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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陽洽安邑縣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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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陽洽安邑縣令制
作者:蘇頲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253

黃門:朝請大夫新除河南府司錄參軍事陽洽,慎則能密,清而又公,任之養人,特曰循吏。朱鉤應務,跡豈滯於中京?墨綬宣風,才可臨於大邑。可蒲州安邑縣令,散官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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