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二十一年/正月
正月 | 二月 |
1月2日
[編輯]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1月3日
[編輯]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1月4日
[編輯]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答合啓曰,勿爲已甚之論。
○答院曰,已諭。〈晉英及平昌郡守趙國賓事〉〈以上內記草〉
○有政。吏批,以李䅘爲校理,徐祥履爲副校理,李袗爲修撰。〈《經筵日記》〉
1月5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藥房提調戶曹判書臣李溟,副提調行都承旨臣鄭太和啓曰,發春以來,日氣不調,寒威未解,伏未審此時,聖候調攝若何?臣等無任區區仰慮之至,敢來問安。答曰,與前一樣。〈《內醫院日記》〉
○傳曰,史官二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宗廟大祭及祭器新造等摘奸〉〈以上內記草〉
1月6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合啓。答曰,不允。
○院啓。答曰,不允。
○府啓。答曰,不允。下諭事,依啓。
○兵曹粘連啓目。答曰,渠輩私相買賣之事,非朝廷所可預知,此狀啓勿施。
○海嵩尉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馬官之事,出於不識事體,卿宜安心,勿爲待罪。
○戶曹啓目。答曰,依允。咸鏡道農事,亦甚不實,依江原道例,勿爲出定。
○傳曰,戶曹判書李溟,節用愛民,以副予望,其加一資,以表嘉悅之意。
○備邊司草記。答曰,依啓。糧饌價,令該曹量宜題給。〈沈天民等事〉
○大提學李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其勿爲過慮,安心察任。
○執義洪命一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以上內下記草〉
1月7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玉堂箚子。入啓。答曰,毋庸強煩。
○合啓。答曰,勿煩。
○府啓。答曰,依啓。〈趙國賓事〉李晉英事,不允。
○院啓。答曰,依啓。〈谷城縣監韓錠罷職事〉申祖禹推考,李晉英事,不允。
○刑曹參判李時昉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其勿辭,安心察職。〈以上內下記草〉
○備邊司啓辭,禮曹啓曰,云云事,傳敎矣。去十二月十五日及二十五日,東萊府使狀啓回啓時,文書,則照例爲之事,旣已蒙允矣。照例修答,則堂上郞廳,自當區別,此意更爲分付該曹,何如?傳曰,允。〈《承文院謄錄》〉
1月8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粘連啓目。答曰,依允。且四款中致祭一事,則以佛法設齋,副其所望,似或無妨,更設處之。〈倭事〉
○合啓。答曰,不允。
○府啓。答曰,不允。歲幣一事,當令該曹量處。〈勿出朝報〉
○院啓。答曰,不允。申祖禹事,觀其緘辭而處之,未晩矣。〈以上內下記草〉
1月9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備邊司粘連啓目。答曰,依允。今後曉解淸語之人,勿爲差定。
○備邊司粘連啓目。答曰,依允。其中若君處書契,致書於襁褓之兒,實涉無據,使臣等禮貌,有例之事,到今講定,極爲無謂,此兩款乙良,使之勿許。
○合啓。答曰,勿煩。
○府啓。答曰,依啓。〈臺諫出仕事〉李晉英事,不允。
○院啓。答曰,不允。〈晉英及申祖禹事〉〈以上內下記草〉
1月10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尙。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僉知金俊元,子息成婚事,泰安地出去。
○兵曹啓曰,訓鍊院官員褒貶等第,磨勘於本曹之後,本曹方爲褒貶,而今者,訓鍊都正李溭,出爲春川府使,而其代,未及差出,兼都正權希聖,病重,方在死生之中,只有知訓鍊具仁垕,而不得備員,未及等第,訓鍊院未褒貶之前,本曹亦不得褒貶,訓鍊都正,急急差出,使之卽爲褒貶事,都目大政之前,亦無爲政之擧,似當口傳差出,速令褒貶,而自本曹不敢啓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依啓。
○兵曹口傳政事,以黃履中爲訓鍊都正。
○司諫金元立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執義洪命一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戶曹判書李溟上疏。大槪,冒陳危懇,乞收加資之命事。入啓。
