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女貞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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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女貞節記
作者:歸有光 
本作品收錄於《震川先生集/卷十六

張氏女,湖州歸安人,都御史孟介之孫,瑞州通判弘裕之女也。少許聘烏程學生嚴大臨。大臨,工部尚書震直之曾孫也。

嘉靖七年,大臨以儒士試浙闈,還遘疾。明年,疾甚且死。瑞州往來診視,歸語其妻。女聞之,閉門,悉斂平時所製女工凡裝送衣物焚之。家人見閤中火起,驚問之。女曰:「吾已無用此矣。」語聞嚴氏,姑遣嫗往覘之。女私謂嫗曰:「病不可為,當歸汝家,沒吾世而已。」舅姑感動,遣人往迎。父母難之。湖州太守梁君、縣令戚君,高其義,皆致書瑞州,勸成其美。而大臨已卒。張氏服其服,往哭之,遂居次不遷。是時,大臨年二十,女年十九。嚴氏因為置嗣。及長娶婦,而嗣子亦卒。遂婦姑相守。歸嚴氏今三十六年,年五十四矣。

余昔嘗著論,以為女未嫁人,為其夫死,或終身不改適者,非先王之禮也。曾子問曰:「昏禮,既納幣,有吉日,婿之父母死,則如之何?」孔子曰:「婿已葬,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喪,不得嗣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許諾而弗敢嫁也。婿免喪,女之父母使人請,婿弗取而後嫁之,禮也。」言婿免喪而弗取,則可以嫁也。曾子曰:「女未廟見而死,則如之何?」孔子曰:「不遷於祖,不祔於皇姑,不杖不菲不次,歸葬於女子氏之黨,示未成婦也。」未成婦,則猶不係於夫也。先王為中庸之教,示人以人情之可循。女已許人矣,免喪而弗取,則嫁。未廟見而死,則歸於女子氏之黨。其不言婿死而嫁者,此曾子之所不必問也。雖然,禮以率天下之中行,而高明之性,有出於人情之外,此賢智者之過,聖人之所不禁。世教日衰,窮人慾而滅天理者,何所不至?一出於怪奇之行,雖不要於禮,豈非君子之所樂道哉!微子、箕子、比干三人者,同為紂之近戚,其所以處之者不必同,而孔子皆謂之仁。若伯夷、叔齊,舍孤竹之封而隱於首陽,未有祿位於朝者也,於君臣之義分亦微矣,而恥食周粟以死,孔子亦謂之仁。嗟夫!世之論人者,亦取法於孔子而已矣。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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