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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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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國三 後漢書 《志》第二十二
郡國四 靑州 荊州 揚州
郡國五 

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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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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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濟南國,故齊,文帝分。雒陽東千八百里。十城,戸七萬八千五百四十四,口四十五萬三千三百八。

  東平陵,有鐵。有譚城。故譚國。有天山。

  著,

  於陵,杜預曰縣西北有於亭。陳桓子以封齊公子周。

  臺,

  菅,有賴亭。左傳哀六年公如賴。

  土鼓,

  梁鄒,

  鄒平,

  東朝陽,杜預曰縣西有崔城。

  歷城,有鐵。有巨裏聚。耿弇破費敢處。皇覽曰:「太甲有冢,在歷山上。」

平原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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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原郡,高帝置。雒陽北一千三百里。九城,戸十五萬五千五百八十八,口百萬二千六百五十八。

  平原,地道記曰有篤馬河。

  高唐,濕水出。

  般,

  鬲,侯國。夏時有鬲君,滅浞,立少康。魏都賦注曰縣有蓋節淵。三齊記曰:「城南有蒲臺,高八十尺,秦始皇所頓處。在臺下縈蒲繫馬,今蒲猶縈者。」

  祝阿,春秋時曰祝柯。左傳哀十年「取犁及轅」,杜預曰縣西有轅城。故縣,省。有野井亭。左傳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於野井」,杜預曰在縣東。

  樂陵,

  濕陰,

  安德,侯國。

  厭次,本富平。明帝更名。

樂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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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安國,高帝西平昌置,爲千乘,永元七年更名。雒陽東千五百二十里。九城,戸七萬四千四百,口四十二萬四千七十五。

  臨濟,本狄,安帝更名。地道記曰:「狄伐衛懿公。」

  千乘,

  高菀,

  樂安,

  博昌,有薄姑城。古薄姑氏,杜預曰薄姑地。有貝中聚。左傳齊侯田於貝丘,杜預曰縣南有地名貝(中)〔丘〕。有時水。左傳莊九年「戰於乾時」,杜預曰時水在縣界,岐流,旱則竭涸,故曰乾時。

  蓼城,侯國。杜預曰縣東北有攝城。

  利,故屬齊。

  益,侯國。故屬北海。

  壽光,故屬北海。有灌亭。古灌國。

北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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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國,景帝置。建武十三年省菑川、高密、膠東三國,以其縣屬。十八城,戸十五萬八千六百四十一,口八十五萬三千六百四。

  劇,有紀亭,古紀國。

  營陵,

  平壽,有斟城。杜預曰有斟亭。古斟國,故縣,後省。有寒亭,古寒國,浞封此。

  都昌,左傳莊元年齊遷紀之鄑城。地道記曰鄑城在縣西。

  安丘,有渠丘亭。地道記曰有渠丘城。

  淳於,永元九年夏。有密鄉。左傳隱二年紀莒盟密。故密鄉,在縣東北,後省。

  平昌,侯國,故屬琅邪,有蔞鄉。左傳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杜預曰縣西南有防亭。

  朱虛,侯國,故屬琅邪,永初元年屬。左傳莊元年齊遷紀郚,杜預曰朱虛縣東南有郚城。鄭志曰:「有小泰山,公玉帶曰岐伯令黃帝封東泰山,即此山也。」

  東安平,故屬菑川。六國時曰安平。有[F043]亭。故兆。左傳莊三年「紀季以酅入於齊」。地道紀有羌頭山。

  高密,侯國。

  昌安,侯國,安帝復。

  夷安,侯國,安帝復。

  膠東,侯國。

  即墨,侯國。有棠鄉。左傳襄六年圍棠,杜預曰棠國也。

  壯武,安帝復。故夷國。左傳隱元年紀伐夷。

  下密,安帝復。

  挺,地道記曰:「〔奚〕養澤在西,幽州藪。有萊山,萊王祠。」

  觀陽,

東萊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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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萊郡,高帝置。雒陽東三千一百二十八里。十三城,戸十萬四千二百九十七,口四十八萬四千三百九十三。

  黃,地道記曰:「縣東二百三十里至海中,連岑有土道,秦始皇登此山,列二碑,東二百三十里有始皇、漢武帝二碑。」

  牟平,

  惤,侯國。地道記曰有百枝萊君祠。三齊記曰:「南有蹲犬山,山似犬蹲,有神,劉寵出西都,經此山,山犬吠之,寵曰『山神謂我人也』。」

  曲成,侯國。前書禱萬里沙,在縣。

  掖,侯國。有過鄉。故過國。

  當利,侯國

  東牟,侯國。

  昌陽,

  盧鄉,

  長廣,故屬琅邪。

  黔陬,侯國,故屬琅邪。有介亭。左傳襄二十四年「伐莒,侵介根」,杜預曰縣東北計基城。號介國。

  葛盧,有尤涉亭。

  不其,侯國,故屬琅邪。三齊記曰:「鄭玄教授不(期)〔其〕山,山下生草大如䪥,葉長一尺餘,堅刃異常,土人名曰康成書帶。」

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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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國,秦置。雒陽東千八百里。六城,戸六萬四千四百一十五,口四十九萬一千七百六十五。

  臨菑,本齊,刺史治。爾雅十藪,齊有海隅,郭璞曰海濱廣斥。左傳齊戍葵丘,杜預曰在縣西。皇覽曰:「呂尚冢在縣城南,去縣十餘里,在齊桓公冢南。菑水南桓公冢西北有晏嬰冢。」孟子注曰:「南小山,曰牛山。」博物記曰縣西有袁婁。

  西安,有棘里亭。杜預曰在縣東。陳桓子封子山。有蘧丘里,古渠丘。

  昌國,

  臨朐,有三亭,古郱邑。左傳莊元年齊所徙,杜預曰在縣東南。應劭曰伯氏邑也。地道記曰有石高山。

  廣,

  般陽,故屬濟南。

  右靑州刺史部,郡、國六,縣六十五。

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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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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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陽郡,秦置。雒陽南七百里。三十七城,戸五十二萬八千五百五十一,口二百四十三萬九千六百一十八。