○院啓,臣等,將木川縣監申祖禹濫刑殺人之罪,累日論列,而尙未蒙允,臣等實未知聖意之所在也。無乃殿下,以臣等之論,爲泛然風聞而然耶?擅殺人命,是何等罪?苟有一毫之未詳,則何敢仰陳於聖聰之下?凡民有罪,尙不可擅殺,而況有孝行無罪之士族老人乎?鄭淵,素以孝行著聞,至於啓達復戶之人也。偶以洞契中遮日借用之事,與隣居土豪相詰,祖禹偏聽土豪之指囑,重用刑杖,以致殞命,鄭淵之子,累欲發狀,而爲祖禹所脅,持狀呈於刑曹,則刑曹諉以呈本道而卻之,呈狀於憲府,則憲府亦如之矣。昨於臺廳,得聞憲官之言,則其時得見呈狀,則祖禹之事,極爲可駭,本府亦欲發論,而貴院先之,故停止云云。公論所在,據此可知,且頃日,按覈御史之行過本縣也,淵之子,擁馬首而呼訴,御史以爲非其職而揮卻,覆盆之冤,尙未得暴白於天日之下,一道之人,莫不憤惋矣。今聞監司,方且定推官按治,而祖禹乃敢偃然在官,欲以土主之重,苟冀萬一之無事,其縱恣無恥之狀,極爲駭異,請亟命拿推。答曰,監司自當覈處,亦勿堅執。
○昇平府院君金瑬上疏。大槪,乞遞內局提調之任事。入啓。〈以上朝報〉
○合啓。答曰,所論過矣,更勿煩擾。
○府啓。答曰,已諭,毋煩。〈以上內下記草〉
1月11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尙。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答昇平府院君金瑬疏曰,省疏具悉至懇。卿其勿爲固辭,安心調理。
○吏曹啓目,粘連禮曹參判李植上疏云云。卒被遠役,久留絶塞,疾病之來,勢雖使然,若爲調治,則自可差復,少遲出仕,未爲不可,疏內啓辭,竝勿施,何如?啓依啓。
○司諫金元立,執義洪命一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答戶曹判書李溟疏曰,省疏具悉。卿六年勤勞,累蠲民役,卿之功勞,可謂重矣。今加一資,實非懋賞,宜勿控辭,安心行公。
○持平趙全素,在外入來。
○院啓,臣等,將木川縣監申祖禹濫刑殺人之罪,累日論列,而尙未蒙允,臣等實未知聖意之所在也。殿下,以臣等之論,爲泛然風聞而然耶?擅殺人命,是何等罪?苟有一毫之未詳,則何敢仰陳於聖聰之下?凡民有罪,尙不可擅殺,而況有孝行無罪之士族老人乎?鄭淵,素以孝行著聞,至於啓達復戶之人也。偶以洞契中遮日借用事,與隣居土豪相詰,祖禹偏聽土豪之指囑,重用刑杖,以致殞命,鄭淵之子,累欲發狀,而爲祖禹所脅,持狀呈於刑曹,則刑曹諉以呈本道而卻之,呈狀於憲府,則憲府亦如之矣。昨於臺廳,得聞憲官之言,則曰,其時得見呈狀,則祖禹之事,極爲可駭,本府亦欲發論,而貴院先之,故停止云云。公論所在,據此可知,且頃日,按覈御史之行過本縣也。淵之子,擁馬首而號訴,御史以爲非其職而揮卻,覆盆之冤,尙未得暴白於天日之下,一道之人,莫不憤腕,則祖禹之罪狀,不待本道之按覈,而有所輕重也。鄭淵,居家孝友,方伯啓聞,則明時之未及錄用,亦一欠事也。淵實無罪犯,而冤死於祖禹之手,此豈非痛惜者哉?祖禹身爲邑宰,擅殺無辜,揆諸國法,拿推亦輕,請加三思,亟賜一兪。答曰,已諭。〈以上朝報〉
○兵曹粘連啓目。答曰,梟示警衆,似涉過重,更爲參酌處置。
○合啓。答曰,勿煩。
○府啓。答曰,不允。
○備邊司草記。答曰,彥薄書啓,一依彥之例來呈,別無售其奸計之事矣。〈以上內下記草〉
○承文院啓曰,以禮曹啓辭,今此通信使帶行員役,極擇與否,令各衙門書啓。傳曰,知道事,傳敎矣。本院寫字官中,朴崇賢、金義信,書法最爲精熟,人所共知,使臣方爲本院副提調,故自擇差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承文院謄錄》〉
1月12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尙。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仁同府使黃瀡。
○判尹李時白,針灸出仕。
○黃海道褒貶,黃州判官李景新,安岳郡守鄭時望,遂安郡守金應胤,信川郡守成台耉,文化縣令安天壽,殷栗縣監金壽海,中營將成台耉,右營將金應胤,以上中,海州牧使趙有道,白翎僉使辛宗述,許沙僉使邊以忠,以上下。
○司諫金元立,執義洪命一三度呈辭。入啓。遞差。
○院啓,申祖禹罪狀,聖明非不洞燭,而論列累日,兪音尙閟,竊未知聖意之所在也。祖禹居官數載,別無聲績可聞,而以洞契中相詰之事,偏聽一邊人指囑,擅殺無辜之孝子,其所犯如何也?淵之子,痛父冤死,累度呈狀,而刑曹退卻,憲府退卻,叩胸搥心,暴白無路,一道憤惋,公論益激,請申祖禹亟命拿推。答曰,不允。
○工曹判書尹暉再疏。大槪,病勢危重,乞遞本職事。入啓。
○左承旨金尙初度呈辭。入啓。給由,允下。
○咸鏡監司書目,居山察訪擇差下送事。
○江原監司書目,平海郡守朴尙俊失火,朝廷以處置事。
○吏曹啓曰,臺諫有闕,政事,取稟。
○合啓,李聖求事。入啓。答曰,勿爲堅執。
○府院前啓,晉英事。入啓。答曰,須體至意,更勿煩瀆。
○玉堂箚子。大槪,快從公論事。入啓。答曰,勿煩。〈以上朝報〉
○兵曹粘連啓目。答曰,此事似有後弊,論賞安徐,所納皮物,使之還爲出給。〈內下記草〉
○戶曹啓曰,兵曹啓辭云云,京糧犒饋等事,依前例,令該曹擧行之意,敢啓。傳曰,依啓事,傳敎矣。下道農軍之替赴龍灣也,曾無自京犒饋之規,只給米四升,助其行資而送之,及其錦州交替軍之往來,始爲犒饋,慰悅其心,農軍亦有參饋之時,今者,農軍之去,只留義州使喚,別無從軍之事,牛酒從饋,似爲過矣。此非惜其小費而言之,戰卒農軍,自有區別,農軍,從前只爲兵曹點考送之,而今之備邊司、兵、戶曹堂上,設席於慕華館以送,事體重大,不可無分等之擧,略備及乾肉以饋,依前兵曹點考以送,似爲宜當,敢此仰稟。傳曰,依啓。〈《武備司謄錄》〉
○承文院啓曰,以禮曹通信使帶行員役單子。傳曰,通信使員役,極擇差出乎事,傳敎矣。今此員役,乃使所帶去之事,故極擇與否,問於使臣,則使臣亦云,各衙門差出之事,臣曹亦未能詳知,而畫員金旺,則非但丙子年往還,亦是彼中所要之人故差定,而其他員役,極擇與否,令各衙門書啓之意,敢啓。傳曰,知道。〈《承文院謄錄》〉
