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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仁祖/十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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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四月 五月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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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韓亨吉。右承旨許啓。左副承旨權濤。右副承旨李厚源。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受由尹鏶。假注書權摶。事變假注書兼修正李行源。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金浦□□失火緣由,鉤問事。內下日記

○義禁府啓曰,向前朱介同等,必是京畿監司狀啓中之人,而拿來都事,旣已辭朝。此人等,竝爲拿來之意,急送羅將,知委於下去都事之處,何如?傳曰,此人皆狀啓中之人,羅將,勿爲下送。《禁府謄錄》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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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韓亨吉。右承旨許啓。左副承旨權濤。右副承旨李厚源。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受由尹鏶。假注書權摶。事變假注書兼修正李行源。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兩司合啓,尹昉事。答曰,勿煩。

○院啓,章陵參奉拿囚事,瀋陽牟利之輩,不爲續續入送事。答曰,依啓。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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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韓亨吉。右承旨許啓。左副承旨權濤。右副承旨李厚源。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受由尹鏶。假注書權摶。事變假注書兼修正李行源。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宗廟夏享大祭齋戒。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宗廟大祭時祭物、祭器,摘奸事。內下記草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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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權濤。右副承旨李厚源。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假注書權摶。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慶尙監司李命雄。

○夜一更,流星出貫索星下,入軫星上,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

○慶尙監司李命雄,引見。

○有政。

○右議政沈悅初度呈辭。答曰,不允批答。

○合司啓。答曰,勿爲堅執。

○府啓。答曰,不允。內下日記

○吏批,以申翊全爲修撰,朴徹爲戶曹佐郞,李溍爲禮曹佐郞,宋錫胤爲司藝,柳淰爲修撰,申楫爲司僕正,尹兼善爲判決事,朴潢爲兵曹參判,南斗瞻爲刑曹參議,金槃爲副提學,黃德柔爲戶曹正郞,宋時吉爲瑞山郡守,崔繼勳爲興海郡守,鄭致和爲舍人,金集爲執義,金益熙爲副校理,李裕後爲金化縣監,金仁爲价川郡守,趙松年爲懷德縣監,申應材爲慶興府使,趙絅爲司諫,金榮祖爲大司憲,安時賢爲掌令,林𪩍爲持平,金蓍國爲右尹,趙緯韓爲工曹參議,成以性爲掌令,沈澤爲直講,成楚客爲持平,南老星爲校理,趙昌連爲內贍提調,李時白爲尙衣提調,郭天成爲典籍,鄭致和、沈𪗆爲漢學敎授,閔光勳爲編修官,李枝茂爲兼春秋,鄭僩爲典涓司奉事,楊三輝爲典涓司參奉,盧協爲承文正字,呂爾載爲承文正字,金汝亮爲校書博士。烏江正鍵,今加正義,老職。慶基殿參奉洪進海,社稷參奉李惇義,相換。趙忠老爲書題。烏江君鍵。《吏曹謄錄》

○義禁府啓曰,取考本廳謄錄,則丙寅年三月,宣陵有失火之變,其時可疑意者,私奴仁祿,加刑公事判付內,月前罪犯廟社之人,皆用三省推鞫,蓋所以重其事也,山陵之變,與廟社無異,不可以尋常推鞫,議大臣三省推鞫事,傳敎,欲[故]其時大臣,仍爲三省推鞫矣。今此章陵守護軍朱介伊同等四名,已爲拿囚,依丙寅年例,三省推鞫。敢啓。傳曰,知道。

○政院啓曰,三省推鞫委官,何大臣進去乎?敢稟。傳曰,左相進去。

○又啓曰,三省推鞫爲之事,當命招兩司言之矣。憲府官員則全數,今政事出差,爲命招肅拜,使之參鞫,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禁府郞廳,以委官意來言,日前大祭日,不爲三省坐起。故今日不得開坐,待明日爲之,宜當雲。敢啓。傳曰,知道。《禁府謄錄》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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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權濤。右副承旨李厚源。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尹鏶。假注書權摶。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只晝講。