  宛,本申伯國。荊州記曰:「郡城周三十六里。」博物記有申亭。南都賦注曰有玉池、澤陂。有南就聚。有瓜里津。東觀書鄧奉拒光武瓜里。有夕陽聚。袁山松書曰:「賈復從擊鄧奉,追至夕陽聚。」有東武亭。

  冠軍,邑。

  葉,有長山,曰方城。杜預曰方城山在縣南。屈完曰「楚國方城以為城」。皇覽曰:「縣西北去城三里葉公諸梁冢,近縣祠之,曰葉君丘。」有卷城。左傳昭二十五年楚子使季然郭卷。

  新野,有東鄉,故新都。王莽封也。有黃郵聚。吳漢破秦豐地。

  章陵,故舂陵,世祖更名。古今注曰:「建武十八年,使中郎將耿遵築城。」有上唐鄉。前志曰故唐國。下江兵,荊州軍。

  西鄂,有精山,朱雋破孫夏。山海經曰:「有豐山,神耕父處之,常遊清泠之淵,出入有光,見即其國為敗。有九鍾焉,是知霜鳴。」郭璞曰:「清泠水在西鄂縣山上,神來時水赤光耀,今有屋祠也。霜降則鍾鳴,故言知也。物有自然感應,而不可為也。」南都賦註:「耕父,旱鬼也。」皇覽曰王子朝冢在縣西。

  雉,博物記曰滍水出。

  魯陽,有魯山。前志曰古魯縣。南都賦註:「有堯山,封劉累,立堯祠。」有牛蘭累亭。謝沈書雲牛蘭山也。

  犨,

  堵陽,

  博望,

  舞陰,邑。

  比陽,

  復陽,侯國。有杏聚。

  平氏,桐柏大復山,淮水出。前書曰在縣南。荊州記曰:「桐柏淮源涌發,其中潛流三十里,東出大復山南,山南有淮源廟。」博物記曰:「有陽山,出紫草。」有宜秋聚。伯升見下江兵。

  棘陽,荊州記曰東北百里有謝城。有藍鄉。伯升襲甄阜(也)〔處〕。有黃淳聚。又伯升攻梁丘賜。杜預曰蓼國在東南。前志蓼國湖陽是。

  湖陽,邑。荊州記曰:「樊重母畏雷,為石室避之,悉以文石為階,今存。」

  隨,古隨國。西有斷蛇丘。即銜珠之蛇也。杜預曰有賴亭。左傳僖十五年齊伐厲,在縣北。帝王世記曰:「神農氏起列山,謂列山氏,今隨厲鄉是也。」荊州記曰:「縣北界有重山,山有一穴,雲是神農所生。又有周迴一頃二十畝地,外有兩重塹,中有九井。相傳神農既育,九井自穿,汲一井則眾井動,即此地為神農社,年常祠之。」

  育陽,邑。有小長安,漢軍為甄阜所破處。有東陽聚。朱祐破張成處。

  涅陽,

  陰,

  酇,

  鄧,有[_]聚。左傳桓九年楚師圍鄾。

  山都,侯國。

  酈,侯國荊州記曰:「縣北八里有菊水,其源旁悉芳菊,水極甘馨。又中有三十家,不復穿井,仰飲此水,上壽百二十三十,中壽百餘,七十者猶以為夭。漢司空王暢、太傅袁隗為南陽令,縣月送三十餘石,飲食澡浴悉用之。太尉胡廣父患風羸,南陽恆汲飲此水,疾遂瘳。此菊莖短花大,食之甘美,異於餘菊。廣又收其實,種之京師,遂處處傳植之。」

  穰,

  朝陽,南都賦陂澤有鉗盧,注曰在縣。

  蔡陽,侯國。襄陽耆舊傳曰:「有松子亭,下有神陂,中多魚,人捕不可得。」南都賦所稱。

  安眾,侯國。博物記曰:「有土魯山,出紫石英。」

  築陽,侯國。有涉都鄉。杜預曰穀國在縣北。博物記曰今穀亭。荊州記曰:「縣北四里有開林山,西北有䪥山。」

  武當,有和成聚。荊州記曰:「縣有女思山,南二百里。有武當。」

  順陽,侯國,故博山。有須聚。

  成都,

  襄鄉,

  南鄉,

  丹水,故屬弘農。南鄉、丹水二縣有商城,張儀與楚商於之地。有章密鄉。有三戸亭。左傳哀四年晉執蠻子畀楚師。

  析,故屬弘農,故楚白羽邑。左傳昭十八年「許遷於白羽。」有武關,在縣西。南都賦曰武關在其西,文穎曰去縣百七十里。有豐鄉城。左傳哀四年「司馬起豐、析」。荊州記曰:「縣有龍淵,深不測。縣北有馬頭山。」

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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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郡,秦置。雒陽南一千五百里。十七城,戸十六萬二千五百七十,口七十四萬七千六百四。

  江陵,史記曰楚熊渠立長子康為句亶王,張瑩曰今江陵也。皇覽曰:「孫叔敖冢在城中白土裡。」有津鄉。左傳莊十九年楚子大敗於津。荊州記曰:「縣東三里餘有三湖,湖東有水,名萇谷,又西北有小城名曰冶父,左傳曰:『莫敖縊於荒谷,群帥囚於冶父。』縣北十餘里有紀南城,楚王所都。東南有郢城,子囊所城。」史記蘇秦說楚威王:「楚東有夏州。」左傳楚莊伐陳,鄉取一人以歸,謂之夏州。今夏口城有洲,名夏口。

  巫,西有白帝城。郭璞曰有巫山。

  秭歸,本國。杜預曰夔國。荊州記曰:「縣北一百里有屈平故宅,方七頃,累石為屋基,今其地名樂平。宅東北六十里有女須廟。」

  中盧,侯國。襄陽耆舊傳曰:「古盧戎也。縣西山中有一道,漢時常有數百匹馬出其中,馬形皆小,似巴、滇馬。三國時陸遜攻襄陽,又值(比)〔此〕穴中有數十匹馬出,遜載還建業。蜀使來,有五部兵家滇池者,識其馬色,雲亡父所乘,對之流涕。」荊州記云:「是析縣馬頭山。又縣南十五里有疏水,東流注沔。水中有物如馬,甲如鮮鯉,〔射〕不可入。七八月中好在磧上自曝,膝頭似虎掌爪。小兒不知,欲取弄戲,便殺人。或曰,生得者,摘其鼻,厭可小,小便名為木盧。」