1月13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尙。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答工曹判書尹暉疏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安心調理。
○全羅監司書目,沃溝縣監金知,因人稱念,亂杖老人,終至自縊,爲先罷黜事。
○忠淸監司書目,泰安染病大熾,死亡幾至於數百餘人,田稅決難督捧事。
○國忌齋戒,以兩司所啓,姑停。
○兵曹啓目,粘連全羅監司狀啓云云,前兵使金軆乾,凡有軍政,馳報本曹,乃是法例,不有本兵,每事一不報知,其爲驕橫無忌,不識事體之狀,極爲可駭,罪杖八十收贖,奪告身三等。啓依允。
○左承旨金尙再度呈辭,留政院。
○黃海監司書目,安岳郡守鄭時望,病重罷黜事。〈以上朝報〉
○戶曹草記。答曰,知道。黑段價,加磨鍊給之,可也。
○備邊司草記。答曰,恐動與否,非所當論,査出一事,勿爲施行爲乎矣。其子德成等入送事,及依法科斷乙良,依回啓施行。〈李生事〉〈以上內下記草〉
1月14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尙。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左副承旨洪憲上疏。大槪,落馬重傷,乞遞職名事,以國忌,留政院。
○禮曹判書南以雄初度呈辭,以國忌,留政院。〈以上朝報〉
1月15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尙。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注書李奎老上疏。大槪,陳情乞遞事。入啓。
○藥房副提調行都承旨鄭太和啓曰,伏未審近日聖候,何如?雨餘春寒,猶未解嚴,日氣不和,恐妨調攝,臣不勝區區仰慮之至,敢此問安。答曰,與前一樣。
○校理徐祥履,堤川地病親,呈辭。入啓。給由,當日出去。
○右副賓客李昭漢上疏。大槪,請於未行之前,往掃父母塋域事。入啓。
○左承旨金尙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議政府右議政同姓八寸弟,前正言沈世鐸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啓依所啓施行。
○兵曹副司果沈世鐸,今月十二日身死,曾經臺侍。啓別致賻。
○傳曰,政事,明日爲之。
○禮曹判書南以雄初度呈辭。入啓。傳曰,調理出仕。
○注書李奎老上疏,啓下吏曹。
○答右副賓客李昭漢疏曰,給由。
○京畿監司書目,麻田呈,以大司憲兪伯曾辭職上疏上送事。又書目,楊州牧使李浣善治,抱川縣監李澬,平丘察訪朴雴,盡心奉職事。
○院啓請,申祖禹亟命拿推。〈措辭見上〉答曰,不允。
○右副承旨宋時吉上疏。大槪,病重乞遞事。入啓。
○答左副承旨洪憲疏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答大司憲兪伯曾疏曰,遞差。〈以上朝報〉
○備邊司草記。答曰,依允。趙宗立乙良,恤典擧行,使之依他例給馬。
○工曹草記。答曰,依啓。監官色吏,亦令推考。〈匠人價布,不爲上納事〉
○兵曹啓目粘連。答曰,疏辭不無所見,其中功重者乙良,勿爲泛然塡差。
○合啓。答曰,勿煩。
○府啓。答曰,不允。〈以上內下記草〉
1月16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日暈兩珥。未時申時,日暈左珥。夜一更,月暈,白雲一道如氣,起自東方,直指天中,長可三四丈,廣可尺許,良久乃滅。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校理李䅘,白川郡病親呈辭。給由,當日出去。
○答右副承旨宋時吉疏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持平姜瑜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左承旨金尙三度呈辭。入啓。遞差。
○正言金泰基上疏。大槪,病重冒死乞遞事。入啓。答曰,遞差。
○戶曹參判沈詻,同姓七寸姪,前正言沈世鐸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啓依所啓施行。
○玉堂箚子。大槪,快從公論事。入啓。答曰,勿煩。
○院啓,請申祖禹亟命拿推。〈措辭見上〉答曰,不允。
○吏曹啓目,粘連注書李奎老上疏云云。褒貶等第,本院必商量而爲之,邇來論議,雖不能知,而不可以此至於控辭,使之行公,何如?啓依允。
○經筵廳侍讀官沈東龜,同姓八寸弟副司果沈世鐸,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啓依所啓施行。
○戶曹啓曰,以戶曹江原監司杆城數家失火燒死事狀啓,傳曰,今此狀啓啓下時,以恤典擧行爲敎矣。今此回啓內恤典事,何不擧論耶?問啓事,傳敎矣。臣等,以江原監司狀啓回啓之時,伏念聖上惻怛之意,每有燒死人恤典之擧,而今無別敎,以爲致慮,而不敢煩稟,卽爲査覈,則其夜郞廳捧承傳,飭令待令書吏,使之回告,待令書吏,只傳下該曹元狀啓,而恤典備忘記,落漏不傳,極爲驚駭,臣等常時旣不能檢飭下吏輩,而及其回啓之時,未得覺察,矇然循例以啓,臣等之罪也。不勝惶恐,元啓目付標以入,郞廳雖夜深,不能親傳之失,在所難免,請推考,待令書吏韓海龍,令該曹囚禁推問,依法治罪,何如?傳曰,依允。郞廳,先罷後推。
