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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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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作者:朱啟鈐 中華民國
1914年1月30日
本作品收錄於《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
民國3年2月5日政府公報第628號擬改各省重複縣名撮舉理由分別說明請鑒核批示文

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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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省:應存

(理由)奉天安東縣,係清光緒二年設治,雖與江蘇安東縣重複,該縣已於光緒三十二年開為商埠,定名雖較江蘇安東縣為後,然關係條約沿稱較廣,似未便更改。擬存。

江蘇省:擬改名漣水縣

(理由)江蘇安東縣,係明初因南宋安東州改置,與奉天省重複,惟奉天安東縣關係條約毋庸更定外,查該縣於隋初本名漣水,改屬升置不常,迄元初始省縣入安東州,是漣水名稱先於安東,沿用又久於安東,允宜規復舊稱,擬名漣水縣。

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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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會同縣,係宋崇宗二年改置,迄今仍之。雖查與廣東會同縣重複,而該縣定名在先,擬存。

廣東省:擬改名瓊東縣

(理由)廣東會同縣,於元至元十三年析置,與湖南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改定。查該縣在舊瓊州府治之東,擬改名瓊東縣。

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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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存

(理由)廣東海豐縣,係晉末之置,迄今仍之。與山東海豐縣重複,然定名在先,擬存。

山東省:擬改名無棣縣

(理由)山東海豐縣,於隋初置無棣縣,迄明永樂中避成祖諱改名海豐,與廣東海豐縣重複,擬復舊稱,改名無棣縣。

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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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應存

(理由)甘肅大通縣,係前清乾隆二十六年改置,因明大通衛之地相沿較久,擬存。

黑龍江:擬改名通河縣

(理由)黑龍江大通縣,前清光緒三十四年設治,與甘肅省重複,定名較後。查其定名,係取該縣大通河為名,擬改名通河縣。

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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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應存

(理由)江蘇靖江縣,係明成化七年析置,雖與雲南省重複,然相沿較久,似應擬存。

雲南省:擬改名綏江縣

(理由)雲南靖江縣,係前清宣統二年增設,與江蘇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改定。查該縣設治於副官村瀕臨金沙江故有靖江之稱,擬即易名綏江縣。

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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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省:應存

(理由)奉天臨江縣,於前清光緒二十八年設治,迄今未改。雖與吉林省重複,然定名在先,擬存。

吉林省:擬改名同江縣

(理由)吉林臨江縣,於前清光緒三十一年設州,民國二年改縣,與奉天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改定。查松花黑龍兩江至縣治哈拉蘇蘇地方合流為混同江,擬定名同江縣。

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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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清江縣,係南唐昇元二年設治,為臨江府治,迄清末不改。洎民國元年裁府留縣與貴州省重複,然定名在先,擬存。

貴州省:擬改名劍河縣

(理由)貴州清江縣,係前清清江廳,現改為縣,與江西省重複。業據該省呈請改名劍河縣,應可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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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應存

(理由)山西祁縣,因春秋晉祁邑之舊,西漢置縣。北齊雖經省去,至隋開皇中復置,迄今未改。雖與直隸省重複,而相沿較古,擬存。

直隸省:擬改名安國縣

(理由)直隸祁縣,係因宋祁州之舊,為西漢安國縣。民國二年改縣,與山西省重複。查其定名在後,擬復舊稱,改名安國縣。

瀘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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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瀘溪縣,係隋末析置以來,迄今末改,雖與江西省重複,而相沿較久,應存。

江西省:擬改名資溪縣

(理由)江西瀘溪縣,係明萬曆六年析置,與湖南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改定。查該縣有資溪水,擬定名資溪縣。

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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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應存

(理由)貴州清溪縣,係清雍正五年改置,與四川省重複,惟設置較先,擬存。

四川省:擬改名漢源縣

(理由)四川清溪縣,清雍正八年改黎大所置縣,與貴州省重複,定名較後,擬即酌改。查該縣自唐迄於明初兼為漢源縣治,縣西北有飛越山為漢水所出,擬即定名漢源縣。

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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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應存

(理由)安徽鳳臺縣,係前清雍正十一年析置,與山西省重複,惟山西鳳臺應規復舊府名稱,該省擬存。

山西省:擬改名晉城縣

(理由)山西鳳臺縣,係前清雍正六年置,為澤州府治。民國二年裁府留縣,與安徽省重複,應即改定。查該縣唐為晉城縣,迄明初乃省,今縣城即舊城也。擬名晉城縣。

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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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應存

(理由)山西懷仁縣,係元初置縣,迄今仍之。雖與奉天省重複,而定名較久,擬存。

奉天省:擬改名桓仁縣

(理由)奉天懷仁縣,係前清光緒三年設治,與山西省重複,惟定名在後,應即改定。查縣地古為渤海桓州,擬即定名桓仁縣。  

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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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安仁縣,係宋乾德三年置,與江西省重複,然定名較先,擬存。

江西省:擬改名餘江縣

(理由)江西安仁縣,自宋端拱元年設縣以來迄今未改,惟與湖南省重複,定名較後二十餘年,應即更定。查該縣在余水之北有餘江,擬即定名餘江縣。

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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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桃源縣,宋乾德初析置,迄今未革。雖與江蘇省重複,然定名在前,擬存。

江蘇省:擬改名泗陽縣

(理由)江蘇桃源縣,即元至元十四年所置桃園縣,迨明初訛園為源,遂更名迄今未改。與湖南省重複,且定名較後,應即改定。該縣在漢為泗陽縣且泗水在縣北,擬復舊稱,定名泗陽縣。

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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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存

