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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錄/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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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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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受敬巖戳革之法,練習二年,手臂粗得柔熟,乃許授槍法。敬巖不嫻文字,法法口傳。且傳一法,練未熟,不教第二;第二法未熟,不教第三。半載中所傳不多,而敬巖遽死王事。雖脫化之微意,余已領會,終不知槍有若干法也。廣而求之,於程沖斗之書得棍法,於洪轉之書得少林槍法,於鄭華子得馬家槍法,於倪近樓得楊家、沙家槍法,在聊城得敬巖所自出之淄川韓式槍法,而昔所未聞者,備聞之矣。最後得程真如峨嵋槍法,上有倒手十二,扎法十八,知其技藝之精妙,與敬巖可為比肩。猶未悟其槍法僅有三十之意也,悉心所得,遂有五百餘法,亦覺其中多空疏不切於用者,而以為皆出於名家,不敢輕動。其後自有省發,乃知槍法不多雜棍,故多以槍對別器,理應用槍已對槍,何以用棍法乎?知棍借棍,已非;不知槍而以棍冒槍,其謬何所終極。法愈多而槍愈晦,至於少林沖斗極矣。止存短槍之法真如三十足矣。以沙楊二家之法,體制與短槍少殊,故亦自有其法,非雜棍也,不能不收。今得一百十法,亦云溢已。白太傅詩云:「鴛鴦繡出從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此中不然,故名知曰針度篇。

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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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殺手 即青龍獻爪勢,練時十二分硬槍,一發透壁,則槍頭、槍竿、戳手皆盡善矣。有口授訣。

穿 指 於圈外進而於圈裡著。

穿 袖 於圈裡進而於圈外著,有口授,二法真如名串。

油 彼下體凸出,我順其攔勢以傷之。

換 彼傷我緩處,我即傷其急所。

疊 穿 程真如名左右圈扎,有口授。已上馬、沙皆有。

就 真如名「迴龍扎」,有口授。

硬 即「鐵幡竿」之先發者也。有口授。

掛 破挐無筋節者。有口授。

冒 真如謂之蓋。有口授。

勒 有似於「硬」。有口授。

抽拔槍 用於能革圈手者。有口授。

鯉 魚𨇅 亦能革圈手者。有口授。

偷 破革手嚴密者。有口授。

兩節槍 有似「抽拔」。有口授。

雙頭槍 敬巖名「圈手」。真如名「虛扎」。

疊 圈

月牙槍

豁裡透

索穿錢 真如名「子午槍」。五法皆短槍法。有口授。「單殺手」為入門,「穿指」等為雜小品。此五槍為登堂。

萬派歸宗 有口授。「戳法」至此,百尺竿頭矣!已上馬有沙無。

革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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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之革法,封也、閉也、劈也、攔也、高提也、低提也、砑也、連環所用之大封也、勾也、反閉也,共有十法。

只練封閉,諸法自熟。封閉以轉陰陽者為活手,《紀效新書》云:「轉陰陽不宜太早。」蓋用死手於前,用活手於後也。

翁慧生云:「開槍宜先輕後重。」蓋留不盡,以防左邊。至彼槍出盡時,加以蹲坐,彼死盡也。此時防左邊,全在手熟,不關心思。 予初時深苦雙頭槍難禦,敬岩曰:「久熟則能禦之。」至二年後,裕如矣。 且革手之疏密,在練習時,扎手之精粗。粗者分前後門而來,革之易而疏矣。扎者必用子午槍,革手自密。 此峨嵋少林之分界處。見肉分槍,革之心訣,功深自能致然。然須忍字在心,方得忍至槍進七分方革,則《紀效新書》與慧生之言,盡在其中矣。

總之封閉二字,三歲小兒也能說,而我八十老人行不到。練封閉時,兩手陰陽互轉,則機活而法圓,百巧皆從此出,前之圓相圖是也。封閉手熟,見法輒取,亦不覆案,不熟,說亦無用。子午槍來,先蹲坐而砑之,食進口腹,遍身得力。封閉於諸法亦然,練封閉,欲重實,而閉由甚。封之槍尖開於一尺之弱,閉之槍尖開於後三尺強,加蹲坐以助其力,壓死彼槍於地,拔不出也。初時鋒影作卵形,漸收作圓形,而重力如前,直收至如錢大,槍之能事畢矣。