○戶曹郞廳應罷,佐郞李斗瞻。
○合啓,李聖求事。入啓。答曰,勿煩。
○府院前啓,晉英事。入啓。答曰,不允。〈以上朝報〉
○兵曹啓曰,全羅道先運農軍二百名、將官二員、領將一員,率來逢點於慕華館,則軍人容貌年歲疤記,不至違誤,所持器具,則人持鎌子各一,斧子二人竝一介,則其數一百介,炊飯銅器一隊,各持一器,則十八隊竝十八也。所持器物,無一欠缺,以此犒饋後,仍爲發送,而其中礪山農軍盧龍福雲者,中路得病,艱難負持到此,勢不得已一時發送,卽招止接主人,使之保護調治,姑待差病,追後入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武備司謄錄》〉
○備邊司啓目粘連。答曰,依允。此老,予更欲相見,使之遞任後上來。〈江華留守事〉〈內下記草〉
○有政。吏批,以沈東龜爲執義。〈經筵日記〉
1月17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自一更至四更,月暈。
○吏曹啓曰,前伊川縣監李憕,前海州牧使權晛,前朔州府使申景濂,前碧潼郡守朴順男,俱以堂上官,去辛巳年秋冬等褒貶時居下,已滿一年,依法典敍用,何如?傳曰,依啓。
○政院啓曰,注書李奎老上疏,該曹旣以行公回啓,則所當卽來察任,而累度催促,不爲入來,又呈辭單,極爲非矣。請從重推考,一邊更加催督,而今日日勢已暮,慮有闕省記之弊,注書李俊耉,可以代行,亦有式暇,勢難仕進,假注書姜鎬,不得已入直察任之意,敢啓。傳曰,依啓。
○持平姜瑜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刑曹判書元斗杓上疏。大槪,冒萬死陳情事。入啓。
○懷恩君德仁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院啓,請申祖禹亟命拿推。〈措語見上〉答曰,不允。
○吏曹啓曰,來二十一日,都目政事爲之之意,敢啓。〈以上朝報〉
○承文院草記。答曰,令大提學製進。
○吏曹啓目粘連。答曰,旣無前規,且涉猥濫爲在果,必欲論賞,則量宜除職。
○合啓。答曰,勿煩。
○府啓。答曰,不允。〈以上內下記草〉
○承文院啓曰,禮曹啓辭,日光山社堂祭文,令承文院撰出事啓下分付矣。自前表箋祭文等作,分排藝文館製進,本院則無前規,事體未安,依舊例,令藝文館分排宜當,敢啓。傳曰,知道。〈《承文院謄錄》〉
1月18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申時,日暈有冠,色內赤外靑。初更下雨。夜一更,艮東方西南方,有氣如火光。
○兵曹褒貶,部將崔重顯、崔嶰、文益晙、黃五穎,守門將鄭繕,習讀田應龍,訓鍊奉事朴忠男、李之華、全昌龍、李生、金繼男、韓素東、金德根、林潤福、黃進世、林齊彥、李得男、金愛奉、金文達、鄭繼生、金彥男、金戒雲、池應立、金得希、金得明、金德男、池義立、卞希延、卞德龍、申大立、金迪、車得輿、禹夢男、徐億生、柳德男,以上中,訓鍊奉事李吉,江華監牧官李文菖,順天監牧官張受命,珍島監牧官尹莘生,海州監牧官朱厚載,咸興監牧官李萬齡,以上下。
○傳曰,大提學命招。
○謝恩,大提學李植。
○持平姜瑜三度呈辭。入啓。遞差。
○兵曹啓目,粘連江原監司狀啓云云。平海失火,沒數燒盡,郡守朴尙俊,爲先罷黜,監官等推考,何如?啓依允。朴尙俊乙良,姑先推考,以杜後弊。
○政院啓曰,注書李奎老,累度催促,不爲入來,故昨已推考,而今日又呈辭單,不爲來仕,治罪其下人,更爲催促,則終不入來,設有不安於私分之事,朝家事體,至嚴且重,何敢一任己志?李奎老所爲,殊甚非矣。請更爲從重推考。注書李俊耉,則式暇不來,假注書姜鎬,則以應遞之人,直宿後出去,他無察任之員,令事變假注書柳志立,兼察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李奎老罷職。
○院啓,請申祖禹,亟命拿推。〈措辭見上〉永興,爲北路大都會,地望之重,非他邑之比,自前必用秩高文吏,不已則宿將之有聲望者爲之,新府使朴宗一,起身卑微,人物孱劣,旣無履歷,又無名稱,撫摩彈壓之責,不可望於此人,請命遞差。答曰,不允。朴宗一除授此任,未爲不可,勿復煩論。
○謝恩,執義沈東龜,正言韓必明,昌林副正佾,刑曹正郞李䄗,佐郞申淯,居山察訪金雲長。〈以上朝報〉
○禮曹啓目粘連。答曰,黃海道勿爲卜定,便近爲在兩南分定。〈鷹事〉
○合啓。答曰,勿爲更煩。
○府啓。答曰,不允。〈以上內下記草〉
1月19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啓目,粘連京畿監司書狀云云。楊州牧使李浣,居官善治之聲,傳播藉甚,誠如狀啓所云,而至於軍政,如是修明,闕額之充定,多至五百餘名,則此是畿邑守令所無之事是白在果,恩賞重典,自下不敢擅便,上裁,何如?啓熟馬一匹賜給。
○傳曰,大提學李植,命招。
○大司憲李行遠初度呈辭。入啓。傳曰,調理出仕。
○判決事李民寏初度呈辭。入啓。傳曰,調理出仕。
○政院啓曰,在前黃柑頒賜儒生製述科次時,大提學、提學同參,而以玉堂入直之員,爲對讀官例也,今則兩館提學,或未差或出外,大提學李植以爲,勢難獨爲科次雲,何以爲之?傳曰,副提學命招,使之同參,似可也。
○黃柑頒賜儒生製述科次時,對讀官一,望校理林㬍。
○副提學金堉,命招詣闕。
○懷恩君德仁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刑曹判書元斗杓上疏,啓下吏曹。