  編,有藍口聚。下江兵所據。左傳鬥緡以權叛,楚遷於那處,杜預曰:縣東南有那口城。

  當陽,杜預曰縣東〔南〕有權城。楚武王所剋。荊州記曰:「縣東南有麥城,城東有廬城,沮水西有磨城,伍子胥造此二城以攻麥城。」

  華容,侯國。雲夢澤在南。杜預曰州國在縣東〔南〕。枝江縣有雲夢城,江夏安陸縣東南有雲夢城,或曰華容縣東南亦有雲夢。巴丘湖,江南之雲夢也。爾雅十藪,楚有雲夢,郭璞曰巴丘湖是也。

  襄陽,有阿頭山。岑彭破張楊。襄陽耆舊傳曰:「縣西九里有(萬)〔方〕山,父老傳雲交甫所見游女處,此山之下曲隈是也。」荊州記曰:「襄陽舊楚之北津,從襄陽渡江,經南陽,出方關,是周、鄭、晉、衛之道,其東津經江夏,出平睾關,是通陳、蔡、齊、宋之道。」

  邔,侯國。有犂丘城。朱祐禽秦豐蘇嶺山。

  宜城,侯國。杜預曰縣西舊羅國,後徙枝江。

  鄀,侯國。永平元年夏。左傳楚文王伐黃,還及湫,杜預曰縣東南有湫城。

  臨沮,侯國。有荊山。山海經曰:「其陽多鐵,其陰多赤金,其(東)〔中〕多牛。」荊州記曰:「西北三十里有清谿,谿北即荊山,首曰景山,即卞和抱璞之處。」南都賦注曰:「漢水至荊山,東別流,為滄浪之水。」

  枝江,侯國。本羅國。有丹陽聚。史記曰秦、齊破楚屈匄,遂取丹陽。

  夷道,荊州記曰縣西北有宜陽山,東南有羊腸山。

  夷陵,有荊門,岑彭破田戎處。虎牙山。荊州記曰:「荊門,江南;虎牙,江北。虎牙有文如齒牙,荊門上合下開。」

  州陵,史記楚考烈王納州於秦。

  很山,故屬武陵。

江夏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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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夏郡,高帝置。雒陽南千五百里。十四城,戸五萬八千四百三十四,口二十六萬五千四百六十四。

  西陵,

  西陽,

  軑,侯國。杜預曰:「古〈雲阝〉國,在東南,有〈雲阝〉城。」

  鄳,史記曰無忌說魏安僖王曰「秦不敢攻冥阨之塞」,徐廣雲即此縣也。

  竟陵,侯國。有鄖鄉。左傳桓十一年「鄖人軍蒲騷」。有章山,本內方。荊州記曰:「山高三十丈,周迴百餘里。」縣東有(申)〔臼〕水。左傳楚公子比為王次魚陂,杜預曰在縣西北。

  雲杜,杜預曰縣東南有鄖城,故國。

  沙羨,

  邾,地道記曰:「楚滅邾,徙其君此城。」

  下雉,

  蘄春,侯國。

  鄂,

  平春,侯國。

  南新市,侯國。案本傳有離鄉聚、綠林。

  安陸,

零陵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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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陵郡,武帝置。雒陽南三千三百里。十三城,戸二十一萬二千二百八十四,口百萬一千五百七十八。

  泉陵,

  零陵,有陽朔山,湘水出。羅含湘中記曰:「有營水,有洮水,有灌水,有祁水,有宜水,有(春)〔舂〕水,有烝水,有耒水,有米水,有淥水,有連水,有(倒)〔瀏〕水,有(偽)〔溈〕水,有(伯)〔汨〕水,有資水,皆注湘。」

  營道,南有九疑山。舜之所葬。郭璞山海經注曰:「其山九谿皆相似,故曰九疑。」湘州營陽郡記曰:「山下有舜祠,故老相傳,舜登九疑。」

  營浦,營陽郡記曰:「縣南三里餘有舜南巡止宿處,今立廟。」

  泠道,有(春)〔舂〕陵鄉。

  洮陽,

  都梁,有路山。

  夫夷,侯國。

  始安,侯國。始安郡記曰縣東有駮樂山,東有遼山。

  重安,侯國,故鍾武,永建三年更名。

  湘鄉,

  昭陽,侯國。荊州記,縣東有餘水,傍有漁父廟。

  烝陽,侯國,故屬長沙

桂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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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陽郡,高帝置。山領山。在雒陽南三千九百里。十一城,戸十三萬五千二十九,口五十萬一千四百三。

  郴,有客嶺山。湘中記曰:「項籍徙義帝於郴而害之,今有義陵祠。又縣南十數里有馬嶺山,山有仙人蘇耽壇。」荊州記曰:「城南六里縣西北有溫泉,其下流有數十畝田,常十二月下種,明年三月新穀便登,一年三熟。」

  便,

  耒陽,有鐵。

  陰山,

  南平,

  臨武,

  桂陽,

  含洭,

  湞陽,有領山。始興郡記有吳山。

  曲江,始興郡記縣北有臨沅山。

  漢寧,永和元年置。

武陵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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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陵郡,秦昭王置。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雒陽南二千一百里。先賢傳曰:「晉代太守趙厥問主簿潘京曰:『貴郡何以名武陵?』京曰:『鄙郡本名義陵,在辰陽縣界,與夷相接,為所攻破,光武時移東出,遂得見全,先識易號。傳曰「止戈為武,高平曰陵」,於是改名焉。』」臣昭案:前書本名武陵,不知此對何據而出。荊州記曰:「郡社中木麃樹,是光武種至今也。」十二城,戸四萬六千六百七十二,口二十五萬九百一十三。