諸法技皆葉耳。學槍者,只是封閉連環,須二年苦功,方是峨嵋種草,不然只是少林耳。長竿腰軟,根尖不相應,封閉後手反上而方能開彼槍。槍家有自考之法,封閉連環,日日不缺,滿足二年,縱不知諸法亦必不敗,不爾遇峨嵋必破。

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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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少林僧洪轉曰:我立中四平持槍,腕前陽後陰。彼槍圈裏扎來,我前腕向前一覆,後腕向後一仰,槍項於彼前手外六寸封下也。封後,即可扎其虎口。

  滄塵子曰:拏即封之用於高來槍者也。轉公語甚詳。故取用之。觀此知少林非不知槍意,但不知於此下萬苦練習之工,便是不知槍耳。封下槍,身纔直,不可向右,亦不可用力。

閉- 洪轉曰:中四平持槍,腕前陽後陰。彼槍圈外扎來,我前腕向後一覆,後腕向後一仰。槍項於彼前手外六寸閉下也。即可扎之。

  滄塵子曰:攔即閉之用於圈外低來槍者也。我身全在圈外,極要防守,閉時大須用力,又蹲坐以助其力。彼槍死於地,抽不去,方是練法。閉滿時,槍尖開於身後三尺也。練閉,二足用於圈裏來槍,即是大捲,出其意外,其槍飛去至橫,大敗矣。練時,封下即於左邊向上圈起,閉下即於右邊向上圈起,作望月形。使手法圓熟,日後破槍,百倍得力。動手必要陰陽互轉,轉得圓熟,百巧皆從此出。雙頭槍,極難革,只以封閉革之。能革雙頭槍,封、閉方小成也。豁裏透子午槍,足略蹲坐,以封、閉革之,乃為正理。少林於封、閉無工,故用他法,可笑也。即扎法,亦帶封、閉,則直力中有橫力。凡重輪形、偃月形、纖月形、玉玦形等法,皆於此中分出。或多分,或半分,或少分,而為之也。封、閉手熟,諸法說破即能用;不熟,說會亦無用。天下事皆有總頭,有先務,豈法法而練之哉!初學時,欲重實作,卵形漸練漸收作圓形,至精至熟,圓大如錢,則能用迎槍。槍技終矣!

提- 即閉之前手低、後手高者也。用於圈裡,紮下部槍,在彼前手外尺半,開其槍於右也。即可還紮下部。革法,槍根忌高而提之。槍根直過頭。

  眞如曰:長竿雖利,提、擊(拏)可降。蓋謂用於滴水者也。提、拏者,提而又拏,再提再拏,進後𨀴步,即「海馬奔潮」也。

擄- 用提於下部槍自圈外來者也。比提多腰腿向前一擺,亦死其槍於右,身在槍左,雖死槍,亦不容其在槍左,恐有變也。擄後,散起發扎,即「白蛇登樹」也。

  滄塵子曰:古法「擄」含於「提」中,不自立名,故但曰:封、閉、提、拏。來槍「前、後」皆有「上、中、下」,共六槍,而革法只有四。古人之意,深矣!

拏- 即封之用於高來槍者也。

  滄塵子曰:封、閉、提、拏,古人立此四法,非獨攝盡諸法,亦欲人知上下來槍皆同於無,而專注力於中平之封閉也。洪轉補之以「擄」,而又加「攔、還、纏」,以為八槍母。夫「擄」即「提」之次身,「攔」即「閉」之次身,何以亦尊之為母!「纏」即封、閉之耳孫,「還」則小小一法,何以稱之為母。總由少林之槍,知有教學,而不知有習練,故以劉仲、張敖同尊為太上皇也。槍母如此,餘法可知;槍師如此,其徒可知。