○院啓,請申祖禹亟命拿推。〈措辭見上〉聖批,以朴宗一除授永興,未爲不可爲敎,臣等竊未曉聖意所在,意者,宗一曾入山城,略有勞勩,殿下,欲施酬賞之典耶?一時將士,扈駕守堞,賢於宗一者,何限?未聞盡授雄府,獨於微末一賤孽,偏加恩私,以辱名器,豈不念將士之解體乎?宗一發身本末,言之可汚,臣等初不欲歷擧,以溷聖聽,今殿下,意其可人,有所愛惜,不得不略陳之,往在乙丑年間,宗一與若干無賴人,上變誣告權昐、閔仁佺等數十人,賴殿下聖明,獄事卽釋,無賴人皆反坐,而宗一倖免刑章,人皆痛憤,不意其因緣媒進,至玷仕版也。事在旣往,今不可追治其罪,而至於雄都彈壓之任,決不可濫授,請命遞差。答曰,不允。
○司直趙絅,在外入來。
○注書李奎老罷職,代以李光載爲假注書。
○賓廳儒生科次,三上一人,三中二人,三下二人,封入後罷出。
○以儒生科次,傳曰,進士金鉽,直赴殿試,之次生員金佐明,進士尹遇丁,竝直赴會試,生員趙龜錫,幼學沈儒行,各給一分。〈以上朝報〉
○戶曹啓目粘連。答曰,今此啓聞,出於見欺,事涉率爾爲在果,姑令放送,使之依願備納,以杜後弊。
○備邊司草記。答曰,此輩阿付淸譯,腰金頂玉,惟意所欲,國法若行,則泰慶輩,罪難容誅矣。
○備邊司草記。答曰,監司則不許,而備局則惟恐稽遲,可謂泰山不如林放也。
○合啓。答曰,旣是重罰,勿爲已甚之論。
○府啓。答曰,不允。
○備邊司啓目粘連。答曰,當初勿捧事行會不傳緣由,査出處置。〈以上內下記草〉
1月20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有霧氣。
○謝恩,繕工參奉鄭雲翼,軍器參奉徐夢吉。
○藥房提調戶曹判書臣李溟,副提調行都承旨臣鄭太和啓曰,春氣未舒,日候沈陰,伏未審此時,聖體調攝,若何?臣等無任仰慮之至,敢此問安。答曰,與前一樣。
○司憲府啓本,副校理徐祥履,副應敎鄭知和等矣,本月初五日,無緣闕直,罪各杖八十贖,奪告身三等。啓功減一等。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疋立之,外營內摘奸。
○院啓,請申祖禹,亟命拿推。〈措語見上〉永興府使朴宗一,請命遞差。〈措辭見上〉答曰,依啓。申祖禹事,不允。
○玉堂箚子。大槪,快從公論事。入啓。答曰,已諭於兩司矣。
○合啓,李聖求事。答曰,已諭。
○府院前啓,晉英事。入啓。答曰,不允。〈以上朝報〉
○以義禁府都囚徒單子,傳曰,成汝穗、金凜等事,何至今不爲處決耶?問啓事,回啓曰,成汝穗、金凜等事,何至今不爲處決耶?問啓事,傳敎矣。成汝穗,公事判下之後,判義禁臣金自點,身病極重,不省人事者兩朔,及至出仕,病勢尙重,而成汝穗之事,非尋常泛然議啓之比,再三與郞廳親執詳査,而今纔考出矣。至於金凜公事,官家文書浩繁,而臣自點,昨又昏倒不省,未及査考之意,惶恐敢啓。傳曰,知道。
○義禁府啓曰,巨濟定配罪人李玉同,南海定配罪人金孝生,珍島定配罪人劉今男等,自義州今已拿來,押去羅將二人發送之意,敢啓。傳曰依啓。〈以上《義禁府謄錄》〉
○兵曹啓曰,全羅道後運農軍二百名,將官二員,領將一員,今日慕華館,一一逢點,軍人容貌年歲疤記,似無違誤,所持農軍器及各樣器物,亦無欠缺,犒饋後仍爲發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兵曹謄錄》〉
1月21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宋時吉。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未時,日暈。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答左議政申景禛箚曰,省箚具悉。予甚慮念,卿其勿爲控辭,安心調理。
○忠淸監司書目,掌令姜栢年辭職上疏上送事。啓遞差。
○忠淸監司書目,永春縣監李重國,處事乖方,奏御失宜,致有無前之變,罷黜事。
○吏曹啓目,粘連刑曹判書元斗杓上疏云云。堂有七十九歲之母,疾病侵尋,餘日無幾,而家貧歲饑,不能營有滋味,人子至情,誠爲切迫,宜其欲伸至願於孝理之下,但近來在卿列之臣,不病則有故,無可任事者,緩急可恃之人,似難遠補州郡,今日事勢,有異於曩時,沈諿等乞郡,似不可援以爲例,伏惟上裁。啓依回啓施行爲乎矣。令該曹優給米布,以表優老之意。
○院前啓,無城上所,姑停。
○合啓,李聖求事。入啓。答曰,勿煩。
○府前啓,晉英事。入啓。答曰,不允。〈以上朝報〉
○都目政事爲之。
○傳曰,守令極擇差出,前後有功勞人,竝爲擬望事,分付吏兵批。
○備邊司啓目粘連。答曰,空名帖乙良,量減下送。〈以上內下記草〉
○有政。吏批,以趙絅爲典翰,尹絳爲應敎,趙珩爲副校理,尹文擧爲修撰,李袗爲文學。〈《經筵日記》〉
○以柳景緝爲輔德。〈吏批政事〉
1月22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巳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暈下有履,色內赤外靑。白虹貫日。午時未時,日暈兩珥。虹氣乃滅。夜一二更,東方有氣,如火光。
○下直,龍仁縣監李馨益。
○懷恩君德仁三度呈辭。入啓。摠管遞差。
○大司憲李行遠啓曰,臣以無似,猥蒙洪造,前後歷敭,無非忝竊,而只緣報答無路,惟以奔走顚仆爲期,未嘗虛辭飾讓,仰溷天聽,今臣所患眩暈黃疸之症,十年積痼,根柢已深,自歲前舊症添劇,調治浹月,未見少愈,意外新命,及於此際,冒昧請急,冀蒙恩遞,伏承調理出仕之命,臣誠惶恐,罔知所措,不得不扶曳出仕,雖緣病疾所祟,難免稽謝之失,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政院啓曰,右副承旨洪鎬,時在慶尙道咸昌地,斯速上來,下諭,何如?傳曰,依啓。