○巳時至申酉時,日暈。夜五更,流星出河鼓星下,入尾星上,狀如甁,尾長五六尺許。

○章陵失火,守護軍等,三省推鞫爲之。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賑恤廳,摘奸。

○鞫廳啓辭。答曰,依啓。齋室守直之人,姑停刑推,仍囚。

○答刑判洪靌疏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答副校理金益熙疏曰,省疏具悉爾懇。爾其勿辭察職。內下日記

○晝講。入侍,知事南以雄,特進官鄭廣成,參贊官權濤,侍讀官金益熙,檢討官申翊全,假注書權摶,記事官李䅘、李天基。講《詩傳》大雅,自天之方懠,止四百三十三句。經筵日記

○義禁府啓曰,今日當爲三省推鞫,而本府堂上不齊,新除授同知事金蓍國牌招肅拜,使之參鞫,何如?傳曰,依啓。

○政院以司謁啓曰,明日齋戒,明明日國忌,三省推鞫,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推鞫姑罷,過國忌後爲之。《義禁府謄錄》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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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尹鏶。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視事,縕繹[溫繹]間不稟。

○卯時,日暈左珥。辰巳時,日暈。午時,日有重暈。夜二更,月暈。

○文定王后忌辰齋戒。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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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文定王后忌辰。

○自辰時至巳時,日暈。五更,流星出房星下,入南方天際,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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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二更,月暈。

○府啓,尹暉事,吳竣事。答曰,依啓。尹暉事,所謂牟利等語,實涉情外,更加詳察,勿爲煩瀆。吳竣等,竝推考。

○合司啓。答曰,無煩。

○答右相再度呈辭曰,不允批答。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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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李厚源。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巡察使出去。

○府前啓。答曰,奴輩所犯,移於厥主,實爲不當,更勿堅執。吳竣等,已爲推考,不必罷職。

○院啓,司諫趙絅上來,下諭事。答曰,依啓。

○答同副承旨鄭太和疏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答綾川君具仁垕疏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任。內下日記

○有政。吏批,以許積爲持平,崔文湜爲正言,崔來賢爲同知經筵,黃應吉爲軍器副正,李厚源爲修撰官,閔光勳爲編修官,洪鎭爲掌令,朴守文爲正言,陳尙意爲成均博士。吏曹政事

○政院啓曰,三省推鞫,以臺諫有故,連日不得開坐,事甚未安。今日政,差出兩正言,竝牌招肅拜,使之推移鞫,何如?傳曰,依啓。《禁府謄錄》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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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午時bb至b申時,日暈。

○視事頉稟。

○合司啓。答曰,已諭,勿煩。

○府前啓。答曰,依啓。尹暉事,已諭。

○答領相崔鳴吉箚曰,省箚具悉。箚陳之事,當令該府議處。

○答右相沈悅三度呈辭曰。不允批答。內下日記

○政院啓曰,禁府郞廳來言,委官身病,不得進參雲,三省推鞫,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日爲之。《禁府謄錄》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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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鄭太和。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府前啓。答曰,不允。

○合司前啓。答曰,毋煩。

○答鞫廳啓辭曰,此輩情跡,旣已敗露,以予揆之,似非難明之獄也。渠雖發明,以延爇多少論之,則渠等雖預知待候,齋室往還之間,火災所及,似不至如彼而已也。鄭宗元,先見木牌,而摘奸之時,則渠言意以爲,例有之物云云,成介同折枝之心,前後所犯,亦爲各異,此等事,姑皆是難掩之處也。莫重之罪,不可輕貸,各別鉤問,以正邦刑。