砑- 槍之離我杆來者,擊打可開;貼我杆者,擊打不能致力,非封、閉不開。至於豁裏透子午槍,非封、閉加蹲坐以砑之,尙不能開也。

捲- 眞如曰:開步蹲坐而拏,直至彼前手削扎也。又曰:前捲後出,無不傷人。

反捲- 敬巖妙法也。彼槍圈裏來,我偸槍於其槍之右,大開之,必飛去數尺。   

攔- 有邊攔、裙(群)攔,即提、擄之後手,起至胸者也。此手法本沙家之封、閉。槍長腰軟,若後手不起,則與槍尖不相應,不得已而為此。楊家不察,而雜收之。自此莫有辨之者。本不當收;收之,以顯其失。

勾- 眞如曰:即攔也。緊密者,肘貼脇下。

  滄塵子曰:高槍來迫,唯勾能開之。即白牛轉角之手法也。然肘貼脇下,猶未極緊密,須捲至乳前,腕自陽而更轉之,至手背向天。   眞如曰:破鞭劍,□用於前,即拏之手法也。

剔- 革圈外札頭者,亦帶纖月形。  

步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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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要早動,封閉必不熟。初練時,坐地置腳後,至子午、雙頭、月牙等槍,革之泰然,則身與手相應,足自身,何步法之有哉?至遊場,不免有步法,而沙家竿子,其用處在手者十之三四,在足者十之六七,自當別論。

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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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踏步 敬巖法也。蹲坐而行,其形如鴨。    連枝步 倪、石俱有,長短槍同用。左足不離地而進,後足隨之,回馬從右進,後𨀴從左進,此從中進。    隨手步 撲鵪鶉所用。大意似「騎龍拗步」也。      影手步 有口授。步法至此,百尺竿頭矣!已上,馬有沙無。    後𨀴步 敬巖法也。圈裏進最便。    挈腳步 「金雞獨立」所用。    救 步 倪法,前足被釘,以此脫之,只退後。前足無故提鬆,最是大病。一被釘住,更難落實。急退後足,以救之。    蹔 步 倪覲樓法,黑夜不可平步,只用此。    影腳步 倪之沙家法。足從槍下而進,乃不受傷,亦名「十字步」。    十字步 說見前。    剪刀步 倪之沙家法。進退常用,楊家尤甚。    虛腳步    鴨腳步 俱有口授。    四門槍步 倪之沙家法。用「白猿拖刀勢」,左足不落實,謂之四門槍;落於前,則為正勢;落於後,則為退勢;落於左、右足,用後𨀴步,成順單鞭;落於右進右足,成騎龍勢。竿子之總要,故曰:「沙家用在足。」短槍不用此步。

沙家以四門槍退法為樞要,妙處在此,病亦在此。妙在於活,病在於鬆。蓋退乃長制短之事,長對長而用退,則鬆矣!

騎龍步 回馬丟足而成。已上,沙有馬無。

遊場扎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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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場以困死人槍,而無所傷為善。猛扎,在遊場受破不少,豈可輕用,以召侮或喪命。

遊場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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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穿林 彼扎我頭,我拿之,即還扎彼。

青猿獻果 彼扎我頭,我不拿,蹲躲即扎。

金雞獨立 彼扎我腳,我不提,懸起前足即扎。

白蛇登樹 彼扎我腳,我一提,皵起即扎。此名四革。恃此。故不畏上下,只練中平封閉也。

釘 死 足 前膝虛曲,即被制,不能發扎,唯急退可耳。

釘 活 足 長槍不用十字步進,其足可扎。

左右獻花 圈裡來槍不革,開前足扎之,圈外來槍不革,開後足扎之。

真如名實扎,少林名閃,洪轉謂槍之神境。淺哉!淺哉!串指從左而右。串袖,從右而左。真如名左右串扎。曰世俗通行之法,而峨嵋用之,別有神解,謂圈手也。又曰三停偃月,虛串用而亡精。