○兵曹判書金自點,吏曹判書李景曾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院前啓,無城上所,姑停。
○禁府,前察訪成汝穗覈處事,上裁。啓分揀。
○禁府啓曰,成汝穗分揀事,判下矣。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合啓,李聖求事。府前啓,晉英事。前輔德沈𪗆,不思致命之義,徒知自謀其身,人臣分義,到此掃地,其忘君負國,私便身圖之狀,甚可惡也。揆以王法,斷不可貸,吏曹回啓之時,矇然請遞,前後所爲,事甚無據,請沈𪗆削職遠竄,吏曹當該堂上郞廳,竝命推考事。入啓。元啓辭,勿出。
○答合啓曰,勿煩。
○答府曰,依啓。晉英事,不允。〈以上朝報〉
○都目政事,仍爲之,申時,畢政。
○兵曹草記。答曰,知道。另加詳察,俾無奸濫之弊。
○內資提調全昌君啓辭。答曰,知道。當該官員備納之數,亦爲考啓。〈以上內下記草〉
1月23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掌令朴漪啓曰,臣之庸陋,無所比數,重以痼疾,分甘屛蟄,前後榮除,虛恩是懼,不圖寵擢,又列憲職,兢惶感激,無地自容,第大司憲臣李行遠,卽臣之同姓四寸妹夫也。法當相避,在下應遞,請命遞臣職名。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府啓,新除授持平宋浚吉,時在忠淸道懷德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依啓。
○院前啓,木川縣監申祖禹拿推事。緘答間,姑停。
○昇平府院君金瑬三疏。大槪,乞遞內醫提調事。入啓。
○工曹判書尹暉三疏。大槪,病勢未見痊可,亟遞職名事。入啓。
○府啓,掌令朴漪,引嫌而退,揆之前例,在下當遞,請掌令朴漪遞差。答曰,依啓。
○政院啓曰,忠勳府郞廳來言,春城君南以雄,自今月十五日,重得內傷外感之症,已過八日,尙未發表,熱勢極盛,精神昏憒,夜不交睫,全廢食飮雲矣,敢啓。傳曰,遣內醫看病。
○吏曹啓曰,臺諫有闕,政事,取稟。〈以上朝報〉
○養和堂,備局堂上及右相,亦爲引見。
○政院啓辭。答曰,當惕念焉。
○合啓。答曰,毋庸堅執前啓。
○玉堂箚子。大槪,快從公論事。入啓。答曰,已諭。〈以上內下記草〉
1月24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霱。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左道水運判官李奎望,漕運事出去。
○答昇平府院君金瑬疏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其勿爲固辭,安心調理。
○判決事李民寏上疏。大槪,病勢甚重,決非旬月可差,亟罷臣職,以便公私事。入啓。
○吏曹判書李景曾,兵曹判書金自點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政院啓曰,新除授左承旨金霱,方在西路,請斯速上來事,下諭。傳曰,允。
○弘文館啓曰,新除授修撰尹文擧,時在全羅道錦山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上來事,下諭。傳曰,依啓。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答工曹判書尹暉疏曰,省疏具悉至懇。卿之所患,今雖如此,久久調理,則自可差復,卿體予意,勿爲固辭。仍傳曰,遣內醫看病。
○義禁府內摘奸。
○禁府,沈𪗆臨坡縣定配。啓。
○院啓,伊川縣監辛慶英,人物孱劣,年紀衰耗,曾爲仁同府使時,政委下吏,徒事剝割,至於媚悅品官,擧措卑屈,南中之人,至今笑罵,峽中蘇殘之責,決不可付諸此人,請命遞差。驪州牧使李師聖,性本迂疏,少也猶不及人,況今年過七十,精力耗盡,尋常出入,亦必扶曳而行,其居官臨民可知,請命改差。答曰,辛慶英,別無大段所失,李師聖,必不至如是老病,竝勿爲煩論。
○合啓,李聖求事。入啓。答曰,已諭。
○府院前啓,李晉英事。入啓。答曰,不允。〈以上朝報〉
○備邊司草記。答曰,依啓。瘦蹇之馬,只決杖,可也。
○戶曹草記。答曰,知道。灸次亦爲磨鍊以送,此中飯僧一事,似爲難便,只送細薴木同,使之觀勢分給,可也。
○戶曹草記。答曰,知道。依謄錄磨鍊,則必爲不足,加給以送。
○內醫院草記。答曰,蔡得沂治罪後,仍爲入送。〈以上內下記草〉
1月25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霱。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午未酉時,日暈右珥。夜一二更,艮方有氣,如火光。三更,巽方有氣,如火光。
○司憲府啓目粘連。答曰,以措辭過當之失,照律施行爲乎矣,色吏乙良,分揀。
○合啓,李聖求事。入啓。答曰,更勿瀆擾。
○府院前啓,李晉英依律處斷事。入啓。答曰,依啓。〈以上內下記草〉
○義禁府啓曰,政院啓曰,領兵營將鄭漢驥,以前任統營虞侯時,密陽田稅覆設事,刑曹照律杖一百,告身盡行追奪,已爲允下,義禁府,發書吏,將爲拿來,而曾已辭朝,今望間將爲渡江,拿來決杖後還送乎?以他人差送乎,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回還後施行,可也事,傳敎矣。鄭漢驥,旣已回還,決杖之意,敢啓。傳曰,遠戍異域,其勞可念,勿爲決杖,使之敍用。