(理由)廣東龍門縣,係明弘治九年置,迄今未改。雖與直隸省重複,而設置較久,擬存。

直隸省:擬改名龍關縣

(理由)直隸龍門縣,係前清康熙三十二年重置,迄今未改,與廣東省重複,設置在後,應即改定。查該縣地方有龍門關,為北方要塞,擬取其意改名龍關縣。  

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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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石門縣,係梁紹泰元年西魏所置,隋唐以來迄今未改。雖與浙江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浙江省:擬改名崇德縣

(理由)浙江石門縣,係前清康熙元年因明崇德縣改名,與湖南省重複。查該縣原名崇德,自吳越析嘉興之崇德七鄉等處置縣以來,迄明末改,相沿較久,應規復舊稱,定名崇德縣。

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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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應存

(理由)福建南安縣,係隋時置縣,迄今仍之。雖與雲南省重複,而相沿較久,擬存。

雲南省:擬改名摩芻縣

(理由)雲南南安縣,係元至元十二年改摩芻千戶所為州,民國二年改縣。與福建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改定。擬取摩芻舊稱,定名摩芻縣。

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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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應存

(理由)陝西鎮安縣,係明景泰三年置,迄今未改。雖與奉天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奉天省:擬改名黑山縣

(理由)奉天鎮安縣,係清光緒二十八年析置,與陝西省重複,設置較遲,應即改定。查該縣本就小黑山地方設治,擬取其意,定名黑山縣。

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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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臨安縣,係宋太平興國中復置以來,迄今未改。雖與雲南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雲南省:擬改名建水縣

(理由)雲南臨安縣,係因臨安府之舊,民國二年裁府改縣。與浙江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改定。查建水縣為舊臨安府附郭首縣, 擬即規復舊稱,改名建水縣。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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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應存

(理由)陝西保安縣,係金時改宋保安軍為州,迄民國二年改縣。與直隸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直隸省:擬改名涿鹿縣

(理由)直隸保安縣,係明永樂十三年復置州,迄民國二年改縣。與陝西省重複,定名較後,相沿未久,應即改定。查該縣在漠漢時為涿鹿縣,至後魏時乃廢,今縣西南尚有涿鹿城,擬定名涿鹿縣。

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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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樂安縣,係宋紹興十九年析置,迄今未改。雖與山東省重複,而相沿較久,擬存。

山東省:擬改名廣饒縣

(理由)山東樂安縣,金時因千乘改名,迄今仍之。與江西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改定。查該縣舊為漠廣饒縣,至隋時始省去,今縣東北尚有故城,擬即定名廣饒縣。

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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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應存

(理由)河南新安縣,自唐武德中復置,迄於民國未曾變更。雖與廣東省重複而相沿已古,擬存。

廣東省:擬改名寶安縣

(理由)廣東新安縣,明隆慶六年析置,清康熙六年省,八年復置,迄今未改。與直隸省重複而設置在後,自應改定。查該縣在晉時為寶安縣,以寶山在縣東北得名,擬規復舊稱,定名寶安縣。

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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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靖安縣,自南唐昇元初析置以來,迄今末改,雖與奉天省重複,而相沿已古,擬存。

奉天省:擬改名洮安縣

(理由)奉天靖安縣,係清光緒三十年置。與江西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改定。查該縣東北瀕洮爾河,擬即定名洮安縣。

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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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省:應存

(理由)廣西興安縣,係宋太平興國初以全義縣更名,迄今末改,雖與江西省重複,而相沿較久,擬存。

江西省:擬改名橫峯縣

(理由)江西興安縣,係明嘉靖三十九年析置,與廣西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改定。查該縣設治於橫峯寨,今治北有橫峯山,擬即定名橫峯縣。

鎮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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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省:應存

(理由)廣西鎮邊縣,係清光緒十三年置,與雲南省重複,然定名較久,擬存。

雲南省:擬改名瀾滄縣

(理由)雲南鎮邊縣,係清光緒十七年置直隸廳,民國二年改縣。與廣西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改定。查該縣為瀾滄江流域,縣治在江之東,擬改名瀾滄縣。

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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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應存

(理由)陝西醴泉縣,自唐開元十八年定名以來迄今仍之。雖與奉天省重複,然相沿既古,擬存。

奉天省:擬改名突泉縣

(理由)奉天醴泉縣,於清光緒三十一年增置,與陝西省重複。定名未久,應即改定。查該縣設治於醴泉鎮有馬突泉,既經重複,擬定名突泉縣。

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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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應存

(理由)陝西石泉縣,係西魏時因永壽縣改名,迄今末改。雖與四川省重複,然設置在先,擬存。

四川省:擬改名北川縣

(理由)四川石泉縣,唐貞觀八年析置,今與陝西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改定。查該縣西北有北川城,後周為北川縣,唐永徽中省入石泉縣。擬即定名北川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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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應存

(理由)陝西乾縣,自金復置,迄於元明清皆為直隸州,民國二年改縣。今與湖南省重複,然相沿較久,擬存。

湖南省:擬改名乾城縣

(理由)湖南乾縣,係清嘉慶元年因乾州城置直隸廳,民國二年改縣。與湖南省重複。擬仍乾州城之意,定名乾城縣。

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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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省:應存

(理由)直隸清河縣,隋初廢清河北郡置縣,改隸不常,迄今未廢。雖與江蘇省重複,然設置較古,擬存。

江蘇省:擬改名淮陰縣

(理由)江蘇清河縣,宋咸淳末年始置,今仍之。與直隸省重複,定名較後,似應酌改。查該縣在漢為淮陰縣地,擬改名淮陰縣。

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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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嘉禾縣,祟禎十二年置,迄今未改。雖與浙江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浙江省:擬改名嘉興縣

