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土地改革指導中的問題
當前土地改革指導中的問題 杜潤生 1950年11月18日 (在中南土改委員會總結試點工作會議上) |
一九五〇年十一月十八日中南土改委員會總結試點工作會議上所作的報告 1950年12月10日南方日報第三頁刊載 |
當前土地改革指導中的問題
一、情況
現在土地改革已經由準備階段進入行動階段,完成了反霸、減租、征糧之後,大體從十一月半全體進入行動,十二月大運動即會開展起來,在這時候檢查我們的工作情況檢查一下戰鬥隊伍,是很有必要的。土地改革是百年大計,又要在三、四個月內完成,所以指導問題就變成一個關鍵問題。軍事戰鬥中講「慎重初戰」,土地改革也一樣,各地的試點工作很值得注意,因為這是初戰經驗。土改委員會最近召集下邊同志匯報了一百個鄉的典型試驗鄉大體情形,從這一百個鄉看來,情況有好壞兩方面:群眾已經起來進行分田,農村呈現新的氣象,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新的經驗,提高了大家的信心,證明在現有條件下,如果搞得好,土地改革是能按計劃完成,比華北要快一些。另一方面暴露了群眾基礎不夠,根子不正,好多村子中農當權,地主階級普遍而劇烈地進行抵抗,我們幹部有「和平分田」的思想,田分得不公不好,農民要求沒有滿足,情緒不高,由此可以明白:凡是採用了「和平分田」方法,模糊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性,脫離群眾鬥爭,沒有掌握好總路線,忽略依靠貧雇,必然產生大量的「夾生飯」;凡是明確土地改革的目的性,首先依靠貧農、團結中農、發動群眾展開階級鬥爭,就有比較好的結果。每個鄉的工作,並不決定於幹部堆積的多少,而決定於方針是否對頭,方法是否適當。有的鄉二十多個幹部,因為是「和平分田」,結果比幹部少而工作對頭的鄉並不好。現在一百個鄉中百分之二十是好的,百分之五十不很好,百分之三十很不好。如果不注意這百分之三十,忽視不很好的百分之五十,不糾正業已發生的嚴重缺點,「夾生飯」還要更加擴大,這是個嚴重問題,必須想有效辦法改變這一情況。
二、「和平分田」思想是目前我們工作中的主要危險傾向
和平分田的特點是將土地改革與階級鬥爭割裂。對地主階級抵抗做了過低估計,以為地主已成為「死老虎」,不依靠群眾,不經過鬥爭就去分田,這種傾向分析起來有幾種表現:
第一、單純的生產觀點,以為「土改只是分田,分了田就解決了一切」,「分田為了生產,和平分田,會利於生產」,既不注意為什麼要土地改革,也不注意如何土地改革,什麼樣的土地改革,才有利於生產。因此,也就不注意發動群眾,沒有敵情觀念,不分析階級情況。某一個地委委員在整風時說:「全國勝利,將匪已被打倒,土匪已被肅清,地主分化,天下太平,今天唯一的任務是打倒官僚主義」,不了解地主分化是客觀大局勝利下存在着的可能條件,但要促成地主進一步的分化,要打倒地主,消滅地主之為階級,還得依靠群眾鬥爭,地主是不會自動分化自已走向消滅的,不了解土地改革是一個改革社會制度的革命,是以分田為中心的一系列的政治、經濟、文化的革命。要破壞舊的,建設新的。