○傳曰,晉山監滉,子息被擄,而家貧,不能贖還雲,其情事,尤爲矜惻。令該曹,贖還價題給。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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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林墰。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五更,月暈。流星出河鼓星□,入牛星上,狀如拳,尾長五六尺許。

○大臣及禁府堂上,引見。

○右相沈悅四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答刑判洪靌疏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其勿辭,調理察職。內下日記

○有政。吏批,以崔惠吉爲大司諫,林墰爲承旨。前僉正洪成海、李以溫,今加通政,納粟。吏曹政事

○傳曰,明日三省推官齊會後,闕下來詣事,色承旨,以傳敎之意,通於推官,而勿爲命招引見。

○政院啓曰,擧動之日,百司不得開坐,乃是常規,而三省推鞫,似與常時開坐有異,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

○傳曰,刑推罪人,皆已物故,今日勿爲開坐。《禁府謄錄》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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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林墰。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至五更,月暈。

○合司前啓。答曰,勿煩。

○府前啓。答曰,不允。

○春塘臺親臨試射正時,卯正二刻。

○初試入格人三百四十三人內,片箭三矢一巡居首內禁衛劉成益,比校[較]陞堂上,之次金亨祥,熟馬一匹賜給,邊將除授。高起生等七人邊二中,徐夢吉等三人貫一中,竝邊將除授。嘉善金禮正等三十七人邊一中,各弓子一張,長片箭各一部,桶兒一介賜給。閑良金重吉等六人,竝直赴。

○右議政沈悅五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答副校理李尙馨疏曰,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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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林墰。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恭惠王后忌辰齋戒。

○辰巳時未申時,日暈,暈上有冠。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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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恭惠王后忌辰。

○卯時,日暈左珥。五更,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壁星上,狀如鉢,尾長五六尺許。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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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日暈兩珥。申酉時,日有重暈。

○春塘臺親臨試放殿坐正坐[時],卯正一刻。

○府啓。答曰,依啓。尹暉,功勞非細,尹兼善,其才可惜,竝勿爲煩論,試官姑先推考,解由事,當問大臣處之。

○合司前啓。答曰,毋庸堅執。

○右議政沈悅六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答知經筵李顯英疏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其勿辭,調理察任。內下日記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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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權濤。右副承旨李厚源。同副承旨林墰。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三更至五更,月暈。

○府前啓。答曰,已諭。試官事,觀其緘辭而處之,未晩。

○合司前啓。答曰,勿煩。

○右議政沈悅七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內下日記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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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權濤。右承旨李厚源。左副承旨林墰。右副承旨鄭弘溟。同副承旨朴守弘。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流星出天棓星下,入天津星上,狀如鉢,尾長五六尺許。

○有政。

○府前啓。答曰,不允。

○合司前啓。答曰,勿煩。

○答校理兪胤曾疏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內下日記

○吏批,以鄭弘溟、朴守弘爲承旨,李杭爲司評,李尙逸爲禮曹正郞,李爾松爲禮曹佐郞,魚尙俊爲鎭岑縣監,金蓍國爲戶曹參判,金光炫爲大司諫,洪錫圭爲高靈縣監,李善得爲陽城縣監。蓮恩都正應虎,蓮溪副令棨虎[終虎],鳳陽監炯仁,復職。金瑛爲典涓司直長,金宏爲居山察訪,李重國爲永春縣監,李慶相爲黃海都事,金華俊爲石城縣監,崔蘊爲比安縣監,呂渭老爲典籍,金後夔爲典籍,閔應協爲修撰,李山賚爲章陵參奉,李時煜爲敦寧參奉,鄭太和爲兵曹參知,兪㯙爲校理,崔葕爲漢城右尹,朴大華爲戶曹佐郞,徐忭爲鎭海縣監,鮮于浹爲掌樂主簿,安邦俊爲典牲主簿,成敬身爲新溪縣令,呂爾載爲奉常直長,郭聖兆爲奉常奉事。吏曹政事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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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權濤。右承旨李厚源。左副承旨林墰。右副承旨鄭弘溟。同副承旨朴守弘。注書洪處亮。假注書呂爾載。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只晝講。

