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正倫理學原理序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改正倫理學原理序
作者:蔡元培

  泡爾生氏名腓力(F. Paulsen), 德意志晚近之大哲學家也。以西曆千八百四十六年生於蘭根匈(Langenhorn)。初治神學,既而專修哲學、文學。以千八百七十一年畢業於柏林大學。越四年而任柏林大學教授,又越四年而被推為哲學博士。及去年而歿於柏林,年六十有三也。氏之哲學為康德派,而參取斯賓那莎及叔本華兩氏之說,又於並世大家若馮德(Wundt),若台希耐(Techner),亦間挹其流也。其著述頗多,皆關於倫理學,若教育學,而以《倫理學大系及政治學社會學之要略》(System der Ethik wit einem Umriss der Staats und Gesellschaftslehre)為最著。其書冠以序論(Einleituny), 而分為四編,曰倫理學史(Umriss einer Ge-schichte der Lebensanschauung und Moralphilosopheie)、曰倫理學原理(Grundbegriffe und Prinzipienfragen)、曰德論及義務論(Tuzend uned Pflichtenlehre)、曰社會之形態(Die Formen des Gemenschaftslebens )。千八百九十九年紐約己有英譯,而日本蟹江義丸君則於明治三十二年據第五版譯其倫理學而冠以理論(名其原理本編、曰本論),以列於博文館之帝國百科全書之中。以限於篇幅而刪其第三章之厭世主義。及明治三十七年,又改訂之,並補譯厭世主義章,而與藤井健治郎君所譯之倫理學史、深作安文君所譯之德論及義務論合之,以為倫理學大系、依仿英譯刪其第四編、並節去其政治學社會學要略之名焉。蟹江氏於本書中散見之文,名駁尼采主義者,若徵引德國詩歌者,皆有所刪削。以其專為德人,而發於他國學者,無甚裨益,而轉足以擾其思想也。而又附西洋倫理學家小傳於其後。今之所譯,雖亦參考原本,而詳略則一仍蟹江氏之舊。蟹江氏之譯此書也,日取其能調和動機論、功利論兩派之學說,而論義平實,不滋流弊也。今之重譯,猶是意也。其倫理學史、德論及義務論,當續譯之以公於世。

  宣統二年五月

  譯者識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0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