  臨沅,荊州記曰:「縣南臨沅水,水源出牂牁且蘭縣,至郡界分為五谿,故云五谿蠻。」

  漢壽,故索,陽嘉三年更名,刺史治。漢官儀曰去雒陽三千里。

  孱陵,魏氏春秋曰:「劉備在荊州所都,改曰公安。」

  零陽,

  充,

  沅陵,先有壺頭山。馬援軍度處。有松梁山,山有石,開處數十丈,其上名曰天門。

  辰陽,

  酉陽,

  遷陵,

  鐔成,

  沅南,建武二十六年置。

  作唐,

長沙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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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郡秦置。雒陽南二千八百里。十三城,戸二十五萬五千八百五十四,口百五萬九千三百七十二。

  臨湘,

  攸,

  荼陵,

  安城,

  酃,荊州記曰:「有酃湖,周迴三里。取湖水為酒,酒極甘美。」湘東記曰:「縣西南母山,周迴四百里。」

  湘南,侯國。衡山在東南。郭璞曰:「山別名岣嶁。」湘中記曰:「衡山有玉牒,禹案其文以治水。遙望衡山如陣雲,沿湘千里,九向九背,迺不復見。」

  連道,

  昭陵,

  益陽,荊州記曰:「縣南十里有平岡,岡有金井數百,淺者四五尺,深者不測。俗傳雲有金人以杖撞地,輒便成井。」

  下雋,

  羅,帝王世記曰:「有黃陵亭。」(洞)〔湘〕中記亦云二妃之神。劉表為之立碑。

  醴陵,荊州記曰:「縣東四十里有大山,山有三石室,室中有石床石臼。父老相傳,昔有道士學仙此室,即合金沙之臼。」

  容陵,

  右荊州刺史部,郡七,縣、邑、侯國百一十七。魏氏春秋:「建安二十四年,吳分巫、秭歸為固陵郡。二十五年,分南郡之巫、秭歸、夷陵、臨沮並房陵、上庸、西城七縣為新城郡。」

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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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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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郡,秦置。雒陽東一千五百里。十四城,戸八萬九千四百三十六,口四十三萬二千四百二十六。

  陰陵,

  壽春,漢官雲刺史治,去雒陽千三百里,與志不同。

  浚遒,左傳哀十二年會吳於橐皋,杜預曰在縣東南。案宋均傳,縣有唐後二山。

  成德,

  西曲陽,

  合肥,侯國

  歷陽,侯國,刺史治。

  當塗,有馬丘聚,徐鳳反於此。帝王世記曰:「禹會諸侯塗山。」皇覽曰:「楚大夫子思冢在縣東山鄉西,去縣四十里。子思造芍陂。」

  全椒,

  鍾離,侯國。

  阜陵,

  下蔡,故屬沛。左傳成七年吳入州來,杜預曰下蔡縣。

  平阿,故屬沛。有徐山。應劭雲山在當塗。左傳「穆有塗山之會」。

  義成,故屬沛。

丹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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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陽郡,秦鄣郡,武帝更名。雒陽東二千一百六十里。建安十三年,孫權分新都郡。十六城,戸十三萬六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十三萬五百四十五。

  宛陵,

  溧陽,

  丹陽,

  故鄣,秦鄣郡所治。吳興記曰:「中平〔二〕年,分縣南置安吉縣。光和末,張角亂,此鄉守險助國,漢嘉之,故立縣。中平二年,又分立原鄉縣。」

  於潛,

  涇,

  歙,山海經曰三天子鄣山在閩西海北,郭璞曰在縣東,今謂之玉山。魏氏春秋有安勒烏邪山。

  黝,魏氏春秋有林歷山。

  陵陽,陵陽子明得仙於此縣山,故以為名。

  蕪湖,中江在西。左傳襄三年楚子伐吳,剋鳩茲,杜預曰在縣之東。

  秣陵,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建安十六年,孫權改曰建業。十七年,城石頭。南有牛渚。

  湖熟,侯國。

  句容,

  江乘,

  春穀,

  石城,

廬江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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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廬江郡,文帝分淮南置。建武十三年省六安國,以其縣屬。雒陽東一千七百里。十四城,戸十萬一千三百九十二,口四十二萬四千六百八十三。

  舒,有桐鄉。古桐國。左傳昭五年吳敗楚鵲岸,杜預曰縣有鵲尾渚。

  雩婁,侯國。

  尋陽,有置馬亭,劉勳士眾散處。南有九江,東合爲大江。釋慧遠廬山記略曰:「山在尋陽南,南濱宮亭湖,北對小江,山去小江三十餘里。有匡俗先生者,出殷周之際,隱遯潛居其下,受道於仙人而共嶺,時謂所止為仙人之廬而命焉。其山大嶺凡七重,圓基,周迴垂五百里。其南嶺臨宮亭湖,下有神廟。七嶺會同,莫升之者。東南有香爐山,其上氛氳若香煙。西南中石門前有雙闕,壁立千餘仞,而瀑布流焉。其中鳥獸草木之美,靈藥芳林之奇,所稱名代。」豫章舊志:「匡俗字君平,夏禹之苗裔也。」

  潛,左傳曰昭三十一年「吳人侵楚伐夷,侵潛、六,楚沈尹戍帥師救潛」是也。潛有天柱山。

  臨湖,侯國。

  龍舒,侯國。

  襄安,

  皖,有鐵。

  居巢,侯國。皇覽曰:「范增冢在郭東。又庭中亞父井,吏民皆祭亞父於居巢庭上,長吏初(親)〔視〕事,皆祭而後從政,後更造祠於東。」廣志曰有二大湖。

  六安,國。皇覽曰皋陶冢在縣。

  蓼,侯國。

  安豐,有大別山。左傳昭二十三年吳敗諸侯之師於雞父,杜預曰縣南有雞備亭。

  陽泉,侯國。廣志曰有陽泉湖。

  安風,侯國。

會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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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稽郡,秦置。本治呉,立郡呉,乃移山陰。雒陽東三千八百里。十四城,戸十二萬三千九十,口四十八萬一千一百九十六。

  山陰,越絕曰:「句踐小城山陰是也。稷山者,句踐(濟戎)〔齋戒〕臺。」吳越春秋曰:「句踐築城已成,怪山自至。怪山者,琅耶海中山也。一夕自來,故名怪山。」會稽山在南,上有禹冢。山海經曰:「會稽之山四方,上多金玉,下多(瑛)〔玞〕石。」郭璞曰有禹井。越絕曰有重山,句踐葬大夫種。有浙江。郭璞注山海經曰江出歙縣玉山。