○合司啓。答曰,予意已諭,毋庸更煩。

○院啓,大司諫金光炫上來,下諭事。答曰,依啓。

○右議政沈悅八度呈辭。傳曰,遣承旨敦諭。內下日記

○晝講。入侍,知事南以雄,特進官李敬輿,參贊官林墰,侍讀官金益熙,檢討官閔應協,兼春秋蔡聖龜,假注書呂爾載,記事官李天基。講《詩傳大雅》蕩之什,自蕩蕩上帝,止如無人也。經筵日記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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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權濤。右承旨李厚源。左副承旨林墰。右副承旨鄭弘溟。同副承旨朴守弘。注書洪處亮。假注書呂爾載。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卯時,沈霧。

○院前啓。答曰,勿煩。

○答右承旨李厚源疏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內下日記

○義禁府啓曰,李惇臨刑推事,命下,而臺諫,還收事論啓,刑推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啓後施行。《禁府謄錄》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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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權濤。右承旨李厚源。左副承旨林墰。右副承旨鄭弘溟。同副承旨朴守弘。注書洪處亮。假注書呂爾載。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有朝講。

○夜五更,月暈右珥。

○輪對爲之。

○府前啓。答曰,尹暉事,論執至此,削奪官爵。

○右議政沈悅九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答執義金集疏曰,省爾疏章,知爾上來,予甚喜焉。爾實合此任,勿爲控辭,調理行公。

○答護軍鄭廣敬疏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少無所失,宜安心行公。內下日記

○朝講。入侍,領經筵崔鳴吉,知經筵南以恭,特進官呂爾徵、朴潢,參贊官朴守弘,掌令成以性,侍讀官金益熙,檢討官閔應協,正言崔文湜,兼春秋蔡聖龜,假注書呂爾載,記事官李天基。講《詩傳大雅》,自文王曰咨,止章八句。經筵日記

○輪對入侍時,兵曹正郞鄭翼卿所啓,臣之所掌,則乃武兼司也。除拜一事,非郞官所可干預,而如上番軍之稱冤,臣亦飽聞。大槪上番軍士,其在平昔具奉之[足]者,或有一奉之[足]者,或絶爲[無]者居半,而其立番,則勿論彼此,皆立兩朔,故渠輩稱冤,勢所然也。上年五月間,忠淸、京畿監司狀啓,槪陳此弊也。本曹亦無變通,移文各道,上番軍士存歿成冊,明査取來,則臣所謂三奉足者極少,而皆是絶爲[無],或有一二奉足者也。無[欲]計日減番,則非但入番日數,太半不足,至於入番侍衛,無以成形,故不得處置矣。此非特渠輩之號冤而已。朝家政體,似當有區處矣。法典內,例於式年,充定闕額,而經亂之後,人民散亡,或守令等,不能奉職,以致闕額之多,嚴立事目,沒數充定事,令廟堂,定奪施行,何如?上曰,依所啓施行。《兵曹謄錄》

○領相所啓,世宗朝,用《經制六典》,世祖大王,作《大典》,至於成宗朝,始爲頒降,末年又頒《前續錄》,中廟朝,頒後《續錄》。自明廟至宣廟朝,則有受敎,而律官隨其所欲,任意低昂。故諺曰,熟鹿皮大典者,正以此也。當代傳敎中可法者,多有之,而散在各司,多致遺忘,癸亥以後受敎及捧承傳事,謄出裒集,講定歸一,然後稟旨施行,何如?上曰,宜矣。