勒 扎入於彼槍時,彼封我槍。我前手上迎,後手下按,再入必中。

就 槍來,我蹲坐少退,看彼收槍,乘虛即入。真如名回龍槍。

袖 拔 扎入至六七分,忽退出,再入必中。前手虛籠,後手圓轉以開槍,須防擊落。

鯉 魚 扎至六七分,前手打槍於地,激起再入必中。有此等誘法,故革宜先輕也。

掛 圈裡扎入,彼革直下,我兩手將槍推開嚮左,放其槍空下,再發必中。

滄塵子曰:「我之槍頭,唯不能制彼之掛,故遊不宜輕用封閉也。」

換 彼傷我緩處,我中其要害,故不可不扎彼前手也。

偷 會家難扎,我先做退意,發猛槍扎之,中不中急跳出。

飛 風 刺 真如名穿簾孔,輕輕刺其手,意與雞啄粟同,能破諸器,亦能破諸勢。

砑 扎 砑而扎也,妙用在槍根, 扎而用處在槍胸,遠不及此。

梨花三擺頭 指其圈裡,即扎其圈外,非擺尾不能革之。

兩節索穿錢 能管前後手者也,於斷貫索後用之,可破雙殺手。

無 影 槍 於我槍下進來,扎其前手,至急者也,真如名子午槍。

豁 裡 透 中平勢開前門,彼槍於我槍下竟進,可傷我之前手腕之左邊,單殺手之神妙者,此三槍耳。梨花擺頭,並此三槍,謂之四兇槍。

畫 烏 絲 亦名跌落金錢,彼槍來,我用左開步以脫其槍,輕封之,依其槍而下,即著前手。翁慧生謂之挨龍直下。真如謂之捲槍倒手。少林亦有此法。

雙 頭 槍 串,力在前手,此在後手。有右無左,亦名圈手。又名蜈蚣鑽板。真如曰:「圈手峨嵋者如神。」

串 圈 先用串後用圈也,三擺頭之輕者。

半 節 槍 兩手相去尺五,護膝勢中手法,練至劈扎如心,楊家槍困於此。若蹲坐以前膝為中柱,倚以著力,槍頭稍高,推撦俱可用。

兩 來 槍 封之得力處,我中彼開。真如名迎槍,漢口名從槍。衝鬥知此所造深矣。唯於正眼有間耳。

鎖 槍

玉 玦 槍

左右砑槍

雙 殺 手

金 童 槍

投 壷 槍

左右插花

虛 扎

子 午 槍

月 牙 槍

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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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法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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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本為陣仗而設,自為高人極深研幾,遂使陣仗之槍,同於嚼蠟。

槍有六品:

一曰神化。我無所能,因敵成體,如水生波,如火作燄。
二曰通微。未宏全體,獨悟元神,以一禦百,無不摧破。
三曰精熟。敏悟未徹,功力甚深,猶如魯賢,學由身入。

凡此三者,厥品居上。

四曰守法。有傳必習,不替門家。
五曰偏長。手足身目,深有一得。
六曰力鬥。虛實全無,動即犯硬。

凡此三者,厥品居中。

初學須先知棍與槍之辨,次須知馬沙楊之辨,則不惑於邪說。餘三十年來,每問槍師雲,槍與棍皆有革,何革為槍?何革為棍?能對者絕少。嗟乎,槍棍猶不能辨,況深處乎。

先學成竿子,手鬆腳浮,與馬家槍永世不入矣。先學成馬家槍,分出十分之二,即是沙家槍,但加以大步耳。馬沙既成,楊家不學而得。

馬取靜,沙取動;馬取手,沙取足;馬取進,沙取退;馬取小,沙取大;馬取密,沙取疏;馬取輕,沙取重;馬取大成,沙取適用。楊無正名,雜出於二者之間,故曰騾槍。

須槍槍見血,以論勝負,然後能辨敬巖、沖斗之得失。此事非獨口不能傳,對槍稍留情面,即不能辨,此真破假也。

人有慧性者,方可教槍,不然,止堪叉鏟。

每有於余學得敬巖法一二分,一遇俗師,即溷於大封大劈。人之識與志,豈易得哉。

楊家槍威勢最動人,而一遇馬家槍即敗。以初學之時,馬家槍步步進,於槍頭上奪得性命,故手腳緊密;楊家槍多半以退誘人,故粗疏。

楊家槍破短槍用退,短槍破刀棍亦退,法固然也,莫咎楊家。但學不當株守一楊家法耳。

大封大劈,門外漢望而卻走,同藝者以力為勝負。敬巖真如見之,如篾縛紙鞔方相,才近身,即百雜碎。此緊破疏也。

意必相合,法則有與意違者,惟違乃真合也。以畫譬之,衣折回轉,與肢體相應。若畫錦衣者,則於衣折完後,鋪一層平錦,不合衣折,若於衣外掛以網者。以意言之,寧不大違,然必如是乃成錦衣;苟隨衣折而作錦,必不成錦,豈非違者真合乎。中四平,意也,衣折也;三十三勢,法也,掛錦也。求槍法者,於此用心焉。