○又啓曰,傳敎矣。交替將士,已爲回還,向前南胤先,依前定配啓下,大靜配所發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賊烓父晉英,當爲緣坐處絞,而旣已發送於配所,府郞廳急急發遣,所到處,令本官守令,眼同處絞之意,敢啓。傳曰,依啓。〈以上《義禁府謄錄》〉
○答判決事李民寏疏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都承旨鄭太和,掌令權濂初度呈辭。入啓。
○右尹李厚源上疏。大槪,請收誤恩,以安微分事。入啓。
○刑曹參議成時憲,同姓孫幼學成重祐身死,服制已行十日,出仕,何如?啓依所啓施行。
○都承旨鄭太和初度呈辭。入啓。傳曰,調理出仕。
○掌令權濂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院啓,聖批以驪州牧使李師聖,必不至如是老病爲敎,臣等竊惑焉。師聖之年迫八十,迂疎癃病之狀,朝紳之所共目睹,非可誣也。況今畿甸守令,非如前日之比,出站之擧,無歲無之,年富力強者,猶患難堪,豈可差遣老病之人,畢竟瘝僨職事,重貽迎送之弊乎?請勿留難,亟命遞差。聖批以伊川縣監辛慶英,別無所失爲敎,臣等竊惑焉。慶英曾爲守令,屍居其職,凡諸政令,一委奸吏之手,專以貪虐爲事,其他可笑可駭之狀,不一而足,南中之人,至今唾罵,而到今年紀衰耗,昏劣日甚,本縣累經匪人,將爲棄地,飢饉連年,流散相繼,則其蘇殘起弊之責,決不可付諸此人,請勿留難,亟命遞差。答曰,不允。
○禁府,南胤先大靜縣定配。啓。〈以上朝報〉
1月26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霱。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辰巳申時,日暈。夜四更,黑雲一道如氣,起自坤方,直指巽方,長七八丈,廣尺許,漸移南方,良久乃滅。〈內下日記〉
○藥房提調戶曹判書臣李溟,右承旨臣李俔啓曰,連日大風,寒威且緊,伏未審聖候調攝,近來若何?臣等,無任區區仰慮之至,敢此問安。答曰,與前無異。〈《內醫院日記》〉
○合啓。答曰,勿煩。
○院啓。答曰,依啓。〈驪州牧使遞差事〉辛慶英事,不允。
○右尹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之才望,實合擢用,宜勿控辭,從速察職。
○耆老堂上金瑬、洪瑞鳳、沈悅、金藎國、李慶全、李德泂、李溟、沈諿、尹毅立、尹暉等箚子。大槪,知事閔馨男年已八十,合有恩典,惶恐冒昧仰請事。入啓。〈以上內下記草〉
○兵曹判書金自點三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正言李壽仁,在外入來。
○吏曹判書李景曾三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經筵廳侍讀官林𪩍,同姓五寸叔幼學林得英妻柳氏身死,服制已行七日,出仕,何如?啓依所啓施行。
○接伴使金南重,入來。
○戶曹啓曰,凡傳敎、備忘,各司承受之規,郞廳親進政院,着名受之,卽傳於堂上,乃是金石之典也。頃者,因嶺東燒死人恤典擧行落漏之事,使之問啓事,纔下本曹,而政院啓辭有曰,其日招戶曹分付,而今此回啓,此一款,不爲擧論雲者,不爲承受郞廳推考,待令書吏請罪者,事理當然,豈有他意於其間乎?今聞其郞廳之言,極其憤怒,多發怨言,聞者莫不爲駭,其所緘辭狼藉,以奸吏弄權本曹,搆誣爲言,誠未滿一哂,下吏所犯,頃已査覈,終至於嚴處,臣等雖無狀,寧有掩護之理,其無可辨,而大抵發明之辭以爲,其夜直宿本曹,而非渠所知事雲。不爲進去,而書塡姓名於政院承傳簿,則是不過符同下吏之所致,而若無是事,則下吏潛圖暗受之罪,明白斥之,可也,而乃欲隱然傳受,有若自己親承者然,還給他書吏,使之傳致於堂上,渠以曹司郞廳,雖一日十度詣闕,他無推諉之處,至如夜則入直之官無之也。書吏所傳,未知謂何郞廳之所書,而旣不承受,又不親傳,渠有中間落漏,而使書吏傳之耶?蓋李斗瞻之意,希望其不擧郞廳,冀倖得免,而本曹欲顧護政院,獨不請推乎?其亦不思之甚矣。近來紀綱解弛,承傳親受之法,亦將廢墜,下吏向壁,郞廳不進,而恬不爲怪,不知不進爲罪,而反以不進,執爲發明之端,誠爲可痛,此而不爲嚴究,則此後承受之規永廢,本曹生事之患,有不可言,請待令書吏,更爲囚禁,以詐稱郞廳親進潛受承傳之罪,嚴推得情,依律定罪,以杜後弊,何如?傳曰,允。
○院啓,辛慶英,不合臨民之狀,臣等備盡論列,而聖批一向牢拒,實未知聖意之所在也。伊川爲邑,介在峽中,飢饉連年,流散相繼,且累經匪人,無以收拾,此時邑宰,必得政先撫摩聲績素著之人,方可畀之,而慶英,曾任仁同,政委下吏,剝割無比,及其變亂之時,以右道營將,處事無形,監司啓罷,旣遞之後,因居境內,乞食於品官人民,嶺南之人,至今傳笑,已試無效之人,豈可又授殘邑,重困民生,貽害公家也?請辛慶英,亟命遞差。守令之職,以平易近民聽斷明決爲主,而老病疲殘之人,則自己筋力精神,已難收拾,況望其逐日坐衙,聽民呈訴,察其疾苦,勤其職事乎?是以,朝家之法,年過七十人,則勿爲差除守令者,蓋爲是也。李師聖,以文官通政,除拜畿甸相當之邑,別無罪逆,臣等之論執至此者,實出於不得不已。第師聖,今年七十五歲,眼暗已極,不能視字,兩耳全聾,在傍之人,必呼聲然後,纔得聽聞,衰耗至此,更何所爲?且在癸亥年間,爲義城縣令,以不能擧職,赴任未久,旋卽遞罷,雖在稍少之日,尙且如此,況今八十將迫之時乎?此時畿甸,公私赤立,公家責應,民生安集之責,決不可付諸此手,請李師聖,亟命遞差。〈批答見上〉