○朝講時,領相崔鳴吉所啓,旱災如此,必有冤獄而然矣。請審理冤獄,何如?上曰,予固欲爲之,卿言甚當,依爲之。《禁府謄錄》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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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權濤。右承旨李厚源。左副承旨林墰。右副承旨鄭弘溟。同副承旨朴守弘。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未申時,日暈,蒼白色一道,起東方指乾方,長二十丈許,廣尺許,良久乃滅。酉時,日暈。

○合司前啓。答曰,已諭。

○府啓。答曰,不允。遞差事,依啓。

○右議政沈悅十度呈辭。傳曰,遣承旨敦諭。

○答忠義衛南爀疏曰,省疏具悉。爾條陳之事,當令該曹,議處焉。內下日記

○義禁府啓曰,臣等伏承審理之命,反覆商議,則自古亢旱之災,必由於感傷,冤鬱之氣,亦在於滯囚,在今祈禳之道,莫先於疎決,而但罪名甚重,似難輕議,時囚罪人,各其名下,罪名懸錄,別單書啓,伏候上裁。答曰,稟秩中人,皆似有罪,其中何人,最冤耶?《禁府謄錄》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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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權濤。右承旨李厚源。左副承旨林墰。右副承旨鄭弘溟。同副承旨朴守弘。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五更,流星出女星上,入危星下,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

○合司前啓。答曰,勿煩。

○府啓。答曰,不允。尹暉,已施重罰,勿爲更煩。

○答右議政沈悅箚曰,省箚具悉至懇。昨日之事,本意所在,予已知之。卿其勿以過當之言介懷,須速出仕,以副予望。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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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

○合司前啓。答曰,毋庸強煩。

○府啓。答曰,不允。

○江原監司狀啓,原州地,私奴男伊家所養白雌鷄,去三月分,化爲雄鷄,變異非常云云。

○答司果姜時溢疏曰,省疏具悉。省爾疏章,深嘉爾爲國之誠。所陳之事,當令該司,採用焉。內下日記

○吏批,以睦性善爲校理,洪茂績爲掌令,沈世鐸爲監察,盧亨弼爲童蒙敎官,閔光勳爲編修官,金地南爲兼春秋,成楚客爲持平,李克仁爲持平,具仁垕爲判尹。吏曹政事

○義禁府啓曰,云云事,傳敎矣。臣等別爲申稟,亦非以此人等,全無罪也。竊念審理之擧,乃所以示其疎滌之意也。抱痛圓門含冤獄戶者,疇非鬱結之氣而然?恐罪名關重,擅議爲難,故取其中罪名雖重而跡涉疑似者,及情固可惡而事理不重者,敢爲錄啓。如池達泝、南應海、南斗一、安成吉等,俱以邊將,因兵使狀啓,至於囚繫,累次受刑,而今見觀察使公文,則其中採蔘之人,越境則法當一切痛禁,至於我境禁斷,國法不然,本道各邑,有貢蔘,從何得出?知委各鎭堡十五處,使之許採,而至於越境之事,則其後査覈狀啓,別無明白現捉之事。以此觀之,則向前池達泝、南斗一、南應海、安成吉等所犯,實爲疑似矣。且姜永逸擧旗之罪,專在於監的官之付標,而至於相應之跡,則監的官鄭繼宗承服之時,亦不言及,此亦跡涉可疑。李得、李山等,固可駭,而但所犯之事,似非關重,受刑旣多,理宜明決。臣等用是仰稟,伏候上裁矣。元啓下單子,還入之意,敢啓。傳曰,依付標施行。《禁府謄錄》

○以義禁府放未放單子,傳曰,南斗一等前後公事,覓入。

○以備邊司審理冤獄草記,傳曰,審理命下,則京外一例[體]施行,例也。何如是爲之耶?