分田乃是農民群眾進行政治、經濟鬥爭所得到的果實,是農民專政的結果,是「土地還老家」,是農民以革命手段奪取地主的土地,而絕不是地主恩賜土地,所以分田過程又是一個作戰過程,先要打仗,然後才有繳獲。現在我們沒有打仗就想大批俘虜敵人,得勝利品,這是不可能的。總起來講,土地改革就是要在廣大鄉村建立人民民主專政,改變生產關係,為發展生產建立基礎,而我們同志們卻忽視了這一條,以為分田是簡單技術問題,離開社會條件講分田,不管誰分田,如何分,分的結果如何,假如農民特別是貧雇得不到滿足,得到一點地土地又不很放心,情緒不高,封建殘餘勢力仍然繼續與風作浪,生產是搞不好的。
第二、孤立靜止地講土地改革條件,只求擴大土地改革地區,而不注意具體分析階級力量對比的變化,去組織群眾鬥爭,徹底實現已定計劃,並在創造新的有利條件下擴大土改革範圍。或者簡單地計算幹部數目,以為幹部多土地改革面就可擴大。不知幹部雖多,工作方法不對頭,群眾起不來,封建勢力優勢打不跨,土地改革仍然是困難的。或以為只要農民要地,就具備了土地改革條件,而不了解農民是向誰要地,向政府要地,還是向地主要地:如系只是伸手向政府要地,證明農民還未起來要求實現土地改革法,要地主要地才是真起來,忽視這一點,不改變這一點,就會產生群眾要地,我們給地,地主在旁乘機搗亂的情況。分配不好,群眾埋怨幹部,又給地主以挑撥作亂的機會。因此,搞土地改革,必須從本地的階級力量對比出發,進行鬥爭,在鬥爭中創造條件。好多地區雖也注意到準備土地改革條件,但所謂準備還是一種和平準備,和平的宣傳,和平的調查,甚至地主搗亂他的,我們光宣傳調查我們的。群眾說:「只見水動,不見魚跳」。「一年完成土地改革,只說不干」,這種和平準備實際上起了冷卻群眾情緒的作用,而不能達到動員群眾起來的要求。土地改革準備的主要內容應該是結合每一步驟開展適合於當時當地群眾基礎覺悟與要求的鬥爭,是用鬥爭來完成準備,而不能僅限於宣傳和調查。又有些同志以為有了,剿匪、反霸、減租在土地改革中就不必再發動鬥爭,這也是錯誤的,因為削弱封建與消滅封建畢竟是兩回事,地主至死都要掙扎,掙扎就要反抗,反抗就得鬥爭,不鬥爭就無法分田。所以土地改革區劃大是可以的,但劃定了就要積極組織群眾鬥爭,依鬥爭的結果不決定土地改革的結果。
第三、單純孤立的請法令,請有秩序有領導。法令行要講,但要先講反封建,因為這是法令的基本精神,先講照顧農民,其次才照顧地主,不但要口講,還得實做。如果講法令脫離組織群眾鬥爭,不講滿足群眾要求,不講消滅封建,並實現消滅封建,而是平析的一齊講,一次請,一次辦,群眾「左耳朵進右耳朵出」這樣講法令的結果必然利於地主保護自己而不利於發動群眾,這叫做本末倒置,輕重不分。現在法令有幾百條,農民搞不清,例如說在原耕基礎上分田,本來是群眾擁護的,但因沒有動員起群眾來,反使農民發生誤解,以為是「原來多種的多分,少種的少分,不種的不分」,這就是說不分了,他們當然會冷淡下來。而地主卻極善於抓住有利於他們的條款,加以曲解,去打擊農民。所以請法令,先要抓住主要的講,先發動群眾打封建,打起來了請照顧,這樣群眾才知道政策代表自己利益,並為實現政策而鬥爭。其次,孤立的強調有秩序地是一樣。我們要的是群眾起來的秩序,革命的秩序,而不是舊的秩序,是農民專政的秩序,翻天覆地、打垮地主的秩序,是要地主服從農民的秩序,而不是農民對地主妥協的秩序。講秩序,不結合鬥爭,就等於不要革命,說「有領導」,是說要領導群眾鬥爭,如果不去發動群眾鬥爭,還有什麼領導?
