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2019年)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世界互聯網大會組委會

序 言

  2015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首次提出「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理念,深入闡釋互聯網發展治理「四項原則」「五點主張」,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和普遍認同,已經成為世界互聯網大會永久主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網絡空間的具體體現和重要實踐,彰顯了對人類共同福祉的高度關切,反映了國際社會的共同期待,為推動全球互聯網發展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積極回應各方期待,全面闡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時代背景、基本原則、實踐路徑和治理架構,倡議國際社會攜手合作,共謀發展福祉,共迎安全挑戰,把網絡空間建設成造福全人類的發展共同體、安全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利益共同體。

  互聯網發展日新月異,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必須與時俱進。歡迎各方持續為豐富發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理念貢獻智慧力量,攜手開創全人類更加美好的未來!

——世界互聯網大會組委會

2019年10月


  當今時代,互聯網發展日新月異,極大拓展了人類生產生活空間,網絡空間已成為人類共同的新家園,讓國際社會越來越成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各國人民在網絡空間休戚與共、利益攸關,國際社會應加強溝通、擴大共識、深化合作,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堅持全球事務由各國人民商量着辦,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讓互聯網發展成果更好造福人類。

  一、時代背景

  當今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正在孕育成長,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快速崛起,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給人類文明進步帶來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

  同時,互聯網領域發展不平衡、規則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問題日益凸顯。網絡空間霸權主義、強權政治依然存在,保護主義、單邊主義不斷抬頭,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數字鴻溝不斷拉大,世界範圍內侵犯個人隱私、侵犯知識產權、推行種族主義、散布虛假信息、實施網絡詐騙、網絡恐怖主義活動等違法犯罪行為已成為全球公害。

  面對互聯網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國際社會致力於利用好、發展好、治理好互聯網,為此作出了不懈努力。中國既是全球互聯網發展的重要受益者,也始終是國際網絡空間和平的建設者、發展的貢獻者、秩序的維護者。中國作為負責任的互聯網大國,始終不渝走和平發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倡導維護各國在網絡空間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積極參與網絡空間國際治理進程,不斷深化網絡空間國際對話交流,依託共建「一帶一路」等分享發展經驗、推動務實合作,成功搭建世界互聯網大會等平台,為國際社會凝聚共識和探索實踐發揮了積極作用,推動全球互聯網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邁進。

  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就是要把網絡空間建設成造福全人類的發展共同體、安全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利益共同體。我們倡議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順應信息時代潮流,把握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契機,積極應對網絡空間風險挑戰,實現發展共同推進、安全共同維護、治理共同參與、成果共同分享。

  二、基本原則

  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應堅持以下原則:

  1.尊重網絡主權。《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主權平等原則是當代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同樣適用於網絡空間。網絡主權是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自然延伸,應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發展道路、治理模式和平等參與網絡空間國際治理的權利。各國有權根據本國國情,借鑑國際經驗,制定有關網絡空間的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規。任何國家都不搞網絡霸權,不利用網絡干涉他國內政,不從事、縱容或支持危害他國國家安全的網絡活動,不侵害他國信息基礎設施。

  2.維護和平安全。實現網絡空間的安全穩定,事關人類的共同福祉。各國應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遵守《聯合國憲章》宗旨與原則,尊重彼此在網絡空間的安全利益和重大關切。各國應反對網絡空間敵對行動和侵略行徑,防止網絡空間軍備競賽,防範網絡空間軍事衝突,堅持以和平方式解決網絡空間爭端。反對將網絡安全問題政治化。各方應摒棄冷戰思維、零和博弈、雙重標準和貿易保護主義、單邊主義,反對網絡攻擊和大規模監控,反對國家間無端的網絡攻擊指責,致力於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的和平與安全。

  3.促進開放合作。開放是開展網絡空間合作的前提,也是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重要條件。各國應秉持開放理念,奉行開放政策,豐富開放內涵,提高開放水平,共同推進網絡空間健康發展。積極搭建雙邊、區域和國際合作平台,強化資源優勢互補,維護全球協同一致的創新體系,促進不同制度、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在網絡空間包容性發展。堅決反對狹隘的、封閉的小集團主義,反對利用自身優勢損害別國信息通信技術產品和服務供應鏈安全。

  4.構建良好秩序。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應以公認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為基礎構建良好秩序。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都是國際社會平等成員,都有權平等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國際社會應共同管理和公平分配互聯網基礎資源,擴大發展中國家參與網絡空間國際治理的代表性和發言權,實現網絡空間資源共享、責任共擔、合作共治,建立公平正義的網絡空間秩序。