○義禁府啓曰,審理之規,初無定例,或自本府擧行,或議大臣處置,而昨承審理之命。臣等不曾商量,遽爲錄啓,殊失事體,極爲未安。京外罪囚,今當議處,就大臣稟定之意,敢啓。傳曰,有別敎然後,問於大臣,似是前規也。已上上同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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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只晝講。

○自巳時至申時,日暈。

○合司啓。答曰,已諭。

○府啓。答曰,樂院,非主文之司,提調,無相避之法,兼以武臣,與不爲避嫌,俱無不可矣。崔忠秀事,此時迎送,尤極有弊,更加詳察,亦勿煩論。尹暉、尹兼善事,已諭。

○右議政沈悅十一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答判尹具仁垕疏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合此任,勿辭察職。內下日記

○晝講。入侍,特進官具宏,同經筵李景奭,參贊官沈詻,侍讀官沈𪗆,檢討官李道長,記事官蔡聖龜、洪處亮、李天基。講《詩傳大雅》湯之什,自抑抑威儀,止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經筵日記

○義禁府啓曰,來二十七日國忌,二十六日齋戒,本府不爲開坐事。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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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洪處亮。假注書洪處尹。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流星出角星下,入氐星下,狀如鉢,尾長五六尺許。五更,黑雲一道如氣,起自東方,直指乾方,長竟天,廣尺許,良久乃滅。

○府避嫌。啓。答曰,勿辭。

○備忘記,祈雨祭獻官吳竣、權曗、李文澄、金瑨,各兒馬一匹,典祀官洪蒙源、金後夔、琴是調,大祝官李爾松、金善英、元簋、韓涵,宮闈令金克信、方再聘,各上弦弓一張,諸執事及監察,各不粧弓一張,賜給。

○答具宏箚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其安心,勿爲控辭。

○右議政沈悅十二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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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洪處亮。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未時,日暈。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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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洪處亮。假注書朴瑍。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只晝講。

○再次祈雨祭設行。

○右議政沈悅十三度呈辭。傳曰,遣承旨敦諭。

○答執義金集疏曰,省疏具悉。予甚缺然,爾須留在,以副予望。

○合司啓。答曰,毋煩。內下日記

○晝講。入侍,同經筵金來賢,特進官金蓍國,參贊官權濤,侍讀官沈𪗆,檢討官李道長,記事官金地南,假注書朴瑍,記事官李䅘。講《詩傳大雅》蕩bb之b什,自無易由言,止豈可得哉。經筵日記

○義禁府啓曰,臣等取考審理前例,時囚罪人,則自本府啓稟,而定配罪人,則有別敎,然後啓請,議於大臣,故今此審理命下之後,本府時囚罪人,則卽爲啓稟,而外方罪人,則在於刑曹,本府竄謫之類,則不敢擅便啓稟矣。大臣之意,有京外一體施行之命,則竄謫罪人,亦當竝稟雲。故前日臣等,以就大臣議定之意仰稟,而伏承有別敎,然後bb問於大臣b似是前規也之敎,故不敢更稟矣。伏見大臣啓辭,以獨審理京囚,出於錯認前例,遲延至今,不卽奉行,爲非,臣等不勝惶恐之至。定配審理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定配罪人,亦爲審理。《禁府謄錄》

○又啓曰,以本府定配罪人審理啓稟草記,傳曰,定配罪人,亦爲審理事,傳敎矣。議於大臣入啓之意,敢啓。傳曰,知道。上同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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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詻。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朴瑍。事變假注書。

○上在昌慶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流星出郞位星下,入軫星下,狀如拳,尾長七八尺許。

○合司啓。答曰,毋庸強煩。

○院啓,臺諫出仕事。答曰,依啓。且祭官賞格,此時點問,有關給賞,未爲不可矣。

○答戶判李溟疏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宜勿辭察職。

○答刑曹參判吳竣以下啓辭曰,知道。勿待罪。內下日記

○義禁府啓曰,本府堂上,就大臣開坐處,情涉可恕者八人,書諸別單,各其名下,以所見懸錄入啓,伏候睿裁。傳曰,知道。《禁府謄錄》。郞廳愼基慶書郞廳權崇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