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黨性原則掌權
按黨性原則掌權 《人民日報》評論員 1968年2月26日 |
|
北京鐵路局西直門車站的報道,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革命委員會成員是做全體革命人民的勤務員,還是做派別利益的代表?這是關係到革命委員會能不能鞏固,能不能掌好權、用好權的重大問題。
革命委員會是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在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指引下建立起來的無產階級專政的臨時權力機構。它既不是群眾組織,更不是各派的聯絡站。參加這個權力機構的成員,是本地區、本單位全體革命人民的代表,而不是派別利益的代表。所有革命委員會的成員,都是人民的勤務員。他們的工作,必須是「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如果不是這樣,而是去做派別利益的代言人,去謀某個派別的私利,那豈不是把自己放到資產階級「議員」的地位了嗎?
革命委員會成員是為無產階級掌權,而不是為小團體、為派別掌權。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說:「我們是站在無產階級的和人民大眾的立場。對於共產黨員來說,也就是要站在黨的立場,站在黨性和黨的政策的立場。」這就是說,我們要按黨性原則掌權,而絕不允許憑派性掌權。按黨性原則掌權,就是用毛澤東思想掌權;憑派性掌權,就是讓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思想掌權。這是兩個階級、兩條道路、兩條路線的鬥爭。各級革命委員會的同志,都應該堅持無產階級的黨性原則,堅決地同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派性作鬥爭,把它徹底根除。
不管原來是哪一派革命群眾組織的負責人,參加革命委員會以後,都要自覺地意識到自己地位的變化。原來鬧派性就不對,現在帶着派性到革命委員會就更加錯誤。我們一定要自覺地做一個名副其實的革命委員會的成員。
廣大革命群眾,也要督促革命委員會的成員堅決克服派性。那種認為「朝里有人好做官」,要求原來本組織的代表在革命委員會中追求一派私利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相反地,要站在無產階級的立場上,嚴格地監督每個革命委員會的成員,讓他堅持按無產階級黨性原則掌好權,用好權。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68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64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內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