第四、工作上講步驟變成走過場,步驟是要講,如河南有什麼八步三關,有些地方照貓畫虎,搞得很具體。但要問這些步驟是誰來走,是群眾自己走,還是幹部牽着群眾的鼻子走。如演舊戲,大將出來喊一聲:「從將官隨我走」,大家「虛幌一槍而走」,這只能用於演戲,不能用於土地改革。我們有些同志忘記領導群眾走,而是自己走,例如江西某鄉劃階級,地主事先放空氣「誰劃我地主我就和他打官司」,隨後在劃階級大會上說:「我是腦力勞動,家裡還有個附帶勞動,加起來是個主要勞動,是富農,不是地主。」農民都不敢出頭說話,認為「反正有政策,出頭也分,不出頭也分,何必得罪人。」因此這一鄉雖走過了一個步驟,但劃階級結果卻劃的沒有地主了。這樣走步驟還不是走過場嗎?這樣走法,步驟走得越多越深,脫離群眾也就越多越遠。
在這種做法底下,幹部束手束腳,心中無數,地主囂張破壞,群眾消極被動,結果自然發生所謂「夾生飯」,田分了,農民愁眉苦臉,農村無新氣象,群眾的結論是:「土改是半斤,不土改是八兩」,有悔不當初之感。這樣的分田,將來必走回頭路,還得重搞,力量會費的更大,所以和平分田的思想,必須克服。這種傾向以形成與領導機關的指導不無關係。過去一年偏重於立法防亂講秩序,但是沒有多講或沒有着重講如何執行法令,所要求的秩序是什麼樣的秩序,使幹部懂得政策而忘了群眾路線,懂了有秩序而忘了實行發動群眾改革舊秩序,懂得了不可亂殺亂打而忘了依法懲辦不法地主。幹部有些好的經驗沒有發揚保護,錯誤與正確界線沒有劃清,形成土地改革中不死不活的局面,所以現在要大聲疾呼,迅速糾正。
三、放手發動群眾,開展一個大規模的農民反封建運動
六千萬人口地區土地改革必須堅決完成,不能動搖,因數基本上有條件的,但必須糾正上面缺點,各種有利條件才能發生作用。糾正的辦未能就是要強調放手發動群眾,以期造成一個熱火朝天的大運動,做到徹底消滅地主之為階級,群眾是要求干的,他們正在觀望。等我們發號施令,我們必須讓群眾起來以革命手段打破地主階級之政治統治;打掉其封建集團的領袖;打垮他們的經濟特權,旁及封建勢力用以統治農民的各種宗法、家族、良心、命運封建思想。這些就叫革命。農民抬頭,把地主壓在地下,這就是秩序。對地主階級要在消滅前提下講照顧,在鬥爭中講區別對待,「你不守法,我就取消對你的照顧」。反動的惡霸地主必須懲辦一批,抵抗分田的分子一定要堅決予以打擊,守法地主予以正常待遇。開明的可以表示歡迎。每個村里一定要有效的組織幾場鬥爭。有惡霸,開展反惡霸鬥爭,未曾減租組織減租鬥爭;然後進行土地改革組織劃階級鬥爭,組織分田鬥爭,一定要反瞞田、反破壞、把抵抗,搞得不徹底的地方還要組織查田查階級鬥爭。然後總結起來,轉入生產運動。沒有這樣一串鬥爭,運動一定不深入,封建絕難徹底消滅。這是每個鄉村大體須經過的過程,不能繞過去的。在發動群眾上便宜路是沒有的。走便宜路,結果還得走回頭路。對農民鬥爭總精神是放手,但第一、不要侵犯種農。第二、不要侵犯工商業。第三、不可亂打亂殺,放雇貧農之手不放流氓之手,放反封建之手不放反資本主義之手,放合法鬥爭之手,不放亂打亂殺之手,即令這樣,運動起來後地主還會大叫囂,某些不明真象的人士還會發生懷疑,都要講「糟的很」。他們的意見可作參考,但我們消滅封建制度的決心則不應因此動搖。群眾有些過火行動是免不了的,要善於誘導改正而不要潑冷水,只要不是少數幹部蠻幹,只要群眾真正運動起來,就不會出大毛病。根據今天全黨幹部領導水平看,是可以有把握地取得勝利的。
四、正確掌握土地改革總路線,首先要強調依靠貧僱農
在這運動中必須正確掌握土地改革總路線,特別強調依靠貧雇發貧雇,滿足貧雇。不是依靠中農團結貧雇,必須是依靠貧雇團結中農。從過去反對了貧雇路線之後,在某些幹部中產生了重中農輕貧雇的思想。應使所有幹部了解,不依靠貧雇就搞不成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內容主要就是滿足貧雇土地要求。依靠中農曾造成土地改革中的妥協傾向,鄉村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就是以貧農為骨幹,團結中農的農民政權。
