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諭吏部員外郎褚璆等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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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諭吏部員外郎褚璆等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朕居萬人之上,以百姓為心,常恐有冤不申,有理見滯,憂勤庶績,宵旰興懷。且六官分事,四方取則。尚書郎皆是妙選,須稱其職,焉可屍祿悠悠,曾無決斷。昨者試令詢問,遂有如此稽逋,動即經年,是何道理?至如行判程限,素編令式,今便準法科責,乃是尋常。但為積習寬疏,欲得申明告諭。自今已後,各宜懲革,若有犯者,別當處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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