○政院啓曰,伏見李斗瞻緘辭,則以政院不爲牌招,故不爲親受雲。臣於十二日,直宿本院,闕門已閉,故出牌於門隙,招致郞廳,則自外書塡郞廳姓名於傳敎草之末端,臣初不覺渠之不爲親進,而該吏向壁也。今以戶曹草記觀之,則乃知符同下吏之所爲也。且斗瞻,其日上直本曹,而夜聞明火喧聒之聲,知其時急傳敎,則渠以上直之官,應爲親受,而堅臥不起,及其生事之後,反以不爲親受,爲自明之地,有若歸咎於本院之不爲牌招,其爲倖免之計,果爲可惡,近來紀綱,雖曰解弛,承傳親受之法,猶且不廢,而至於乘夜奸濫之習,不能檢飭之失,臣實當之,惶恐敢啓。傳曰,知道。〈以上朝報〉
1月27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霱。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四更,流星出北斗五星下,入天床星上,狀如拳,尾長二三尺許,色赤。五更,流星出北極星上,入艮方,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赤,光照地。
○賓客李昭漢,入去瀋陽。〈以上內下記草〉
○答耆老所堂上金瑬等箚曰,省箚具悉。箚陳之事,當令該曹施行焉。
○掌令權濂三度呈辭。入啓。
○左承旨金霱,入來。
○禮曹啓曰,今月內,觀察使、節度使,當爲薦擧,而本曹判書臣南以雄,以病不得出仕,待判書出仕後,同議薦擧,何如?傳曰,依啓。
○正言李壽仁上疏。大槪,冒陳忱悃,乞遞職名事。入啓。
○玉堂箚子。大槪,快從公論事。入啓。
○院前啓,伊川縣監辛慶英遞差事,停啓。
○兵曹判書金自點箚子。大槪,病重乞遞事。入啓。
○答玉堂箚曰,勿煩。
○合啓,李聖求事。入啓。答曰,勿煩。〈以上朝報〉
1月28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霱。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申時酉時,日暈兩珥。夜一更,艮巽方,有氣如火光。五更,流星出貫索星下八角星上,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
○卒延安府使韓會一家,遣中官致祭。〈以上內下日記〉
○兵曹判書金自點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至懇。卿之固辭至此,當勉副焉。
○工曹草記。答曰,已造鞍子給送,無妨。〈日本入送事〉〈以上內下記草〉
○答正言李壽仁疏曰,遞差。
○掌令權濂三度呈辭。遞差。
○溫陽郡守閔汝欽,差使員,還下去。
○備邊司啓曰,慶業亡命,前所未有之變,嚴飭購捕,亦非一二番,而在逃四朔,尙未聞去向形止,大小外官,視之尋常,無意動念,據此可知矣。臣等,近因外方往來之人,詳細聞之,則跟尋一事,非但置之相忘之地,討捕差使員輩,出入隣邑之際,多發嘲侮之言,其在聞見,極爲駭愕,各道差使員,所當施之以重罰,使之警惕,而所聞眞的,亦未可必,姑令該道監司,一一摘發,推考啓聞,以懲其怠慢之習,八道監兵水使留守等,亦爲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以正言李壽仁上疏。傳曰,今後如此猥濫之疏,勿爲捧入。
○兵曹參判洪茂績初度呈辭。入啓。給由,允下。
○兵曹啓目,粘連啓下云云。上番軍士,名雖宿衛,其實莫重苦役也。遠道上來,羸病相半,艱難逢點,過二三日入番,其間閑遊日子甚少,而各衙門爭集借去,鞭撻役事,竭盡其力,此豈存恤之道也。近來謬規如此,或防塞不許,則至於啓聞,必成而後乃已,主兵該司,無可爲者,自今以後,依壬辰等舊例,都城宮墻補築,及城中大川開坊等役外,勿爲許給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啓依允。
○院啓,藩臣狀啓,自有體例,不可踰越,而平安監司具鳳瑞,曾以相臣,冤狀縷縷馳啓,至請宣示廟堂,相臣之有罪無罪,當有他日之公論,而前後啓聞,似涉顚倒,物情以爲未便,請命從重推考。答曰,不允。
○合啓,李聖求遠竄事。停啓。〈以上朝報〉
1月29日
[編輯]都承旨鄭太和。左承旨金霱。右承旨李俔。左副承旨洪憲。右副承旨洪鎬。同副承旨申敏一。注書。假注書李光載。事變假注書柳志立。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國忌,無事。
○夜一更,流星出鬼星下,入巽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白。流星出亢星下,入東方天際,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色赤。東方有氣如火光。
○工曹草記。答曰,只令相換,事涉冤抑,加磨鍊給之宜矣。〈錦州軍前納米人事〉〈以上內下記草〉
○平安道褒貶,昌城府使李洽,价川郡守鄭以重,江西縣令洪世虎,泰川郡守崔慶雲,以上中。熙川郡守趙尙弼,理山郡守韓恆吉,渭原郡守朴信吉,以上下。
○平安監司具鳳瑞書目,臣病重,辭職上疏上送事。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爲控辭,調理察職。〈以上朝報〉郞廳李重彬校正。日記郞廳金弘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