  鄮,

  烏傷,越絕曰:「有常山,古聖所采藥,高且神。」英雄交爭記曰:「初平三年,分縣南鄉為長山縣。」

  諸暨,越絕曰,興平二年分立吳寧縣。

  餘暨,越絕曰西施之所出。謝承書有涉屋山。魏都賦注有蕭山,潘水出焉。

  太末,左傳謂姑蔑。初平三年,分立新安縣。建安四年,孫氏分立豐安縣。二十三年,立遂昌縣。東陽記:「縣龍丘山有九石,特秀林表,色丹白,遠望盡如蓮花。龍丘(長)〔萇〕隱居於此,因以為名。其峰際復有巖穴,外如牕牖,中有石林。巖前有一桃樹,其實甚甘,非山中自有,莫知誰植。」

  上虞,漢末分南鄉立始寧縣。

  剡,

  餘姚,

  句章,山海經曰:「餘句之山,無草木,多金玉。」郭璞曰:「山在餘姚南,句章北,故二縣因以為名。」句踐欲遷吳王於甬東,韋昭曰縣東洲。

  鄞,

  章安,故治,閩越地,光武更名。晉(元)〔太〕康記曰本鄞縣南之迴浦鄉,章帝章和元年立。未詳。

  永寧,永和三年以章安縣東甌鄉爲縣。

  東部,侯國。

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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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呉郡順帝分會稽置。雒陽東三千二百里。十三城,戸十六萬四千一百六十四,口七十萬七百八十二。

  呉,本國。越絕曰:「吳大城,闔閭所造,周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又有伍子胥城,居巢城。昌門外闔閭冢虎丘。穹隆,赤松子所取赤石脂也,去縣二十里。有(鹿)〔麋〕湖,欐谿城。又石城,闔閭置美〔人〕山。虞山,巫咸山。」皇覽曰:「縣東門外孫武冢。又要離冢,縣西南。」震澤在西,後名具區澤。爾雅十藪,吳越之閒有具區,郭璞曰縣南太湖也。中有包山,山下有洞庭,穴道潛行水底,去無所不通,號為地脈。越絕書曰「湖周三萬六千頃」。又有大雷山,小雷山,周處風土記曰舜漁澤之所。臣昭案:此僻在成陽是也。又吳伐越,敗之夫椒,杜預曰太湖中椒山是也。

  海鹽,案今計偕簿,縣之故治,順帝時陷而為湖,今謂為當湖。大旱湖竭,城郭之處可識。

  烏程,左傳襄三年楚伐吳至於衡山,杜預曰在縣南。或雲丹陽縣之橫山,去鳩茲不遠,子重所至也。吳興記曰:「縣西北(其)〔卞〕山有項籍祠。興平二年,太守許貢奏分縣為永縣。」

  餘杭,顧夷曰:「秦始皇至會稽經此,立為縣。」史記曰,始皇臨浙江,水波惡,乃西百二十里,從狹中渡。徐廣曰餘杭也。臣昭案:始皇所過乃在錢塘、富春,豈近餘杭之界乎?

  毘陵,季札所居。北江在北。越絕曰:「縣南城,(在荒)〔古淹〕地。上湖中冢者,季子冢也。名延陵墟。」皇覽曰暨陽鄉。

  丹徒,春秋曰朱方。

  曲阿,

  由拳,左傳曰越敗吳於檇李,杜預曰縣南醉李城也。干寶搜神記曰:「秦始皇東巡,望氣者雲『五百年後,江東有天子氣。』始皇至,令囚徒十萬人掘汙其地,表以惡名,故改之曰由拳縣。」

  安,越絕曰:「有西岑冢,越王孫開所立,以備春申君,使其子守之,子死遂葬城中。」

  富春,

  陽羨,邑。郭璞曰:「縣有張公山,洞密有二堂。」

  無錫,侯國。史記曰:「春申君城故吳墟,以自為都邑。」城在無錫。皇覽曰:「吳王太伯冢在吳縣北梅里聚,去城十里。太伯始所居地名句吳。」臣昭案:無錫縣東皇山有太伯冢,民世修敬焉。去墓十里有舊宅、井猶存。臣昭以為即宅為置廟,不如皇覽所說也。越絕曰:「縣西龍尾陵道,春申君初封吳所造。」臣昭案:今見在,自是山名,非築陵道。

  婁,

豫章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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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章郡,高帝置。雒陽南二千七百里。二十一城,戸四十萬六千四百九十六,口百六十六萬八千九百六。豫章記曰:「新吳、上蔡、永脩縣,並中平〔中〕立。豫章縣,建安立。上蔡民分徙此地,立名上蔡。」

  南昌,豫章記曰:「江、淮唯此縣及吳、臨湘三縣是令。」

  建城,此地立名上蔡者。豫章記曰:「縣有葛鄉,有石炭二頃,可燃以爨。」

  新淦,

  宜春,

  廬陵,興平元年,孫策分立廬陵郡。

  贛,有豫章水。

  雩都,

  南野,有臺領山。

  南城,

  鄱陽,有鄱水。黃金采。建安十五年,孫權分立鄱陽郡,治縣。

  歷陵,有傅易山。

  餘汗,

  鄡陽,

  彭澤,彭蠡澤在西。

  柴桑,

  艾,左傳哀二十年吳公子慶忌所居。

  海昬,侯國。在昌邑城。豫章記曰:「城東十三里,縣列江邊,名慨口,出豫章大江之口也。昌邑王每乘流東望,輒憤慨而還,故謂之慨口。」

  平都,侯國,故安平。

  石陽,

  臨汝,永元八年置。

  建昌,永元十六年分海昬置。

  右揚州刺史部,郡六、縣邑、侯國九十二。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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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七二頁 四行 左傳哀六年公如賴 按:集解引錢大昕説,謂案左傳云「使胡姬以安孺子如賴」,此云「公」,誤也。

三四七二頁 五行 縣西有崔城 按:襄二十七年杜注云「朝陽縣西北有崔氏城」。

三四七二頁 七行 平原郡九城 按:錢大昕謂「九」當作「十」。説見下。

三四七二頁 九行 濕水出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前志及水經注「濕」作「漯」,説文從水〈濕,去「氵」〉聲。