(理由)浙江嘉禾縣,本清嘉興、秀水兩縣,為舊嘉興府附郭首縣。民國元年裁府並縣並改今名。與湖南省重複。查嘉禾原取禾興嘉興之舊名,若規復舊府名稱,似於習慣地理較為允當。擬即定名嘉興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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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應存

(理由)福建沙縣,係唐武德四年置,迄今未改。雖與甘肅省重複,然其定名在先,應存。

甘肅省:擬改名洮沙縣

(理由)甘肅沙縣,民國二年因沙泥分州改設。與福建省重複,其設置在後,應即改定。查該縣在洮水之東,又係由沙泥分州改置,擬即定名洮沙縣。

山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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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應存

(理由)陝西山陽縣,明成化十三年改置,迄今仍之。定名雖較後於江蘇省,惟江蘇山陽縣本系舊淮安府附郭,今應仍復府名,故該縣似可仍舊。

江蘇省:擬改名淮安縣

(理由)江蘇山陽縣,宋義熙中置,紹定初升為臨安軍,尋降縣。德祐二年以淮安併入山陽,明清因之,民國元年裁府留縣,與陝西省重複,擬即規復府名,名曰淮安縣。

海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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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應存

(理由)山東海陽縣,係清雍正十三年置,迄今仍之。雖與廣東省重複,然廣東海陽本屬潮州府附郭首縣,應復舊名,故該縣似可仍其故稱。

廣東省:擬改名潮安縣

(理由)廣東海陽縣,晉咸和中置,至唐初為潮州府治,民國二年裁府留縣,與山東省重。自應規復舊府名稱,擬定名潮安縣。

寧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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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寧鄉縣,自宋太平興國析置以來,迄今未改。雖與山西省重複,而定名較久,擬存。

山西省:擬改名中陽縣

(理由)山西寧鄉縣,於金明昌六年改置,今仍之。與湖南省重複,其設置在後,擬即改名。查該縣為漢西河郡中陽縣地,今縣西二十五里即為故治,擬定名中陽縣。

東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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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東鄉縣,明正德七年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四川省重複,而設置較先,擬存。

四川省:擬改名宣漢縣

(理由)四川東鄉縣,明正德九年復置,今與江西省重複,其設置在後,擬即改名。查該縣為漢宣漢縣地,擬即名宣漢縣。

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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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建昌縣,南朝宋元嘉中置,今仍之。雖與直隸省重複,而定名較古,應存。

直隸省:擬改名塔溝縣

(理由)直隸建昌縣,清乾隆四十三年置,今仍之。與江西省重複,定名在後,擬即改定。查該縣本為塔子溝廳改置,擬即復名塔溝縣。

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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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應存

(理由)甘肅永昌縣,清雍正三年以永昌衛改置。今與雲南省重複,惟雲南永昌縣應仍復附郭縣舊名,該縣擬仍之。

雲南省:擬改名保山縣

(理由)雲南永昌縣,本清保山縣地,民國二年裁永昌府即以保山地改名永昌。與甘肅省重複,雖永昌府設置較早,而改置究屬未久,應即規復舊稱,仍名保山縣。

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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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壽昌縣,吳太康中改置,迄今仍之。雖與湖北省重複,而設置較古,應仍其舊。

湖北省:擬改名鄂城縣

(理由)湖北壽昌縣,民國二年以武昌縣改名。今與浙江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在秦時為鄂縣,廢置不常。至隋時省入武昌縣。是鄂縣之名較宋壽昌軍之名為古,今縣西南三里有鄂城,即楚邑也,擬即名鄂城縣。

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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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廣昌縣,宋紹興八年析置,以道通兩廣為名,迄今仍之。雖與直隸省重複,但相沿較久,應存。

直隸省:擬改名淶源縣

(理由)直隸廣昌縣,明初置,因漢廣昌縣舊名,今仍之。與江西省重複。查該縣有淶山,淶水之源出焉,縣南半里又有淶源泉,擬即定名淶源縣。

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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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新昌縣,於後晉時吳越析置,迄今未改。雖與江西省重複,而核其定名在先,擬存。

江西省:擬改名宜豐縣

(理由)江西新昌縣,宋太平興國六年置,今仍之。與浙江省重複,設置在後,應即酌易名稱。查該縣於三國吳時置宜豐縣。雖廢置不常,迄唐初年乃置,是沿用較古於今稱,擬即定名宜豐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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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省:應存

(理由)直隸唐縣,自五代後漢時重置以來,迄今未改。與河南省重複,而核其定名之初遠在漢時,廢置雖屬不常,相沿業已久遠,應存。

河南省:擬改名沘源縣

(理由)河南唐縣,明初降置,迄今仍之。與直隸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舊為漢比陽縣。比一作沘,因境內大狐山為沘水之源,水在縣南,故名。擬復舊稱,而鄰邑為泌陽縣。泌沘一音之轉,恐涉混淆,應改名泌源縣。

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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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鳳凰縣,本鳳凰直隸廳,清嘉慶元年置,洎民國二年改縣。雖與奉天省重複,但相沿略久,應存。

奉天省:擬改名鳳城縣

(理由)奉天鳳凰縣,本鳳凰直隸廳,清光緒二年置,迨民國二年改稱為縣。與湖南省重複,設置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舊名鳳凰城,清光緒三十二年豫定商埠,亦曰鳳凰城,擬即定名鳳城縣。

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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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應存

(理由)山東東平縣,自明迄清為東平州,民國二年改縣。雖與奉天省重複,而相沿已古,似應留存。

奉天省:擬改名東豐縣

(理由)奉天東平縣,清光緒二十八年置,今仍之。與山東省重複,其定名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地方舊名東流水,當時與西豐縣同時放荒,始定今名,擬仿西豐之名改名東豐縣。

