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招隱寺送閻判官還江州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招隱寺送閻一作聞判官還江州
作者:皇甫冉
全唐詩·卷250

離別那逢秋氣悲,東林更作上方期。
共知客路浮雲外,暫愛僧房墜葉時。
長江九派人歸少,寒嶺千重雁度遲。
借問潯陽在何處,每看潮落一相思。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