三四七二頁一〇行 濕陰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前志亦作「漯陰」,説見上。杜預注左傳,又作「隰」也。

三四七二頁一四行 杜預曰縣西有轅城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案地理志轅縣屬平原,水經作「援」,酈元引杜預釋地,云轅即援也,濟南祝阿縣有援城。

三四七二頁一六行 高帝西平昌置 按:集解引錢大昕説,謂案文當云「高帝置」,不應有「西平昌」三字,其爲衍字無疑。後讀宦者傳,彭愷爲西平昌侯,注云西平昌縣屬平原郡,乃悟此三字當屬上文平原郡,而平原郡九城當爲十城,因此三字錯入樂安注中,校書者遂改「十」爲「九」,以合見成之數耳。又按:張森楷謂錢説致確,但前志平原有平昌縣,當即此西平昌,漏未引及。

三四七三頁 二行 高菀 殿本「菀」作「苑」。按:前志作「宛」,菀、苑、宛三字古通作。

三四七三頁 二行 有薄姑城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尙書大傳作「蒲姑」。

三四七三頁 六行 古薄姑氏 按:汲本作「左傳姑氏」。惠棟謂當作「古薄姑氏」,「蒲姑」諸本皆訛作「薄姑」,或脫「蒲」字。

三四七三頁 七行 縣南有地名貝(中)〔丘〕 據殿本改,與杜注合。

三四七三頁 九行 杜預曰縣東北有攝城 按:集解引洪頤烜説,謂左昭二十年傳「聊、攝以東」,杜注「聊、攝,齊西界也,平原聊城縣東北有攝城」。蓼城非聊城,注誤證。

三四七三頁一一行 景帝置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前志爲北海郡,故注云「景帝置」,此國爲世祖所立,不得依用其文,當云「景帝置郡」,下接「建武」云云,乃爲可通。

三四七三頁一一行 (有)〔省〕菑川高密膠東三國 按:校補謂「有」乃「省」之訛,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三四七四頁 三行 (拒)〔挺〕 集解引錢大昕説,謂「拒」當作「挺」。宋書州郡志注挺令,前漢屬膠東,後漢屬北海。或以琅邪之匱當之,琅邪之匱從木不從手,志不言故屬琅邪,字形偏旁亦異,故知非也。王先謙謂錢説是,今據改。

三四七四頁一一行 故兆 按:集解引陳景雲説,謂注「故兆」未詳,疑「故紀邑」之訛。

三四七四頁一二行 杜預曰棠國也 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案左傳注原文「棠,萊邑也。北海即墨縣有棠鄉」。此作「棠國也」,非是。

三四七四頁一四行 地道記曰〔奚〕養澤在西 據集解引錢大昕説補。按:錢氏謂注所引地道記,即前志琅邪長廣注文,「養澤」上當有「奚」字。後漢長廣改屬東萊,劉氏不注於東萊之長廣,而注於北海之拒,未詳其故。

三四七四頁一五行 雒陽東三千一百二十八里 按:汲本、殿本「一」作「二」。

三四七五頁 一行 惤侯國 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説文,從心之「惤」是河南密縣亭,從巾之「〈巾弦〉」是東萊縣,則此當從巾而從心,誤也。今按:張説是。前志作「〈巾弦〉」,王先謙謂説文「〈巾弦〉布出東萊,從巾弦聲」,是作「〈巾弦〉」爲正,縣蓋以布得名也。

三四七五頁 一行 掖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前志作「夜」,夜音亦,又音掖。

三四七五頁 三行 不(期)〔其〕 按:前志作「不其」,惠棟、齊召南皆謂作「不期」誤,今據改。注同。

三四七五頁 五行 列二碑 按:汲本、殿本「列」作「刻」。

三四七五頁一二行 秦置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齊古建國,非秦置,秦置齊郡耳。前志亦是齊郡。此當詳其沿革之由,第云「秦置」,殊疏。或「置」下有「郡」字,誤奪去。

三四七五頁一三行 臨菑 按:前志作「臨淄」。

三四七五頁一四行 有三亭古郱邑 按:校補引錢大昭説,謂「三」字誤,或是「郱」字。

三四七六頁 七行 有長山曰方城 按:前志作「有長城號曰方城」。惠棟補注引水經注、晉志及盛宏之荊州記,證「長山」當作「長城」。

三四七六頁一二行 涅陽 按:集解引錢大昕説,謂安帝妹涅陽公主食邑,當有「邑」字。

三四七六頁一四行 有和成聚 按:汲本、殿本「成」作「城」。

三四七七頁 一行 有章密鄉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前志及水經丹水注皆作「密陽鄉」。

三四七七頁 七行 杜預曰方城山在縣南屈完曰楚國方城以爲城 按:殿本考證謂推尋文義,當云「左傳屈完曰『楚國方城以爲城』,杜預曰方城山在縣南」。今此文誤倒。

三四七七頁一一行 呉漢破秦豐地 按:「地」原訛「也」。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四七八頁 一行 博物記曰滍水出 按:校補引柳從辰説,謂此引博物記疑當在「魯陽」下。説文滍水出南陽魯陽堯山,東北入汝。灃水出南陽雉衡山,東入汝。前志亦云魯陽有魯山,滍水所出,東北至定陵入汝。雉衡山灃水所出,東至〈屋阝〉入汝。水經説同。明此注誤。

三四七八頁 八行 伯昇襲甄阜(也)〔處〕 據汲本、殿本改。按:「也」疑爲「地」字之訛。

三四七九頁 一行 上壽百二十三十 按:汲本無「三十」二字。

三四七九頁 三行 此菊莖短花大 按:汲本、殿本「花」作「葩」。

三四七九頁一六行 秭歸本(歸)國 據汲本刪。按:殿本考證謂推尋文義,「國」上衍一「歸」字,注杜預曰夔國,非歸國明矣。

三四七九頁一六行 中盧 按:殿本「盧」作「廬」。

三四八〇頁 二行 鄀 按:前志作「若」。

三四八〇頁 四行 很山 汲本、殿本「很」作「佷」。按:前志作「佷」,惠棟謂宋書州郡志作「很」。

三四八〇頁 七行 湖東有水名萇谷 按:汲本、殿本「萇」作「長」。

三四八〇頁一四行 又値(比)〔此〕穴中有數十匹馬出 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〇頁一五行 甲如鮮鯉 按:汲本「鮮」作「鮫」。王先謙謂水經沔水注作「鯪」。