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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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省:應存

(理由)直隸建平縣,清光緒三十年置縣。與安徽省重複,雖定名較後,惟因邊地不便驟改,擬存。

安徽省:擬改名郎溪縣

(理由)安徽建平縣,宋端拱元年析置。與直隸省重複。今直隸建平以邊地不便易名,茲應酌改。查該縣設治於郎步溪,因治南有郎溪水故名,擬取其意定名郎溪縣。

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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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應存

(理由)山東清平縣,隋開皇十六年改置,迄今仍之。與貴州省重複,而相沿既古,應存。

貴州省:擬改名爐山縣

(理由)貴州清平縣,清康熙十一年置,今仍之。與山東省重複,設置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名稱已據該省呈請改名爐山縣,取該縣境香爐山之意,應可照行。

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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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應存

(理由)河南鎮平縣,自明成化六年重置以後,迄今未改。雖與廣東省重複,而設治在先,應存。

廣東省:擬改名蕉嶺縣

(理由)廣東鎮平縣,祟禎六年析置,今仍之。與河南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城內有蕉嶺,為縣治所屏,擬名蕉嶺縣。

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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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應存

(理由)雲南新平縣,明萬曆十九年置,迄今仍之。雖與新疆省重複,而定名在前,擬存。

新疆省:擬改名尉犁縣

(理由)新疆新平縣,清光緒二十四置,今仍之。與雲南省重複,設置未久,應即酌改。查該縣為漢尉犁國地,擬即定名尉犁縣。

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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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樂平縣,自唐開元九年復置以來,至今仍之。雖與山西省重複,而相沿己古,擬存。

山西省:擬改名昔陽縣

(理由)山西樂平縣,民國二年復置,與江西省重複,應即酌改。查該縣治東五十里有昔陽城,即鮮虞之昔陽,擬即定名昔陽縣。

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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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石城縣,自南唐保大十一年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廣東省重複,而設置較先,應存。

廣東省:擬改名廉江縣

(理由)廣東石城縣,於宋乾道三年析置,今仍之。與江西省重複,其設置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東一里有南廉水東南入海,故唐時改該縣為廉江縣,即以水名。擬仍定名廉江縣。

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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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省:應存

(理由)奉天海城縣,清順治十年改置。與甘肅省重複,定名較先,擬存。

甘肅省:擬改名海原縣

(理由)甘肅海城縣,清同治十三年置。與奉天省重複,設置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有海都原,擬即易名海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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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應存

(理由)安徽涇縣,漢置,以縣南涇水為名。今雖與甘肅省重複,而沿稱既古,應存。

甘肅省:擬改名涇川縣

(理由)甘肅涇縣,清乾隆四十二年升為直隸州,民國二年改縣。與安徽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亦以涇河為名,在漢時為涇川縣,至唐乃省入涇州。擬即復舊名涇川縣。

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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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應存

(理由)甘肅華亭縣,周景德六年復置,迄今仍之。雖與江蘇省重複,但江蘇省華亭縣應復舊名擬改外,故甘肅華亭縣名擬存其舊。

江蘇省:擬改名松江縣

(理由)江蘇華亭縣,本松江府附郭首縣,民國元年裁府留縣,與甘肅省重複,擬即酌改。查松江府舊稱相沿較久,且縣境有松江,擬復稱松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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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應存

(理由)甘肅寧縣,自宋時復置以來,民國二年改縣,迄今未改。雖與雲南省重複,而定名較久,擬存。

雲南省:擬改名黎縣

(理由)雲南寧縣,元至元十三年置,民國二年改縣。與甘肅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為唐黎州地,擬即定名黎縣。

義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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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省:應存

(理由)廣西義寧縣,自宋開寶六年復置以來,迄今仍之。雖與江西省重複,然定名較古,應存。

江西省:擬改名修水縣

(理由)江西義寧縣,清嘉慶六年改置州,民國元年改縣。與廣西省重複,而定名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西六十里有修水,擬即定名修水縣。

廣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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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存

(理由)廣東廣寧縣,明嘉靖三十八年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奉天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奉天省:擬改名北鎮縣

(理由)奉天廣寧縣,清康熙三年置。與廣東省重複,設置較晚,擬改。查廣寧縣西十里有醫巫閭山。周禮職方氏北曰幽州,其山鎮曰醫巫閭山,即指此也。擬即改名北鎮縣。

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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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應存

(理由)山西大寧縣,後周武帝時析置,旋省,唐復置,仍之。雖與四川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四川省:擬改名巫溪縣

(理由)四川大寧縣,清雍正七年復置。與山西省重複,而設置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有巫溪水,擬即定名巫溪縣。

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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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存

(理由)廣東興寧縣,宋復置,迄今仍之。雖與湖南省重複,而溯其定名之始,實先於湖南之興寧,擬仍其舊。

湖南省:擬改名資興縣

(理由)湖南興寧縣,宋紹定中改置。與廣東省重複,定名較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唐為資興縣,今縣東南二十里有資興水,擬即復名資興縣。

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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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存

(理由)廣東三水縣,明嘉靖五年析置,迄今仍之。與陝西省重複,雖定名在後,而三水已於清光緒二十二年開有商埠,習稱既廣,未便驟廢,擬仍其舊。

陝西省:擬改名栒邑縣

(理由)陝西三水縣,明成化十四年復置,今仍之。與廣東省重複,定名雖屬在先,惟廣東三水縣業經開有商埠,習稱既廣,擬毋庸改名外,故該縣應酌易名稱。查該縣本秦栒邑,漢時置縣,迄晉乃廢,擬即名栒邑縣。