  三、實踐路徑

  1.加快全球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互聯互通。採取更加積極、包容、協調、普惠的政策,推動全球網絡基礎設施加快普及,為不發達地區和低收入人群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網絡服務。全面推動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共同推進跨境光纜、國際海底光纜等項目建設,完善空間信息基礎設施。有效利用多邊開發銀行等機制,加大資金投入、技術支持和智力保障,擴大各方參與,提高互聯互通水平。加強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等領域的國際合作,提升全球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的意識和水平。加強政策協調,促進網絡知識產權保護。

  2.打造網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進交流互鑒。充分發揮互聯網的橋梁作用,推動各國開展網上文化交流、學術往來、人才交流、知識分享、媒體合作等,讓互聯網成為展示各國各民族文明成果的平台,增進不同文明之間的包容共生。推動網絡文化創新創造,促進科技與人文交匯交融,加強文化產品的數字化生產和網絡化傳播。注重對婦女兒童及其他弱勢群體的網絡保護,加強網絡倫理和網絡文明建設,推動網絡文化健康發展,培育良好網絡生態。

  3.推動數字經濟創新發展,促進共同繁榮。充分發揮數字經濟在全球經濟發展中的引擎作用,積極推進工業數字化轉型。提升數字經濟包容性,以人為本,深入研究新技術影響,推動科技向善,探索合作思路和舉措。探索建立創業投資合作機制,打造開放互利的共同市場,實現生產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在全球範圍內促進普惠式發展,提升廣大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網絡發展能力,打破信息壁壘,消除數字鴻溝,共享互聯網發展成果,為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有效落實提供助力。

  4.保障網絡安全,促進有序發展。倡導開放合作的網絡安全理念,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鼓勵與規範並舉。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和數據安全國際合作,維護信息技術中立和產業全球化,共同遏制信息技術濫用。進一步增強戰略互信,及時共享網絡威脅信息,有效協調處置重大網絡安全事件,合作打擊網絡恐怖主義和網絡犯罪,共同維護網絡空間和平與安全。

  5.構建全球網絡空間治理體系,促進公平正義。堅持多邊參與、多方參與,積極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發揮聯合國在網絡空間國際治理中的主渠道作用,發揮政府、國際組織、互聯網企業、技術社群、社會組織、公民個人等各主體作用,建立相互信任、協調有序的合作。完善對話協商機制,研究制定網絡空間治理規範,共同研究制定更加平衡地反映各方利益關切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國際規則,使治理體系更加公正合理。

  四、治理架構

  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應加強政府、國際組織、互聯網企業、技術社群、社會組織、公民個人等各主體的溝通與合作,形成立體協同的治理架構。

  政府是國家治理與國際合作的主要行為體,發揮關鍵主導作用。各國政府有權制定和實施符合本國國情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提高本國互聯網建設、運用和管理水平,維護國家網絡主權;有權參與網絡空間規則制定等公共產品供給,推動全球數字經濟繁榮發展,管控和遏制網絡安全風險擴散,維護各國在網絡空間的共同福祉。

  國際組織既是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的重要主體,也是各方開展互聯網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各國應支持並推動聯合國等政府間國際組織的網絡空間國際規則進程,規範各方行為,促進交流合作,維護網絡空間安全、穩定與繁榮。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宜加強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協調互動,實現優勢互補。

  互聯網企業不僅是數字經濟建設的關鍵主體,也是網絡空間治理的重要參與者。互聯網企業處於互聯網發展與安全的第一線,承擔創新發展和依法治理的責任,應遵守法律法規,探索最佳實踐,促進交流合作。

  技術社群和社會組織等對網絡空間技術發展和公共決策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技術社群繼續發揮在技術協議與標準制定等領域的職能,從技術角度為網絡空間治理和國際合作積極進行引導和貢獻力量。社會組織積極建言獻策,共同推進互聯網關鍵資源公平化、合理化配置,促進網絡空間高效運轉和創新發展。

  個人既是網絡服務的用戶,也是網絡行為的主體。負責任的個人行為是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基礎。公民個人應遵守法律法規,自覺規範網絡行為,提升網絡安全防護意識與能力。

  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關乎全人類的前途命運,是順應信息時代發展潮流的必然選擇,也是應對網絡空間風險挑戰的迫切需要。各國在網絡空間既有共同關切,也有不同訴求,應當在尊重彼此核心利益的前提下,謀求共同福祉,應對共同挑戰,讓互聯網更好造福世界各國人民,攜手開創人類更加美好的未來!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