三四八〇頁一五行 〔射〕不可入 何焯據宋殘本校,補一「射」字。今據補。

三四八〇頁一六行 摘其鼻厭可小小便名爲木盧 按:水經沔水注作「摘其皋厭可小小使名爲水虎者也」。王先謙謂「厭字屬下,即厭勝之厭」。又按:何焯據殘宋本校,改「木」爲「水」。

三四八一頁 三行 縣東〔南〕有權城 惠棟補注依杜注增「南」字,今據補。

三四八一頁 三行 城東有廬城 按:汲本「廬」作「盧」。王先謙謂水經沮水注作「驢」,諺云「東驢西磨,麥城自破」。

三四八一頁 五行 州國在縣東〔南〕 惠棟補注依杜注增「南」字,今據補。

三四八一頁 七行 縣西九里有(萬)〔方〕山 據汲本、殿本改。按:疑「方」原訛「萬」,傳寫訛爲「萬」也。

三四八一頁 八行 出平睾關 按:汲本、殿本「睾」作「澤」。

三四八一頁一三行 其(東)〔中〕多牛 據殿本、集解本改。按:今山海經作「其中多犛牛」。

三四八二頁 五行 軑 原訛「〈車犬〉」,逕據集解本改。按:前志作「軑」,孟康曰音汏。補注引周壽昌曰:「説文軑,車輨也。從車大聲。今從犬者,誤。」

三四八二頁 五行 (立)〔有〕章山 集解引惠棟説,謂案前志及晉志,「立」字衍。校補謂「立」當作「有」,涉下「章」字而訛。今據改。

三四八二頁一一行 縣東有(申)〔臼〕水 集解引錢大昭説,謂「申」當作「臼」,左傳定五年,「涉於成臼」,杜注「竟陵縣有臼水,出聊屈山,西南入漢」。今據改。

三四八二頁一一行 杜預曰在縣西北 按:今杜注作「竟陵縣西北有甘魚陂」。

三四八三頁 一行 陽朔山 按:校補謂案前志作「陽海山」,説文同。水經注謂陽海山即陽朔山。

三四八三頁 二行 夫夷侯國(故屬長沙) 集解引惠棟説,謂案前志,夫夷本屬零陵,長沙無是縣,此四字衍文。今據刪。

三四八三頁 三行 烝陽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前志作「承陽」,承音烝。

三四八三頁 五行 有(春)〔舂〕水 據校補引柳從辰説改。

三四八三頁 六行 有(倒)〔瀏〕水有(偽)〔溈〕水 據校補引柳從辰説改。

三四八三頁 六行 有(伯)〔汨〕水 據集解本改。 按:汲本、殿本訛「泊」。

三四八三頁一〇行 有(春)〔舂〕陵鄉 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三頁一三行 高帝置上領山在雒陽南三千九百里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上領山」三字於上下文皆不屬,不知何縣下山脫攛於此,俟詳攷之。

三四八四頁 七行 晉代太守趙厥 按:集解引錢大昕説,謂晉書「厥」作「廞」。又引周壽昌説,謂延江水注引先賢傳同,惟「趙厥」作「趙偉」。

三四八四頁一四行 去雒陽三千里 按:汲本、殿本「三」作「二」。

三四八五頁 一行 雒陽南二千八百里 按:汲本「二」作「三」。

三四八五頁 三行 攸 前志作「收」。按:攸,孟康音收,前志因訛「收」,詳漢書補注。

三四八五頁 三行 荼陵 汲本、殿本「荼」作「茶」。今按前志,殿本作「茶陵」,補注本據汲本作「荼陵」。王先謙據説文,謂荼與茶通。

三四八五頁 三行 安城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前志及州郡志皆作「安成」。王先謙謂城成通作。

三四八五頁 九行 (洞)〔湘〕中記 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六頁 一行 浚遒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浚」一作「逡」。

三四八六頁 一行 西曲陽 按:前志作「曲陽」,惠棟謂下邳有曲陽,故加「西」。

三四八六頁 四行 去雒陽千三百里 按:汲本「三」作「二」。

三四八六頁 五行 有唐後二山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風俗通作「唐居山」。

三四八六頁 九行 丹陽郡 殿本考證謂「陽」當作「楊」。今按:前志作「揚」。補注引宋祁説,謂當作「陽」。又引王鳴盛説,謂「揚」字從手,其屬縣丹陽則從,而南監本俱作「陽」,晉志或作「揚」,或作「陽」,而屬縣則作「楊」,且注云「丹陽山,多赤柳,在西」,然則縣名從木甚明,而郡亦當以此得名,凡從手從,皆傳寫誤也。

三四八六頁一一行 丹陽 集解引惠棟説,謂案晉志「陽」當作「楊」。今按:前志作「陽」。

三四八六頁一一行 於潛 按:前志「潛」作「朁」,音潛。

三四八六頁一一行 黝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一作「黟」,見説文。

三四八六頁一二行 湖熟 按:前志作「湖孰」。

三四八六頁一四行 秦鄣郡所治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秦」當作「故」。

三四八六頁一四行 中平〔二〕年 集解引惠棟説,謂沈約、歐陽忞皆云中平二年,諸本脫「二」字。今據補。

三四八六頁一六行 今謂之玉山 殿本作「今謂之三王山」。按:今山海經郭注亦作「三王山」,然歙縣玉山並見會稽郡注,則作「玉山」爲是,何焯校本亦作「玉山」,殿本殆據今山海經改也。

三四八七頁 五行 建武十〔三〕年省六安國 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應作「十三年」。後章帝元和二年,復改廬江爲六安國,至章和二年,和帝即位,復省六安入廬江,此注未明。今據齊説,補一「三」字。