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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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寧海縣,自唐永昌元年復置以來,迄今未改。雖與山東省重複,而設置較久,擬存。

山東省:擬改名牟平縣

(理由)山東寧海縣,元大定二十二年升置州,明清因之,民國二年改縣。與浙江省重複,定名較後,擬即酌改。查舊牟平縣自隋迄明初乃廢,即今縣治也,縣北有牟山,故名。擬即復名牟平縣。

新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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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存

(理由)廣東新興縣,自晉永和七年改縣以來,雖改隸不常,而縣名迄今未廢。今與雲南省重複,定名在先,擬存。

雲南省:擬改名休納縣

(理由)雲南新興縣,元至元十三年置州,明清因之,民國二年改縣。與廣東省重複,定名在後,擬即酌改。查該縣治舊為休納縣城,元初省入州,擬即改休納縣。

威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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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應存

(理由)四川威遠縣,明洪武九年復置,今仍之。雖與雲南省重複,而設置較先,擬存。

雲南省:擬改名景谷縣

(理由)雲南威遠縣,清乾隆三十五年置廳,民國二年改縣。與四川省重複,設置較後,擬即酌改。查該縣治西為景谷江,擬即定名景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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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省:應存

(理由)直隸趙縣,自元初復置以來,迄今仍之。雖與雲南省重複,而相沿已古,應存。

雲南省:擬改名鳳儀縣

(理由)雲南趙縣,元至元中改置趙州,民國二年改縣。與直隸省重複,定名在後,擬即酌改。查該縣設治於三耳山,又名鳳儀山,屹然險固,擬即名鳳儀縣。

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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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應存

(理由)山西孝義縣,自宋元佑元年復置以來,迄今仍之。雖與陝西省重複,而定名較古,擬存。

陝西省:擬改名柞水縣

(理由)陝西孝義縣,清乾隆四十八年置廳,民國二年改縣。與山西省重複,設置在後,擬即酌改。查縣境有柞水,擬即定名柞水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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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應存

(理由)四川萬縣,唐貞觀元年置州,明洪武八年改縣,清及民國仍之。雖與廣東省重複,而定名較先,擬存。

廣東省:擬改名萬寧縣

(理由)廣東萬縣,明洪武元年置州,民國元年改縣。與四川省重複,定名在後,擬即酌改。查該縣於宋紹興中為萬寧縣,擬即名萬寧縣。

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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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奉化縣,唐開元中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奉天省重複,而定名已久,擬存。

奉天省:擬改名梨樹縣

(理由)奉天奉化縣,清光緒四年置,今仍之。與浙江省重複,設置在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原以梨樹城分防照磨改升,設治地方即在梨樹城,擬名梨樹縣。

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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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開化縣,自宋乾德初吳越析置,迄今末改。雖與雲南省重複,惟滇省開化縣應復舊附郭縣名外,故浙省擬仍之。

雲南省:擬改名文山縣

(理由)查開化縣,本文山縣地,為舊開化府附郭首縣,於民國二年裁府留縣並改今名。與浙江省重複,自應仍復故稱,曰文山縣。

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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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昌化縣,宋太平興國定名以來,迄今未改。雖與廣東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廣東省:擬改名昌江縣

(理由)廣東昌化縣,宋元豐三年復置,今仍之。與浙江省重複,復置在後,擬即酌改。查該縣以南有昌江得名,擬即定名昌江縣。

餘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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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應存

(理由)貴州餘慶縣,明萬曆二十八年置,迄今仍之。雖與黑龍江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應存。

黑龍江省:擬改名慶城縣

(理由)黑龍江餘慶縣,清光緒三十一年置。與貴州省重複,設治在後,擬即酌改。查該縣設治在餘慶城地方,擬即定名慶城縣。

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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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應存

(理由)福建永定縣,明成化十四年析置,迄今未改。雖與湖南省重複而定名較早,應存。

湖南省:擬改名大庸縣

(理由)湖南永定縣,清雍正十三年置,今仍之。與福建省重複,設置較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原就明永定衛改置永定。衛本名大庸,擬即定名大庸縣。

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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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應存

(理由)陝西安定縣,元初升置,今仍之。雖與甘肅省重複,而定名較先,擬存。

甘肅省:擬改名定西縣

(理由)甘肅安定縣,明洪武初降置,今仍之。與陝西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原以定西為名,擬即定名定西縣。

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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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安福縣,自唐武德中改置,迄今未有變更。雖與湖南省重複,而定名較古,擬存。

湖南省:擬改名臨澧縣

(理由)湖南安福縣,清雍正七年改置,今仍之。與江西省重複,設置較後,擬即酌改。查該縣治在澧水南裴家河,為晉臨澧縣地,擬即定名臨澧縣。

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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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省:應存

(理由)廣西永福縣,唐武德四年析置,仍之。雖與福建省重複,而定名在前,擬存。

福建省:擬改名永泰縣

(理由)福建永福縣,宋崇德初改置。與廣西省重複,定名在後,擬即酌改。查該縣本唐永泰縣,宋時避哲宗陵名,改定今稱。擬即復名永泰縣。

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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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存

(理由)江西興國縣,宋太平興國中析置,迄今未改。雖與湖北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應存。

湖北省:擬改名陽新縣

(理由)湖北興國縣,明洪武九年降州,清因之,民國元年改縣。與江西省重複,設治較遲,擬即酌改。查該縣為吳陽新縣,晉迄南齊因之,舊治在今縣西南六十里,擬即定名陽新縣。

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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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建德縣,唐永淳二年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安徽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應存。

