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關於元旦春節不許宴客拜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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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院關於元旦春節不許宴客拜年的公告 1949年12月31日 發布機關: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
茲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在元旦和春節,除放假外,一律不許宴客、收送禮物,並不相互拜年。特此公告。
總理 周恩來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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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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