三四八七頁 八行 晥 前志作「睆」,殿本作「皖」。按:晥睆皖並通。

三四八七頁 九行 六安 按:前志六,屬六安國,無「安」字。

三四八八頁 二行 長吏初(親)〔視〕事 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八頁 五行 縣南有雞備亭 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備」改「人」。今按:今杜注亦作「備」,何氏殆據殘宋本改也。

三四八八頁 七行 立郡呉 殿本考證謂當改「呉立郡」。今按:校補謂立郡呉,謂縣昇爲郡也,改之於説反窒。

三四八八頁一〇行 太末 按:前志「太」作「大」,孟康曰「大音如闥」。

三四八八頁一〇行 章安故(治)〔冶〕閩越地光武更名 殿本「治」作「冶」,王先謙謂作「冶」是,今據改。今按:通鑑胡注引洪氏隸釋,謂中有脫文,當作「章安故回浦,章帝更名,東侯官故冶,閩越地,光武更名」,於文乃足。此郡之末有「東部侯國」四字,卻是衍文。説詳通鑑漢獻帝建安元年注。又按:集解引惠棟説,謂「閩越地」宋書州郡志作「閩中地」。又按:集解引錢大昕説,謂案鄭宏傳,舊交阯七郡,貢獻轉運皆從東冶汎海而至。所云東冶,即會稽之冶縣。宏以章帝建初八年爲大司農,其時尙稱東冶,則非光武更名明矣。

三四八八頁一二行 東部侯國 集解引錢大昕説,謂案宋書州郡志侯官,前漢無,後漢曰東侯官,屬會稽。此「東部侯國」當即「東侯官」之訛,漢時未見有封東部侯者也。今按:錢説是,然此四字卻是衍文,説見上。

三四八八頁一三行 稷山者句踐(濟戎)〔齋戒〕臺 殿本「者」作「有」。汲本、殿本「濟戎臺」皆作「齋戒臺」。按:越絶書作「齋戒臺」,寶慶會稽縣志云「稷山在縣東五十三里,亦名齋臺山」,則以作「齋戒」爲是,今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八頁一五行 下多(瑛)〔玞〕石 據殿本改。按:今山海經作「玞」,注云「砆武,大石似玉」。

三四八八頁一五行 有重山 按:今本越絶書「重」作「種」。

三四八八頁一六行 江出歙縣玉山 按:今山海經郭注云「按地理志,浙江出新安黟縣南蠻中,東入海,今錢唐浙江是也。黟即歙也」。

三四八九頁 三行 有涉屋山 按:汲本、殿本「屋」作「皇」。

三四八九頁 三行 潘水出焉 汲本、殿本「潘」作「潛」。按:前書補注王先謙謂潛水即潘水也。

三四八九頁 四行 建安四年孫氏分立豐安縣二十三年立遂昌縣 按:集解引錢大昕説,謂宋書州郡志與此異,未知孰是。

三四八九頁 五行 龍丘(長)〔萇〕隱居於此 殿本考證謂「長」當作「萇」。按:集解引馬與龍云,龍丘萇見任延傳。今據改。

三四八九頁 五行 中有石林 按:汲本「林」作「牀」。

三四八九頁 八行 餘句之山 按:集解引惠棟説,謂依山海經當作「句餘」。

三四八九頁一〇行 晉(元)〔太〕康記曰本鄞縣南之迴浦鄉 錢大昕謂「元康」當作「太康」,今據改。集解引錢大昕説,謂攷班志冶與回浦本是二縣,意者東漢初嘗省迴浦入鄞縣,故有「回浦鄉」之稱。今按:洪氏隸釋謂鄞及回浦皆西漢縣名,謂西漢割郡而置縣,或未可知。至章帝時,回浦已非鄉矣。太康所紀,亦誤也。説詳通鑑漢獻帝建安元年胡注引。

三四八九頁一一行 十三城 按:據錢大昕考證,當作「十二城」,詳下安縣條校勘記。

三四八九頁一四行 安 按:集解引錢大昕説,謂前漢、晉、宋志皆無此縣,本志又不言何年所置,前無所承,後無所併,疑即「婁」之訛,因「婁」脫其半而爲「安」,校者不能是正,疑有脫漏,又增「婁」於「無錫」後,並改「十二」城爲「十三」。

三四八九頁一五行 婁 殿本考證謂監本脫此一縣,依宋本添。按:前安縣即婁縣之誤,後人不曉,增此一縣,説見上。

三四八九頁一六行 昌門外闔閭冢 按:殿本「昌」作「閶」,與今本越絶書合。

三四九〇頁 一行 有(鹿)〔麋〕湖 據殿本改,與今本越絶書合。

三四九〇頁 一行 又石城闔閭置美〔人〕山 集解引惠棟説,謂「美山」無攷,案越紐録曰「石城,闔閭置美人山」,脫「人」字也。今據補。

三四九〇頁 一行 虞山巫咸山 按:「巫咸山」之「山」,疑當作「出」。今本越絶書作「虞山者,巫咸所出也」。寰宇記九十一作「巫咸所居」。

三四九〇頁 六行 順帝時陷而爲湖 按:集解引洪亮吉説,謂水經注「順帝」作「安帝」。

三四九〇頁 八行 (其)〔卞〕山有項籍祠 據何焯校本改。

三四九〇頁一一行 縣南城(在荒)〔古淹〕地上湖中冢者季子冢也 汲本「在荒地」作「在荒連」,此據殿本改。按:今越絶書云「毗陵縣南城,故古淹君地也」。又云「毗陵上湖中冢者,延陵季子冢也,去縣七十里,上湖通上洲」。殿本殆據越絶書改也。

三四九〇頁一七行 呉王太伯冢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太伯非呉王,疑此文有衍誤。

三四九一頁 五行 永脩縣 按:汲本「脩」作「修」。

三四九一頁 五行 並中平〔中〕立 集解引惠棟説,謂諸本脫「中」字。今據補。

三四九一頁 六行 建城 按:前志作「建成」。

三四九一頁 七行 南野 按:前志作「南野」。

三四九一頁一二行 此地立名上蔡者 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案上文豫章郡戸口下分注「豫章記曰」一條三十二字,應在此文之下。遍檢本志,引書必有所指。上文豫章記言「上蔡民分徙此地」,即「此地立名上蔡者」之註解也。不知何以將「豫章記」一條移置於前,後人遂無糾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