安徽省:擬改名秋浦縣

(理由)安徽建德縣,五代楊吳順義初改置,今仍之。與浙江省重複,定名在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在唐時為秋浦縣地,擬即定名秋浦縣。

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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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應存

(理由)福建永安縣,明景泰三年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廣東、廣西兩省重複,而定名較早,擬存。

廣東省:擬改名紫金縣

(理由)廣東永安縣,明隆慶三年置,今仍之。與福建、廣西兩省重複,設置在福建永安縣之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城跨紫金山上,擬即名紫金縣。

廣西省:擬改名蒙山縣

(理由)廣西永安縣,明成化十三年置州,民國二年改縣。與福建、廣東兩省重複,定名較福建永安縣為後,擬即酌改。查該縣西南五里有蒙山。唐貞觀中特置蒙山郡,擬即定名蒙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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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應存

(理由)四川開縣,自唐廣德元年改縣以來,迄今未改。雖與直隸、貴州兩省重複,而定名在先,擬存。

直隸省:擬改名濮陽縣

(理由)直隸開縣,金皇統四年改置州,民國二年改縣。與四川、貴州兩省重複,設置在四川開縣之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在漢時為濮陽縣,擬即名復濮陽縣。

貴州省:擬改名紫江縣

(理由)貴州開縣,明崇禎四年置州,民國仍之。與直隸、四川兩省重複,據貴州省呈請改稱紫江縣,取開州西南紫江為名,似可照改。

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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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永康縣,吳赤烏中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廣西、雲南兩省重複,而設置已久,擬存。

廣西省:擬改名同正縣

(理由)廣西永康縣,明萬曆二十七年升置,民國二年改縣。與浙江、雲南兩省重複,而設置在浙江永康縣之後,擬即酌改。查該縣明成化八年設治之初本名同正縣,嗣乃改定今稱,擬即復名同正縣。

雲南省:擬改名鎮康縣

(理由)雲南永康縣,清宣統二年以鎮康土州改置。與廣西、浙江兩省重複,定名最後,自當改定。查該縣為元鎮康路,明清為土州,相沿較久,擬即定名鎮康縣。

龍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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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應存

(理由)浙江龍泉縣,唐乾元中析置,今仍之。雖與江西、貴州兩省重複,而設置在前,應存。

江西省:擬改名遂川縣

(理由)江西龍泉縣,宋紹興初復置,今仍之。與浙江、貴州兩省重複,而設置在浙江龍泉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設治於什善鎮,在遂水之北,擬即定名遂川縣。

貴州省:擬改名鳳泉縣

(理由)貴州龍泉縣,明萬曆二十八年改置,今仍之。與江西、浙江兩省重複,據貴州省呈請改稱鳳泉縣,以原名龍泉本由縣北鳳凰山下龍泉為名,茲改今稱,自可照改。

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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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應存

(理由)甘肅西寧縣,清雍正二年置,為西寧府治,民國二年裁府留縣。與直隸、廣東兩省重複,雖設置在廣東西寧縣之後,而地屬邊陲,習稱較著,擬仍其舊。

直隸省:擬改名陽原縣

(理由)直隸西寧縣,清康熙三十二年置,今仍之。然與甘肅、廣東兩省重複,定名在後,擬酌改定。查該縣在漢時為陽原縣地,擬即定名陽原縣。

廣東省:擬改名鬱南縣

(理由)廣東西寧縣,明萬曆五年置,今仍之。與甘肅、直隸兩省重複,雖設置較先,而甘肅西寧屬邊要,毋庸變易名稱外,則該縣似應酌改。查該縣在西江之南,西江又名鬱水,擬即定名為鬱南縣。

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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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應存

(理由)四川長寧縣,明洪武初改置,今仍之。雖與江西、廣東兩省重複,而設置較先,應存。

江西省:擬改名尋鄔縣

(理由)江西長寧縣,明萬曆四年置,今仍之。與四川、廣東兩省重複,定名在四川長寧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東五十里有尋鄔水,擬定名尋鄔縣。

廣東省:擬改名新豐縣

(理由)廣東長寧縣,明隆慶中析置,今仍之。與江西、四川兩省重複,設置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在南宋南齊為新豐縣,舊治在今治東南,今縣南有新豐水,擬定名新豐縣。

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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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省:應存

(理由)直隸安平縣,漢置,迄今仍之。雖與雲南、貴州兩省重複,而設置較古,擬存。

雲南省:擬改名馬關縣

(理由)雲南安平縣,清嘉慶十五年五置廳,民國二年改縣。與直隸、貴州兩省重複,而設置在直隸省安平縣之後,應即改定。查該縣本為馬白關同知,駐在地歷經改為廳縣,擬定名馬關縣。

貴州省:擬改名平壩縣

(理由)貴州安平縣,清康熙二十六年置,與直隸、雲南兩省重複,業據貴州省呈請改名平壩縣,系取平壩衛舊名,自可照改。

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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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存

(理由)廣東平遠縣,明嘉靖四十一年置。雖與甘肅、貴州兩省重複,而設置在前,應存。

甘肅省:擬改名鎮戎縣

(理由)甘肅平遠縣,清同治十三年置。與廣東、貴州兩省重複,定名在廣東省平遠縣之後,擬即改名。查該縣原就西安平遠鎮戎三所改置,今平遠名稱重複,擬即名鎮戎縣。

貴州省:擬改名織金縣

(理由)貴州平遠縣,清康熙二十二年改置州,今改縣。與甘肅、廣東兩省重複。業據貴州省呈請改名織金縣,以明時該縣有織金城,今織金河在城東,自可照改。

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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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應存

