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韜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張韜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舟定公(解)行罰決字[2020]01692號

2020年10月24日
發布機關: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區分局解放路派出所
本作品收錄於《[[1]]

主要違法事實:2019年上半年至2020年10月期間,張韜通過百度搜索到翻牆軟件「LANTERN」並進行下載,多次利用「LANTERN」翻牆軟件非法訪問維基百科網站查詢資料。2020年10月24日,張韜在定海區環南街道名竹苑X幢X單元X室被公安機關查獲。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本分局認為,張韜為了查詢有關資料,擅自非法使用手機翻牆軟件訪問國際網絡,其行為已構成: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十四條之規定,綜合本案情節,決定給予張韜警告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當場停止非法連接國際網絡。

行政處罰的執行方式和期限:當場訓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