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地名委員會關於發布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橋標準名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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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地名委員會關於發布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橋標準名稱的公告
2009年9月10日於張家口市
發布機關:張家口市地名委員會

為了體現「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規劃局於2009年7月16日——31日在全市範圍內聯合開展了對我市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橋的征名活動。8月20日——24日就征名候選名稱進行了全市的投票表決。9月7日市政府研究審定了全市投票表決結果。受市政府委託,現將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橋標準名稱向社會公告。 此次公告的標準名稱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上述標準名稱的使用和名稱規範後的相關工作。市民政局、建設局等相關部門負責標誌設置和宣傳工作的組織實施。

2009年9月10日



《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橋標準名稱》

序號 習慣名稱 標準名稱1 通泰橋 通泰橋2 清水橋 清水橋3 清園橋 清園橋4 解放橋 解放橋5 清河橋 通 橋6 商務橋 商務橋7 建設橋 建設橋8 東方紅橋 東方紅橋9 工業橋 鑽石橋10 工業南橋 雙虹橋11 緯一橋 緯一橋12 緯三橋 緯三橋13 新垣橋 新垣橋14 緯五橋 緯五橋15 南環橋 緯六橋16 清水河與洋河交匯處 清河南橋 跨清水河大橋 17 清水河與洋河交匯處 明湖橋 跨洋河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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