(理由)安徽懷遠縣,元至元二十八年置,今仍之。雖與陝西、廣西兩省重複,而設置較久,擬存。

陝西省:擬改名橫山縣

(理由)陝西懷遠縣,清雍正九年置縣,民國因之。與安徽、廣西兩省重複,設置在安徽懷遠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南境有橫山延袤千里,多馬宜稼,擬定名橫山縣。

廣西省:擬改名三江縣

(理由)廣西懷遠縣,明萬曆十九年復置,迄今仍之。與安徽、陝西兩省重複,設置在安徽懷遠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於明洪武十年置三江鎮巡司,迄十四年置縣,旋又為諸猺所陷。至萬曆十九年復置。擬即定名三江縣。

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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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應存

(理由)福建長樂縣,唐元和五年復置,迄今仍之。雖與湖北、廣東兩省重複,而設置已古,擬存。

湖北省:擬改名五峯縣

(理由)湖北長樂縣,清雍正十三年置,今仍之。與福建、廣東兩省重複,設置最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於明時為五峯石寶長官司,迄清雍正中乃置今縣,擬即定名五峯縣。

廣東省:擬改名五華縣

(理由)廣東長樂縣,宋熙寧四年置,今仍之。與福建、湖北兩省重複,設置較福建長樂縣為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治北枕五華山,擬即定名五華縣。

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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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應存

(理由)福建歸化縣,明成化六年置,今仍之。雖與山西、貴州兩省重複,而置縣在前,擬存。

山西省:擬改名歸綏縣

(理由)查山西歸化縣,與福建、貴州兩省重複。前因該縣境內置有綏遠縣,業已令行該省併縣為歸綏縣在案,擬即定名歸綏縣。

貴州省:擬改名紫雲縣

(理由)貴州歸化縣,清雍正十二年置廳。與山西、福建兩省重複,業據該省呈請擬改名紫雲縣,因縣境西有紫雲源勝境為名,應可照改。

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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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應存

(理由)福建德化縣,後唐長樂四年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四川、江西兩省重複,而定名最先,應存。

江西省:擬改名九江縣

(理由)江西德化縣,南唐時改置,本九江府附郭首縣,民國元年裁府留縣。與福建、四川兩省重複,設置較福建德化縣為後,應即規復舊府名稱;且九江府於清咸豐八年開為商埠,今改稱九江縣於條約習慣尤屬允洽。

四川省:擬改名德格縣

(理由)四川德化縣,清宣統二年置,今仍之。與福建、江西兩省重複,定名最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原就德格土司改流。縣治在龔埡地方,適居德格之中,擬即定名德格縣。

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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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東安縣,宋雍熙初置,今仍之。雖與直隸、四川、廣東等省重複,而設置較古,應存。

直隸省:擬改名安次縣

(理由)直隸東安縣,明洪武元年降置,今仍之。與湖南、四川、廣東等省重複,定名在湖南東安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為漢安次縣,隋迄元初均沿用之,是安次之稱較古,擬即復名安次縣。

四川省:擬改名潼南縣

(理由)四川東安縣,民國元年析置。與直隸、湖南、廣東等省重複,定名未久,自應酌改。查該縣設置於梓潼鎮,歸潼川府轄地,居府南,擬即定名潼南縣。

廣東省:擬改名雲浮縣

(理由)廣東東安縣,明萬曆五年析置,今仍之。與直隸、湖南、四川等省重複,定名在湖南東安縣之後,擬即酌改。查該縣東南有雲浮山,極泉林岩石之勝,擬即定名雲浮縣。

新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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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新寧縣,宋紹興二十五年置,迄今仍之。雖與四川、廣東、廣西等省重複,而設置較久,應存。

四川省:擬改名開江縣

(理由)四川新寧縣,明洪武十四年復置,今仍之。與湖南、廣東、廣西等省重複,設置在湖南新寧縣之後,擬即酌改。查該縣治東有開江,為縣境諸水匯流之區,擬即定名開江縣。

廣東省:擬改名台山縣

(理由)廣東新寧縣,明正德六年析置,今仍之。與湖南、四川、廣西等省重複,設置較湖南新寧縣為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北一里有三台山,為縣之主山,擬即定名台山縣。

廣西省:擬改名扶南縣

(理由)廣西新寧縣,明隆慶六年置州,民國二年改縣。與湖南、四川、廣東等省重複,定名在湖南新寧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在唐天寶初曾置扶南郡,擬即定名扶南縣。

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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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應存

(理由)安徽定遠縣,自梁天監中改置以來,迄今未改。雖與四川、陝西、雲南等省重複,而定名較古,擬存。

四川省:擬改名武勝縣

(理由)四川定遠縣,清雍正六年復置,今仍之。與安徽、陝西、雲南等省重複,復置較後,擬即酌改。查該縣元至元間置武勝軍,縣東又有武勝山,擬即定名武勝縣。

陝西省:擬改名鎮巴縣

(理由)陝西定遠縣,清嘉慶七年置廳,民國二年改縣。與安徽、四川、雲南等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治在巴山之北,縣境又有大小巴山,擬即定名鎮巴縣。

雲南省:擬改名牟定縣

(理由)雲南定遠縣,元至元間置,今因之。與安徽、四川、陝西等省重複,設置在安徽定遠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三國志曾號牟州,元初置牟州千戶,擬即定名牟定縣。

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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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安化縣,自宋熙寧六年置縣以來,迄今未改。雖與甘肅、廣西、貴州等省重複,而定名較古,應存。

甘肅省:擬改名慶陽縣

(理由)甘肅安化縣,明初復置,今仍之。與湖南、廣西、貴州等省重複,定名在湖南安化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本慶陽府附郭首縣,民國二年裁府留縣。今改定重名,自應仍用舊府名稱,定名慶陽縣。