如何發動貧雇群眾,首先滿足他們的經濟要求。沒有減租就減租,沒有退押就退押,沒飯吃就給飯吃。富農的自耕地不動,但出租土地在當地農民堅決要求之下,是要動的。這已定之於法令,並不違背保存富農經濟原則。貧農的生產資料困難,應盡力解決,依照中南懲治不法地主法令,某些違法地主的財產,可判決沒收,分給貧農。政治上也要滿足貧農,讓他們訴苦,讓他們控訴,讓他們無顧慮地去進行鬥爭。人民法庭要有雇貧代表參加辦幾個惡霸,給農民撐腰。組織上要召開自然村貧雇大會,區鄉的貧雇代表會,集中貧雇意見,解決貧雇問題,必要時要組織貧雇代表會主席團。以求樹立貧雇在農協中的骨幹作用。當然必須注意團結中農。當貧雇未起來的時候應首先發動貧雇,注意團結中農。既經發動貧雇之後,須着並不是團結中農防止發生拋開中農和打擊中農的偏向,因為發動貧雇最困難,他們受壓迫最深,生活最痛苦,顧慮甚多,某些幹部有不要忘了統一戰線,特別是農民內部的團結,其中貧農與佃中農的關係,在江南表現的很突出,貧雇開會以應允許有相當數量的中農參加,堅決按原耕基礎的原則分田,土地改革中退押退租應歸佃中農所有。中農是我們永遠的同盟者,不但絕不應傷害他們,且必須認真團結他們。這一年來,中農在支前征糧剿匪反霸減租中是出了大力的,部份村莊中農當權也是一個自然現象。不要因強調發動貧雇就丟掉中農。要召開一家人會議,講講天下農民是一家的道理。涉及關係全體農民的事,都要在農代會上,商得中農同意然後去辦,教育貧農學會「打敵人一定要找朋友」,團結自己,才能戰勝敵人,團結農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反封建勝利才有保證。
五、從思想上發動群眾在鬥爭中組織群眾、
要加強群眾的思想發動,進一步運用人民代表會,須知人是有思想的動物,通過思想才能行動起來,老構過去講思想發動,這裡一個好辦法,要大大提倡。此次匯報,如湖南常德縣南湖鄉,有許多好經驗,應大大推廣。首先要搞好訴苦運動,開始訴地主的政治壓迫,實行政治清算,然後結合劃階級,訴封建經濟剝削,使其認識封建制度,並討論「誰養活誰」,「土地還老家」,然後討論如何翻身組織鬥爭,每次鬥爭後,研究「勝利靠誰獲得」、「靠什麼辦法勝利」、「如何鞏固勝利」,要總結經驗,擴大團結,提高戰術,並須有計劃地結合進行時事、武裝和生產三大教育,繼續提高群眾政治覺悟,把農民逐步組織成為一支有力的政治隊伍,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基礎。要注意加強各個土地改革指揮員的思想指導能力。要善於結合各個階段的具體情況,在不同的階段上運用不用的方法,提出各種具體口號,來自群眾,回到群眾,用群眾路線的辦法去做思想發動的工作,要根據群眾自然的要求不要製造訴苦運動強迫訴苦,形成群眾負擔。不要把思想發動當作一個階段,要密切結合鬥爭需要,貫串整個過程,據說許多新幹部,不相信這一套辦法或很不習慣這一套辦法,還是「我說你聽,我打你通」這是不好的,要向他們講清楚,使他們認識訴苦好處:(一)叫農民認識地主階級,知道反對誰?應該怎樣分別對待;(二)可以啟發貧僱農階級覺悟;(三)可以劃清農民和封建勢力界限;(四)是農民自己教育自己的方法;(五)可以建立群眾執行政策的思想基礎;(六)可以使幹部自己認識封建社會,提高幹部階級情緒。因此訴苦是一個階級思想的啟蒙運動,又是對地主的政治攻勢,非進行不可。是否還要幹部教育群眾?當然要的。結合訴苦把農民思想提高到政策水平上來,把階級仇恨轉成為有策略的鬥爭,這是一切領導者的責任,所以有重點地宣傳政策,讓群眾自己按鬥爭需要討論執行政策,是不可缺少的,不要盲目隨群眾自發情緒跑,要站在群眾當中領導群眾前進。訴苦會加上農民代表會議,把群眾樸素的反抗情緒變成更有組織的有計劃的鬥爭綱領,這就是領導群眾掌握政策的一種好方法。要開好農民代表會議,,就要:(一)提高農代會的代表性,不但有先進分子代表,而且還要有落後分子的代表,代表不要長期固定起來,不要以許多條件來限制選舉,有的地方還要求代表有鬥爭經驗,或者敢於鬥爭,這是不妥的。(二)強調檢查工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多檢查,少布置。檢查些什麼呢?特別注意團結群眾的問題。第一群眾與幹部關係,第二中農和貧僱農團結團關係。第三先進群眾與落後群眾關係。第四村和村之間的關係,解決好這些問題,農民團體就能逐步擴大,地主階級就更容易打倒,群眾發動就更能充分。其次農代會要與婦女青年等代表會議結合起來,學會運用各種不同的組織形式去發動各色群眾,貫徹男女青老一齊發動的方針。真正做到「天下農民是一家」。