戚公鴛鴦陣,每隊十二人,唯槍手四人,名曰殺手。以寡擊眾,莫善於槍,不可不知。

敬巖云:槍桿重八斤,極硬。學成上陣,著著殺人,在遊場時,人不能用我槍。若輕以軟者來對,如飄蘆葦,何須更破。此實破虛,重破輕也。

敬巖在遊場,遇低手不用戳革槍,淺直如不見深者,拔而擲之。常曰:我乃可上遊場,卿輩不可也。我上遊場,勝人而人不能竊我槍法;卿輩得一勝,即以一法送人。

打連環槍時,槍根空半寸一寸,漸至一尺不敗,對破放出,是長於人一尺,此敬巖祕訣。孟子云:自反而縮。孔子云: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正合。

槍戳一條線,棍打一大片,初學練手事也。能人槍棍如蛇行。

來槍不妨挐攔前著,萬勿挐攔後著。切囑切囑。

未進關前手宜輕虛,已進關手宜重實。關,即紀校所謂拍位也。

槍法貴小,棍法借來物,卻貴大。

關外認器不認人,關內認人不認器。常言道:神化者,關外亦認人不認器。

最精密者螣蛇槍,粗則為海馬奔潮,粗極則為鐵掃帚。其意一也。

同一轉陰陽也,圈手力在槍頭,藤蛇力在槍根。須久久練習,得悟入處方知之。

槍之借棍有五:一降長,二關內,三禦眾,四夜戰,五舞弄。

倪近樓短槍未純而竿子絕妙。余嘗問沙家法更須學乎,倪曰:「不然。子取竿極硬者,選馬家法用之,必勝。」余從其言,每困竿子好手。

近樓云:竿子手動則腳靜,腳動則手靜;手腳俱動,便無法矣。又云:竿子頭可軟,胸腰必貴硬。

沖斗云:閃賺細密,左右變化,不至犯硬。顛提局勢闊大,諸勢相破,無不賴焉。其於槍法,已知犯硬之賤辱矣,而悞橫闊大二字於胸中,故其學與敬巖真如,畢竟相背。

沖斗云:彼立中平,我以他勢驚之,彼換他勢,我以中平破之。此言亦然亦否,各勢自能相破,不須收入中平也。

紀校新書槍法不及沖斗,而言棍甚精。於取其通於槍者八條:

拍位早不得遲不得,能見肉分槍,自知拍位矣。
決不可一發便要傷人,徒使自勢發盡,為人所乘。
須知他力出何處,我不於此力鬥,姑且忍之,俟其舊力略過,新力未發,然後乘之。此語妙甚。
一打一揭,步步向前,偏身著力,即少林棍之五虎攔。
剪打即起磕,起磕復剪打,相連而進,彼不能發戳。此即槍家入室語。
打在他手前一尺。余謂此拍位註解也。練戳革二三年自知之。
用彼敗槍之法,連步趕上,且勿殺他,只管住他槍。此語甚妙,即連擊也。
持棍手宜留三四寸,以便換手;持槍必須盡根。余謂槍根當在掌心中,與臂骨直對,則靈活而長。

