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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閻伯璵刑部侍郎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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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閻伯璵刑部侍郎等制
作者:常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1

門下:古者參用名儒,典領大郡,或連書課績之最,則次補公卿之缺。今甄陶政化,黜陟幽明,若二千石理行第一,中朝右職,懸以相待,俾長吏知勸,至公大行。銀青光祿大夫婺州刺史本州團練守捉使上柱國閻伯璵、銀青光祿大夫衢州刺史本州團練守捉使樂陵縣開國男田季羔等,早以文章侍從,潤色綸言,朝夕論思,處正廷議。名高德厚,推重周行,曆踐藩郡,一其政理。本經衛以制事,參理法以訓人,儉以約已而下不勞,靜以存誠而吏不擾。風淳俗泰,表率方州,懋能入遷,美選無易。慎平秋典,給事黃門,副予簡求,以稱厥服。伯璵可行尚書刑部侍郎,散官勳如故。季羔可行尚書給事中,散官封如故。主者施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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