農民運動,最怕的是先進群眾與廣大群眾的脫節,最怕少數代替多數,農民代表會必須好好注意這個問題。整個農民組織當中,不論農民代表會,貧雇代表會,農協委員會,各種群眾會等會議,皆必須充分發揚民主,當討論某一問題尚有一部份人系持反對態度或消極不問態度時,就不要馬上做出決定,去強制執行,而要努力說服群眾,等大家同意了再辦。絕不可把鬥爭敵人的辦法,用到群眾自己討論問題的會議上來。對不法地主可以開鬥爭會,可以公審;對抱有錯誤思想和行為的農民,則萬不可用這種辦法,只能用教育誘導其改正的辦法。
六、貫徹運用由點到面波浪式的發展方式
一講放手,就很容易產生毛病,如只放手給少數農民代表積極分子,脫離了分鄉分村鬥爭,到處「點火」,只靠少數人動手,草率分田,結束土地改革,還會煮「夾生飯」,還得走回頭路。這和不放手的「和平分田」結果是一樣的,必須嚴防。要想快,只有穩步前進。單槍
獨馬地跑步向前,你跑他不跑,是快不了的。所以還必須堅持「由點到面」。先從一點入手,有了經驗,開地區農代會,擴大成一片,並經過代表到各村實行醞釀(不一定立即全面動手),再行有計劃的發展點,擴大點,再普及到面。面開起來了,還要繼續深入與提高點,不要重點搬家,一說轉到面,就把點轉掉。要知道,任何一個鄉只能在一定時期一定經驗上起示範作用,如以為這個鄉有了一定經驗,就以為全鄉各種工作都樣樣做好,鬥爭已勝利完成,這是不合實際的。當許多方面或幾個重要方面的工作沒有做完全,就完全撒手,還可能落個前功盡棄。所以我們必須貫徹始終地,注意做好若干點的工作。大體上,必須完成了前所述的一系列鬥爭,消滅了鄉里的落後村,產生了大批積極分子,能源源調出幹部去幫助別的村,幹部走開,工作能靠本地組織自動進行,就差不多算做好了。這說明做好一個鄉的工作不容易。絕不可有驕氣。「全面冒進」辦法,必走回頭路,必須避免。有陣地去前進,才能全殲敵人。
每個點的工作能做好與否並不決定於幹部的數量,要緊的是幹部的工作是否得法。一個鄉有三、四個能從實際出發看問題,充分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保持與群眾最大限度的聯繫,就能辦好;否則一個小莊子放一百人,也辦不好,因為反封建是要群眾自求解放,外力不論多大,總歸是代替不了的。許多地方只以幹部多少來決定是否搞重點,把幹部放下去以後,不管怎樣做工作,以為人多必能做好,這是不妥的。現在幹部就是這麼多,任務還是這麼大,人少而辦大事,就要講究指導方法。
七、如何克服偏向
最後我想講,如何克服偏向的問題。這恐怕一着手就會遇到的問題。在解決幹部思想時要採取分析態度,劃清錯誤號正確的界線。和平土改不好,但脫離群眾,少數人亂轟也不好,走群眾路線才是正確的。下邊一定有許多走群眾路線的好經驗,要總結起來,發揚起來,不要一批評和平土改,一講放手,就通通反掉。自己取得的切身經經驗,是最寶貴的。其他各種問題,都應如此處理,比如要說明反對亂打亂殺,沒有錯,錯的是對不法地主不鬥爭不法辦。宣傳與掌握政策沒有錯誤,錯的是脫離了群眾鬥爭孤立地、靜止地去宣傳去「掌握」。講有領導有秩序沒有錯,錯的是脫離了農民的革命把封建遠動去孤立講領導講秩序。我們講放手,是講放手發動群眾,放手給群眾執行政策。如果群眾沒有發動以少數代替多數,群眾不是自覺自動,而是消極被動,那就是把放手放錯了,放錯了還等於不放。因為結果都是一樣的,群眾沒有起來。把這些道理分析清楚,幹部心中有數,自動性就會大大提高,不然老是等上級,上級有主張又埋怨上級主張多,有了新的就否定過去一切舊有和有用的東西,這就當然沒把握做好工作,講什麼也是空的了,這是不好的。任何一個同志的工作經驗中,都是既有正確的方面,又有錯誤的方面,必須堅決糾正其錯誤方面,同時又發揚其正確方面這樣才各得其當。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