。人與德互爲賓主。從人視德。則人爲主而德爲客。自德指人。則德爲主而人爲客。如此如彼。俱無不可。而但德之棄雲者。似謂人棄其德也。不當謂德棄其人也。然則集註說。恐不可歸之未定之論也。
患得之三字。蘇氏謂當雲患不得之。闕文也。朱子亦引何氏說。以患不能得釋之。而傳經之體。必其萬不得已。然後疑之以闕文。此章所謂患得之者。以其必欲得之。故患其得之之方也。故朱子之於或問。嘗謂語意本直。不必添不字讀。而集註則似此立說。恐是失之照勘。如何。
耆寧對。患得之之義。誠如聖問。以其必欲得。故患其得之之方。固不待添一不字而後可通。然從蘇何之說則亦自有言外之一義焉。患其不能得。故心患得之之方。雖無一不字添入。義固自包於裏面。然則集註之引何說。所以備兩義之旁通。而至於蘇氏。必欲以闕文斷之。故或問則斥蘇說。以垂一不字不必添之訓。一則示經旨參看之例。一則示傳經謹嚴之體。豈以朱子之縝密。而或失於照勘耶。
程子嘗謂上蔡曰。爾等在此。只是學某言語。故心口不相應。盍行之。上蔡問如何。曰且須靜坐。先儒以爲與此章之旨合。然則此章當屬靜一邊歟。但四時行百物生。亦有不動之動。天機之往過來續。何曾有一息間斷。聖人與天合德。自當純亦不已。然則朱子與張敬夫書中所謂未發者。特姑未發雲者。便有得於天道聖德之精蘊。而晩年定論。一反前說。至有作書布告於湖南諸儒。又何故也。此實義理源頭。問學肯綮。其深思對揚焉。
允孫對。程子靜坐說。與夫子予欲無言之訓相合。此章之旨。雖當以一靜字爲主。然旣曰四時行百物生。則二氣流行。品物咸亨。卽天道之靜而動也。聖人體天。精義入神。妙道發見。亦自有寂感之妙。此章之義。豈容專屬於靜一邊耶。朱子與張南軒書。乃其初年。以心爲已發。故曰其所謂未發者。特姑未發。及夫後來。一反前說而布告湖儒者。蓋指其未發底中已發底和。朱子初意。直以心爲已發。而日用工夫。只以察識端倪。作最初下手處。則闕卻平日涵養一段。使人胷中擾擾。無沉潛純一之味。而有急迫浮露之病。安得不以晩年定論。嘉與同志共訂。俾有以表裏交正。體用相須也乎。
張南軒之論此章曰。女子陰質。小人陰類。所望於人者常深。故難養。此以爲惡之小人言也。若爲惡之小人。惟當斥遠之不暇。何有於養乎。朱子集註亦以僕隷釋之。而南軒之說。必有所主之見。欲聞之。
文晦對。南軒之說。旣以爲惡之小人言之。則與集註之意。大相逕庭矣。第難養二字。可用於僕隷下賤。而不襯於爲惡小人。故朱子於或問。論此章之義而斷之曰。諸家之說。皆失其旨。然則集註之訓。當爲定論。而南軒所主之見。似不出於范楊諸儒之舊說也。〈以上陽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