廣西省:擬改名宜北縣

(理由)廣西安化縣,清光緒三十一年置廳,民國二年改縣。與湖南、甘肅、貴州等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治在五十二峒,居宜山縣之北,擬即定名宜北縣。

貴州省:擬改名德江縣

(理由)貴州安化縣,明萬曆二十八年置。今與湖南、甘肅、廣西等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酌改。業據該省呈報改名德江縣,以境內德江河為名,應可照改。

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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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應存

(理由)河南永寧縣,隋義寧二年置。雖與山西、廣西、江西、貴州等省重複,而相沿較古,應存。

山西省:擬改名離石縣

(理由)山西永寧縣,明隆慶元年改置。與河南、廣西、江西、貴州等省重複,而改置在江西永寧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在漢為離石縣,今州北有離石山,擬即定名離石縣。

廣西省:擬改名古化縣

(理由)廣西永寧縣,明隆慶五年改置州,民國二年改縣。與河南、山西、江西、貴州等省重複,定名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在唐時為慕化縣,古縣至宋時省慕化入古縣,擬即定名古化縣。

江西省:擬改名寧岡縣

(理由)江西永寧縣,元至正五年置,今仍之。與河南、山西、廣西、貴州省等重複,設置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設治於瓦岡,擬即易名寧岡縣。

貴州省:擬改名關嶺縣

(理由)貴州永寧縣,明洪武十六年復置,迄今仍之。與河南、山西、廣西、江西等省重複,設置在後,應即酌改。業據該省呈報改名關嶺縣,查系取該縣關索嶺為名,應可照改。

寧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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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應存

(理由)湖南寧遠縣,宋乾德三年置,迄今未改。雖與山西、奉天、甘肅、新疆等省重複,而相沿已古,應存。

山西省:擬改名涼城縣

(理由)山西寧遠縣,清乾隆十五年廳,民國二年改縣。與湖南、奉天、甘肅、新疆等省重複,設置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為魏涼城郡地,舊郡治在今縣東北,擬即定名涼城縣。

奉天省:擬改名興城縣

(理由)奉天寧遠縣,清康熙二年置,今仍之。與湖南、山西、甘肅、新疆等省重複,設置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為遼嚴州興城縣,擬即定名興城縣。

甘肅省:擬改名武山縣

(理由)甘肅寧遠縣,元復置,今仍之。與湖南、山西、奉天、新疆等省重複,復置在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有武城山,為鄧艾拒姜維處,為一方要塞,擬即定名武山縣。

新疆省:擬改名伊寧縣

(理由)新疆寧遠縣,清光緒十三年設,今仍之。與湖南、山西、奉天、甘肅等省重複,設置在後,應酌易名稱。查該縣為伊犁東南屏藩,遠接俄境,擬即定名伊寧縣。

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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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應存

(理由)安徽太平縣,唐大曆中復置,今仍之。雖與山西、浙江、四川、江蘇等省重複,而設置較古,擬存。

山西省:擬改名汾城縣

(理由)山西太平縣,後周改置,今仍之。與安徽、浙江、四川、江蘇等省重複,改置較安徽太平縣為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東有汾水,南二十五里有臨汾城,擬即改名汾城縣。

浙江省:擬改名溫嶺縣

(理由)浙江太平縣,明成化中析置,今仍之。與安徽、山西、四川、江蘇等省重複,定名較後,應即酌改。查該縣西十里有溫嶺,為溫台交界之點擬即定名溫嶺縣。

四川省:擬改名萬源縣

(理由)四川太平縣,明正德十年析置,迄今仍之。與安徽、山西、浙江、江蘇等省重複,定名較安徽太平縣為後,應即酌改。查該縣東北有萬頃池,鄰邑之水多源於此,擬即改名萬源縣。

江蘇省:擬改名揚中縣

(理由)江蘇太平縣,清光緒三十二年置,迄今仍之。與安徽、山西、浙江、四川等省重複,定名最遲,應即酌改。查該縣本為太平洲,孤峙揚子江,擬即改名揚中縣。

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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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省:應存

(理由)直隸新城縣,唐太和六年析置,迄今仍之。雖與吉林、山東、江西、浙江、貴州等省重複,而設置已古,擬存。

吉林省:擬改名扶餘縣

(理由)吉林新城縣,清光緒三十二年置府,民國二年改縣。與直隸、山東、江西、浙江、貴州等省重複,定名最後,應即酌改。查該縣為舊扶餘地,擬即定名扶餘縣。

山東省:擬改名耏水縣

(理由)山東新城縣,元太宗時析置,明清迄今因之。與直隸、吉林、江西、浙江、貴州等省重複,定名在直隸新城縣之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境為烏河流域,烏河一名耏水,擬即定名耏水縣。

江西省:擬改名黎川縣

(理由)江西新城縣,宋紹興八年析置,迄今之。與直隸、吉林、山東、浙江、貴州等省重複,定名在直隸新城縣之後,應即改定。查該縣本南城縣之黎灘鎮,縣西南有黎灘水,一名黎川,擬即定名黎川縣。

浙江省:擬改名新登縣

(理由)浙江新城縣,宋復置,迄今仍之。與直隸、吉林、山東、江西、貴州等省重複,設置較直隸新城縣為後,應即酌改。查該縣在吳越時曾改名新登,擬即規復新登縣。

貴州省:擬改名興仁縣

(理由)貴州新城縣,民國元年復置。與直隸、吉林、山東、江西、浙江等省重複,業據該省呈報改名新縣,惟新縣名稱義近混淆。查該縣雖設治新城,而境界實由普安縣劃出興仁等四里而成,擬即定名興仁縣。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5月至民國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報》(北洋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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