三家法辨不清,即是邪說,不須更有邪說也。

叉鏟頭重,一被打即沉下,連打而進,勝之必矣。槍若輕易發戳,必敗。

鐵十字,馬家隱微處也。

力大者,得技藝三分,便可降人,故不能深入。自用則可,教人則疏矣。

刀劍降長,必須拼命撲身,槍尖上逼去,不得不發,乃能降之,稍鬆即敗,此死中求生之法。短槍於長槍亦然。

戳格是正,行著是變,工夫缺一不可。

正當前握手處,是槍之心,於此秤之,兩頭平正,方用得靈活。楊家槍長,其心必在前手外兩三尺,雖大力者持之,終不能用馬家法,壓手故耳。

淺可破深,深又可以破淺。輕可破重,重又可以破輕。緊可破疏,疏又可以破緊。實可破虛,虛又可以破實。直可破橫,橫又可以破直。正可破斜,斜又可以破正。 下可破上,上又可以破下。中可破上下,上下又可以中。右可破左,左又可以破右。長可破短,短又可以破長。真可破假,假又可以破真。進可破退,退又可以破進(原衍而進又可以破退七字,今刪。)。有師承、有工夫、有悟門者,自能明之。孫子曰: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之變而取勝者,謂之神。

余初學時,敬巖問曰:「君之學武,為意氣名高者耳,我有二三捷法,只一月之功,可以眩俗。」余曰:「本以天下多事,故欲為此,若止眩俗,不能殺中原流賊者,吾不學也。」敬巖曰:「若爾,非千日苦功不辦。須二年練戳革,一年學行著,方到小成。若要大成,必如我一世習練方得。」余深信其言,癸酉甲戌,練戳革無間時者二三。

行著甚多,豈能盡練,得其精要者數法,可以稱通微矣。多而生不若少而熟也。數著既熟,旋旋加之,以迄神化。

長對短,勿竟進,竟進必敗;進而忽退,又進則必勝矣。短當長,若長竟進者,易破也;於其忽退時,能追入粘住,不令脫去,則勝,不然必敗。難哉難哉。

洪轉曰:柔能制剛,弱能勝強,此即中軟破硬之法也。彼以硬來,我亦以硬抵,是為犯硬,力弱者必敗,力等而久鬥,何能必勝?若於彼用力剛猛之時,我行穿勾退步之法,以避其力,俟彼進深,猛氣已過,乃移身斜步扎之,即巧法中之斜步單撒手也,此時彼亦無所用其力矣。又如我槍先發,彼以猛力提拏,我變為軟,使彼氣力落空,然後相其無備之處取之,此皆以軟破軟也。又如彼此立勢,我乃假作硬勢進槍,彼亦硬力革我,我卻變圈串軟法扎之,謂之借硬用軟。又如立勢之時,我以軟勢吞吐進出,使彼不防,我於進後忽用硬力,疾速取彼,謂之借軟用硬。此中變於無形,動於無聲,學者不可不留意。觀轉公此段議論,見識高深細密之極矣。少林之槍,所以與峨嵋有間者,封閉根本之工少,其於行著,未免因事制宜,不從根本而發,似乎下流塞水耳,非專以剛勁制勝也。沖斗自取其性所近,專抽少林剛猛之法以立教,偏於粗厲,其負少林者多矣。王子安文章為才所使,以致腸肥腦滿,失江庾清瘦逍遙之度。沖斗槍棍為力所使,以致掀天揭地,失少林強弱互用之意,其病正同。


敬巖於江南槍師,惟許程真如程沖斗。余於二君,年齒相懸,皆不及識面,而皆得見其書。真如深會於心,沖斗道不同也。

真如云:普恩立機空室,練習二載。夫槍皆活法,豈立一機而可練習諸活法乎?余謂槍以封閉為根本,其所立機,只以練閉耳。當是製一大弩,以杆為矢,張而發之。杆來深疾,不易革開。練至能開一杆,則以二杆前後相隨而發,加至四五杆而不傷身,則眼明手快之極矣。蓋人力所發之杆,畢竟不如弩發之疾,且無情可畏也。普師誠志士哉,世不二見也。

深究敬巖、真如之異同:真如只學於普恩,一師而成,純乎純者也。敬巖自雲馬家槍法,而緊要處全同真如。蓋初本馬家槍法,由其工力專深,不覺不知與普恩合,而馬家帶棍之法,亦不驅逐,皆以槍法用之;由雜而純,既純之後反雜,故見其廣大者也。真如如昌黎,合下便是古文,自始自終不帶六朝;敬巖如柳文,初本六朝,工力專深,不覺不知與昌黎合,其六朝之文,在集中反覺有別致也。

馬家槍二十四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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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法二十四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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